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家庭都一样,即使夫妻俩关系再好,小俩口吵吵嘴耍点小脾气,也是很正常的;然而,才结婚短短几个月,陈池龙却丢下新婚的娇妻长时间住在工地上,那就不对头了。一天,叶玉萍特意找了一个机会去地区找张丽仙。那时,张丽仙才下早班回来,一夜未睡,人显得很憔悴。几个月不见,叶玉萍觉得她突然变得很苍老,完全不像是一个才三十多点的人。不禁为她心疼起来。张丽仙留叶玉萍一起吃了午饭。饭间,免不了提起陈池龙。叶玉萍发现在说到陈池龙时,张丽仙极力在回避着,很不愿意谈起他。叶玉萍便想她心里一定受了很多的委屈。果然,还没等叶玉萍再说什么,张丽仙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哇!哇!”哭了起来。同样作为女人,叶玉萍被她哭得心里很难受。她劝张丽仙有话慢慢说,如果是受陈池龙欺侮的话,她负责找他算账。可是尽管她如何说服,张丽仙死活就是不愿说出她和陈池龙两人的事。她只顾一个劲地哭,叶玉萍就知道张丽仙一定受了天大的委屈,陈池龙不懂得怜香惜玉,在欺侮她了!她决定去找陈池龙,替她讨回这个公道。
有一点被叶玉萍忽略了。她实在太不了解陈池龙了。陈池龙怎么会听她的话呢?陈池龙要是那么容易听进去别人的话,那么他就不是陈池龙了。事实证明叶玉萍的话在陈池龙听来只当是在放屁,或者说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或者说一句也没听进去。叶玉萍咋咋呼呼了一阵子,看陈池龙连理都不理她,气得她臭骂了陈池龙一阵子,最后无功而返。
还有一点被叶玉萍忽略了的重要细则是:作为陈池龙和张丽仙夫妻以外的第三者,张丽仙不可能把丈夫对自己产生意见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只有他们夫妻两人才知道的隐私告诉给第三者叶玉萍,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陈池龙也一样,他再糊涂,也不可能糊涂到把自己又一次买到假货的事拿出来跟外人讲。陈池龙不是不明白,讲出来只有两种结果:第一,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笑料!笑他陈池龙笨,挑来换去,仍然拣回一个假货;第二,人家还会骂他陈池龙鼠肠鸡肚、老封建!既然这样,他为什么要告诉叶玉萍事情的真相呢?他为什么就不能选择沉默呢?由于陈池龙和张丽仙两个人都不愿把产生矛盾的真相告诉给叶玉萍,叶玉萍就觉得自己空有满腔热情,却也帮不上这个忙。她的一切努力,实际上已经意味着吃力不讨好。事后,叶玉萍也曾经用心揣摩过这件事。她对陈池龙和张丽仙两人分居的深层次原因作过认真的分析,终于恍然大悟:神经兮兮的陈池龙一定又在犯他过去一直在犯的老毛病了!结论一出来,叶玉萍的脸上就只有鄙夷和不屑。她觉得陈池龙完全是一个神经有点毛病的男人。
陈池龙当然看出叶玉萍对自己的意见很大,甚至恨透了他这个男人。但他一点也不在意,更不想跟她作任何解释。该解释的早已经都解释过了。自己要穿什么样的鞋才合脚只有自己才知道。那完完全全是个人的事,别人要管那么多干什么?关别人屁事!他承认,如果这件事换成别的什么男人,或许他就接受了、容忍了。但他偏偏就不行,他要的女人必须是一块没有暇疵的玉,然后由他去精雕细琢,变成他的工艺品;要不就是白纸一张,他要从零开始,从空白开始,别人胡乱涂鸦过的他一概不要。他也知道自己那样做会给对方带来很深的、甚至是一辈子的伤害,但他就是改不掉,那种样子很像是自己不幸得了一种永远也治不好的怪病,作为别人,应该从同情、理解、关心的角度去给他一点安慰,而不是歧视他、嘲笑他,甚至于不分青红皂白横加指责和发难。
红湖水库大坝合拢的第二天,陈池龙带着刚去水库工地时带着的一大堆行李,回到了地区机关。回来后的第一件事,他决定跟张丽仙办理离婚。
陈池龙起初以为张丽仙不会同意离婚的事,早就在肚子里准备好了许多关于为什么要离婚的理由。比如说既然两个人说不到一块儿,他也不好再误她了,不如趁她现在还年轻,离了算了,她也好再找个好人家,等等。陈池龙想不到张丽仙会那样干脆,几乎没等陈池龙开口讲第二句话,她就表态说她同意,她说:“要不现在就去办吧,我们这下就走。”
她的干脆,倒弄得陈池龙有点反应不过来。
为了防止张丽仙反悔和节外生枝,陈池龙当即写了一份离婚协议,自己先在上面签了字,然后也让张丽仙签了字。
