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等待香港(我与无线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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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爱你爱电视剧(18)

港剧的类型

(一)

当娱乐商人愈来愈以电视剧的成败论英雄之际,作为七十年代吃电视剧乳汁长大的香港人一分子,我不得不承认,不论是意念、演员、场面,总之属于可观性的任何方面,香港都已落在排名榜的季军位置了。我说的第三名,是排在大陆和台湾之后,因为,只要客观一点地回顾过去几年的电视剧热潮,撇开日韩风不去谈,令香港最受冲击的都是“外购剧”。光有《还珠格格》令长久处于弱势的亚洲电视吐气扬眉,致使敌台的邵爵士对当初拒绝琼瑶女士招手的无线高层大兴问罪之师。继而由《雍正皇朝》为亚洲电视杀出第二个战胜无线的收视战场。就是观众人数最少的有线电视,也以《流星花园》威返一次。无线虽然后来也在亡羊补牢的主观意愿下买下了《流星花园2》与《还珠格格3》,却无一不是铩羽而归。唯一沾到光的是《大宅门》。但是后来把央视的《笑傲江湖》经删剪后放在黄金时段播放,就遭遇了滑铁卢。无线的确在去年有出“镇台之宝”《金枝欲孽》,不过若论影响,剧中并无一人如F4或大S、赵薇、林心如等红遍所有华人地区。

换句话说,港产电视剧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过具有代{L-End}

表性的“现象”——如一提偶像剧,马上让人想起台湾,历史剧是大陆。但,香港?我知道有人会说《创世纪》,因为商场上勾心斗角、家族中尔虞我诈,从而衍生复仇、绑票、追杀、谋杀、夺产和多角恋爱的港式肥皂剧传统,本来就由香港的无线电视台所创(一九七六的《狂潮》)。如果不是大有市场,它也不会在三十年后的今日,仍借助香港编剧郑文华的手笔,将当年受欢迎的方程式移植到台湾的电视圈,以无所不用其极(美其名富戏剧性)的煽情手法,缔造了有超高收视率的《台湾霹雳火》和《台湾龙卷风》。

《龙卷风》的DVD在大陆不难买到,观众大可参考剧情丧心病狂的程度来对比两岸对“时装电视剧”该怎样拍的标准。有朋友告诉我大陆的警匪剧也很“霹雳”,我以有限的观看经验响应说:“即使曲折离奇如海岩小说改编,多少也会与‘现实’拉上点关系吧?”不似《龙卷风》和《霹雳火》,基本上是将七十年代台湾电影里的客厅、餐厅、饭厅,变成差不多一样固定的场景来做背景:(总经理)办公室给忠/奸各一的男主角用来与人初则口角继而动武,再及时被女主角们拉开;饭厅是众演员一字排开轮流揭秘的场所;第三个是病房,没有病房,植物人便没处放,很多深情独白和靠眼药水撑住的演技便无法发挥。

由于这种剧种的发祥地是香港的无线电视,所以《霹雳火》和《龙卷风》的“荣誉”仍是归于香港:“只有香港人才懂得尽情展览人性的丑恶。”造成今天香港人一般分不开几时是生活几时是做戏。十来岁的年轻人至四五十岁的成年人经常口径一致:“我怕会被人出卖!”俨如自己是《创世纪》新加插角色。

香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此人心惶惶的?若是往电视剧历史中推敲,第一出以“不信任”为主题的经典,应该是上星期推出了VCD的百集长剧《家变》。

(二)

香港爱国商人霍英东在北京病逝,即将举行的丧礼想必是最被媒体与市民期待的“热闹”:极尽排场、冠盖云集,的确能为大众提供话题——就如任何连续剧的剧情。碰巧的是,无线有史以来首出百集时装长剧《狂潮》(1976)也曾被认为是影射霍先生的生平。剧中由石坚饰演的酒店大亨程一龙,在战时凭私运物资发迹。《狂潮》尚未正式开播,传闻已甚嚣尘上,以致观众抱着对号入座心理观看该剧,在宣传上已达事半功倍之效。

但使它愈播愈站得住脚的真正原因,是之前从未有过主题如此“贴近真实”的电视剧: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牺牲别人,原来一样得到认同和受落【24】,只要那位主角和大众同一阵线,都是追求名成利就。

《狂潮》以“富瑶酒店”为背景,但不同于近期在大陆热播的《酒店风云》,当年无线是耗巨资把以假乱真的布景搭在偌大的葵涌录像棚内。换了今天,主要租借外景场地拍摄的《酒店风云》,首先便输了派头气势。几次看该剧时我都发现除了主角进进出出,那家酒店几近渺无人烟,因此我将其改名《鬼酒店风云》。

在七十年代资本主义制度逐渐成型的香港看《狂潮》与今天看《酒店风云》的最大差异,是当年的社会还是倾向把提升身份地位的愿望视为与现实有距离的幻想。但自八十、九十年代社会受到金融和地产经济的冲击,还有背后意识形态的影响,晋身传奇大亨行列已不再是小撮人的权利。以至日后同类题材的长剧如《义不容情》、《天地》系列、《大时代》、《创世纪》等,都给人“一脉相承”的印象,也就是不断鼓吹“生存便是要不择手段向上爬”,加强香港人追求身份地位的欲望——和得不到所产生的焦虑,却鲜有在题材与形式上思变改良。

“商战”如是成为所有时装剧的二分之一主题(另一半是“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问题是,无线剧集不独没有为“商战”带来创意,甚至连至为基本的场面也总是和稀泥——本身也是大企业的TVB,却容许剧集中必备的商业机构高层会议简陋到贻笑大方的地步:会议桌上不会有图{L-End}

表、计算机,只会人手一本廉价档案夹;列席会议者来去总是熟口熟面的那群特约演员;开口闭口上千上亿万的交易总是在三言两语中草草成交,而戏剧性往往只有一种——谁能成功收购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来“反败为胜”!

现实里的商战如果演变成无线剧集般肤浅,那便是每个香港人都可以当编剧了。不过现在也离上述的日子不远:人人都可以是编剧,因为没有人真正懂得编剧。而成就这个现象的无线大可自恃着掌握市场定律而无须求变,那便是相信“观众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看太复杂的东西”。是以当台湾、内地都已拍出新颖的剧种,TVB还是三十年如一日的“换企业类型而不换思维模式”,连回归十年的纪念之作《岁月风云》也是老掉大牙的豪门恩怨、兄弟阋墙。翻炒之所以成为无线的主菜,谁会相信它和大企业的保守性格扼杀创作,创作人员欠缺个性与才华没有关系。

港剧近年在大陆开始流行的现象因此未尝不是“红灯已经亮起”:香港人经过三十年无线乳汁的喂饲已“愈看愈蠢”,难道连文化基础大不一样的内地观众也逃不出相同命运?但愿那只是社会由贫转富的必然阶段,如当年的《狂潮》,而不是两地文化的殊途同归:原本有着发展的机会,却抓不住成熟所需的时间与空间。

2005年6月23日

200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