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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块钱都没花掉,两个人就撑得要死。我们说好一起散步回去,等两个人都走不动了再叫计程车。
走着走着,我看到一个小孩在吃奶油蛋糕,“高傲,我想吃奶油蛋糕。”
“不是才吃过饭吗?别跟我提吃的,我撑死了。”
“说说而已。”
我眼睛一转,看到一个女孩子正在对着手机讲电话,拿着手机的那只手涂了非常漂亮的金色指甲油。
“高傲,我想涂指甲油。”
高傲拽过我一只手看看,“指甲又不漂亮,涂什么涂。”
“说说而已。”
他斜了我一眼。
我们继续走着,经过避风堂的点心铺,他掏出皮夹。
“你干什么?”
“买叉烧酥。”
“你疯了,我们才吃得饱饱的!”
“你不到一个小时就会饿,相信我。”
我怏怏地看他拎了一个盒子回到人行道上。
“我们打车吧,我想回去看HBO的电影。”
“这个时间段的电影有什么好看,等过了10点才会有儿童不宜观看的片子,再走走。”
我怨恨地看着他,“可是我觉得这样跟你走在一起很奇怪。”
他瞟一眼,“有什么奇怪?”
我说:“感觉很奇怪……要不然我先打车回去,你自己慢慢走。”
我说完就举手拦车,高傲一把将我的手拍下来,“到底哪里奇怪了?”
要是我知道就好了,可我也说不清呀。我反复观察他的脸,依然看不出端倪。但是确实能感觉得到,我们相处时的气氛变得有些异样。
“我觉得,我想躲开你。”
“躲着我?”高傲叫道,眉头拧成一个结,“我对你哪里不好了?”
“就是不知道!只是本能地不想靠你太近。”
“你又发什么神经。”他摆摆手,“好好好,你先回去,我再转转。”
他拦下一辆车,我对他耸耸肩,“你别转太晚,早点回来啊,明天还上班哪。”
“知道了知道了。”
车子开走我才觉得刚才那番话的味道不对,我说了什么?
不过回到酒店时,我早把高傲忘得干干净净,脱下外套甩在地上,拿着零食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HBO放的电影。
放了一部鬼马小精灵,一部讲龙的科幻片之后,第三部电影打出了儿童不宜观看的字幕。我一瞪眼,立刻满地找摇控器换台。
门打开,高傲进来,捡起脚边的遥控器丢到床上,“瞧你把这儿弄得,狗窝似的,清洁人员会咒你早死早超生。”
我叫道:“你回来得真是时候!你一回来,它立马放儿童不宜观看的电影!遥控器给我,我要换台!”
高傲夺下遥控器,“你是儿童吗?是儿童就别看。”
我说:“我不看恐怖片!”
他挑了一下眉毛,无限暧昧地说:“谁说只有恐怖片儿童不能看。”
我一想也对啊,******有什么不能看的。于是我坐回原来的位子,继续吃喝。
高傲去浴室洗脸,然后出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哎哟”叫了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破玩意,梗我屁股!”说着将那玩意抛给我。
我定睛一看,“什么呀?”
“指甲油,”他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你要涂?”
我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暖意,“我的指甲又不好看。”
“留长就好了。”
“我的手皮肤粗糙,好多老茧。”
他不再说什么,从我手上拿走指甲油拧开盖子,抓起我右手摊平放在他手背上,一边嘀咕着:“缺钙呀你,指甲里有白点……是不是乱咬手指甲啊,边缘狗啃似的……倒刺也不修修。”
他凑得很近,鼻尖离我手背就那么一点点距离……他呼出的气喷在我的皮肤上,暖暖的,痒痒的。我忽然为自己的手羞愧起来,它那么普通,甚至丑陋:骨节突出,又不白嫩,指尖上还有薯片的残渣,无论在谁的眼里,都太不完美——可是他却认真地、像画家对待画布一样专注。好几次我想说:“让我自己来吧。”却欲言又止,仿佛打断他,就像唤醒一个正在睡梦中的人一样残酷。
别把自己藏得太深,深到让人无法接近。
我咽咽口水,尽量大方甚至放肆地注视着他,从额头到鼻尖,从鼻尖到微微翘起的上唇,这一次我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间又爆发了年少时深深隐藏起来的欲望?
