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蒂蕾拉的情书(明石)
前言
为了圆一个平凡的爱情梦。
从小时候开始,我最羡慕的童话主人公就是灰姑娘,虽然长大后会很担心她和王子的婚后生活(笑)。
想想看,善良平凡的女孩子,在仙女的魔法帮助下,刹那间就变成了华丽耀眼的公主;在十二点的钟声响起之前,拥有王子的爱。虽然最后魔法是会消失的,但王子坚持着对她的爱,凭着一只鞋,终于将她从芸芸众生中找出来。
很有中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味道。
唔,没办法,我就是喜欢这个调调。
现实生活中当然没有什么魔法。
那么平凡的女孩子要如何在心爱的人面前华丽变身呢?
我想,每一个在爱中的女孩都会梦想过这个问题吧?
这真的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呢。所以,诚心地合掌祈祷,愿天下所有做梦中的灰姑娘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魔法,勇敢地在心爱的人面前,变身为华丽的公主,然后,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爱——
变身,也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哦!
第1章
手机尖锐的铃声突然地响起来,划破一室的宁静。
灼热的太阳光已经透过薄纱的窗帘照耀进室内,在床上睡得香甜的两人身上洒下一片斑驳的光影。文正轩眯紧了眼睛,无意识地挥挥手,翻了个身继续自己的美梦。
对于快到天亮才睡的人来说,即使是在床上赖到中午也不能算过分吧。所以,就算这会手机已经震天响,他仍旧连眼皮也不抬一下。
“轩……”倒是他身旁的余曼缇首先忍受不了铃声的荼毒,一只玉臂攀上他的前胸摩挲着,略带沙哑的嗓音懒懒地叫他的名,“电话……吵死了。”
又不是聋子,谁不知道是电话在响!就是因为不想接才装作没听到的,不理它一会就好了!他伸手捂住耳朵继续保持虾米一样的睡姿。
手机的铃声倏地停下来了,他舒了口气,捂着耳朵的手改去搂住身畔的余曼缇。
可惜安静没有持续上两秒钟,手机的铃声再一次大叫起来,而且连房间里的电话也一同响了起来,好像和声一样。
头痛死了!文正轩愤怒地把被子一掀,坐直了身子。凌乱的碎发贴在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上,带着一丝慵懒的性感;他微皱着一双剑眉,眯着漆黑的双眼,伸出手,拂开盖在眼睛上的头发,不经意的动作散发出致命的吸引力。
自己卧室的电话会响,代表着来电者与他是相当熟稔的——这种时候,除了公司的人他想不出还有谁会找他!
“最好你们有足够好的理由,不然你们就死定了!”他一向有起床气的,尤其在昨夜,为了能够签下去年火爆全国的网游未来三年的代理权,和最重要的新世纪集团的融资协议,他和曼缇在那个软件公司云集的酒会熬了大半夜,现在根本宿醉未醒。
从床上蹦下来,他瞄了一眼座机的来电显示——是公司的;再摸出抽屉里的手机来看——是他的秘书白初晓的手机。
“我就说嘛,只有这个家伙会用这么恶劣的招数!”正轩的睡意已全消,他一手一个把电话和手机同时接通,“喂喂,如果你打这个电话的理由不够充分,你就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吧!”
“呵——”两个话筒里同时传来忍俊不已的一声笑,然后是一贯温文柔软的声音,“经理,我是初晓。十分抱歉打扰了您的清梦——”
“你还知道扰了我清梦呀!”正轩挂上电话,抓着手机回到床上重新躺下,“到底怎么了?别告诉我设计部又出错了……”
“是好消息。”初晓的声音有着掩饰不住的喜悦,但仍旧是恬静温软的,“上回你提到过那个战斗升级系统的BUG已经解决了,他们正在赶制DEMO,你现在过来就可以看到新版的了!”
“真的吗?”正轩猛地跳起来,起床气什么的全飞到九霄云外了,“真的?太好了——我马上过去!”
