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九黎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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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遇见人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云天陷入了忙碌当中,频频指挥驯化的金刚蚁在野生同类的巢穴外围守株待兔,结果自然是迅速积攒起五十支金刚小队。渴了喝溪水,饿了就打猎,如果不是在危险的森林,云天都想永远待在这里了,生活不要太美好。

新的一天早晨,云天背靠一颗大树,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个喇叭花,从金刚蚁的记忆中得知,这种花叫做曼达,是森林中很常见的野花,无毒。这个世界的语言就是拗口,直接叫喇叭花或者牵牛花得了,还叫什么曼达。

“呸”的一声吐出口中的牵牛,噢!不,是曼达。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后面的尘土,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了,身上的地摊衣服也磨损的不像样子,不过这里人迹罕至,急也没有办法。放出四队金刚蚁分别朝四个方向摸索,又在自己身边留下五队保持警戒,直到南边方向的金刚蚁在脑海中传递过来一段讯息,云天才大步朝着南边走去,行到近处,云天躬身,放慢脚步,透过植物的缝隙看见了那队金刚蚁在静静潜伏。

“四级魔兽暗影豹,这是一种极其狡猾凶残的魔兽,速度飞快,口中还能喷出腐蚀性的酸球,之前也碰过几次,当时云天还只有十几支金刚小队,自觉吃不下,所以也就远远绕开。

今日不同往日,现在是人强马壮,额,蚁强人壮……,召唤出全部金刚蚁,指挥四十支小队分别从四个方向悄悄前进,此时的暗影豹正在大口朵颐,殊不知危险已经降临。

“咔擦”一声轻响,却是一只金刚蚁爬过一段干枯的树枝时,却恰好断裂,看的云天直摇头,看来这次要无功而返,下一刻只见暗影豹朝着发出声响的地方吐出一颗酸球,正好砸中一只金刚蚁,来不及发出哀叫,便以肉眼可见般的速度腐烂消失,地上只留下一个冒着热气的浅坑。

“靠,小爷辛辛苦苦培养的金刚”!不远处的暗影豹走进看了看原来是几只蚂蚁,立刻又吐死了另外四只金刚蚁,眨眼间一个小队报销完毕。又谨慎的四周嗅了嗅,转身又走向自己的食物,大概觉得某种危险正在靠近,暗影豹加快了进食,云天命令剩下的三十九支在它进食完毕那一刻同时发起攻击。

“出击”,云天的命令很快传达到每一个小队的队长,接着金刚蚁疯狂的朝着暗影豹冲去,此时刚刚进食完毕的暗影豹恰好是最放松警惕的时候,等觉察到不妙,金刚蚁已冲到眼前,不要命的连续吐出几个酸球,耗尽魔力也只是砸死了大约二十只金刚蚁后,已经有蚂蚁爬到四肢并且开始大口撕咬。

“哀嚎”一声,暗影豹开始四处狂奔,希望借着高速度甩下身上的金刚蚁,虽然甩下一些,但还是无法阻止,差不多一刻中,只听见扑通一声,暗影豹再也没能爬起,等确定没有危险,云天才从藏身处站起,缓缓的走向狼藉的战场。

损失了三十只金刚蚁,还好在承受之内,暗影豹抬头,用凶狠的目光紧盯来人,仿佛下一刻就要暴起伤人。

“啧啧”一声,云天打量着此时的暗影豹,只见后腿一片血肉模糊,其他地方倒还完好无损,云天咬破手指快速向着其头上按去,同时运转全身巫力向着食指而去。

“不够,巫力不够,心念一动连忙从九黎壶凭空取出一把灵珠,左手一把抓过,不要钱似的塞到嘴里,终于巫力开始以一个平衡的速度涌向手指,趴在地上的暗影豹也渐渐安静下来。

噗通一声,云天一下子坐在地上,“四级魔兽驯化真不是人干的事情,好在有惊无险”,说完重重的呼出一口气,把受伤的金刚蚁和暗影豹收到九黎壶中休养,很快自己就又多出一个战力,可当坐骑、可当打手、又拉风。

