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史上最强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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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时刻准备

一起呆在一起很久了。

久到我已经忘了很多。

直到杨戬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回去了。

我的心依旧是茫然的。

回去?对于我来说,似乎太不现实了。

家乡?对于现在来说,似乎是个遥远的词句。

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

我想家。

以前重来没有如此强烈的体会到有家不能回的苦楚。

每天都盼望黑暗的降临,在梦里,可以回家!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见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家乡多么美呀,交通是发达的,楼房是精致的,有顶绿的树,有顶靓的花,麻雀在电线杆上叽喳,小猫在树下嬉戏,蝴蝶越过花丛而来,摊贩像小河似的在街道上翻涌而来。看,太阳冉冉升起,红红的火球在山的背后缓缓燃烧。还记得爷爷奶奶讲的传说,说是山背后住着一位神仙,天天掌管着太阳的一起一落。看,那青翠欲滴的竹叶,似乎经过一夜露珠的酝酿,将叶子挺挺的舒展开来,体态像位仙女般优雅、端庄,似乎带着一点点撒娇的感觉松树为依旧傲立,好像板着脸的爸爸一样风儿慵懒地跑着,将杜鹃花姑娘的定情信物送到杜鹃哥哥那,把还在睡觉的小动物叫醒,捎来溪泉的口信,匆匆地将花儿的悄悄话掠过我耳边。老辈的人们早早地起床,或到桥头去逛逛,或甩甩手臂,或到地里去拔一天的菜,喂喂鸡鸭,拾拾蛋……

是啊,余辉落在河水上,河水静静地流淌着,倒影着熄了火的太阳,像一条彩带,轻轻飘着,不时小鱼在打滚,泛起一片金灿灿的水花。这就是我的家乡,我深深爱着的家乡,爱它的不俗,爱它的深沉,爱它的清秀的美。家乡的风景就是家乡的生活,没有古迹,没有游人济济,没有城市的繁华。有的,只是悠闲的生活,美丽而魅力家乡的山很美。你看那远山,像披了一层轻纱的少女,婀娜多姿的体态因此显出或深或浅的朦胧美,恰有中国水墨画的韵味。而那近山,颜色渐深,并渐渐有了绿的感觉,再近些,再近些,那便是满眼的绿了。你若是站在山坡上,擦亮了双眸,尽收眼帘的,便是一幅动态的、立体的、逼真的、绝美的山景图。山间还点缀着红砖白墙的瓦房。夜幕降临的时候,袅袅的炊烟随风曼妙的飞扬,奔向的,是吴刚的桂树和常娥的月兔。此刻,山虫也不甘沉默,不需指挥,亦足矣让你在它们的欢快的鸣唱声中陶醉。风吹过,满山的树也开始轻舞,那飒飒作响的,是它们的幸福。寻一处明月能朗照的净地,什么也不去想,全身心的陶醉了。

家乡的夜晚难得透亮,黑漆漆的,静压压的,让忙了三季的庄稼人能够死沉死沉的好好休息一季儿。北方的夜是清冷枯寒的,家乡是北方的深处。

抱着一个袖筒,一老一小,甚至是一个孤独的衰老的身影,就那么沉默的在一盏油灯,或者头顶一盏清亮的日光灯下,孤坐在只能散发出微微热量的火炉前几个小时。然后熄灯,钻进清冷的被窝睡觉。用身子的余热慢慢烤出一个热被窝来。

那种万家灯火,一家三代其乐融融的场景,很难得见道,不知道是谁想象出来的,然后复制呈现在了电影电视剧里。北方乡村的冬天,死寂绝对是主流。天气干冷干冷的,孩子都不愿意出来玩,鸡狗都懒得叫几声。

太阳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划亮了家乡夜的黑。天死黑死黑过10多个小时后,突然就渐变成了一种灰黑,像一场巨大的粉尘雨,落在整个空间。如果你在早上这个时间段醒过来,走在空旷的家乡的土地上,你很有可能把自己憋死。之后是一片雾白,地上落霜了,巨大的霜,树上,草上,玉米垛上,房子上,行走的路人身上,一切的一切,让你突然明白,雾凇的美景,竟然也是这样让人心烦意乱,整个天空,大地,人所在的空间,眼睛所及的一切,都是雾凇,这不是美丽,是恐惧。

这种霜白的场景,维护了一个小时左右,阳光终于艰难的升了上来,可我们盼望有阳光明媚,仅仅持续了十几分钟。天空只有悬挂着那一轮红日的地方是清晰的,一圈灰白混暗的雾就像平空生起一样,突然就笼罩了整个天空,整个地面。这个时候,城市开始了一天的喧嚣,这种喧嚣的余波,轻轻的波及了一下乡村,于是,乡村也醒了。

