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帝宠:第一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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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仇家

沈飞雄用手遮住了太阳的光线,费了半天力,这才看到,远处的山麓下面,真的有一个人,骑在马上,只是他的身体有点奇怪,明明是骑在马上的,却在身后支起四根竹竿,好像被绑在竹竿上一样,看到这个人,那个人也看到了他,那个人笑了笑,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做了一个直指的手势。

沈飞雄的脸色也跟着变了,他认出来,这个人是习自高,曾经是齐达天的卫士之一,被他斩断了双腿,后来,习自高就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想不到,在这个地方出现了。

沈飞雄的身体马上绷紧了,戴书诗极其敏感,觉察到他的不安,低声说道:“你认识他?”

沈飞雄点点头,叫了一声:“驾。”双腿夹•;住马背,催马上前,左手搂住戴书诗的身体,右手抽出了腰间的宝刀。

这次轮到戴书诗绷紧了身体,她即使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知道,另外一个骑马的人跟沈飞雄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而且是敌非友,要不然,沈飞雄也不会把腰刀拿在手中,这还是戴书诗跟沈飞雄认识以来,他第一次表现的这么紧张,可见,能够与沈飞雄为敌的人也不是一般的人物。

当沈飞雄拍马赶到山麓的时候,只有凄凄艾艾的风声和碧绿的树荫野草,连一个人影也看不见了,他恨恨地把宝刀砍在一棵树上面,那棵碗口粗的大树被懒腰切断,哗啦啦倒下来,吓了戴书诗一大跳。

沈飞雄想了想,习自高已经是一个失去了双腿的残疾人,就是他身体完好的视乎还不是自己的对手,有了残疾之后,只能是自己的手下败将,完全可以无视这个人,没啥好怕的。

想到这里,他脱下衣服,戴书诗看得心头呯呯乱跳,心想,如果他要跟我做那个事情,我该是拒绝还是顺从?不由得酡红染满了双颊。

沈飞雄把自己从匪徒手里得来的宝衣脱下来,给戴书诗披在身上,说道:“回去以后,你要把这件衣服贴身穿着。”

戴书诗看到他原来只是为了脱下一件衣服给自己,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失望,难道,这件又丑又不合身的衣服,比爱情更为要紧?

沈飞雄就是怕习自高不敢找自己报仇,找到戴书诗的话,胁迫自己答应他一些难以办到的事情,这才脱下宝衣给戴书诗穿用。

由于戴书诗并不是会武功的人,沈飞雄也没把衣服的用途详细说明,他的武功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有了宝刀在手,宝衣用不上了,何况,戴书诗的安全比自己更为要紧,沈飞雄已经不知不觉开始喜欢上这个单纯漂亮的女孩子了。

两个人徐徐顺着山间的小路下山,回到客栈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下来了,现在快到夏季了,天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的样子,长甸子镇距离西宁州还有三十多公里,沈飞雄对戴书诗说道:“天黑了,你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是很方便,就在客栈里面住着吧。”

“客栈现在住满了人,我没有房间啊。”戴书诗有点为难了,想不到会这么晚回来。

“住我的房间吧,今晚,我不会睡觉的。”沈飞雄看到习自高以后,提高了警觉性,习自高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来到长甸子镇的,一定有他的目的,要说现在长甸子镇里面,最有可能被当作目标的只能是赵飞花了。

沈飞雄打算一宿不睡,保护好赵飞花的安全。戴书诗看着沈飞雄仔细检查每一件衣服和靴子,还有那柄片刻不离身的宝刀,她说道:“我们在白天看到的那个人,是你的敌人吗?”

沈飞雄沉默了一下,点点头,说道:“是的,你还记得我讲述过的在黑水镇追杀齐达天的时候遇到几个卫士吗?他就是其中最之一。”

“是习自高?”戴书诗的记忆力非常好,尽管沈飞雄只对她说过一遍关于自己的往事,戴书诗却已经记住了每一个细节。

沈飞雄赞赏地看着她,说道:“是的,就是那个被我砍断了双腿的人,我们之间有着化解不开的仇恨。”

戴书诗天真地问道:“那么,你什么时候才可以教我习武呢?”

“你要干嘛?”

