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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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苏格拉底式”辩论

在咨询室里,我把对战瑶症状的感觉和诊断依据告诉了她。战瑶对这样的结论既感觉新鲜又很不理解。

她问我:“我弟、我哥和我妈都是遇到了我爸去世的这件事,但是他们的情况为什么与我的情况不一样?难道他们对我爸没有感情吗?或者对他们来说就不是您所说的创伤吗?”

我对她解释说:“对他们来说,你父亲的去世无疑也是一种创伤,尤其是对你母亲来说。但是不同的人,即使是一家人对同一种创伤的反应程度都不会一样的,这里面没有对错之分。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创伤做出反应,这取决于创伤的细节以及每个人独特的自我和经历。经常出现的对创伤的反应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感觉自己要发疯了,或者与以前的感觉迥然不同。有些人退缩不语,有些人寻求支持,或是迫切讲述所发生的故事;有些人感觉筋疲力尽,总是得不到充足的睡眠,有些人则觉得精力充沛;有些人沉湎于设想当初应该做些别的事情来避免事件的发生,有些人则对整个事件的不公平抱着满腔愤怒,或者从心里感到无可奈何。你自己评估一下,我刚才所举的现象中,你和你的家人有哪些是符合的呢?”

战瑶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对我说:“请您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虽然她没有点明要我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想听什么。于是我放慢了语速,再次把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一般表现复述了一遍。

这次战瑶想了想回答说:“我自己的表现有退缩不语、感觉要发疯了、总觉得筋疲力尽、长时间失眠;对了,我经常在想如果那天我不去带客人考察旅游项目,或者我在去医院的路上开车再快一些,或者我爸爸能再坚持一会儿,我就能与他作最后的告别,我就不会有这样大的遗憾了,我想爸爸也绝对会在临死时闭上眼睛了。”

说到这里,战瑶忍不住再次低下头抽泣了起来。

至此,战瑶的核心问题开始显现了:她陷入了非逻辑的思维状态里。她认为只要出现了或是自己做到了上述那些“如果”之一,自己的痛苦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强烈了。她把自己现在痛苦和处境归咎于那些自己不能把握的、自然也是无法做到的事情上,而不是关注在自身态度的变化上。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那些有较强控制欲和在人格特质中有刻板成分的人身上,他们简单地把结果直接和自认为的原因联系在一起,不能体会“人们往往不是因为事件本身、而是被对待事件的态度所困扰”(心理学认知理论的核心),因而不善于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或行为模式。对此我准备采用认知理论中的辩论技术——苏格拉底式辩论,引导战瑶从另外一个视角看待问题。

我等了她一会儿,继续对她说:“你的这种感觉我能理解,因为我也像许多人一样曾经有过失去亲人的经历,也曾感觉留有遗憾。”我对战瑶的情绪给予了“共情”。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慢慢停止了抽泣,用纸巾把泪水擦干净。

看到她稍微平静了一些,我接着对她说:“现在你觉得自己之所以很难受,不能够原谅自己,主要原因是有很强的自责感对吗?”

“是啊,总责备自己,甚至感觉自己有罪。”她回答。

“你认为,只要当初做到了那些你刚才所说的如果,你就不会这样痛苦了,也就不会有这样深的自责了,是吗?”我继续问。

她回答说:“应该是这样!”

“现在我们来设想一下,假如出现了那么些‘如果’中的一种,你能够在父亲去世之前赶到医院,对他去世这件事情是不是不会有改变?”

“是的,不会有改变。但是我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的遗憾了。”战瑶回答。

此时,我如果针对她最后一句话予以分析,就会偏离主题。这也是一些经验不足的心理咨询师所经常犯的错误,以至自己最后不知道何时偏离了方向。

我没有理会战瑶最后一句话,而是继续抓住核心理念追问。

“既然不会有改变,也就是说不能阻挡你父亲的离去,对不对?”

