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帝宠:第一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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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家庭教师

沈飞雄知道桑贾尔对他崇拜的五体投地,自然不会想到任何的危险,他问过戴书诗和加兰,她们竟然不愿意陪着自己去阿拉伯地区,很是觉得奇怪,于是问道:“你们不是最愿意出门的吗?何况,印度洋是一片比较温和的水域,船队很少出事的,怎么会不愿意去呢?”

戴书诗哼了一声,说道:“你想听真话假话?”

沈飞雄的心里更加奇怪了,笑道:“当然是真话了,有人希望听到假话吗?”

“真心话就是,我们不愿意陪着你去相亲,你懂了吧?”戴书诗故意装出恶狠狠的样子说道。

“去相亲?”沈飞雄开始诧异,后来恍然,说道:“我是去做生意的,看看那边还有什么是我们没有注意到的好东西,运过来卖掉,没想到那个女人,再说了,阿拉伯女人也不是没有见过,比起你们来,差得远了,又丑又老的,有啥好看的?可能,那个王爷的女儿没人愿意要了,这才想到了我。”

“谁信?”加兰急忙插言说道:“不管在什么地方,王爷的女儿不愁嫁,再丑再老的女人,都有人抢着要的,我看啊,这个女人一定是女人中的女人,那个桑贾尔才敢拿出来献宝呢,那天啊,他跪在地上,压根没敢站起来过,就是一个让你吓坏了的王子模样。”

“对。”戴书诗也跟着附和道:“我看也是这样,桑贾尔拼命想讨好你,怎么敢用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来搪塞你?”

沈飞雄被两个老婆说得有点心动了,摸着下巴说道:“那么,你们说说,如果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我是拒绝呢还是带回来?”

戴书诗继续哼了一声说道:“带回来呗,只要她肯给我洗脚,由得你出去胡闹。”

“我也是。”加兰的脚步很稀奇地跟上戴书诗的步伐,在这个问题上,两位老婆的内心想法惊人的一致。

戴书诗和加兰都不愿意陪着他一起去阿拉伯,沈飞雄想到了沈廷历,这个儿子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较短,应该一起出去玩玩,见见世面,将来,沈廷历就是沈家的长子,要承担起沈家的未来重任,需要精心培养他的知识面和经历。要说一个人的偏好会影响到身边的每一个人,沈飞雄就是这样,他被戴书诗和加兰拒绝之后才想到了沈廷历,如果,戴书诗和加兰跟他一起去阿拉伯,他是不会把沈廷历叫在身边的,这是沈飞雄作为一个父亲的失职,沈廷历在他的生命里一直********,没有真正融入到沈家当中来,可是,沈飞雄依然把他当作沈家的长子,将来的当家人来培养,不知道,沈廷历长大了,会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性格,是内向还是外向,是喜欢沈家还是因为父亲的功利思想而仇恨沈家。

想带着沈廷历一起,就不能不带着耶律环,这娘俩儿好得跟一个人一样,形影不离的,耶律环虽然是沈廷历的姨母,事实上,两个人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就连沈飞雄也奇怪,耶律环为什么对这个孩子那么好。

耶律环对沈飞雄亲自来接他们去埃及还是很高兴的,凡是能够出门走一走,就比闷在家里好得多,何况,他们这样的大富大贵的人家的人出门在外,一定是前呼后拥的排场,只会受到保护爱护,不会受半点委屈,比起皇亲国戚来,不遑多让,何乐而不为?

沈飞雄不愿意做劳民伤财的事情,他越来越精于算计自己每一分金钱能够创造的价值,就拿这次到埃及来说吧,他要去埃及,只要一艘大船就可以了,一艘大船上面加上水手和近卫武士,不会超过四百人,沈飞雄算计的是,这四百个人吃的喝的用的,最好能够在这次旅行的时候赚回来损耗,因此,他不单单带着一艘船,而是带着十艘船,装着红木和缅甸的翡翠玉石,以及一大批甘蔗,亚兰地区种植最广的就是甘蔗,这东西可以加工出红糖来,阿拉伯人最喜欢的就是红糖,从医学角度讲,红糖含有的维生素更多,经常喝红糖水对人的身体有好处。

沈廷历只有六岁,身体很是强健,从小沈飞雄就传授给他气功的基本功,现在,沈廷历运一运气,打出来的拳劲比起一个成年汉子的力气不弱多少,有时候跟武士争斗,那些武士不小心就被孩子摔一个筋斗,只是他的年纪幼小,还不能跟黄蝴蝶那样的成名武林高手打斗。

沈飞雄坐在大船上,随口考一考沈廷历的文字水平,他认识的字不少,可以把一本百家姓默写出来,跟着耶律环请的老师在攻读《尚书》、《诗经》,这一次出门,那个老师也一起出来,为的是在旅途中教授沈廷历文字。

沈飞雄对沈廷历的进步很是高兴,耶律环趁机说道:“这都是齐先生的功劳。”

“哪个齐先生?”沈飞雄惊讶地问道,自己的孩子,让别人来建功立业,心里很不是滋味。

“齐先生是泸州人,考取秀才之后,当地瘟疫流行,他的全家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家庭遭此变故以后,他考取功名之心疏淡了,背上行囊,一个人离开家乡,游历中国的大好河山,走到成都的时候,感染了风寒,病倒在一座破庙里面,家里的仆役去城里买米的时候发现了奄奄一息的齐先生,回家顺口对我说了,我听说有人病倒了,就让仆役拿着十两银子,请一个大夫去瞧了瞧,给他抓了一些药品,并买了一些营养品给他滋补身体,齐先生病好以后,特地到府上拜谢,我见他为人彬彬有礼谈吐不凡,就多聊了几句,说道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他看见阿廷的年纪还小,我还是一个单身的母亲,说了一些度日艰难的话题,表示愿意留下来教授孩子学习,这样,就留在了家里,每年,我给他五两银子,这些钱,都被他捐到了庙里,布施给和尚,原来,他当初也有出家为僧的念头,说以后,自己老了,就出家为僧,广结善缘。”

沈飞雄沉吟着说道:“看来,这位齐先生也是一位仗义豪情的男子,你把他叫来,我认识一下。”

“在下齐蒙轩,见过沈公子。”一声晴朗的话语声音打断了沈飞雄观看海景的兴致。

沈飞雄回头一看,一位长身玉立的三十多岁的青年文士站在自己的身后,他穿着一身绛紫色的长衫,颌下微须,长瓜脸,嘴唇线条明显,眼睛炯炯有神,个头比起自己来,矮了一个头,正在对自己拱手施礼,他马上明白过来,这一位肯定是耶律环嘴里所说的沈廷历的老师,齐先生。

沈飞雄急忙拱手还礼,说道:“沈飞雄,见过齐先生,大家都是自己人,随意一些最好。”

齐蒙轩笑道:“我这个人性格豁达,向来不受世间的礼仪束缚,对谁都是这个样子的。”

“那好,那好,与世无争又保持自己的见解才是人间高士。”沈飞雄心想,看你的性格跟我倒是十分相近,只是,你是一个文弱的书生,我是武士,你的性格太孤耿了,遇到强权人物不讲理的,一定会吃亏的,一转念头,现在这位齐先生已经是自己的儿子的老师了,过去在成都的时候不敢说怎么样,在南洋一带,还没人敢招惹自己身边的人,这个齐先生跟沈廷历很有缘法,别人纵然不习惯他的性格,也不能奈何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