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宇航接到凌浩宇的电话,立即通知距离公寓园最近的派出所警力先赶到公寓园来。夏宇航是何许人物?他是b市的现任市长,对于财力雄厚的凌家,他也礼让三分。
五辆警车在公寓园前面的公路停下,十几名警察从车内跳了下来,看到现场紧张至极又充满了竞争气息时,他们也变了脸。
尤其是看到那三十辆一字排开,每一辆都是相同价格的轿车停在公路边上,那些穿着黑色西装服的黑衣杀手,冰冷至极,杀气腾腾,而且他们手里还有枪。
警察们立即意识到遇到了黑帮。
他们凭着正义之感,连忙掏出了他们的警枪,指着冷烈等人命令着:“都不许动,我们是警察!”
看到只有五辆警车开来,凌浩宇忍不住暴骂着:“该死的夏宇航,我不是让他安排十辆的防暴队军人吗?来你们这十几个平时吃饱穿着衣服满大街跑的家伙有什么用?”
为首的警察队长苦着脸,像是委屈地说着:“凌总,防暴队还要从军区那里调来,一时之间赶不到,所以我们先来了。”他们平时哪里是吃饱穿着衣服满大街跑?谁吃饱了不是穿着衣服的?满大街跑?他们是巡逻好不好?凌浩宇居然把他们说成了那种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混混似的。
他们可是为人民除暴安良的公安干警呢。
“他们绑架了我的未婚妻!”凌浩宇指着把古晓桐抱上了车的古剑锋,说得咬牙切齿。
他已经向古晓桐求过婚了,虽然古晓桐没有答应,想着把他推给梁秀兰,可他心里认定的妻子只有古晓桐。
那十几名警察并没有走到凌浩宇的身边去,他们知道古剑锋人多,他们人少,如果走到凌浩宇身边去,那么他们便会被古剑锋的人包围着,到时候他们是一点反抗的力量都没有,黑社会的人一般都会有枪,看对方的气势宛如王者,其帮派更是不容小觊,人家随便开枪,都能把他们打中。
此时气氛万分紧张的情况下,听到了凌浩宇的话,那些警察还是忍不住露出了惊讶。
传闻,凌家少爷凌浩宇对一个佣人非常特别,传闻那个佣人还是本市最知名的言情小说作家,却想不到凌浩宇居然真的动了真情,在没有举办任何的订婚宴,居然公开挑明古晓桐是他的未婚妻。嗯,是还没有求婚成功的未婚妻。
古剑锋坐在车内,大手贪婪地吞噬着古晓桐脸上的肌肤,至于车外的突变,他半点也不放在眼里。
低首,他深深地吻上了那两片红唇。
就算昏迷的古晓桐没有办法回应他,事实上他吻了她无数次,她只有一两次是回应他的,其他时候都是他在纠缠不休。她的甜美依旧,只不过似乎带着一点不熟于她和他的味道。
倏地移开唇瓣,古剑锋森冷的眼神穿过车窗玻璃落在凌浩宇身上。
凌浩宇吻过了他的桐桐!
该死的!
凌浩宇居然敢吻他的女人!
按下车窗,古剑锋朝冷烈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冷烈一挥手,所有黑衣人像是训练有素似的,立即掏出了他们随身带着的手枪指着了那十几名警察以及凌家兄妹。
凌浩宇请来的保镖们早被这个阵仗吓得往后退避去了,周围的人也是跑的跑,躲的躲,就害怕子弹无眼,伤到了他们。
古剑锋按回了车窗,然后示意司机可以开车了,冷烈和冷霜会处理这里的情况,他要把他的桐桐先带走。
车开动了。
凌浩宇正想追去,却被凌菲拉住了。
“哥,虽然警察来了,但警力不够,他们的人太多了,你追去必死无疑。我们都看过晓桐写的那部小说了,她哥哥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对晓桐的爱已经入了魔,只要有人想抢走晓桐,他都会用各种手段除去情敌。”凌菲想起小说里的所有情节,她的心就一阵阵地战栗起来。
也难怪《恶魔,放了我吧》一出版立即轰动了文化界,原来那部小说就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而结局却到了现在还不知道会如何。
在看那部小说的时候,凌菲相信所有读者都会同情那位男主的,因为他爱得极深,虽然霸道至极,可他对爱情的执著,她觉得放眼天下无人能比了。
只是大家都不知道小说中的恶魔原来就是黑腾财团的当家总裁古剑锋。
想起初见古剑锋的时候,她们都被古剑锋那霸道,冷冽夹着尊贵的气息所震住,仅从外表和气势必就能把他和恶魔联想到一起,没想到古剑锋还真是恶魔呀,看来她们的感觉还是蛮强的。
虽然古剑锋在小说里表现得很霸道,很残忍,居然因为古晓桐的学长拉了她的手而把对方的手砍下来。那血腥腥的场面当时她们看文的时候,也如同古晓桐的心一样,沉进了万丈深渊,对于古晓桐愧疚成痛,她们居然能感同身受。可是读者们又无法忘怀的女主桐桐在七岁到十六岁那九年的快乐无忧全因为男主的宠爱,那段岁月除了宠依旧是宠。
一个女人,一个继女身份,却得到了继兄前所未有,掏心掏肺的爱和保护,试问有几个女人能得到那种爱和保护。
就算小说到了中间笔锋一转,转成了两个人之间的逃与捉的纠缠,读者们的心依旧是被男主俘虏了。
其实很多女人选择爱情的时候,都是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有情郎。
在读者的眼里,《恶魔,放了我吧》的女主是普天之下最幸福的女人,对于她的逃离,既让读者心疼男主的爱,又怜惜女主的逃,有些甚至觉得女主的逃太伤男主的心,祈求男主早日找到女主,重续他们的情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