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定价——来自A股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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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证券市场审计定价机理分析:基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考虑(7)

根据前文所述,较高的职业声誉意味着较高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自然也就意味着较高的审计质量(Klein,Crawford&;Alchian,1979;Klein&;Leffler,1981;Balvers,McDonald&;Miller,1988;Chaney&;Philipich,2002)。这样,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声誉成为公众判断审计质量的便捷标准。Watts和Zimmerman(1983)认为,审计是在委托代理环境下的一种信用保证服务。只有具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才能够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取得相应的信任。Bar—Yosef and Livnat(1984)认为,审计师的类型可能向市场参与者传递了关于经理层对未来现金流的评估的信号,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高质量的企业与低质量的企业区分开来。Titman&;Truman(1986)的分析性模型认为,客户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类型能影响IPO定价。所以审计师声誉对于审计师来说有着重要的价值,能够通过声誉提高竞争力,收取相应的声誉溢价。

审计需求的保险假说认为审计具有保险价值,审计师被视作财务信息风险的保险人(Kellog,1984;Stice,1991)。由于审计师拥有“深口袋”(deep pockets),法院也通常认为审计师是财务信息准确性的担保人,这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不同的资本累积而具有不同的损失赔偿能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而言就具有更高的保险价值,进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收取更高的审计收费。审计师声誉是审计师的一种信号显示,表明其所具有的审计质量的高低。审计师声誉对审计师来说具有经济价值,重大错报如果在事后得到证实,将会损害审计师声誉,声誉越高,损害越大。所以,假设声誉越高,审计师对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收费越高。

在审计师声誉的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方面有两种看法,一是信奉市场“无形之手”的的学者,认为审计师声誉是一种市场机制,具有一定的自我履行机制。按照Jensen与Meckling(1976)的论述,审计是为了降低企业代理成本而产生的。Watts与Zimmerman(1983)的证据表明,早在公元十四世纪前后英国商人行会(merchant guilds)时期,审计就已经得到有效的运用。审计职业的产生有着市场自发的需求,最早的起源并不是源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审计师作为市场自发需求的本质在于其独立性,而独立性需要一定的担保机制作为保障。在这种保障机制中,审计师声誉起着重要的作用,审计师如果违背市场法则,践踏独立性,则其声誉将会受到损害,作为中介机构认证职能存在的基础的声誉遭到损害,其损失是巨大的。因此,审计师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有动机维护独立性,保持与声誉相符的审计质量。所以本文预计审计师声誉能够使审计师对审计重大错报风险保持一定的敏感性,能够将重大错报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审计师声誉越高,一旦审计失败承受的损失越大,越有动力控制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通过几个途径,一是接受客户时,避免风险过高客户;二是对风险较大客户进行更多的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保证较高的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对通过审计程序仍然无法消除的审计风险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加以补偿。上述第一个阶段将会影响审计师客户的特征,高声誉审计师的客户财务状况可能更好;第二个阶段会影响审计投入,提高审计成本;第三个阶段将会使得审计风险溢价增加,提高审计收费。上述后两个阶段都会使得审计师对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费用提高,声誉越高,对重大错报收取的费用也越高。如果审计师声誉在审计质量保障机制中发会作用,那么审及费用将会和重大错报风险正相关,而且声誉越高,对重大错报风险的收费也越高。

(五)法律环境影响重大错报风险定价,法律环境越完善,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收取的定价越高。

重大错报风险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归根结底是因为如果未发现的重大错报会对审计师造成损害,而这种损害会随着法律环境的不同而不同,法律环境的完善程度越高,重大错报风险对审计师的影响就越大。

前面的文献综述部分已经提到,法律环境对审计收费具有影响,例如,Seetharaman,et al(2002)通过对在美国发行证券的英国公司的英国审计师面对公司处于不同的法律体制下所面对的不同的风险暴露,收取了不同的审计收费的检验结果,证实了审计师根据不同的法律风险进行定价。JONG—HAG