歇了一会,直到巫力恢复才站起身,在剩余二百只金刚蚁的护卫下回到了一直栖身的树洞,命令两队警戒,剩下的自由活动,云天才爬进树洞,云天在住进树洞时又朝着四周扩大了些,直到能容纳差不多三个人才停止。

洞底铺了一层厚厚的杂草,其上又铺了厚厚的兽皮,躺在其上,云天随手从旁边拿出一个野果充当午饭,这种红红的拳头大小,类似苹果的野果被称作红果,大大的咬下一口,瞬间汁液飞溅,一连吃了三个,云天不得不打了一个饱嗝,哎,就差一个暖床的妹纸,云天心下不由叹息道。

又回忆一遍金刚蚁脑海中关于出入特仑苏森林的路线,自己只要照着东方一直前行,就可以走出森林,外面有人类的城镇,关于城镇的情况,金刚蚁脑海中一点印象也无,倒是有一些诺澜大陆的通用语。

下午就出发,说着原地跳起,开始收拾树洞里面的琐碎物品,野果、不知名矿石、魔兽皮毛等等大都放进了九黎壶的第一层,自己将随身带一个小小兽囊,碰见其他人类倒也不至于显得突兀。

自从踏入巫士中阶,周围空间围绕着九黎壶扩大了一倍有余,约莫有了一亩大小,空间中心处不知怎么长出一颗小树,长着寥寥几片叶子,云天查看了几遍,也没得出所以然,只好命令壶内生物不要毁坏小树,任其自然长大。

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一只金刚蚁在小树下一直抬着头,紧盯着小树一片叶子上的水珠,等口中接到那滴水珠,就爬到一边趴着一动不动,云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想必这个水珠对金刚蚁有莫大的好处。

三天过后,趴着的金刚蚁醒来,细细观察了一番,发现其长大了二分,差不多有中指大小,上下颚的咬合力也更加惊人,看到这一切云天自是欣喜交加,是不是自己也可以吞服水珠?终究还是想想算了,决定一有机会就找个人实验,至此,为遭受实验的人默哀两秒钟。

一切收拾完毕,走出树洞,收起大部分的金刚蚂蚁,只留两队在身边护卫,最后看了一眼住了月余的树洞,大步向着东方走去,夏季虽然太阳强烈,森林也显得闷热异常,但自从晋级巫士,自是寒暑不侵。

一个下午小心翼翼走了百余里,天擦黑的时候找了一块空地,就打算在此休息一晚,明天接着赶路,生起一堆篝火,召唤出两队金刚蚁去打猎,很快就拖回一只野兔,内脏皮毛扔给了辛苦打猎的金刚蚁,主人吃肉,手下喝汤,自是天经地义,没见金刚蚁泪眼汪汪一副感激的样子?

用木棍串好野兔架在篝火上烤,时不时的翻动一下,不大一会香喷喷的肉味就飘进鼻子,用力嗅了嗅,狠狠咽回涌上的口水,又过了一刻钟,兔肉完全烤熟了,也不待兔肉凉一些,扯下一只大腿就开始狼吞虎咽,这个世界的野味真心比地球上的好吃多了。

突然从远处传来悉悉索索的跑步声,腾的一下站起,远处警戒的金刚蚁传递过来的信息是有五个人过来了,没一会,云天也依稀的看到几个人影,只不过显得颇为狼狈,走到近前才发现是年轻的三男两女。

“这位兄弟,你这野兔还吃吗?”只见一个臃肿的胖子气喘吁吁一坐到篝火旁,还没喘口气就急忙问道。领头模样的青年用眼睛瞪了一下胖子,胖子立马不说话,只是眼睛时不时盯着流油的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