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高中教育研究
20355500000011

第11章 高中学分制管理的内容、原则与策略

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尊重学生的个性与多样化发展,改变学科中心倾向,建立基于学习领域的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体现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其教育理念的实质就是关注个体差异,使个体的创造潜能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差异是一种资源,差异是一种财富。然而,传统的普通高中教育强调共性的培养目标,单一刻板的课程结构和缺乏弹性的学年制的教学管理制度,束缚了学生个性的发展。为了尊重个体的差异性、多样性、独特性,给学生以学习的自主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们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具有弹性的、科学的课程管理制度,即学分制。那么,如何实施学分制管理呢?

1.学分制的内涵

1.1.学分制的产生背景

1872年,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的哈佛大学。学分制(credit system)是以选课制和学分积累为核心创制的一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是对课程设置僵死、修业年限划一的教学管理制度的变革。学分制诞生于高等院校,被移植和应用到高中教育中是有其深刻的历史与教育发展背景的。选修课在中等教育中的提出,为学分制在高中教育中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早在1893年,美国就在中学提出了学分制的设想。当时全美教育协会的十人中等教育研究会为了确定大学入学资格审查的标准,在探讨中学改革及与大学、小学衔接问题的报告书中首次建议在中学毕业时修满一定的学分就有资格升入大学。此后,学分制以其因材施教、培养多样化人才等优点被世界各国的中学采纳。早在20世纪20年代,我国也一度在高级中学教育阶段实行过学分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基础教育领域,学分制的实践先于理论界的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陆续有大量学校开设了选修课、活动课。在20世纪90年代的十年间,许多普通高中已在选修课、活动课的开发中有所积累。然而面对日益多样的课程与学生自主发展的愿望,学校管理中原有的刚性“教学管理”已无法应对和解决,产生了对弹性化课程管理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高中课程体系全国统一,以单一升学为目标,以必修课为基本模式。这不利于在提高学生素质的基础上发展学生的个性,不符合未来社会对人才多层次、多规格的需求。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目标是:构建体现普通高中教育性质、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课程体系,为每个高中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课程改革的核心是构建充分体现“基础性、多样化和选择性”的高中课程体系,促进学校教育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高中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课程的多样化是实现课程选择性的基础,而课程的选择性是学生实现其个性与潜能发展以及人生规划能力提高的前提。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增设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学分制要求根据不同类型人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设计合理、相对弹性的指导性课程体系,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对于改变僵化死板的管理体制、促进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1.2.学分制的内涵

学分制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随着课程选修制的产生、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试行,其目的是为了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和创新精神,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发展。学分制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制度保障;是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深情呼唤,是新课程理念的真实体现。

1.3.学分与学分制

学分(credit)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credit)是学生成功地完成某项科目(course)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表明学生获得某种证书、文凭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接受科目教学总量。学分通常也叫做“卡内基单位(Carnegie Units)”、“学期学分时(semester credit hours)”或“季度学分时(quareter credit)”。学生选修一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就能获得一定的学分记录。考试不合格者经重修课程,并通过考试后,照计学分。学分记录是能否毕业的标准。对学分所代表的学习量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美国,学分的获得一般按“卡内基单位”计算,每单位代表1学年至少120小时的课堂教学。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在实施中,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自己选定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由此可见,学分制的内涵已不仅是学分计量制度那么简单。学分制是一种以选课制为前提,用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

1.4.学分制与学年制

学分制与学年制都属于课程管理制度,学年制是学年学时制的简称,即学生必须读满规定的学年,修满各学年规定的科目和时数,且能考试合格达到既定标准,才可以获得毕业的一种管理制度。普通高中在此前实施的就是学年制。学分制与学年制的区别在于,一方面,学年制以学时、修业年限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学分制不是以时间来计量,而是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的学习量,即根据各门课程的学分量以及教学时数来衡量学生的学习量,包括质量和数量。如一般以1个学期内每周上课1小时,课外复习、作业2小时为1学分;如果有的课程没有课外学习比例,则每周上课2小时为1个学分;如果有的课程难度大,课外学习比例大,则每周上课2小时为1.5个学分。另一方面,学年制是刚性课程管理制度,每个学生是一个班级、一张课程表,一个课程计划,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学分制是弹性课程管理制度。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选课,可以自由安排学习计划,甚至学习的年限,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学分制又可以分为完全学分制和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根据学生所学总分达到或超过规定毕业学分作为毕业的标准,或是提前毕业,或是延期毕业,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与学分制的结合与过渡,但在课程设置上必须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以学分来计量学生在规定学年中完成的学习量。普通高中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主要任务。学习内容基础性强,没有专业区分,学习过程较短,学生基本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毕业选择实际上最大限度地受高考模式和录取方法的制约,而且考虑到我国教育资源有限、学校规模与班额太大、学制的相对稳定以及高考、大学录取等政策跟不上,因此没有推行完全学分制,目前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还是学年学分制。

