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替嫁新娘:钱妻要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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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家宴?他们的家宴与自己何关!

“不去!”陶菀果断地拒绝道,没准是场鸿门宴,况乎她暂时还不想惹事,静观其变。

“庄主希望夫人能够去!”果然被庄主猜着了,她会拒绝。

“不去!”陶菀再度拒绝,去哪儿绝没好事。

叶长歌嘴角抽chu,庄主再次猜中:“庄主说若是夫人去了,他便送上1千两黄金!”

陶菀的眼倏然亮了,黄金,还是1千两,不要白不要,况乎她是去参加家宴,是去齐王府,她大摇大摆的去,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事,只要不丢小命其它皆可。

“好,我去!”陶菀兴高采烈地答应着,“不过我要和你家庄主立字据!”

庄主真当料事如神,他从袖中掏出两张纸:“庄主让属下交于夫人。”

原来他们早就猜着自己会不答应,后边的事都准备好了啊,陶菀的笑容又消逝一些,任谁都不喜欢被人看穿,但一想到有钱赚,眉梢又多了份喜色,她拽过那纸张,揣着它兴冲冲地奔回屋子,拿起笔签上了她的大名。

“喏,这张交给你们庄主!”陶菀拿起一张交到叶长歌的手中。

蓝色字迹苍劲有力,只是略微细了些,是什么毛笔可以写出这样的字?

“夫人,你用的是哪类毛笔?”叶长歌好奇地问道。

陶菀小心翼翼地折着字据,随口道:“我不会用毛笔,我习惯用圆珠笔和中性笔!”

一头雾水,叶长歌从未听说过这类笔,他疑惑地望着字迹,两个字,不懂!

陶菀抬头看出他的疑惑,大方地从箱子中翻出一堆中性笔:“喏,送你一只!这个比你们毛笔好写多了!”

叶长歌接过笔,依旧还是满脸疑惑,真能写出字?

陶菀抢过他手中的笔,抓过他的手,摊开,执笔:“陶菀!”

神奇,叶长歌只能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这笔。

“喏,这给凤歌,这给庄主吧!”陶菀又捞出两支笔,“你拿回去,他们肯定会好奇,也肯定会追究,不如让他们慢慢研究去。”

“谢夫人!”

陶菀摆摆手,笑着说道:“又不是值钱的东西,要不是哥哥……”意识到说漏嘴,她立刻改口,“要不是够多,我也不会这么大方!”幸亏哥哥每次会在她箱子里扔一堆笔,书,便签,她这回都不能套近乎了,“若是用完了还要,嘿嘿!那可是要高价来购的哦!”说完,她狡黠地一笑。

“属下明白!属下告退!”

陶菀挥挥手,笑容满脸:“记得多多购买哦!”

直到叶长歌的身影消失在尽头处,她才想起一件事。

陶菀倏然想起至今都没见过庄主——的老公,这是耻辱!好歹要来露个面,让她知道自家老公长的是人是鬼!万一以后在外面见着了,她叫错了,那岂不是丢脸丢到家了。

SO,她决定亲自去找庄主,会会她的老公,不对,应该说是夫君。

她撩拨了下额前的发丝,扬起一个笑容,整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