“好的,我在设计部等你。”初晓的声音轻快飞扬,让正轩可以马上想象出电话那边她的微笑;轻快的,让看到的人都舒服地微笑。
收了线,他几步来到窗前,一把拉开窗帘,让耀眼的阳光肆无忌惮地洒满房间,今天真是好天气!
余曼缇被强烈的光线刺得难受,她拽过被子盖住脸,“……讨厌。”
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文正轩一边穿好衣服,一边走到床边,“Maggie,我得去公司了,你要走的时候记得锁好门。”
然后不等她的回应径直关上门去了。
“砰”的关门声,震得床上的人一颤,曼缇扯下被子,坐了起来,蓬松的卷发随着她的动作飞扬起来,微皱着眉头的生气模样一点也无损她的美貌。
她迎着刺眼的阳光眯着眼,“搞什么嘛!不是说好今天放假的吗?现在又跑到公司去了,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说话算数啊?”
越想越气,随手抓起旁边的枕头,照着房门狠狠地砸了过去。
在明媚的阳光照耀下,文正轩驾着他最心爱的白色BMW全速向自己的公司驶去。
托最近几年经济复苏的福,IT行业也开始脱离早先泡沫经济的时代,开始进入稳步发展的盈利时期,他的软件公司也是其中之一。
想当初他宣布把父亲的服装进出口公司的继承权转让给弟弟文正廷,自己要另起炉灶组建世新软件公司的时候,许多人包括他的家人朋友都是大摇其头。大妹妹正纯更是差点对他“刀剑相向”。可是,他坚持了自己的决定,并且最终他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他的决定是对的。
近年来世新开发及引进的电玩软件都连连取得可观的销售业绩,尤其是最近几年抢占了引进网络游戏独家代理的先机,更是让世新大大地赚上了一票。哪一样不都是证明了他的独具慧眼,而世新这个名字在软件行业中也日渐响亮。
初晓在电话里提到的游戏是公司正在自行研制开发的网络游戏,这个案子倾注了他全部的心血,他已经押下了重宝——预计是十一个月的销售利润。
当他急匆匆地推开设计部办公室大门大步走进来的时候,负责软件研制开发的总工程师徐世洋已经微笑着在等候了,“正轩,你来了!程序已经修好了,正在内测;目前一切正常。”
“好极了。”文正轩点点头,带点欣慰的表情看着这个从学生时代开始就一直同自己混在一块的死党。
“总经理。”白初晓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回过头看去,她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进来。
一身合体的白色西装套裙包裹着娇小玲珑的身材;乌黑的头发一丝不乱地披在肩膀上;一双单眼皮的眼睛里盛满灵动的笑意,让看到的人倍感温馨;她的唇优雅地上卷着,说话的声音里有股让人安心的温暖味道:“算算时间你也该到了,就去给你泡了杯咖啡。昨天你和曼缇去谈新世纪融资的案子一定会熬到很晚,我知道他们家一向都难缠得很;今天还硬要吵醒你,真是不好意思了。”
接过咖啡喝了一口,正轩才扬起杯子略带笑意地向她表示感谢,这个永远温柔含蓄内敛的秘书最大的好处,就是永远知道他在什么时候想要什么。他笑着对她说道:“没关系,重要的是,新世纪被我们搞定了!”
“那太好了!这边也一切顺利,内测员正在线上测试。我刚才到线上转了一圈,反响还好。”她的声音永远是淡淡的、温和的,带一点点笑意在里面,让听她说话的人感觉很舒服。
她的长发永远柔顺地披在肩上,身上永远是得体的职业套裙,脸上永远化着职业的淡妆;虽然不是美女,但她单眼皮的眼睛,却永远水润的饱含灵韵。如果硬要挑出她什么毛病的话,正轩只能说,她的一切实在是太规律,太完美——像编好的程序似的。
不过这个编好的程序,又是多么让人动心的一个程序!正轩垂下眼,不再看她,这种莫名其妙的动心的感觉,并不是他所乐见的。她是他最重要的职员,是他最珍视的职员,如此而已。
“如果这次内测没什么问题的话,什么时候可以公测?”正轩饮尽杯中的咖啡,把杯子随意地放到一旁的桌子上,转向世洋问道。
“内测预计要用三十天,然后关闭系统微调,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七月——七月就可以开始公测了,不会错过暑期!”他推了推自己的无框眼镜,自信地笑着回答正轩的问题。
正轩扬起唇角,拍了拍他的肩膀,“太好了!”
