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掌上枫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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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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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不是他的专长,但计算精准、分析利弊,他却得天独厚。

来往加拿大的次数已数不清,当然,谈生意是主要的,赏景则是顺便。而这一次的误打误撞,似乎让他的行程多了些味道。并不因同为华人而与她在异国他乡有了遇故知的“蠢感”,也不因为她是个漂亮的女人,只是,她让他放不开了。

只知道,她叫Betia。

目中无人?她没有。

娇纵任性?她也没有。

唯一可以肯定,她很偏激,也很狂傲。

很好,相谈数小时,他已能够精准地分析出她的性格。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找到她。

沐浴后的男人,清爽地坐在落地窗前,欣赏着魁北克市的浪漫之夜,半敛的眼帘掩去犀利,慵懒迷人。

她是个可以吸引任何男人的女人,也可以说,她能挑起任何男人的征服欲望;但能不能被征服,关键不在男人是否够狂够狠,而是在于她是否愿意被征服。简言之,这个女人的自我意识非常强,强到炙狂的地步。

懦弱老实的男人,她绝对看不上眼。

虚假而事业有成的男人,想必她会不以为然。

若是集痴心无悔、执着温柔、勇猛狂热于一身的男人,她可能会不屑一顾。

唉……男人支肘,将手搁在颌下,开始讨厌自己精准的分析。

没错,关键和问题不在男人,而在她。她能挑起任何男人的狂热,却不知怎样的男人才能挑起她的热情。无可避免的,他心中蛰服许久的狂热之血似乎被她给挑了起来。

怎么办?让自己玩一场异国的爱情热恋,还是一笑置之?

无论如何,一笑置之是最没有危险的选择,偏偏,他做不到。

距离她潇洒的离开已经七天,而他的分析也持续了七天之久。通常,若是对一件事物有兴趣,他会一层一层地假设思考,务必将事物剖析得清楚透彻,这也是他事业成功的最大原因。骄傲之余,他会送上最真挚的荣誉给父亲,感谢基因遗传的绝妙。但要他对分析的事物保持热情,除非是未能看透,否则,一旦分析透彻,结果是抛诸脑后。

他自认将“她”看得很透了,也应该丢到脑后才对,为什么七天来,脑中总是绕着那张浅麦色的脸,唇角微勾,眼中全是淡漠和轻屑?

那天回到芳堤娜古堡酒店,第一件事便是让服务生查车牌。他的坏车第二天下午被送到酒店,引擎已经修理。第三天,服务生查到车牌是一家租车公司旗下的车号,目前已有租主。

想必是她了。

接下来的四天,因为忙着与生意伙伴接洽,让他没有太多的闲暇,而每每沐浴后,夜色阻去白昼的喧嚣,坐在静谧厅内望着窗外,脑中无可避免跳出那张浅麦的笑脸。

他不缺女人,可他又做不到对她一笑置之。

那么,这个女人,他想要。

魁北克市(Quebec City)是加拿大最古老的城市,城中弥漫着迷人浪漫的欧洲风情,那如王座皇冠般尖尖的古老建筑、粉绿色的独特圆锥式屋顶,无一不吸引着全世界的游人。它分上下两个城区,许多宗教活动和行政管理多集中在上城区,而下城区临着圣劳伦斯河,多是港口和古老民区,也是不可多得的游览胜地。又因为历史上受法国影响,当地的居民均说法语,当然,若是只会英文,也没人不懂你的意思。

魁北克的气候冬暖夏凉,而九月下旬的魁北克更是气候宜人,古道漫步和日光浴是游人和当地居民最享受的事。然而,因为昨天下了一场雨,气温骤降,从二十度一下子缩到十二度,让人不得不穿起高领毛衣。

