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乞丐1
“怎么会这样啊!”小阿斯兰托着额头,痛苦的闭上眼睛。
“别这样,一个女人而已,那里不能找啊!而且我认为血瞳这个人桀骜不驯任意妄为根本就不适合你!等将来大事一定,天下美女还不是任你挑选么?我就不信找不到比血瞳还要漂亮的!”
小阿斯兰摇摇头,自己喜欢血瞳的不单单只是她的容貌而已!身处大家族当中,什么女子没有见过呢?可是只有血瞳能够让自己心跳不已,让自己朝思暮想!这个世上,除了她恐怕自己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女子了!
“好了,男子汉大丈夫岂能为为了一个女子如此呢?不是我破你冷水,就算是血瞳还活着,你和她也是不可能的,最起码你们家族绝对不会同意的!”
是啊!就冲着自己父亲和博尔德的关系,也绝对不会同意的!
“两个死人就不要去想了,还是想一下博尔德吧!他这次回首都绝对不是单单养老这么简单,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让他支持我!以他博尔德公爵在官场中的地位,只要他公开表明支持我,那么咱们的日子可就好过了!但是问题就在于怎么争取他呢?”凯奇思索着。
“菲菲……”
“菲菲?菲菲怎么了?”凯奇一愣,看着小阿斯兰“她不是晕倒了么?”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如果咱们想要争取博尔德公爵的支持,菲菲是关键!”小阿斯兰吸口气“我今天和父亲去了大教堂,也见到了波尔的公爵。他现在一心放在了菲菲身上。子华的噩耗使得菲菲悲伤欲绝。为了能够让菲菲不沉寂在悲伤中,我父亲和博尔德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尽快的让菲菲得到一段新的情感来代替子华。”
凯奇听着不住的点头“那好啊,博尔德公爵不是一直都很中意你么?只要你能够娶到菲菲,那不就万事大吉了么?”
“恐怕没有这么简单!自从我在梦罗克暗中帮助菲菲和子华后,博尔德公爵对我就很是不满。这次子华遇害菲菲昏迷后,他更是将所有怒气迁就于我,我现在在他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了!”小阿斯兰苦笑一下“博尔德今天还当着我和父亲的面明确表态,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地位如何,只要谁能够得到菲菲青睐能让菲菲从悲伤中走出来,他就会把菲菲嫁给谁!”
“是么?有意思!”凯奇突然笑了起来。
“怎么?难道你打算……”
“为什么不能?”凯奇神秘的一笑!
在广阔无垠的安联大陆上,人类有记载的历史已经超过三万年了!在这三万年中,人类一共有着三次统一,最近的一次就是由法兰大帝在万年前所建立的法兰帝国,但五千年之后这个庞大的法兰帝国分崩离析,分裂成了四个帝国。其中一个帝国因为王族血统和国度的关系沿用了法兰帝国的称号,但是规模和实力却相差甚远!
分裂后的四个帝国相互已经快要五千年了!在这段悠长的岁月中,各个接壤的帝国之间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纷争从而导致战火燃烧,但也有两个接壤的帝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次纷争,那就是法兰帝国和格兰帝国!
这两大帝国之所以能够保持五千年的安稳不发生任何一次矛盾,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国土分界线是以整个无限山脉来划分的。无限山脉山势险要且高耸入云,只有少数的强者才能勉强到达山顶,对于数量庞大辎重繁多的军队来说想要翻越无异于登天,所以在这个边界上,两大帝国甚至连军哨要塞都没有一个!
整条无限山脉也并不是完全无法穿越的,在其中间就有一个天然的峡口可以穿越两大帝国。如果从军事家们的眼光来看这个峡口,绝对是个兵家必争之地,谁占据了这个峡口就等于握住了进攻对方的主动权。但是事实上在这五千年来,两大帝国谁都没有向这个峡口派出过一兵一卒去占据它,这倒不是他们不想要这个峡口,而是因为这个峡口早已被光明教所占领,兵驻扎了一个圣殿骑士团!
先不说圣殿骑士团的实力非凡,就算是没有实力,恐怕也没有那个帝国感得罪光明教的!
有了圣殿骑士团的驻扎,再加上这里地势环境还不错,于是逐渐有了居民,最终形成了一个小镇,就是大陆上赫赫有名的光辉小镇!
而今天的光辉小镇人声鼎沸似乎很是热闹!
而在小镇的北面,两个疲惫的身影相互搀扶着缓缓地朝着小镇走来!
“血瞳你看,你快看,那是房屋,是小镇,是光辉小镇……终于,咱们终于看到了光辉小镇……终于看到了……哈哈哈!”双手紧握着拳头,子华激动地仰天大笑起来。
血瞳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珠,受到子华的影响,心情也激荡起来。
哈哈笑够了子华突然觉得浑身无力,跪在了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已经记不清了,这段日子自己几乎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当日快要走出无限郊峦的时候莫名遭受到数不清的狼群围攻,山匪都被咬死撕扯,就连麦利金也在狼群的围困下被血瞳偷袭得手死于非命!当时自己都吓傻了以为死到临头了,只能浑浑噩噩的瘫在地上等死。哪知道消灭完了山匪狼群竟然停了下来,那只丛林狼王竟然朝着自己这边,冲着血瞳不停的嗅着低吼着,而血瞳也吵着狼王低吼着。
接下来的事情甚至连宋子华都不敢相信是真的,这只丛林狼王竟然要亲自带领着这无数的狼群护送血瞳走出这无限郊峦。因为担心指示麦利金的人在官道上再次截杀,所以血瞳和自己商议后决定放弃近在咫尺的出口,转而横穿这无限郊峦从光辉小镇直接进入格兰帝国!
成千上万只丛浪浩浩荡荡玩若是潮水一般,所过之处百鸟惊飞万兽奔逃。虽然以前每到这个大陆之前自己看了不知道多少气势宏大的战争片,但是这么亲身体验后还是这种浩瀚的气势所折服。
在这段日子中,宋子华更好死亲身体验的看到真实的狼群。它们虽然只是魔兽,但是它们的纪律性它们的集体感就连人类恐怕都比不上。无论是新来的狼群还是已有的狼群,一旦融入进来就是一个狼群。就算头狼也心甘情愿的做普通的一直从狼!一旦有从狼被袭击,其他从狼不管以前是不是一起的,都会奋不顾身的扑过去。
如果论单体,或许老虎狮子是王者,但是如果论种族,狼族当之无愧!
从血瞳那里自己得知,尖牙利爪是狼的生存利器,然而在同样靠尖牙利爪的魔兽中,狼是最弱的。如果像其他魔兽那样单个行动,恐怕早就灭绝了,所以群体才是狼族真正的生存之道。不落下一个同伴的信念就像是血液一样,遍布了每一只狼的体内。
丛林狼王也就是认定了血瞳为它们的同伴,才会如此大张旗鼓的前来营救。狼群可以战死,但绝对不会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