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士微微一笑,但这笑容显得有几分僵硬,“不比侯夫人的命好,我们这些个侍卫都是奔波劳碌命。”
“尉迟侍卫不用如此谦逊,你现在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他日要一飞冲天有的是机会。”林珑客套地道,“我不过是妇道人家,再如何也只能在后宅转悠,不比你们男人可以天南地北地去闯。”
尉迟士的目光略有些大胆地看着林珑,听到她这一番话,微微思忖,最后道:“夫人乃女中豪杰矣。”
林珑觉得这人也真怪,他真没有必要吹捧自己,更何况这人有几分让人琢磨不透?“对了,上回外子要设宴答谢尉迟侍卫,你为何不应邀?就这么不赏脸给我们夫妻二人一个答谢的机会?”
“侯夫人误会了。”尉迟士道,“当日在下正好有急事,这才与令夫婿错过了,并非是有意拒绝侯爷的邀请。能得侯爷赏识,乃是在下的荣幸。”
林珑这回看得很仔细,这个尉迟士说这话好像有意巴结似的,其实全身都散发出不可察觉的拒绝意味,换做一般人得了她这句话还不打蛇随棍上?毕竟他们襄阳侯府的实力摆在那儿,这人,她真心看不透,心底渐渐竖起了高墙,杜绝掉任何潜藏的危险。
随后她再说话显然更客气,没有与尉迟士深交的意思。
尉迟士的感觉同样灵敏,看到她这个样子,眉间轻蹙,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惹得她不高兴?思前想后也没能得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想到自己唤住她的目的,遂又真挚道:“侯夫人,贵府千金的事情,你还是不要太过于担忧才好,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冥冥之中必有天意。”
林珑暗吃一惊,她与他算来并没有多少交情,他却能来开解自己?狐疑归狐疑,人家现在没有表现出别的意图,她也就不能做得太过,遂道:“尉迟侍卫说得是,只不过我家小姑还年轻,少不得要操心,尉迟侍卫若是有妹妹,必然会明白我这番话的道理。”
尉迟士为闻言,叹了口气道:“这倒也是,在下的妹妹也时常让在下操心,侯夫人真是个好嫂子,侯爷能得你为妻实是他的福份。”这话他说得万分感慨,似乎带着几分遗憾。
林珑顿时感觉更为古怪,扯了扯脸皮,“我能嫁他也是我的福份,他是个好丈夫。”
尉迟士在听到这话时,身体微微一僵,随后表情不太自然地应和了两声。
林珑不想再与他站在这宫道上说话,让人看去也不大好,遂道:“这时候也不早了,我家下还有事,先行告退。”
尉迟士也不拦她,朝她点了点头。
林珑微微晗首,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要走,对于摸不清底细的人,她一向实行避而远之的策略,她还有一对儿子没抚养长大,万万不能出了什么事,把丈夫孩子拱手让给下一任,她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
越发胡思乱想,走得就越快,脚下却是不注意一绊,她惊叫一声摔倒在地。
“侯夫人?”尉迟士急忙上前去与一旁的宫娥扶她起来,看到她的膝盖上面百折裙的布料都蹭破了,露出微微带血丝的破皮样子,他的眉头就是一皱,“有没有觉得哪里疼?”
掏出帕子,在林珑来不及阻止的时侯就用帕子直接给她包扎起来,那动作如行云流水,似乎两人熟络不已。
林珑不由得发愣,对这个尉迟侍卫更是熟悉,可她与他确认过,他们俩真的不认识啊,下意识就问,“我们很久以前见过?”
尉迟士动作一顿,随后还是给她包扎好,然后忙站起来退开一步,谨守男女大防,“这是我与夫人的第二次会面,夫人不记得了?”
林珑看他坦然的样子,真不似说谎作弄自己,这才打消了心底的些微疑虑,“谢过尉迟侍卫了,这帕子改日我洗干净,再给尉迟侍卫送回去。”
“侯夫人,不用了,不过就是一方巾帕,又值几个钱?”尉迟士忙道。
“这是必须的,就这么说定了。”林珑单方面道,对于这个尉迟侍卫的底细,她也正自好奇着,不如就借这个机会探一探,为何这人老给她一种相识已久的错觉?
不待这尉迟士再拒绝,她扶着宫娥的手,略有些瘸拐地离开。
尉迟士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手握紧成拳,一条条青筋更是凸出,最后看不到她的背影,这才叹息一声转身往深宫里面走去。
往后自己在她面前要更谨慎才是,不然迟早有一天会让她识破。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蓝天白云,这造化弄人,以前他不信,现在却是深信不疑,好一会儿,他才收起心思继续前行,还有好多事没做,其他的只能抛到一边去。
林珑由宫娥扶着上马车,一直侯着的如雁和如眉两人看到她的伤势,均大吃一惊。
在马车起程离开的时候,如雁给她把那方巾帕解开,然后擦干净伤口,再撒了些金创药重新包扎,“大奶奶,这是怎么摔的?都见血了。”
“一时没看路,摔到地上磕着地面,没大碍的,不用惊呼。”林珑不以为意地道。
“裙子都破了,还没事?”如雁不禁有几分碎碎念,回头必要落得侯爷的责骂。
林珑也不劝阻她,倒是如眉惊讶道:“大奶奶,这帕子是谁的?我瞅着不是奶奶的。”
这帕子上的图案又土又丑,针线还不齐整,一看就是劣等手工,这不可能是林珑的物件。林珑身为侯府夫人,吃穿用度,哪一样不讲究?那都是精细得很,极考功夫的。
林珑接过如雁手中的帕子看起来,上面绣着两只鸳鸯戏水,只是这两只鸳鸯看起来像溺水的鸭子,绣工之拙劣,连她也看不过眼。
尉迟士给她包扎的时候,她还没有留意到这帕子的图案,这会儿才仔细看,这绝不可能出于京城贵女之手。各大贵族之家,哪家的闺女若是绣出这样的玩意儿,那可是要贻笑大方,往后别想抬起头来做人。
尉迟士一个大男人哪会拿如此花哨的巾帕,显然是爱慕他的女子给他的,本来她心底一直隐隐将尉迟士与高志做对比的,但现在看了这帕子,她顿时打消这念头,直觉得自己可笑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