忙了七天,该确定的合作大方向已定下,剩下的工作当然得丢给他的幕僚们做,因此司马温有了一天的清闲。

十点左右的光景,在餐厅吃了份墨西哥玉米肉卷,高大身影缓缓地拐出,在街道上无意识地漫步,寻找家人喜爱的礼物。若不是老妈昨晚一个电话,他是不会这么勤劳的。

米灰色的休闲毛衣配同色系的休闲裤,一米八的身形完全不输西方人宽壮的骨骼,俊逸的东方面孔不显突兀,反倒因为悠缓的漫步吸引不少路人。

将手插入裤袋,他闲闲点了支烟,想着每天入睡前的那张麦色小脸。

在许多人看来,成功的男人总会有许多女人,就算你不必刻意去找,也会有性感尤物送上门来。基本,他算是很成功的啦——事业上;也算是很幸福的——家庭上……呃,是指父母身体健康,至于成天游荡在外的小弟,不提也罢。

他不是纯情小男生,也不是滥求无度的色男人,更不会玩“默默爱着你”的蠢游戏,可要如何才能“再见”那张麦色小脸?租车公司只说租给一位东方女子,却不肯透露客人的详细资料。OK没错,客户数据保密是应该的,但他不能像傻小子一样天天守在租车公司门外等她还车啊,是不?

“其实……也不是不行……反正我这段时间有空……”

叼烟的唇断断续续溢出一句,司马温倏地停下步子,瞪着手中袅袅升起白烟,不信自己会说出这种话。

是傻了,还是感染了魁北克的浪漫气息,让他精明的脑袋生锈起来?

顾不得多想,他用力吸了口烟,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拐到一条不知名的道上,正想转身,眼睛随意扫过街尾,突然捕捉到一片熟悉,那是浅浅的……蓝色。

拈烟的手一僵,很快的,他按熄香烟扔进垃圾筒,长腿一迈,悠缓的步子急促起来,但很轻快,隐隐透着莫名的兴奋。

浅蓝的头巾在街角飞快晃过,随即被两个高大的褐发男人挡住。许是浪漫成性的缘故,两名男人并无恶意,他们拦下女子只为搭讪。是故,飞快跑到街角的男人听清了三人的对话后,不觉轻轻呼了口气,慢慢踱到其中一位褐发男人身后,等着女子发现他。

“……呢呶呢呶……Ω#☆#……”

“对不起,帅哥,我不懂法语。”女子用清晰的中文回答。

“叽里啊啊……咔咔……”

“我不懂英文。”女子仍很礼貌。

“哟哟……吱吱……”看来褐发帅哥不打算放弃。

司马温见他们将手搭上她的肩,浓眉微皱,正要拍肩示意,却见她突然举起胸前挂着的相机,两人尚未明白发生什么,只觉得眼前一阵刺目白光,伴着相机“咔滋咔滋”的旋转声。等他们回神,女子已退到五步外,眯起倨狂的大眼,尖尖的麦色下巴高昂,睨视两个被闪光灯照得短路的异国帅哥,口中的国语也是精彩万分——

“两只王八蛋,我说了不懂法语英语,没时间陪你们散步晒太阳喝咖啡,滚!”

这样……也叫不懂法语英语?真是受教。同样被闪光灯“咔”到短路的司马温,揉着眼睛哑然失笑。

饶是不懂中文,褐发男人也能从她不善的表情看出端倪,两人面面相觑,正想跨前一步,肩部被人从身后各拍了一下,便听到一道醇厚的男中音——

“宝贝儿,你太迷人了,我不过走开三分钟,你又让帅哥们误会是单身一人了。先生,谢谢你们欣赏我的女友,不过我可舍不得拿她与人分享。”前一句说的中文,后一句则转成地道的法语。

两名褐发男人回头,看到一位身高不输人的东方帅哥,嘴角挂着邪气的笑,说的话很礼貌,眼神却犀利冻人。

寒……十二摄氏度啊,怎么感觉像华氏冰点三十二度。拉紧外套,两名褐发男人尴尬地冲司马温笑笑,叽咕一阵后绕过女子离开。

女子似乎惊异他的出现,眉尖轻轻抽动,随即飞快笑起来。她低头摆弄相机,同时举步靠近他。

嗨,我们又见面了!这样说会不会太老套?

