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公:天下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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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言

天下为公,出自于《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天下为公的本意是天下是公众的,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现在则成为一种美好社会的政治理想。坦言之,国人对“天下为公”这四个字的熟悉则源于孙中山的推崇。

天下为公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重要规范。它既是个人修养之要,也是社会公德的最高准则。天下为公的标准是关心他人、扶危济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追求平等、公正,视公共利益高于一切。天下为公的最高境界在于当义利相矛盾、相冲突的时候,以“义”为重,“先义后利”乃至“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自我牺牲。

早在《尚书》、《左传》等典籍中就有“以公灭私”,“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临患不忘国”的规范性要求。孔子一贯主张“忠恕”。继孔子之后,墨家主张“举公义,辟私怨”,法家强调“无私”、“背私”,道家提出“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而儒家尤为重视公忠,提倡“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致忠而公”,弘扬“天下为公”、“公而忘私”的思想。

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优秀的传统美德遍及各个领域。相比之下,“天下为公”无疑是其中最绚丽者之一。近代民主革命家、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的倡导者孙中山,对“天下为公”这种传统美德的身体力行,不仅影响着与他同时代的中国人为建立共和国而奋斗,而且对后世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一个中国人仍然需要弘扬“天下为公”的精神。总而言之,“天下为公”是孕育民族魂的精髓,是建设两个文明的基础,是塑造民族形象的支柱,是创造大同世界的前提。

随着社会的发展,“天下为公”已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美德,而且应当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大力弘扬的崇高信念和伟大精神。中国要和谐强大,那种以天下为己任,与国与民同呼吸共命运,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义而忘利,一心为了祖国的强盛和人民的安康而不懈奋斗,无私奉献,心忧天下的“天下为公”的精神,正是我们不可须臾忘记,并且应时时践行的精神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