“帮帮你,看到你跟敌人搏斗,我就非常担心,总是觉得,你也许会需要我。”

“是的,我需要你,却不是让你帮我厮杀,而是,帮我好好活着。”沈飞雄非常意外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发,很有耐心地说道。

戴书诗笑着说道:“即使是这样,你也要答应我教授我武功,我从小就幻想着,孤身一个人走遍天下,扶弱除强拔刀相助,惩罚恶人,帮助好人。”

“你还是一个孩子。”沈飞雄不忍心对她讲述那些江湖上尔虞我诈的旧事,江湖上是非善恶很难说清楚的,就是赵飞花自己,她是那么一个善良的人,也没有幸免做出侵犯别的国家的事情,在回鹘境内,谁能保证西夏的武士杀死的都是该死的人呢?有多少无辜者被迫卷入战争之中,最后死于非命。

沈飞雄把自己身上的每一件装备经过检查,这才对戴书诗说道:“你早一点睡觉,夜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声,更不要出来查看,你自己要没有自保的能力,孤身出来,会非常危险的。”

“好的。”戴书诗帮着他穿好大氅,这是她能够做到的唯一帮得上他的地方。

沈飞雄来到赵飞花的房间外面,对值班的女战士说道:“这几天最好警醒一些,可能会有不知道死活的人来做出让我们吃惊的事情。”

“有人来袭击娘娘吗?”一个长着小虎牙的女战士问道,沈飞雄认识她叫贺露,是一个身手不错的战士,武功不低,那也是比一般的侍卫强上一些罢了,要走江湖还是不行。

沈飞雄在房顶上坐了一宿,受够了冷风朝露,却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也许,习自高在这里的目的只是路过,甚至,他自从受伤以后,就住在长甸子镇,毕竟这里出过一位大名鼎鼎的名医。

到了第二天早晨,他从房顶上跳下来,戴书诗早已等候在下面,对着他招招手。沈飞雄笑着问道:“昨晚睡得可好?”

“你一宿没睡吧?”

“嗯。”

“我也没睡着。”

“你怎么不睡觉啊?”

“我在画一种弓箭,你进来看看。”

“什么弓箭啊,值得你一夜不睡觉的?”沈飞雄不解地问道。

戴书诗拿出来的是一种只有一尺长的弓箭的草图,戴书诗指着画图说道:“要致人伤害,羽箭用不着太长太大,只要射击的动力足够大,就会产生速度,从而达到伤人的目的你看,我这是用西洋来的钢丝做成的弓箭,方便携带,羽箭的箭身短小,可以放在手中扣动扳机发射,令人防不胜防,你最好找人做一个样品出来,我的设计只能从理论上成功,做成真实的实物还需要经过检验。”

沈飞雄看着草图,说道:“你这种设计,以前就有过,这叫做弩弓,跟真正的弓箭相比,射程近,杀伤力小,不适合部队作战使用,有走江湖的人用过这种弩弓,近距离搏斗,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戴书诗一听这话,很是失望,她一夜不眠不睡,苦思冥想,才想到这种可以代替长弓大箭的弩弓,想不到不属于自己的独创,以前就有过这种武器了,看来,沈飞雄并不看重自己的天才创意。

沈飞雄看到她闷闷不乐的样子,安慰道:“以前,还没有谁把西洋的钢丝用在弩弓上面,也许,真的可以收到奇效也不一定,这样吧,我陪你找到巧手的匠人,咱们一起打造一个新式的弩弓出来。”

沈飞雄说这话的意思这是逗她高兴罢了,沈飞雄经过大阵仗,不屑于使用这种具有暗器一样的东西,弩弓的短距离射击,他的手劲可以完全办到,一柄飞刀在他的手中比弩弓还有作用,因此,只有像戴书诗这种从没在江湖上混过的小女孩才会当作宝贝一样,为了不打击她的积极性,沈飞雄才会陪着她一起疯。

白天赵飞花的警卫比夜里更加严密,外围有戴元冲派来的士兵,内勤则有赵飞花的近卫,层层把守,不会有问题的,沈飞雄放心地吃过早饭之后,带着戴书诗一起来到西宁州,沈飞雄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西宁州是一个山城,整座城市依山傍水,地势险恶,易守难攻,是冷兵器时代的坚固堡垒,城坚兵强,是大宋在西方的坚固城池,平时驻兵五万余人,算是重兵把守的大城。

进了城门,只见街道上人来人往三教九流各种杂货物华天宝,商业色彩非常浓郁,沈飞雄骑在马上徐徐而进,戴书诗坐在他的胸前,脸孔始终是红的,心中充满了幸福的感觉,幸而戴着面纱,别人看不到她的脸。

看到前面人来人往,骑在马上怕是会撞到行人,沈飞雄跳下马,让戴书诗依旧在马上端坐,他牵马而行,戴书诗不会叉腿乘马,而是双腿放在鞍桥的一边,侧身而坐,随着马背的起伏,身体摇摇欲坠,双手紧紧抓住了马鬃,不敢懈怠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