初晓抿着嘴看着他们二人,然后顺手收拾起正轩刚才放下的杯子,可是他突然一把捉住她握着杯子的那只手,“你抬头。”
“呃?”初晓听话地抬起头,不知道老板有什么不对了。
“你的眼睛怎么了?红红的!”他指指她的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
原来自己眼里的血丝没有逃过他锐利的眼神,她心中忽地一跳,然后哑然,“你放心,我眼睛好好的,不过是因为熬夜才变得通红,什么事也没有。”说着,她不着痕迹地抽回了被握着的手。
“怎么你也熬夜了?”对于这个已经给自己做了四年多秘书的女子,正轩是相当珍惜的,“又加班了?”一边不由自主地关心她,一边却在暗骂自己的多事。
“白秘书一直在设计部帮忙。”徐世洋的笑容闪烁在眼镜的后面,忍不住替初晓邀功,“她呀,整整陪了一夜!我们的人还替换着睡了几个小时,只怕她一分钟也没闭过眼!”
“怪不得……”正轩一扬自己的剑眉,把心底那种疼惜的感觉扔到一边,“准你一天假,回去补眠。我可不想我的爱将体力透支,你可是我打江山的重臣。”
爱将?只是这样吗?抛却失落的感觉,白初晓仍旧是温温软软地笑道:“休假吗?今天不行。一会我就得去统计内测的数据;还有,既然昨天经理已经谈妥了新世纪那边的案子,上午合约就得拟出来,您最好是尽快给他们发传真过去。我知道新世纪的人变脸比变天还快,要签约就得抓紧,拖久了恐有变化。”
她总是有一大堆的理由来堵住他的嘴,正轩只得妥协地笑笑,“好吧,那你现在就去拟合约,拟好了给我。然后,你就给我回家睡觉去!内测你就不用管了,我会找别人去统计。”
初晓张了张嘴,显然还要分辩,可是正轩伸出手指,点着她的额头,“我是老板,听我的!”
每次有不同意见的时候他就会搬出老板这个头衔来压她!而这种亲昵的动作总能让她的心漏跳一拍。
初晓笑着做了个无奈的表情,然后拎着他喝过的咖啡杯出去了。
“白秘书真是个勤恳的人,哪个老板有这样的职员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徐世洋的眼神一直送初晓走远。
正轩又是一扬眉毛,这个家伙什么时候瞄上初晓了?他记得这个家伙以前总是追在曼缇后面跑来跑去的。他追着曼缇不打紧,因为曼缇的心是钻石级的,她才不会理这种闲杂人等;可是初晓不一样,他的初晓单纯又善良,万一要被人骗了就糟糕了。不行,哪天得找她好好聊一聊,叫她千万小心这头号大灰狼!
正想着,高跟鞋落地的咔嗒咔嗒的声音由远及近,门一开,立时露出余曼缇不悦的脸:皱着细挑的眉,瞪着明亮的眼;唇角似喜似怒地微扬着,“也不等我一起过来,害我还要等计程车!”
真是想到谁谁就来!
正轩看她走到面前,淡然地笑,“谁知道你也要来?不是准你今天休息了吗?”
“余秘书,你好!”徐世洋立即奉上一个大大的笑脸。
看吧!正轩在心里翻白眼。这个家伙每次一看到曼缇的时候都笑得这么夸张。
曼缇草草冲他点点头,仍旧对着正轩发牢骚:“休息什么呀?你都来公司了不是吗?那就代表着你马上就会有工作要找我做,我哪里还休息得成?我的休息还不都仰仗您老人家的心情?”