我们真是有缘。这句……啧,没什么特色。

我又见到你……

“嗨,我们又见面了!”不如装作毫不在意……咦咦,她说、她说——

“我们真是有缘。”一身淡蓝色系的毛衣牛仔裤,女子走到他面前,笑意盎然。

司马温牢牢锁定那张麦色的狂傲小脸,眼角瞥过天空,不知该笑还是该装酷。单身女子在外最易遇到危险,他已经以身为示警告过她了,她居然……呵呵……不可抑止地,沉沉的笑声竟从喉中溢了出来。

再见了,真的能再次见到她了,他竟然觉得不可思议。今天真是他的吉日啊。

“宝贝儿,你抢了我台词。”

“嗯?”她不太明白,扬眉倾首。

“我们又见面了这句,应该由我来说。”将手扶在瓦墙上,他低头看她。她的浅麦肤色很均匀,不像成天在太阳下晒成黑炭或古铜色的女人,肌肤细腻,近距离能闻到淡淡的香味。

并不介意他差点碰到自己的鼻尖,她托了托脖子上的相机,伸手,“关佑珥。”

握起她的手,他明白这是继续七天前的对话:“司马温,我很乐意你叫我温。”

“Samko不好吗?”她瞪大眼。

“不……因为,我会叫你右右。”他一笑,并不打算唤她的英文名。

她轻轻一笑,随他高兴。想抽回手时,又听他喃喃念了数遍,开口道:“右儿,右儿,恕我冒昧,你不会有个姐妹,而令尊又刚好叫她左儿吧?”

“……”

“右右?”

“人右佑,王耳珥。先生,你猜得没错,我家的确有个叫左耳的,是弟弟。”忘了抽手,她的眼直直对上他,敛去笑意。

“……真的?”她的神色反倒令他不信。

“假的。”

她一本正经,也想起要收回自己的手。司马温顺着她抽手的力气,缩缩一放,随后用力将她拉到怀中,“佑佑,真高兴我们能再见。我……我……”

咦,又是什么东西抵着他的腹部,圆圆的……

“温,我了解你在魁北克遇到华人的兴奋,不过,你可不可以放开我,我的相机被你夹住了。”

“……”换他发怔。

“温?”

终于,他唉气,放开她,看到她胸前镜头圆圆的专业相机,“你玩摄影?”

“嗯。”她点头,检查相机有无损害。直到确信完好无损后,她抬头轻笑,“温,谢谢你教我节油。那天晚上加的油,好像真的多用了几天。”

“不用谢。”将手插进口袋,他僵硬地拉出笑容。

“你是移民吗?”

“不,工作,顺便游玩。你呢?”

“我是单纯地旅行。”她转了转大眼,学他将手插进口袋,“我今天打算行走魁北克城,你有没有兴趣?”

她,在邀请?沉思地盯着浅麦色笑脸,胸口萌生起陌生的悸动。这个女人不仅狂傲偏激,也绝对开朗大方——他似乎又多了一项认知。

她会偏激,却不咄咄逼人,若有心于人融洽相处,没人抗拒得了,即使她仅是兴致所来罢了。至少,他无法抗拒。故而他的回答是:“有。”

“太好了。”她低头扫一眼他的脚,又皱眉起来,“你穿着皮鞋,不怕脚磨出泡?”

“只要不是跑步,我没问题。”踏踏脚底,他耸肩。

她闻言低头一笑,弹出响指,“OK,我们走吧。”将手插入他的臂弯,她挽起他,笑容大大的。

微讶她突兀的举止,司马温眼中瞬间闪过错愕,随即敛下眼底,任她拉着开始徒步魁北克城。

他们相识不久,甚至可以说不熟,她轻率的举动难免会令人误会轻浮随便,可她的一举一动似乎有着强烈的目的性,此时的动作会造成将来怎样的结果,只有她自己清楚。何况,她出人意外的行为总能跳脱他精准的分析,每每令他尝到的滋味只有懊恼。

她不是个轻浮随便的女人,那么,她挽起他,是何目的?