CHOI(2008),文章将审计收费文献从单一国家扩展到不同的国家框架内,证明了公司水平的审计收费与客户特征以及国家的法律环境相联系。

总括起来看,超出平均水平的法律风险使得审计师的有动机收取补偿费用(并增加努力水平)以防范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Simunic,1980;Simunic and Stein,1996),对审计风险收取风险溢价以补偿将来的诉讼损失(Pratt and Stice,1994;Gramling et al.,1998)。

根据三元交互决定论,审计师对于审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除了考虑审计主体(比如审计师声誉),审计和审计师自身的行为之外,还会重视环境的影响。环境因素中影响较大的有政府监管环境、法律环境,或者市场经及发展程度等。而政府监管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所以政府监管和法律监管某种程度上是有很大的重叠。本文所说的法律环境,既包含有政府监管的含义。法律环境不同,对审计师的约束也不同,法律环境越完善,审计师就越重视重大错报风险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会对重大错报风险有着更高的定价。

4.4.4本文假设的提出

基于前文分析,提出本文假设。

假设1: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审计定价越高。

假设2:代理冲突越大,则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审计定价越高。

假设3:投资者监督力度越大,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越高。

假设4:声誉越高,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越高。

假设5:法律环境越完善,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越高。

其中假设1为本文的基本假设;假设2为代理冲突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假设3、假设4为环境对审计重大错报风险定价的影响,分别为投资者监督环境和法律环境;假设5为审计师个体因素对重大错报风险定价的影响。本部分假设将在后面两章的对上述假设进行实证检验。

第五节本章小结

本章是全文的理论分析主要组成部分,在前文文献综述、理论基础、制度背景的论述的基础上,构建了本文的基本的逻辑解释框架,论证了重大错报风险影响审计定价的基本逻辑,并在提出全文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假设。

(1)重大错报风险的成因。重大错报包括舞弊和非故意的错报。从成因上看,会计报表重大错报主要是指舞弊造成的虚假信息。舞弊的形成主要与压力、机会,以及自我合理化三种因素有关。管理层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采用会计信息造假的方法欺骗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这种错报如果影响到投资者(包括债权人)的决策,将是重大的,从而形成重大错报。就具体的重大错报风险成因说来,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主要是指源于被审计单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管理层的品行等方面的原因。外因主要是指股东和债权人对管理层的压力,法律和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会计信息舞弊,政府干预的影响,和来自行业环境对会计信息舞弊的影响。

(2)审计定价的基本依据和策略。在竞争性市场上,对同样质量的产品来说,产品价格包括平均成本和行业利润。在同样的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如果厂商的成本较高,也只能按照平均成本进行定价,否则就会因为价格过高降低销售。同时,市场的供求也影响着产品的定价。综合来看,产品价格是产品成本、行业利润、产品质量和供求关系的函数。但是在审计市场上,平均成本是指对于同样的业务复杂性和风险的公司来说的,对于不同的业务复杂性和风险的公司的定价则应该考虑特殊的成本投入。一般来说,审计定价应该包括审计平均成本、风险溢价两部分,但是同时又受到市场的竞争状况(供求关系)的影响,法律和监管环境因为影响审计成本和风险溢价而影响审计收费,审计产品的质量(审计师声誉)也因为影响审计成本和供求关系而影响定价。

(3)审计关系人的静态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到,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区别定价,即对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收取较高的审计定价,有利于抑制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提高审计市场的运行效率。

(4)通过前文理论分析可以得出本文的几个基本结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定价之间正相关,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审计定价越高;代理冲突越大,则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审计定价越高;投资者监督力度影响到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最终的方向取决于两种力量的对比:投资者监督增加审计师重大错报风险的经济后果对审计定价的增加作用、投资者监督增强公司治理的对审计定价的降低作用;审计师声誉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声誉越高,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定价越高;法律环境影响重大错报风险定价,法律环境越完善,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收取的定价越高。这几个基本结论构成本文的主要观点,并构成相应的假设,在实证部分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