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等待香港(我与无线的恩恩怨怨)
20365500000012

第12章 我与无线的恩恩怨怨(11)

审查制度

预检

“仆街”、“队冧佢”、“你老母”是否是不应该在电视里出现的粗话俗语?血浆是否不适宜太过真实地擦在演员面上,以防有观众会被渲染的暴力吓倒?为保护电视机旁有不同年龄的观众而设立的标准和尺度,到底有没有与时并进?抑或正如媒体报道所说的,“(影视署)遭市民投诉便采取行动,没收到便视若无睹”?

今时今日无线电视可还存在内部的审检部门我不清楚,但当我还在TVB上班的年代,的确是会先由名为“标准与守则”的部门的员工把每集未曾出街的节目先看一遍,为防内容有任何处理上的问题而先行向制作人员示警。说是“闭门一家亲”式的合作关系,但执行劝喻以至真要强制删剪时,“标准与守则”部门和制作部还是会比较谁的牙齿更有力——从后者的角度看来,前者是用管理层赋予的特权来奉行“手指拗出不拗入”。

制作部可以“不服”内部的判决,但以我的记忆所及,甚少会出现“拒剪”的情况,因为上头一定要把“会被罚款”的可能性减到最低,加上预检程序会给制作部带来额外的工作压力,譬如赶拍之余还要加班剪接来让“标准与守则”的员工能有充分时间优先观看,于是,检查部门对制作部便有点像廉政公署之于香港警察,意见冲突常有发生。

造成不愉快的另一原因,是“标准与守则”的员工大多是“文官”,制作部则是“武将”,当秀才遇着兵,很多道理便不易说得清楚。以暴力血腥为例,制作部穷其心思就是要把场面拍得轰烈、火爆,不要说观众看了会有多么欣赏,首先是要创作者自觉有所发挥和过瘾。但当呕心沥血废寝忘餐的画面因“不适合尺度与惯例”被逼删剪时,说要删剪的当然有扼杀创作自由的嫌疑。

我记得当年《上海滩》还未播出,无线内部已就它的可观性和犯规程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地争持不下。背景是冒险家乐园,枪林弹雨在所难免,偏偏为了公司免受投诉和警告,电视编导们便要把热血冷下来接受学术性的一套:从头理解暴力和血腥如何对人构成心理影响。经典例子是许文强自己把手指剁下来,荧幕所见又骇人但又极具煽情效果。一听心血结晶宜剪不宜保留,制作部马上炸起来。

捉鬼

我很清楚当年无线“标准与守则”及制作两个部门偶有龃龉,是因为我在前者打了三年多的工,还是该部门的第一代。当年的主管叫曾广亨,我的顶头上司是梁浓刚。我的同事先有王庆锵,他是现今香港国际电影节亚洲节目的负责人。后来有李德能,喜欢看足球的香港观众都知道他目前是有线电视足球节目的台柱主持人。

如今与朋友说起在“标准与守则”部门上班,大家总是来不及地露出羡慕的神色:“什么?返工不用做其他事情,光是看电视?”——他们以为“看电视”等于看走马灯,不过是让风景在眼前转过来转过去,是不用费力的超级美差。

实情当然不是那样。如果说要担要抬叫做费力,那么预检无线电视所有未播出的节目(除了新闻报道和当年每晚都会播映的综合性节目《欢乐今宵》)是否包含过度渲染暴力血腥色情及粗言秽语(黑社会术语也属此类)的内容,便是百分百费神。因为员工必须把平日看惯了荷里活电影的眼睛和心思撤掉,换上对于“只能在银幕上出现(因观众主动买票入场),却不适合家庭观众”的画面、对话,甚至被收藏在背后的含意、隐喻逐一检查。因为相对于戏院,家中的客厅是让每个人都变得被动的观赏场景。“打醒十二分精神”的重要性在于只要不慎错过可能引来麻烦的大小元素,后果也可以是被舆论滚大的雪球。

今天因《秋天的童话》中有几句“仆街”之类的对白惹起轩然大波,娱乐版上大字标题指出“尺度日窄,(编导)慨叹拍剧诸多掣肘”——是的,即使是当年大家看得大呼过瘾的《网中人》中阿灿与人打赌吃下数十个汉堡包的场面,我猜换了今日大抵也难逃被要求更改情节或删减画面。理由?既可以有引导小孩模仿之嫌,或纯粹品位太差,或以夸大方式使食汉堡包变成带有可怕成分的行为,会导致观众不安等等。

当年没有观众作出上述投诉是民风尚算单纯,独立思考还被视为理所当然。但在今日,可能是大家都被动惯了,便相信所见所闻只要先由别人代为过滤消毒,自己便毋须担心精神会受污染。再加上媒体长期鼓吹捕风捉影,难怪稍微有点异动,马上有人高呼捉鬼。

200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