关佑珥是摄影师,一家较为出名的杂志的——摄影师。

哦,别搞错,出名的是杂志本身,她嘛……大概是不想让人烦到,同行们听了她的名,皆以为是无名小卒。

《摄色》杂志,亚洲区发行量最大的摄影杂志,在海外十二个国家授予分区版权,甚至西欧和美洲的一些国家也有发行。当然,比起法国的《PHOTO》、美国的《国家地理》,《摄色》相对的名气小一些,却无损它发行量高居亚洲排行榜首位的事实。

她没有神秘地隐瞒职业,在随意的闲逛中坦然相告。照理,他应该满意才对。但仅仅是照理,事实上,她细述了关于自己的事,却对他的来历毫无兴趣,让他气结。

照她每年有八十天的休假推算,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摄影师,否则公司不可能给她如此长的假期。去年九到十月间,她从哈密尔顿出发,沿着多伦多——奥沙瓦——渥太华的路线,游览了加拿大东南部的枫景枫情。今年,她则从渥太华出发,以蒙特娄——尼加拉瀑布——魁北克城为线,继续去年的赏枫之旅。因游玩时间较长,她通过网络在魁北克城的郊区租了一间小屋,房东玛娜哈太太是位四十多岁的因纽特人(即爱斯基摩人)——她说。

此刻,他们正在地下城,气温比地面高,高领毛衣已让人吃不消了。他拉拉领口,感到身上一阵燥热。

“我请你吃冰激凌。”她突然跳了一步,像只小蓝鸭。

未等他开口,浅蓝的头巾早划出一道弧线,挤到小冰店去。两分钟后,一人一只冰激凌,边走边舔,不亦乐乎。

“嗯——在地下城吃冰真是舒服。”粉舌舔了一圈,犹不满足地在唇边划过一圈,她闭眼享受着冰凉,开心不已。

盯着手中舔了一半的冰激凌,再看看她只剩空壳的手,司马温突然羡慕起冰激凌起来。他居然很邪恶地希望能像巴巴爸爸一样,把自己变成冰激凌,放在她手中让她舔。

啊,太邪恶了,他以前可没这种变态倾向的。太邪恶……太邪恶了……

“温?”

他回神。

“你在发呆。”她陈述。

收回邪恶的心神,他不自然地咳了声,打岔问:“因纽特人不是应该穿着厚重在皮毛,坐在狗拉的雪橇上吗?”

“你说的是生活在北极附近的因纽特人,玛娜哈太太是因纽特人的后裔,她爷爷那个时代就移民到加拿大了。啊,她有个儿子卓安,很可爱。”她吃完冰激凌的脆皮,开始眼馋他手中舔到一半的东西。

他吃得……真慢,这可是她最喜欢的枫糖巧克力味,他干吗像吃中药一样?不理他,勾着他的胳膊冲到烤肉店前,五分钟后,她的手中多了五串鲑鱼卷。

“要不要?”大方地递给他三串,也早塞了一串进自己的嘴里。两人相遇时已经十一点多,当时都没兴趣吃午餐,拖到现在三点,是时候享受下午茶了。

司马温盯着香喷喷的鲑鱼,再看看吃到一半的冰激凌,正迟疑着,她却突然抢过他吃到一半的冰筒,三下五除二塞进嘴里,再把夹在指缝中的鲑鱼串塞给他。

“快吃。”

眼中闪过愕然,他飞快掩饰下。

她……知道自己的动作意味着什么吗?