她说的倒是实话。正轩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然后推她往外走,“走吧,到我的办公室去,的确是工作要找你,你得去帮初晓拟新世纪的那份合约——”
曼缇给了他一个“你看吧,又给我猜中了”的眼神,然后踩着她原先来时的节奏扭头向总经理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回头看世洋,那家伙果然还痴痴地看着曼缇的背影,“经理能有余秘书这样的职员真是不知道要几辈子才能修来。”
正轩干咳一声,“世洋,我知道我有两个超级好的秘书,不过,你该忙你的工作去了。”说完,转身离开了设计部的办公室。
这个徐世洋什么都好,就是这个有口无心的脾气最是要命。如果他能把关注女人的心思都用到开发程序上,年底他的红包,正轩发誓会给他双倍的。
白初晓正和余曼缇一起商议着合约的事宜。
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玻璃,正轩远远地看着她们两人头对着头认真工作的样子,会心地一笑。
原来是模特出身的曼缇,可以说是他目前为止最满意的秘书之一,那另外的一个不用说,就是白初晓。
曼缇虽然不是个好模特,但却是他的好搭档:她的英语很烂,可是她的日语很棒,公司的客户有一大部分是日商,这使她如鱼得水;她的台步走得很糟,可是她的交际能力一流,每次一起出席酒会,她一定能让客户满意而归;她的性格很刁钻,可是对正轩很迁就,所有他交代的工作她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
他只有一个要求是绝对不允许违反的:不要企图要求他的爱情。因为爱情之于他,是廉价又无用的损耗品,他既不想要,也不能要。
当然,他不相信曼缇对他完全没有企图。不过她是如此聪明,小心翼翼将自己掩饰得绝好;这个就是他想要的效果了。所以,饶是正轩以往换秘书的频率比换西装还高,但在遇到曼缇之后也停摆了。
像是感受到了他灼热的目光,曼缇调过头来,一只手支着小巧的下巴,斜着眼瞪着正轩,然后妩媚地笑,笑得像一只成了精的狐狸。
真是个狐狸精!正轩逸出一抹轻笑。
初晓同时也抬起头望过来,正对上他的目光。她立时低下头,然后才侧过头对他淡淡地展开笑容,像一朵温柔的花绽放在她的唇边。
捕捉到那一朵花的芬芳,正轩的笑容却渐渐隐去了,这种公事以外的温柔,有着让他惊心的怦然。他咬咬牙,像什么也没看到似的,转身走进自己的办公室里。是的,他可以坦然接受曼缇对他眉目传情,但初晓不行,初晓是不一样的。
至于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说不清,也根本不想弄清楚。
初晓一下子僵在那里,他完全漠视自己的微笑。为什么?他讨厌自己吗?
曼缇咬着嘴唇,冷眼看着垂下头努力盯着合约书的初晓,“哎,小白,你跟轩的时间比较长,你知道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呃?”初晓呆呆地抬起头,完全没有想到曼缇会提出这么个问题,“女人?”
“对呀!”曼缇把脸凑到初晓的面前,眯着眼睛笑,“你知不知道他曾经交过什么样的女朋友?”
“女朋友?”初晓眨了眨眼,然后摇头,“我从来没有听说经理有过女朋友。”
“哦——”拉长的尾音显得有气无力,曼缇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眼神望向窗外,像是在问初晓又像是自言自语:“那怎么解释得通呢?他又不许任何人爱上他,到底是为什么呢?”
初晓整理着合约,低着头,没人能看见她的表情。
“那也可以理解成:我还是有机会的,是吧?”曼缇的优点在于不管处境多么绝望,她总有办法找到一丝机会。如果她会怕的话早在一开始就退缩了,现在已经坚持了这么久,她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初晓再一次眨巴眨巴眼睛,然后抛开所有杂念,把注意力全放到了合约上。已经六年了,自己在正轩的身边工作已经六年多了;她早已明了,想这些公事以外的东西,纯属自寻烦恼,那么,不要想了,想也没有用的!