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成立十个年头。所有的法律也只有两部,一部《婚姻法》,一部《宪法》。其中《婚姻法》是1950年刚解放时就已经颁布了的。可以想见婚姻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当时,离婚对一个百姓来说,是一个非常陌生的名词,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把夫妻两个人的事闹到外面去,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而作为离婚的主管部门,更多的则是调解劝和,能不离的尽量不让他们离,也正所谓劝和不劝散。当陈池龙和张丽仙两人来到街道办事处的时候,他们就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
负责办理离婚的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一个老头子,他并不认识陈池龙,陈池龙却已经认出他来了。他记得当时他和张丽仙的结婚登记就是他给办的。老头子终于也认出了他们,不由得一怔,一副很吃惊的样子,说:“怎么?不才结婚一年不到吗,怎么就闹离婚了?”
陈池龙早就领教过这种人的厉害。他要是不让你离,你就是说到天上去,也休想离得成。果然,他开始问话了。他问陈池龙说:“是不是把婚姻当儿戏了?想结就结,想离就离了。要知道,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事,要么不结;结了,就要一条路走到黑!要不,结婚的时候,门联上还要贴百年好合,白头到老干什么?结结离离是不道德的行为。”
老头子显然把陈池龙看成是胁迫张丽仙离婚的罪魁祸首,而把张丽仙当成一个灾难深重的弱者、受害者。于是他一点也不考虑陈池龙的情绪,始终把道义的天平向张丽仙一边倾斜。他接着问陈池龙:“是不是喜新厌旧,是不是又有外遇了?如果有,千万别当陈世美,要知道,陈世美最后的下场也是很可悲的。”
面对老头子的冷嘲热讽,陈池龙恨不得一拳盖过去,狠狠揍他一顿,却又不敢轻易发作。他知道这一拳过去的后果会是什么,陈池龙只好忍着。老头子终于觉得再说下去也没有什么新的内容,就开始问张丽仙。他问张丽仙:“是不是真的同意离婚?如果有什么苦衷,或者是不同意离,可以提出来。并不是说到这里来非得就要办离婚。离婚既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一个人的事,婚姻双方只要一方不同意离,这个婚就离不成。”他一再暗示张丽仙不要怕,在婚内,夫妻两人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不平等,但在《婚姻法》面前,夫妻是绝对平等的,老头子希望张丽仙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从而使陈池龙的企图不能得逞。
张丽仙当然不可能按照老头子的意思去做,更不可能像老头子所希望的那样做。她觉得老头子实在是枉费心机。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她在市场上买菜,当她看上了什么,价钱都已经跟人家说好,已经在过秤了,这时突然出现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劝她不要买那菜似的,有点滑稽可笑。她平静地告诉老头子说,陈池龙所说的其实也就是她的意思。他们确实已经没有在一起生活的意义和必要了。他们的感情已经完全彻底地破裂。他们只有离婚了。离婚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都是最好的解脱。既然《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那么,她希望老头子不要再为难他们,赶紧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好了。
张丽仙的表态等于告诉老头子他已经没有什么戏唱。但是,职业的习惯决定他不可能轻而易举就这样让他们离婚,那样就太便宜了他们。民政所里的人一般都会得一种职业病,他们往往喜欢打听离婚当事双方的隐私。比如男方如何对女方进行性虐待,如何因女方的不从进行性暴力;女方又如何因性冷淡,几个月不让男方碰一次。如此之类,他们都非常愿意打听和了解,从中得到某种乐趣。老头子就是属于那种人。他启发性地暗示张丽仙:“有什么委屈现在说出来还来得及,既然事情已经闹得这样大了,总不可能用一句感情不合就给全概括了。总有许多不便明说的原因和隐情,考虑清楚了现在就说,如果还没考虑成熟,就先回去好了,过几天想好了再来还来得及。又不是过几天我们就不开门了,不给办离婚了。”