2.学分制的特征

学分制既有衡量学程的功能,又具有选课导向和教学管理的功能,它本身对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激励作用。从教育思想上看,学分制注重了学生的基础、爱好和其他方面的差异,在课程设置、选修、免修、提前毕业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从管理制度而言,它充分体现了一个“活”字,课程活、学制活、教学活,这种管理制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尤其是有利于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学分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表现出自由的选修特征,学生在弹性教学计划指导下自主地选择课程以及修习时间等,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学生不受修业年限的严格限制,学生可以先修满学分提前毕业,也可以推后一段时间毕业。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看,能够有效地、因人而异地分配受教育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2)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学分制是建立在学生自愿选择课程的基础上的,它尊重学生个人选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发展倾向而选择自己的课程。学生之间所修习的课程差异很大,教师不能对所有的学生提出相同的学习要求,因此体现出学习的自主性。它强调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人,对自己的学习和发展负责。学生在选课时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和定位,这样能够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这是学分制的精髓所在。可以说,没有选修权的学分制并不是学分制。

(3)学习内容的选择性。尊重教育的个性化、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是学分制的重要特征。学分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因此学分制以学分为基石,按所修课程与学分组成学习群体,并通过提供多种多样的学习计划和课程类别,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4)课程考查的灵活性。学分制允许学生免修、重修、重选课程。一些学生掌握了某门课程的内容,已预先通过考试的则可免试而获得该门学科的学分。这些学生可选修其他课程,学分总数达到要求即可提前毕业。对于一些基础差的学生,如果所选的课程修习后未获得学分,只要提出申请,就允许重修该门课程,经考核合格仍给予学分。如认为重修仍无法获得学分,也可另选其他课程修习。

(5)培养过程的指导性。学分制以学生独立自由地安排学习为前提,充分发挥了学生的特长和主动性。但是,它并不否认教师和家长的导向作用。尤其是高中阶段的学生,他们对符合社会要求的自我设计能力还不强,对实现目标的学习方案也难以进行优化选择。所以,要发挥指导教师和家长的导向作用,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学习和发展的课程。

3.学分制管理的基本内容

3.1学制与学习期限

学制即正常毕业所需的年限;学习期限,即指可提前或推后的年限。许多国家在采用学分制课程管理时,通常采用弹性学制,在规定的年限内,允许学生提前或推后毕业,致使高中没有年级之分,只有第几年之别。如:日本规定高中至少学3年,最多可以读6年。弹性学制提供学生以更大程度的学习自由,照顾到不同学习需要的学生。然而,考虑到我国许多普通中学学校规模大,班额大,加上没有经验。因此,从大的范围来讲,大多数学校只可能尝试学年学分制,规定高中学习期限为3年,一般不能浮动学习年限。当然,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少部分学校开展了弹性学制的实验。如:上海晋元实验中学规定,学生在两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参加高考。而学生在3年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尚有各环节未完成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期内,编入低年级相应的行政班。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试验,不断总结经验。

3.2毕业要求

学生获取课程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规定的那些学分及达到什么样的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如,美国对毕业总学分的要求,在各州、各学区甚至各学校不尽相同,大约在18~21卡内基学分。我国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规定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28分以上,其中在选修二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3.3课程分类

高中新课程一般按选修要求可以分为三类,即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必修课指学生按课程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限定选修课指学生按课程计划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选读的课程:任意选修课指学生可以任意选读的课程。

3.4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是实行学分制的关键,尤其是选修课的设置。选修课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需要,还要考虑到选修课之间的连续性和系统性。课程设置要以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为理念,做到形散而神不散。

3.5学分计算

即根据什么来计算学分,如可以根据课程讲授的学时数、课外学时数来确定学分,还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相应地规定该门学科的学分数。

3.6课程考核

即指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学分,大多数学校还是采用成绩考核来赋予学分,如成绩合格者,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给学分。除了学分评定外,还用学分积点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3.7选课指导

选课是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选课制运行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衡量学分制成败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同时,对于学生选课从提供指导手册到明确教师、家长的职责等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建议,其目的最终落脚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

4.实施学分制管理的原则

普通高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必须有利于高中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高中新课程的改革;必须构建具有选择性、个性化等教育特点的课程体系,促进和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构建。