“当然是这样,我怎么能阻挡呢!”她回答。

“你与父亲的感情很深,希望在他去世之前能够看最后一眼,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如果没有做到,留下一些遗憾,也很正常。然而,一个必然要出现的事实不会因为我们怎么做或者是做了什么就会改变。既然事实已经发生并且不能改变,事后的许多假设只会是对自己的折磨。你很清楚,父亲去世的这个事实不会因为你是否提前赶到医院而改变,但你还是自责,是因为你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意识深层里转换为遗憾和自责,根据心理学的理论认为,你实质上在用折磨自己的方法拒绝接受父亲离去的现实。”

说到这里我有意停顿了一下,既看看战瑶的反应如何,也给她一个思考理解的过程。

她呆坐在沙发里,双目凝视斜上方,双手交握在一起,泪水缓缓流下。

我知道战瑶现在心里很痛苦,我也很同情她,但是作为专业心理工作者,不能用常人的“不忍”之心来对待来访者,因为此时可能是他们转换思维角度的重要时刻,一旦错过很难再次找到机会。所以我没有就此而停,打破沉默又继续说道:

“现在我们再做一个假设,如果你父亲现在没有去世,只是住在医院里,但是病情比较严重,你预感到他可能不久于人世。此时你也会很痛苦,对不对?”

“对!”战瑶简短地回答。

“经过了一段时间,他去世了,你依然会很悲伤、痛苦,对不对?”我问道。

“是的!”她回答说,依然简短。我理解,因为战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假设。

“但是有可能你认为在那样情况下,由于你没有遗憾,痛苦的程度就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是不是?”我问道。

这次战瑶没有很快回答,而是眉头微皱、眼神游移地望着我。几秒钟后她才回答说:“可能是吧!”口气中明显地带有着迟疑。

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说明她开始怀疑自己现在状况的归因了。

我不失时机地跟进说道:“我理解你这次回答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你也怀疑自己的答案了。我分析,在你刚才的反应过程中有一个内容你虽然意识到了,但没有说出来:即使那样你还会很痛苦!是不是这样?”

战瑶稍微思考了一下回答说:“是这样。”

“好,我们现在再思考一下,你的痛苦究竟是来自遗憾呢还是来自你父亲的去世?”我问完这个问题就停了下来,让她去思考。

在因为突然失去亲人所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中,患者的思维逻辑是用不自觉中假设出的场景造成遗憾,产生自责或自罪,陷入不能自拔的痛苦之中。如果我们通过辩论的方式,打破患者非理性思维逻辑,就有可能消除遗憾状态,降低自责水平,进而减轻痛苦程度。

根据有关精神创伤理论,这是因为遭受创伤者觉得自己对所发生的事件负有某种责任,他们可能会出现下面的想法:觉得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或者是自己所犯的错误导致事态严重或不能避免事情的发生。这样的认识很快会变成自我批评,开始恶性循环,如同一部失控的赛车,难以减速或停止。即使所犯的只不过是一般性错误时,患者对自己的批评会越来越粗暴。甚至会认为,只要我没有犯错误,就不会出现现在的状况,自我感觉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

时间在这种思考性沉默中过去了大约三分钟左右,战瑶打破了沉默。她说到:“您说得对。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自己在那种情况下痛苦和折磨会好些;后来我又体会到,即使是那样的话,我依然会非常痛苦,恐怕不会减轻。因为我与父亲的关系太深了,无论怎样,他的离去都会让我难以接受,痛苦自然也不会降低。”

我看着她,用不断点头的方式鼓励她把话说出来。

我接着她的话说:“你分析得非常正确,这与那天你没有及时赶到医院的道理是一样的;即使你赶到了医院,看到父亲的最后一眼,你依然也会像今天这样痛苦。你体会一下,这么长时间以来,使你陷入痛苦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战瑶很快回答:“我清楚了,其实主要不是我的遗憾,而是父亲的去世让我不能接受才这样痛苦的。”

“是这样。由于过去你没有想到这些,所以才会认为是自己的错误让父亲死不瞑目,才会由遗憾发展出许多假设,进而产生了自责,让自己越来越痛苦。”我对她说道。

“事实上,那天你没能及时赶到医院根本不是你的错,所以也不必过于自责。退一步说,在生活中即使犯错误也是正常的。因为犯错误是人的天性,没有人是完美的,完全控制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你自身的性格和工作经历,有可能让你在一定程度上有过于追求完美的倾向;做领导、当老板虽然造就了你比较强的指挥能力,但也可能促使你的控制欲不断增长。过于追求完美造成过度的自我批评和焦虑;控制欲的增长会导致你使用不现实的标准,这些都只会让你更加痛苦。