“那只手。”高傲提醒我,“别乱动,手张开撑在地上。”
我鬼使神差地把另一只手递给他。继续观察他——这种观察需要勇气,我随时想别开目光,但又想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我的本能和好奇心做着激烈的斗争,我开始发现自己有一点难为情,带着少许兴奋的难为情和羞涩……
高傲拧上瓶盖,“好了——别乱动呀!”
我的目光触电似的缩回来,头一低,正好看到涂得整齐漂亮的十根手指头上。这一看我立刻大喊大叫起来:“啊——你居然买黑色的指甲油!”
“不是很好吗?多有个性啊!”高傲还有点得意,“我发现别人不太适合的东西,用在你身上总是吻合得很。”
电视机里传来完全不输给我的高亢叫声,我一回头,一张七孔流血的脸贴在屏幕上,10点多就放恐怖片,我恨HBO……
接下来几天,高傲早上走之前,总是把窗帘拉上,门口“请勿打扰”的绿灯打开,我就一直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打开电视看ChannlV和HBO的节目,吃吃零食,泡泡澡,直到高傲叫我去大厅等他,然后一起吃晚饭,散步……过着分外糜烂的生活。
笔记本电脑,一次都没有打开过。
幸好这样的生活只是维持一个礼拜,否则我一定从此和写作绝缘。
每天回来他都会带点礼物,比如一盒瑞士莲薄片巧克力,或者一本圣斗士漫画,一袋子鱼片……并说是从同事那里抢来的。
我忍不住在地上打滚,“和你这样的野蛮人共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星期六是展销会的最后一天,下午,高傲在酒店里订好了第二天早上的机票,他问我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在落地窗前练习倒立,摇摇头,“不知道。”
“和我一起回去?”他问。
“你不是要和代表团一起吗?再说我可买不起机票,一千多呢。”
“要是你接下来没有打算,就和我一起回去。你也一年多没回家了吧。”
我双脚落地,爬起来,“暂时还不想回去呢。”
“别在外面野了,要写东西哪里不能写?”
我拿过他手里的机票来看,“上午11点的啊。”
“一起回去吧,我马上去再买一张。”
“不用不用,”我说,“我已经想好接下来去哪里了。”
他盯着我,“骗人。”
“真的想好了,离这里很近。”
他没有再反对。
“你想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一兴奋,“可以?”
“晚上有两个德国赶来的工程师,我要请他们吃饭,你也一起吧。”
“哇!和德国人吃饭?”我幻想,“那是什么大餐啊?”
高傲笑了笑,“劝你先有思想准备,德国菜并不好吃,还贵得要死。”
他没说谎,我们开车去了宝德兰,一家德国餐厅。除了服务员,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老外。那两个德国工程师一个叫杰克,一个叫汉森,个子高大得像熊一样,我一看见他们,就担心他们会咬我。
而事实上,来过中国两次的汉森还比较健谈,第一次踏上中国土地的杰克比我还少言寡语。他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喧嚣餐厅里来往穿梭的人群,连我都觉得尴尬。试探着跟他打了个招呼,他羞涩地把手放在桌子上,解释说自己的英语不太好,要说得很慢。
“没关系没关系,我的英语比你还烂。”我看了一眼高傲,他和汉森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得飞快,时不时地哈哈大笑,神态轻松。
我羡慕得不得了,面对杰克这个闷瓜,要是他懂中文,我还能说一两个笑话。问题是他不但不懂,还连英语都说得磕磕巴巴,那些宣扬沟通无国界的家伙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只好问最白痴的问题:“你觉得中国怎么样?”
他说:“我也不知道啊……除了上海,都没去过其他地方。而且都是为了工作,除了会场也没其他地方可逛。你呢?”
“我?我去过很多地方啊。”
我大放厥词,从山上谈到海里,再说各地美食,咸的讲到甜的,杰克津津有味地听着,他听没听懂我不知道,但是我说得龙飞凤舞兴头大起的时候,真是口水都流下来了。
我们点的菜送上来后,我立刻后悔不该谈那么多美味。高傲说得一点都没错,德国菜实在是……除了单调还是单调。我的西冷牛排其实就是两块圆形的大肉饼浇上酱汁,再佐以一些炸土豆片、薯条和西兰花而已。
不过著名的德国啤酒倒是不负众望,味道极地道,又是满满的一大杯——与其说是杯,不如说是桶,单凭一只手根本无法端起来的容器,能叫杯子吗?
