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十天前本来就应该起程回国。
她硬要说什么郑员外作恶多端,一定要教训一顿,于是他们在这里又呆了十天。
现在郑员外的事情摆平了,她又有新的借口。
天啊,那里见过如此不顾家的女人。
跑出来就像玩疯的小孩子,已经忘记家是什么东西。
现在倒好,他却成为鸡婆的男人,天天在叨唠她:老婆,我们回家好不好?
呃,怎么觉得他比她顾家念家?
“不差这么几天嘛,而且我还想给离儿买手信。”呵,又有另一个借口。
“你已经买了一大堆好不好。”
“那些我已经让黑衣人先行捎回家,现在手上没有手信,我们又可以再买一些。”笑眯眯。
“……。”瞪着她,没好气。
“老公,好嘛,我想再呆几天。”必杀技——撒娇。
这是她婚前聂洛传授给她的,对男人嘛一定要低姿态。
无论对与错,一定要用软嗲的声音说话。
把男人哄得开心了,你想要他的命也行。
嘿嘿,洛姐好坏的。
不过方法超管用。
果然,东方烈最受不了她的撒娇,带着嗲嗲的小鸟依人装,依靠在他的怀抱里,他的心软了:“真的只是几天吗?”
“嗯嗯。”女子眨眨眼睛,露出一个超无辜善良的笑容。
心里加一句:几天又可以几天的,嘿嘿。
相较于困在荆岭国当皇妃,她更想在江湖上面闯荡。
以她和东方烈的武功,别说什么山庄的少主,让他们当武林盟主都没有问题。
呵,只要她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
未来,她有这么一个想法。
寻找江湖上绝顶的高手,跟他们切蹉药蹉,胜也好败也好,只图个玩得痛快。
她将这个计划命名为:剑指天下。
不过嘛,在实行她的大计之前,首先摆平眼前的男人。
他肯首允,她不愁计划不成功。
于是,方筝儿朝着东方烈发射十二万伏特的高压电,力求电晕她家男人为止。
嘿嘿!
毫无疑问,这样子的她,令东方烈有股想吃掉她的冲动。
这小女人怎么越长越妩媚迷人?
记得她以前很直率强硬。
她的手指在他的胸膛上点了点,划着小圆圈,一下又一下的,诱惑之极。
男子的喉结滑动,呼吸变得粗喘起来,迅速捉住她使坏的小手指。
放在自己的嘴唇上,狠狠地咬一口,声音沙哑性感:“你这小东西。”
她笑了,奸计得逞。
他终于答应了。
然而很快,东方烈站了起来,他的手拖着她的小手,紧紧地攥着。
随手扔下几个铜钱,不等店小二找钱,有点儿迫不及待,拖着她就往外走。
“去,去哪儿了?”她踉跄两步才跟上。
“回客栈。”他回头朝着她深深看一眼,那眼神灼热异常,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连骨儿都不留下。
冰蓝色的眸子火热,连带着他的手亦火热起来,烫热她的心。
不用多想,方筝儿已经明白他想干什么。
“你这……流氓。”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