4.1学分制管理的原则

4.1.1.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

选修制和学分制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根本旨趣。因此,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作出选择是选修制的一个基本准则。选课指导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帮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因此首先要遵循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实施学分制要求学校建立相应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学习课程、主讲教师、学习时间,让每位学生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学习计划和课程表”,有自主学习的时间、空间和内容,为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4.1.2.必修课优先、选修课力所能及的原则

选课是要首先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因此,在保证必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选择选修课程的学习。必修课是奠定学生终身发展的能力的基础学科,设置必修课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让学生学习基本的知识和技能,保证高中教育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准,为将来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而且,修满必修课学分是获得毕业资格的先决条件,如果必修课学分未满,学生不能毕业,这也就关系到学生将来的出路问题。因此,在指导学生选课的时候切不可追求在数量上多选、多拿学分,而是在保证必修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选修其他课程。

4.1.3.必修课与选修课协调进行的原则

必修课与选修课对学生发展的意义不同,在指导学生选课的时候应将二者相互搭配,使学生对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协调进行。不宜在一定时间段内(如一学年)集中让学生学习必修课,而另一时间段内让学生集中学习选修课。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在必修课和选修课之间确立一个平衡点,让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其他多方面的能力协调发展。必修课与选修课协调进行也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求知的欲望,不至于在必修课的压力下产生厌学的情绪,由此可以减轻高中生的心理负担。

4.1.4.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的原则

为有效推行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国际上已开展了很长时间的探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这一点基本上已成为国际惯例。这个原则并非限制学生的自主选课的权利,而是从保护学生(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而提出来的。毕竟,高中学生的心理发展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境地,其社会化程度也不高,有些问题的看法还不是十分稳定和深刻。为了避免或减少学生的失误,教师必须牢记,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过其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同意。

5.学分制管理的策略

5.1应根据学校自身条件编班

许多国家在采用学分制的课程管理时,通常采用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每个学生按照学校的有关课程规定(如选课指南),经与课程咨询员或导师协商,制定属于自己的课程计划,然后,拿着自己的课程表,去找以学科或任课教师命名的教室上课。有的国家没有年级之分,只有第几年之别,如日本,规定高中至少学3年,最多可以读6年。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无班级制无年级制,确实对学生来说具有最大限度的课程选择与学习自由。然而,它的实现取决于充足的教育投入、丰富的教育资源、适中的学校规模与成熟的管理经验。考虑到我们的教育资源有限,学校规模太大,加上没有丰富的经验,我们不可能采用完全学分制,而只能实行学年学分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仍可按年级编班,学生可以跨班但不跨年级走班上课。这样既可以满足课程多样性的需要,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地实施。当然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我们倡导学校首先在选修课程或校本课程领域探索打破班级或年级安排课程的经验,配合弹性学制试行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的试验。量力而行,持续试验,不断总结,逐步推广。

5.2加强选课指导制度建设

新的高中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跟原有的课程相比,本次课程改革增加了选修课的比重,强调高中课程的多样化和可选择性,以适应高中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因此,在规定的国家课程和必修课之外,在高中阶段将出现大量的、门类众多的选修课,对于学生来说,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问题:如何从这些门类众多的课程中既能够修完必修课的学分、又能根据个人的兴趣修习相关的课程?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提出:“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学校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包括三方面内容:帮助学生形成自己的课程修习计划;建立学生选课办法;制订教师指导计划。

高中新课程要求学校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要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科目和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公布下学期学校的开课计划,并向学生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学校可在选课前组织学生进行集中咨询。选课指导手册应具体明确,其主要内容要涵盖如下几点;第一,要说明毕业要求。在选课指导手册中要明确说明高中毕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如学分数和其他要求等。此外,为了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习时间,避免在某一学段或学期选课过多,学校有责任通过选课指导手册规定每学年和学期的学分要求,并可以将其作为学生进入下一年级学习的资格。第二,要说明选课的程序。一般而言,学校首先要向学生提供可供修习的所有课程,学生因此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选择课程。然后,学校根据所有学生选课的情况作出宏观调整,制定下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根据学校的安排形成个人化的课程修习计划。最后,在新学期开始后,学校应安排一个比较灵活的时间让学生去试听,试听结束后再形成学校课程的最终安排。第三,对课程的说明。对课程的说明要具体,一般而言,要包括如下内容:(1)课程目录和课程名称,即学校提供的课程在选课指导手册上都能一目了然;(2)课程性质说明,即每一门课程的性质是什么,比如是必修课或是选修课等;(3)课程内容说明,即该门课程的大体内容,涉及的基本概念、主要的知识点等;(4)课时数说明,即每门课程的课时分配情况;(5)学分数,即说明每门课程在修习完后学生能获得多少学分;(6)教学目标和学习方式,即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期望学生达到什么样的学习效果,以及用什么样的学习方式去学习等;(7)有关考核方面的说明,比如考试、考查等。要告诉学生,如果考核不及格,怎么办?