我们四个人喝了六桶,杰克脸上有了点红晕,“你想跳舞吗?”
已经过了8点,餐厅里关掉大灯,每张桌子上点了小蜡烛,乐队在台子上演唱麦克学摇滚的《SLEEPINGCHILD》,全餐厅的人都在打拍子,有的还举着打火机吹口哨。
“去跳舞吧!”汉森对我偏偏头。
高傲说:“你们去好了,我在这里看着包。”
我看看舞池,离这里隔了好几张桌子,我说:“不如你陪他们跳,我来看包。我英文又没你流利。”
高傲翻着白眼把我推出去,“三个大男人,有什么好跳的。”
我们随着人潮涌进舞池,杰克说要不是喝了点酒,他可不敢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跳舞。
我好奇地看着他,“真的?”
“是呀。”
“莫非你们德国人比中国人还保守吗?”
他耸耸肩,解释说:“我个性如此。”
嘀嘀两声,我拿出诺基亚来看,高傲发的短信,“先回来一下,公主,我要去厕所,憋不住了!”
我一阵好笑,对杰克做个手势,“高傲要去厕所,我得回去看好我们的包。”
他说:“我可以借一下你的handy吗?”
我一愣,“handy?”
杰克摸摸头,指着我的手机,“那个,你们不叫它handy?”
“啊?这个?这是mobilephone。”
杰克若有所思地点头,“mobilephone……我能借用一下吗?”
“嗯。”我递给他,就走回座位上去接替高傲看包。
从厕所出来,高傲顺便叫了服务员结账,我竖起耳朵一听,一千六百块,顿时扼腕叹息,可以吃多少顿啊!
他发现了我,笑着说:“早告诉过你不要抱太大希望,又贵又不好吃,谁叫你非要看我工作的样子。”
我们走出宝德兰,开车回酒店。等电梯时,杰克忽然认真地对我说:“你的男朋友很棒。”
我无声地指着高傲,杰克点点头。
“我听汉森说,他是大老板的儿子,可是却做着和最普通的业务代表一样的工作。我认为这样的年轻人并不多。”
我慎重其事地对他说:“我们现在是朋友,right?”
杰克点头。
“那你帮我做个选择,你觉得他,”我指着远处高傲的方向,又指自己,“和我,合适吗?”
杰克不明白地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那不是当然的吗?”他说。
电梯“叮”的一声打开,高傲走进来,看我一眼,“干什么笑得这么贼?”
我不说话,看天花板。
汉森和杰克要到三楼的荷里活酒吧继续喝,从三楼到十五楼这段时间里,高傲几次想开口跟我说话,我甚至可以听到他吸气的声音,但是他没说。
我们在1512房门口掏房卡,我忽然叫一声:“啊,我的手机!”
高傲马上偏过头来,“不会又丢了吧!”
我转着眼珠一想,“……我记得借给了杰克打电话,在杰克那里。”
高傲马上把手里房卡和外套塞给我,朝电梯跑去。
我站在门口若有所思,“他干吗要说‘又丢了’呢?”
走进去我才想起来,这手机丢过一次,捡到的不是别人,正是他。
想到这里,突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高傲走进来,把诺基亚朝我兜头砸来,“怎么这么不长记性啊!”
我争辩道:“不长记性的明明是杰克。”
“他喝两杯啤酒,你才喝一杯。”
我笑着说:“高傲,我两次不见了手机,居然都是你给我找回来。”
他踢掉脚上的皮鞋,转过脸来看着我,慢慢露出了笑容,“就剩一格电了,今天最后一晚,记得充!”
我说:“知道了啦。”
“知道个屁!马上去拿充电器插上,别顾着看电视。”
“我忙着呢。”
“忙什么啊!”
