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我在上海是地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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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我相信现在我的脸应该很红,至于是自己冻的还是被她的这句话噎的,我就不能分清了。

“是男人吗?”紫婷说。

“是。”

“那就跳喽……”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是这样劝人跳海的。

我二话没说,就直奔那块礁石。但是在爬上那块礁石的时候,给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妈呀,好高呀。并且风明显要大……

紫婷说:“喂,不行就下来,不要逞能了。”

我哆哆嗦嗦的说:“我跳呢?”

“你还是下来吧”紫婷说,“并且下来朝着大海说上十句,我不是男人就ok了。”

我说:“休想。小爷今天就证明给你看。”

“那就跳吧。”

我艹,你******说的也太干脆了吧。

“是不是怕了?”紫婷问道。

我说:“没,谁怕谁是你儿子。”

“那你哆嗦什么呀?”

我说:“冻的。”

她哈哈的笑了起来。

我靠着礁石往下走了几小步,准备找个矮一些的地方完成我完美一跳。

我说:“臭孩子,你给老子看着。”话还没说完,我就脚下一个不留神,掉下去了。这个时候我才想到,妈的,老子是陆生的,不会游泳。

当然在掉下去的时候,我连紧张的表情都没有做好。

在掉下去的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当冰冷的海水从我的嘴里,鼻子里,耳朵里灌进我的身体时,我相信我已经就连肉体也空白了。

这到底算是什么?难道我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我可以不理她,可以不要她手中的那个u盘,可以不跟她去找她口中的那对狗男女,可以不陪她到海边,但是我已经都做了。真是不敢相信,我堂堂的一个老大,居然被一个女孩刷的团团转。

这也能说明一点,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无厘头的小姑娘。

有人说得好呀,想要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再找一个人恋爱。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哪位有才的哥们说的,但是这句话他妈真的很正确,简直堪称真理中的真理。

爱是什么?没有谁能够给出标准答案。

在林林总总的答案中,我确信,爱情就是接着老祖宗传下来的优良传统,做一些很不成体统的事情。记得高中的时候,我特别烦那些小操场上搂搂亲亲,抱抱摸摸的小情侣们。在我看来,这就是贱,彻头彻尾的雌雄性动物行为,他妈简直太疯狂了。当时我就在想,这是一帮什么孙子呀,借着恋爱的幌子,摸着不同要钱的女人,更可耻的是晚上做的事居然他妈还白天在乒乓球台上干。

在那个时候,我也恋爱过,可别说老子没碰过女人,只是老子爱人不是那种龌龊行为。我很爱那个妞,我只是把钱省下来让她帮我花。还有就是特别尊重她。就算是手我也没摸过,更别说她的那也可望而不可及的部位了。

在我的脑海里有着这样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你们的爱情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他妈坑爹的犯罪。还是那句话,别说你不是单身,你就是雄性激素分泌多了而已。

现在是大学了,哥还是那个标准。

喜欢的女孩,就把她当菩萨一样供起来,我不碰,谁他妈也不能给老子碰。如果你感到你很拽,我只想告诉那个人,你他妈不想活了是吧。现在我最恶心的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孬种们,明明爱着一个人,却迟迟不肯表白,难道你真他妈等别人先帮你上了?这样你是不会是感觉很开心?妈的,我想是男人都不喜欢这样吧,爱就霸道的告诉她,霸道的告诉他身边跟的那群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