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总是喜欢扯开他的衣襟,,将小脑袋枕在他白玉般的胸膛上,
每每晨起之时,都能看到胸膛上闪耀着一片亮晶晶的液体。
他有洁癖,一直都有的,但是,看到宝宝留在自己身上的,一贯被他视为恶心的液体,却一点也不觉得脏。
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宝宝,也很喜欢很喜欢宝宝的母后,若不是到了非回去不可的时候,他真的想要,一辈子都呆在这里。
每日里只是清粥小菜,但是却比山珍海味还要美味。
没有所谓的荣华富贵,但是却过得比任何时候都要舒心。
这样的生活,他想要拥有一辈子,从开始的能有个美好的回忆也可以,到现在的想要一直拥有,他变得,有些贪心了。
“熙,一辈子都做好知己,好朋友,好吗?”
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又是这样优秀的一个男子,若说是没有一点感觉,那是不可能的,只是,喜欢并不是爱。
心中的伤口不可能一下子就恢复了,要她如此快速的又接受另一个男人,她还做不到。
或许,有一天,等到她能渐渐淡忘雪陌的时候,会试着重新接受一段恋情。
她并不是什么多痴情的人,这一生,也不可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说她的爱不坚定也好,说她花心也罢,她都认了。
其实,这世间,又有几个人是不花心的?
又有谁,一旦喜欢上了,便是一辈子的?
这样的人,在世间,恐怕找不出来两个。
想想在现代,年轻人,十多岁同居的一抓一大把,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再继续寻找新的目标,人,都是这么现实的。
这世上,没有谁离开了谁便活不了。
她没有雪陌那种等待千年依旧不变心的痴情,她不过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不过只是想要寻到那么一个肯心甘情愿呵护她一生之人。
疼爱,爱她,宠她,相信她,在乎她,一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