“忙着消灭零食,你买这么多,一个星期都吃不完……”
高傲没办法,自己去我的包里翻充电器。
第二天早上,我一个星期以来首次被自然的阳光唤醒。
“要死了,时差倒不过来啊……”我用被子蒙住头叫道。
高傲刚烧了一壶开水,冲一杯速溶咖啡拿到床头,“醒醒,9点了。”
我在被子里伸个懒腰,一跃而起。
“爽!爽!爽!这个星期过的真是神仙般的日子,要是永远都这样岂不是过着猪一样的生活了,不,简直是猪狗不如。”
我从卫生间里洗漱停当出来,把背包背上,“高傲,我不去送你,反正你2个小时不到就能到家。谢谢你照顾,我先走一步。”
“真的不跟我回家?”
我在门口穿鞋子,“我还有想去的地方嘛。”
他放下杯子走过来,“那你什么时候回家,国庆节?”
我做一个鬼脸,“还没分开,你就想我了?”
高傲别开脸,笑一下,“哎!真没办法……手机呢?”
我从口袋里拿出来晃了一下。
“记得充电,24小时开机,随时给我发短信,如果你肯打电话自然更好。”
他沉默一下,说:“我可不是每次都能捡到……它是我唯一能找到你的方法了。如果卡里没钱,就发消息,我帮你充值。”
我鼓起腮帮子点点头,绕到背后抱了抱他,“拜拜。”
我把门开着,倒退着走向电梯。
几个小时后,高傲给我发消息,“我在家,你在哪里呢?”
“我在海边。”
“东海?”
“白龙港。”
东海,白龙港,我见到一只巨大的漠然之眼。
天是很阴沉的,并没有阳光。
泥沙累积了几万个世纪,才能容纳下人类的脚印。
芦苇是新生的过客。在这个经历了离别的夏季——它们默默地站在海岸线的高处,却只是过客,而并非归人。
真像海亚姆说的那样呢,天地是飘摇的逆旅,昼夜是逆旅的门户。伊朗的哲人,海亚姆。究竟要人类作出怎样的放逐,才能得到天地的承认?
我带着泪水看着这一片苍茫的海洋,古老的海洋。我想有一天我终将死去,变成化石——也许连化石也不是。多少多少年以后,这片海洋依旧在这里波涛汹涌,正如亿万年前它一如既往的浪潮。
浪潮的旋律未变。也永不会改变。
站立于礁石上,我忽然看见了太阳。原本以为并未出现的太阳,此刻正静静地盘踞在海平线的上方,半边隐于海面之下,像一只巨大而苍茫的眼睛,漠然地看着这个尘世的变迁。
它收敛了自己的锋芒,我甚至可以看见它的轮廓,它近乎透明的白色的躯体。苍穹下,我被赐予了与万物之主对视的荣誉。在这片海岸上,我第一次明白了世上终有人类不可企及之处,那是连目光也到不了的遥远,连梦境也梦不到的天荒地老。
也好啊,真好。毕竟始终存在着那么一个桃源,一方净土,是人类永远无法污染的。那个地方,叫做地平线。
我告诉过lilith,人类不可能到达地平线,只有脚下所站的那一方寸之地,才是属于自己的国度。
我以前一直这么相信,只有与生俱来的,才有可能陪伴自己到永远。其他的拥有和失去,不过是人生路途上来来去去的过客。
这些过客能陪伴你多久,谁也不能保证。
如果说永远陪着我,我不会相信,那太奢侈了。
只能说一直。一直是这样的生活,也许能让人安心一些。
雪一直希望我回心转意,跟着她写剧本。我当时在公用电话亭里赏雪,笑着说等哪天我的小说再也没人要看了,我就回来。
茜伶还是在找她的另外半个圆,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不再敢笃定地说张天叙就一定契合她,她是完美的女孩,有资格要求自己的另一半完美。
方客侠的曲谱一直没有给我,他说他始终不满意,他要作一首令我灵感大动的曲子,还为此去考了十级证书。以他的性格一点都不奇怪,我在嘉年华BBS上留言告诉他,我等他,一直。
高傲每个月1号定期往我手机里充100块钱,他很少打电话,都是短信,问我到了哪里,在做什么。还时常开玩笑地来一句:“我一直都没变心啊。”
我说:“我也是啊,一直都这样。”到了结局也这样。在这个故事里出现过的男孩女孩,都是我深爱过的人,是我人生中最美丽的风景,不可或缺的过客,为了他们,我不要做英雄,我只做愚者。
一直做到永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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