她的举动总让他摸不着头脑。

到目前为止,他们只逛了魁北克的上城区,待会用过餐,她应该会去下城。她的游玩很率性,没有目的,想到哪儿去哪儿。先拉着他在滨海广场上的都伏林步道(Dufferin Terrace)享受日光浴,顺便欣赏圣劳伦斯河的景色和芳堤娜古堡酒店,因为本来就住在酒店里,他对景色没什么兴趣,倒是觉得金色枫叶下那张浅麦色笑脸的吸引比较大。

听说他要为家人买礼物,她转而将他拉到兵器广场一带,七弯八拐地拐到满是工艺品的小巷子里。原以为她会帮忙杀价,尽一尽朋友之谊,谁知她把他往小巷里一推,说了句“自己搞定,我等你”后,拿着相机拍照去了,真的让他孤零零一人挑礼物。

一路走下来,她欣赏得多,而真正让她驻足拍照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她对食物的品位……不高。完全不挑剔。

“温,你肚子不饿?还是不喜欢这种小吃?”见他发愣,她轻轻拉扯他的衣袖,眼中流露出“一点也不介意为他吃掉鲑鱼”的信号。

粉红的小舌,馋意十足的小脸……哈!司马温蓦然失笑。差点忘了,她是个偏激的美人儿,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应该算正常吧?

是了是了,很正常。

咬了口鲑鱼串,看到她突然泄气的神情,心头不觉一悸,“我只要一串就够。”将没咬过的两串塞回她手中,见到满足的笑脸,他不由得也高兴起来,尽管……他嚼不出口中的鲑鱼是什么味道。

欣然接受,她以笑为谢,毫不客气解决掉。

“喜欢吃,为什么不多买几串?”他很奇怪,小店前排队的人不多。

她摇头,“多了会腻。”

咬下最后一块鱼肉,将细棒扔进垃圾筒,她重新挽起他在地下城闲逛,同时计划着去哪家餐馆解决五脏庙。逛啊……逛……

“你会在这儿停留多久?”他突然开口。

“两个月。”

“两个月之后呢?”

“当然是回去工作,不然会被那位色迷迷的编辑追杀到天涯海角的。”

是吗?他笑了笑,为她的逗趣。侧首凝她,才发现她正直直地望着自己,那么狂妄,那么地……评估?他更好奇了,“看什么?”

抿起红唇,她侧头,“温,你觉得我们现在……算什么?”她比了比两人亲密的距离。

“你认为算什么?”他凝眉。

“玩伴?同乡?我想我不需要。你呢?”

“我也不需要。”停下步子,他侧身与她对视,却听她丢出一颗炸弹——

“你想来一段异国恋情吗?”

紧皱的眉头表明他的不解。

浅麦的笑容扬起不羁,“既然我们都不需要人陪,但我们现在却彼此陪伴着,你不觉得太可惜吗?”

可惜?她的论调真奇怪。

拍拍他的胸,她继续:“所以,既然遇到了,我们不妨……来一段异国热恋如何?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负担,对未来也不需要保证。枫景好心情好,不如让我们好好相处一段时间。你同意吗?最重要的一点,你不讨厌我,我不讨厌你。这是非常好的开始。”

回答,是他的眉拢成“川”字。

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负责,对未来也不需要保证——偏激的女人。

来一段异国热恋——这就是她今天奇怪行径的目的?

直觉地,他想否定。拒绝在喉间绕了绕,唇边却扬起邪气俊美的笑,“宝贝儿,你说真的?”

她点头。

“没问题。”倏地将她拉进怀,有了前车之鉴,他先一步拉开她的相机,不顾人来人往的地下城,缓缓低头,“我答应你。”舔去唇边残留的鲑鱼汁,满意她没有退缩。

“谢谢。”她笑,有点吃不消他拥抱的方式。若以后想抱她时,总拉得她头晕可不行,她得提提这一点,“你可不可……唔……”

抗议无效。

倏地噙住红唇,他做了在脑中打转八天的事——深深深深深地……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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