可是,对曼缇来说,并不一定就是如此;看她那么自信笃定的样子,初晓开始对自己生起气来。
打开MSN,马上提示他有新的邮件。
正轩第一时间点开信箱,信是昨天收到的。
“你说你开发的程序出了毛病?那,很严重吗?要不要送去看医生啊?呵呵,希望你很快可以搞定;别忘了,我还等着你派给我VIP的账号呢!By虫虫。”
一抹笑爬上他的脸庞,他飞快地舞动手指敲击键盘给她回复。
“已经搞定,一切OK!你的VIP账号等到暑期时节就可以了。你最近很忙哦,很难逮到你了。唉,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By弦上箭。”
信发过去了,可是一直没有回复,正轩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十一点。按时差来算,她那里应该才晚上第1章 第1章 点而已,还不算晚嘛,难道她已经睡了吗?
和这只虫子的认识要追溯到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
他爸爸花费大笔银子送他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学经济管理,可是他那时候忙着泡MM,每天追着不同的异国美女跑,完全没有花一点心思在他的学业上。
认识她是因为看了她在论坛上发表的帖子,是骂他们学校的一个经济学教授的帖子,作者名字上签着millipede,意即千肢虫。刚巧他也听过那个教授的课,刚巧那门课的学分他没有修到,所以他也回了帖子帮她骂。可是后来他才知道,在那个教授的课上,低他一年级的她总是拿优秀的。
“那你还骂她!”知道她也是中国人以后,他们就在MSN上用中文聊天。
“她乱无聊一把的,总想把我推销给她的那些得意门生,今天美国人明天德国人的,我快被她折磨疯了!她一点都不像美国人,分明是地道的三姑六婆!”
“哈哈!”给她一个大笑脸,从此就算是成了她的网友。
当他从哥大肄业的时候,他差点被他那愤怒的爸爸捏死。他赶在爸爸冻结银行账户以前提走了他户头里所有的钱,和他学计算机软件的死党徐世洋一起环游日本去了。随后,他们回来白手起家创办了世新软件公司。
而就在他在日本转得昏天黑地的时候,虫子她拿到了全额的奖学金。
这几年来,和她的联络从未曾中断过。除了欣赏她轻快的文笔,更是爱极了她慧黠却淡泊的性格。
听说了他肄业的事情,她也只不过轻描淡写一句:比尔盖茨还不是哈佛的退学生,也没耽误他成为世界首富!
说起来,她竟是第一个支持他创业的人。想当年他从日本回来没进入爸爸的公司反倒另立门户,他爸爸差点就登报跟他断绝父子关系。虽然最后终于是默许了他的行为,但那也是因为他是爸爸的儿子,因为爸爸出于对儿子的宠爱。
而她却只是促狭地笑他:不愿躺在父辈的摇篮上吗?勇气是可嘉的,希望能力一样值得称道!
这些年打拼过来,好多在美国的朋友都已经渐渐淡去了联系,只有她,这只长了一千只脚的虫子,总在他需要时送来慰藉。
和千肢虫这样在网络上交往,也有六年多了。自己也曾经向她要过相片,她居然给他寄来全系的合照。密密匝匝的小脑袋,他怎么知道哪一个才是让他心折的虫子?
她拒绝视频也拒绝语音,她肯给他的,只是屏幕上的文字而已。他也愿意用幻想地刻画虫虫的模样:感觉中她应该有着像初晓一般的外貌,不太漂亮,却细腻,耐人寻味。智慧却不狡诈,聪明却不咄咄逼人——奇怪,为什么在想着虫虫的时候,在眼前浮现的却是初晓的模样呢?
正轩甩甩头,把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扔掉;像现在这样,即使她在美国他在中国,他们隔着大半个地球。空间的距离也从来不曾阻断他们之间的友谊,网络连接着他们的心。
对,是友谊;牢不可破的友谊。相对于网恋来说,他更愿意那是友谊。虽然,他是相当喜欢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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