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性有寒,以泻人体火热之邪。烈日炎炎,火邪可从外而侵袭;烦怒焦躁,火邪可内生于五脏;膏粱厚味,火邪可积于六腑。凡此种种,大火熊熊,能拯危救难者,非寒冷不行。或以冰冷直折其火势,或以泻下抽薪于釜底,或以清透之力还热出肌表,皆寒药之功也。自从神农尝百草,认识到草木对于疾病的治疗作用,自然界中千千万万种草木,就逐渐进入医生的视野,成为医生治疗疾病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中药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发挥治疗作用的呢?
大自然生长万物,往往不是公平的。这不公,倒未必是谁高谁低,谁优谁劣。而是万物所禀受的阴阳之气,通常都是不同的。天有冬、夏、春、秋,气有寒、热、温、凉。地有木、火、土、金、水,味有酸、苦、甘、辛、咸。
中医对草药的认识,主要是从“气”“味”两个方面展开的。所谓气,是指寒、热、温、凉的属性,称为“四气”。所谓味,就是酸、苦、甘、辛、咸这五种味道,称为“五味”。后世发展过程中,又在寒、热、温、凉之外,补充了“平”性;在五味之外,补充了“淡”味。不过中医已经对“四气五味”的说法约定俗成,我们今天仍然用此来表示中药的基本性味。下面我们就从这两方面展开,为大家讲述百种药物的诸般性味。
一、四气
凡世间万物,皆秉阴阳二气而生。但具体到某一种事物,往往都是阴阳的一种成分偏盛,另一种偏衰。阴偏盛者其性多凉,阴气隆盛者多寒;阳偏盛者其性多温,阳气隆盛者多热。寒凉就可以用来治疗热病;温热就可以用来治疗寒病。但事物有一利则有一弊。大寒大热的药,固然可以起重证大证,如阳热盛极,非大黄、石膏类大寒药不能除;阴寒盛极,非附子、肉桂类大热药不能去。但寒热之药,气重力猛,一则容易矫枉过正,二则一旦用错,后果往往不堪设想,所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所以,中医临床实践中,除非遇到明显严重的寒热病证,一般较少选用大寒大热之药。中药学的经典之作《神农本草经》中,用上、中、下三品的方式,对药物进行了划分。上品多性味平和,无毒,在今天看来,多属药食两用,久服无损于人;中品则性味偏颇较为明显,常服容易造成人体内阴阳的失衡;下品则多为性质偏颇十分明显,或大寒大热,或毒性较大,只有去病之用,无有养身之功。所以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下面我们逐个来看一下中药的寒、热、温、凉这四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