陈池龙知道老头子在故意刁难他们。正待发作,张丽仙已经再次向老头子要求说离婚是她和陈池龙深思熟虑过的,完全没必要再考虑什么;更没有必要等下次再来,不如今天就给他们办了,省得大家都麻烦。说到这,她问老头子说:“你说是不是?”那等于告诉老头,这证明你不能不开了。老头子看张丽仙态度那样坚决,又看陈池龙一副凶巴巴的样子,知道这个离婚证明是早晚要给他们开的,就极不情愿地给他们办了手续。
走出民政所的时候,陈池龙看张丽仙的脸色有点苍白,心里不由得一阵歉意。他告诉她说,现在他们住的这间房子就给她住了,他自己再想办法弄一间去。张丽仙却淡淡说,不必了,她要搬到自己医院的宿舍里去住。陈池龙正想再坚持一下,张丽仙已经扭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陈池龙心情变得很恶劣。他故意走得很慢。他知道这时候张丽仙正回宿舍收拾自己的东西,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回去,免得两个人都搞得很尴尬。他毫无目标地在街上转来转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里。大约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他回到了宿舍。那时,张丽仙已经走了。本来,两口子的东西就不多,两人结婚的时候也没买什么家具。张丽仙这一搬走,屋里就更显得空空荡荡。陈池龙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酸楚,想想自己都年近半百了,这都是何苦?他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是否真的就那么重要,即使很重要,按他现在的年龄和条件,要想再去找个白玉无暇的女孩子,也已经近乎天方夜谈了。
陈池龙自己都不清楚这样搞来搞去,自己的未来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归宿?他有时会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很过分,到最后必然落个众叛亲离,孤家寡人的结局;有时又觉得他不能太迁就,就像是一个有洁癖的女人一样,你几乎不能坐在她的床上。你坐了,你的衣服干干净净还可以说得过去;相反,她就要恶心了半天,难受了半天,后悔了半天,不该不小心让你坐在她的床上。陈池龙想自己就很像那个犯有洁癖病的女人,没人能够救他。
尽管陈池龙和张丽仙都没有把他们离婚的事讲出来,鬼知道离婚没几天,他们已经办了离婚的事却闹得满城风雨了。那天在机关大院里,陈池龙正好碰上来地区办事的叶玉萍。陈池龙本想当作没看见,转身走掉,没想叶玉萍已经先叫了他,问他是不是跟张丽仙离了?陈池龙一愣,问她怎么知道的。叶玉萍说,纸还能包得住火吗?她为什么就不能知道。又说,你还真行呀!结一个离一个,你到底打算离多少个?陈池龙最受不了这种酸溜溜的冷嘲热讽,恼怒起来。他说:“从今往后我不结了,一个都不要了还不行吗?”
叶玉萍本来想再说他几句,却见他已经气得一声招呼也不打走了,只得冲他的背影摇了摇头,心里头恶狠狠骂了他一句:“神经病!”
陈池龙很快被组织找去谈话。
找他谈话的是地委组织部的一个副部长。姓祁。他是接受地委指派特意找陈池龙谈话的。长期搞组织工作的人都有一个习惯,总是喜欢居高临下面对接受他谈话的人。他们把自己的职业看得很神圣、很庄严、很伟大,把自己看成是领导们的化身,让你觉得跟他谈话,就好像跟中央什么大首长谈话一样。祁副部长给陈池龙的第一印象就是那样子;而那恰恰是陈池龙所不屑、所憎恨的。
由于陈池龙在心里对他充满反感,整个谈话过程变得相当不愉快。陈池龙也没有认真听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从心里感到不舒服,又是批评、又是警告,听到后来陈池龙再也忍耐不住火了起来。他破口大骂:“《婚姻法》里哪条规定结了婚就不能离婚了?我离婚错了吗?我为什么就不能离婚?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祁副部长显然从来没碰过像陈池龙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怔了半天,也没能反应过来。等他回过神来,陈池龙已经甩门走了。祁副部长在后面高声喊着:“你连最起码的组织观念都没有,你要考虑自己的后果!”
这时,陈池龙已经走得很远了。他突然又转过身来,朝祁副部长面前走了几步,然后站住,认认真真,一字一顿说:“给我一头牛,三分地,我回家种地去!老子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