“……具体说到你父亲去世那天的情况,客观上你当时能够做的已经做了。其他的因素不是你所能控制的。当然,直接面对自己的局限性,接受自己对生活失去控制这一现实是很痛苦的。有时当人们实际上不能控制时,仍坚持他们能够控制的信念。如果你认为自己当时能够控制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的事情,这种信念会破坏你对自己的感觉,自然也会导致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还会让你可能忽略掉自己真正能控制的东西,比如你的健康,你的睡眠和饮食,你对孩子的关爱,你对自己事业的管理,你与他人的关系等等。你说是不是这样啊?”

这时候,战瑶再次流下了眼泪。

我不去提示,也不去劝解。因为此时她的流泪是一种深入思考的结果,也是体内情绪化为物质形式排出体外的唯一途径,更有可能是她改变自己非逻辑思维方式的领悟和修通的开始。

由于战瑶这种创伤应激已经时间比较长了,躯体上的症状表现也比较明显,尤其是睡眠障碍比较严重,因此我说服她到医院去请医生用药给予干预,至少要保证睡眠和饮食,并且必须强迫自己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能。

她接受了我的建议。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在患者身体、认知、情绪和行为上都有具体的表现,在实践中,心理咨询师一定要收集到足够的信息,并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具体说:

创伤后的身体反应:颤抖、肌肉紧张、胃部难受、心率快、头晕。

创伤后的认知反应:警觉性下降,与自我失去联系(分离),难以集中注意力;记忆力差,难以做出决定;闯入的影像,噩梦。

创伤后的情绪反应:悲伤、忧愁、抑郁;内疚;麻木、没有感觉,什么事情都不喜欢;与他人情感疏远;强烈或极端的情感;长期感觉空虚。

创伤后的行为反应:退缩或远离他人;变得敌对,喜好攻击,进食习惯改变,体重减轻或增加;坐立不安;性活动增加或减少。

在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治疗过程中,患者对认识和情绪之间的“统一”问题认知并非是平稳发展过渡的,整体呈现出波浪起伏的情绪状态。如果用方柱图连续表示过程,仿佛看到的是一排交错在一起的、高矮、粗细不一的木桩。但从发展趋势上看,逐渐体现出一致性和规律性。这说明,患者在治疗过程的情绪反复状态。

战瑶对在父亲去世前未能及时赶到医院的内疚感和自责感的消除,前后共经历了四次反复。我除了采用苏格拉底式辩论的技术之外,还采用了埃里斯的“ABC”认知理论的技术。另外,根据贝克的“认知行为理论”,我也督促她强化行为上的改变,从走出家门开始,逐渐加大运动量,消耗体能的结果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食欲,使其消化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相互作用。同时值得庆幸的是,她接受了我提出的关于到医院就诊的建议,服用了一段时间的加静安定和舒乐安定片,从生物体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同时,医生建议她服用一些“百忧解”,以缓解她的抑郁情绪,但是遭到了她的拒绝。我对此的态度是尊重战瑶的选择。我采取这样的态度并非是不负责任,而是在我内心也不太赞成。因为从生理心理学角度看,情绪的生物学基础主要是5-羟色胺和多巴胺这两类神经递质,从大脑部位分泌出来,通过给人以愉悦感,从而对生物体产生给予奖赏的作用。虽然“百忧解”可以促使人的大脑加速5-羟色胺的分泌,提高人的愉悦感,但是有研究证明,人体内5-羟色胺的受体有二十余种,其功能是有差异的。尤其是多巴胺,同一受体又有亚型,其中有些功能是相反的;特别是多巴胺的第三型受体,具有高度的“拮抗性”,所以有一种理论认为“百忧解”也可以使人产生抑郁。因此我认为不到必要的时候,可以暂时不服用类似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的药物。何况,抑郁的主要特征是习得性无助、行为绝望和快感缺失,这些特征虽然在战瑶身上都有所体现,但我依然认为是伴随性的,可以随着创伤应激障碍的逐渐消退而得到缓解。当然,我不是专修医学的生理医生,因此尽管具有一些认知神经科学方面的知识,但还是没有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表露给战瑶,依然强调在听从医嘱的前提下尊重她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