此外,学校不但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课程和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引导学生不断拓展自己的兴趣领域,发展多方面的能力,而且还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可以将学校开设的课程内容介绍印制成册或光盘提供给家长,并向家长提供课程咨询。学校应由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有指导能力、学科知识丰富的教师担任导师,其主要负责向学生解释选课指导手册的内容,确保学生了解选课的有关规定;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优势、兴趣爱好等,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年度课程修习计划;监督检查学生年度学业计划中学分的获得和成绩评定;与家长交流,让家长了解学生的选课和学业进展;负责学生的行政日常事务、组织班会等活动,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集体活动,解决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5.3建立学分信息系统

实行学年学分制后,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余地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扩展,学生的流动性大大增加,选题、排课以及学籍管理等工作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实时性要求提高,需要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管理信息系统,为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这就需要包括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学籍、教学计划、学期课程编排、学生选课、教室管理、成绩统计、学分的统计、教师工作量等工作进行细致的管理。根据近年来实验区的经验,目前学分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已日趋成熟,一些软件对学校管理中排课管理、选课管理、成绩考核与学分管理、重修与免修认定等都建立了完善的平台。而且,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学分制管理更便于全校教务信息的集中管理,实现全校信息共享,更能保证教学管理的高效便捷实施。

5.4注重教学管理制度的更新

从学年制转变为学分制,需要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管理方式的全方位改革。学分制要求教学管理必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与现代化。由于学分制下教学管理的复杂性远远大于学年制,因此一般需运用计算机处理大量的数据,如排课、选课、学生成绩等。计算机管理要求对各教学要素(如课程、教师、学生、教室)进行编号,以利于计算机识别和系统编排。此外还要设计出自动化和智能化较高并且让操作者易于掌握的计算机管理程序。计算机管理对整个管理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和确定性(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学校的各种制度及工作流程频繁更改,否则将会导致教学管理上的混乱。

5.5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各学校应成立学分制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特别奖励及学分和学生补修、暂不毕业等事宜。领导小组之下还要设立办公室,负责收集、计算、登记学分并归档。各管理小组应根据学校的统一规划和安排,负责有关课程的规范建设、教学管理、教师考核,还要注意在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保证各类课程有效地贯彻实施。

5.6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及评价方法

学分制,归根结底是一种管理制度,它如何运作要取决于课程的设置和评价。国内外的学分制的差异之处就在于选修课的门类及其所占的比重。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的,因此要设置丰富多彩的、适合学生发展的选修课程,尤其要积极开发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使学生的发展有更优良的载体。另外,课程标准的制定既要考虑量,又要考虑质,除了考虑认知的发展,还要考虑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状态。有些课程以学生的参与率为评价标准,参加了就记分,而不注重其效果,这样有失学分制的制约导向作用。

5.7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开设选修课,实行学分制管理,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学开设选修课,不仅是为了让学生取得几个学分,而是要从培养创造性、创新性人才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选修课的实效。实行学分制,在管理和运作上较为复杂,尤其是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设置,不仅门类较多,内容庞杂,而且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非常灵活。这就要求教师要树立以人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要有自强不息的探索精神,并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所以,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工作,还可以适当地增减教师,以优化教师的整体素质。

5.8加强与家长的联系

正如前面所述,高中阶段,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并未完全确立,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因此,在选课过程中,教师和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使学生更清楚自己的兴趣、能力,避免盲目选择而造成人力和资源的浪费。学校也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择课程。家长对于学生的影响非常大,学校应积极发挥家长的影响力,调动家长的热情,帮助子女选择课程。家长往往比较了解子女,对于子女的学习倾向、兴趣和爱好等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因此能够从子女的角度提出参考性的意见,从而帮助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另外,还要转变家长的观念,使他们正确评估自己的孩子。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升学,根本无视孩子的能力和兴趣特征,选择一些不符合孩子能力的课程,这就需要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促进孩子更自主地发展。

总之,学分制是一种基于选课制的、弹性的、科学的现代课程管理制度。学分制注重学生的个性与多样化发展,改变学科中心倾向,建立基于学习领域的课程结构,要求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和创新精神,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发展。学分制是当前高中课程改革的制度保障,是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深情呼唤,是新课程理念的真实体现,是推进高考改革的触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