这圈灰白混暗的天气,会整整笼罩乡村一个季节,直到春暖花开。你不要想着,走到乡村的街上去,就能够看到一群一群在街角向阳处晒太阳的老人,在十字路口玩耍的孩子。你也不要想着:到了午饭,晚饭的街头,总会有几位母亲,唤着自己孩子的乳名,叫他们回家吃饭。乡村的生气,快被城市掏干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句话好像是专门写给北方的冬季的夕阳的,夕阳带来了一丝透亮,但仅仅是一瞬,日头迅速的消沉下去,天黑了下来。有几只土狗轻吠的,在空旷的房屋密集的乡村,形成了起起落落的回音。密集的房屋,更为乡村的房屋增添了落寂。在这些房屋里,你再难看到其乐融融,一家三代的快乐笑脸。

家乡的庄稼人,好好歇息一季吧!来年的麦子,来年的玉米和各类菜蔬都在等着你们,当然,还有来年的孤寂。

家乡对所有人来说,永远都是一个梦,总想离开,离开了又想回去,想回去时却回不去了。就算你自己没变,可梦变了、碎了,落到时间的尘埃里去了。

小时候的梦想是长大当宇宙科学家,因为,小时候家乡夜晚的星空是那么的神秘,星星闪阿闪,我就爱一直盯着看,那么多,怎么都数不完,就想着长大我当宇宙科学家就会有办法上去数上去看怎么总闪不完的星星了。

家乡那是寄托情感的地方。

而情感的来源处必定是那些自己想依赖的人。

我可以想象,年轻时的她一定很漂亮。

一个小巧高挺的鼻子,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以及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我细细的端详着眼前这位神色安详的妇人。或许她不是世界上最美的那个人,但她在我心目中永远是善良与勤劳的化身。

她有一个玲珑的身段,如果这是童话世界,我猜她一定是安徒生笔下的美人鱼,用窈窕的身姿换来了仅仅一瞬间的短暂的幸福。然而,她却要用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去承担,承担这份由幸福带来的痛苦,用一生去尽力呵护这段终究将被人遗忘的感情。像是莫泊桑笔下《项链》中的女主人一般,短短一瞬间的光辉和荣耀,都要一生的辛勤劳动作为代价。

因为,她,也将用一辈子的时间填补短暂的幸福。

日日夜夜的操劳,日积月累。时间悄悄在她美丽的脸庞上留下了一道道的吻痕,渐渐由浅变深。那双原本细腻的手在不断的工作下变得斑斑驳驳。我曾拿起她的手仔细观察:

那是一双看上去胖胖的手,与她纤弱的身形完全不符。到了冬天便更加的肿大。并且时常泛着红红的颜色。我不忍看附在她手上的疤痕,一道道那么的触目惊心。我知道这些都是她为了我而付出的代价。而对她而言,那一条条短短的印迹只是几天的疼痛罢了,微不足道,甚至是家常便饭般不足挂齿……

我记得在她右手的虎口处有一块硬硬的组织,我问她那是什么,她平淡地回答我说是老茧。我恍然大悟,这就是我每天听见的整齐的切菜声的馈赠啊!我一遍又一遍的轻轻抚摸她拿着菜刀的位置,细细感受着每顿可口饭菜背后的辛苦劳作,感受着她宽厚的心带给我的无限能量。

难以想象,二十年来辛勤劳动、家长里短,她一并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了半个大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着相同的事,我想一般人绝对做不到,更何况是十五年,整整十五年!她却独自一人默默承受着。用她坚毅的性格和大半辈子的操劳换来了我的茁壮成长。

她是我的母亲。此刻,她无法陪伴在我的身边,我就发觉幸福有时真的很简单,有她在身边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

我想象记忆中的她,发现比起昨天,她的眼角好像又多了几丝鱼尾;她的腰,似乎也没有以前那么直了……

虽然她已经不能和年轻时的摸样相比,但她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最美丽的。

因为,她是我的母亲。

童年的我是一棵忧郁的小树,纷繁生长的枝叶间缀满了对父亲深深的怨尤连同缘此衍生的无尽的憧憬和疯长的想象。我幼小的心里坚定地认为,我在父亲的眼里是多么地多余:年幼的我渴望被父爱的目光抚摩,眼馋大手搀小手的幸福,而这些统统与我无缘,那只是年长我7岁的哥哥和小我4岁的小弟的权利。

父亲呵,你严厉得近乎苛刻,冷漠得近乎不近人情,幼小的我不曾见过你对我展露一丝笑容。我以为,这一切都因为我是个遭人厌弃的丑小丫!所以,我滥用我所能的想象,筹划着长出一双矫健有力的翅膀,飞向远离父亲的天空,永不见面,以此惩罚他对我的漠视和不公。那是一个晚霞满天的傍晚,放学归来的我领着蹒跚的弟弟如小鸟归巢般飞回家中。迎着父亲伸向弟弟的大手,弟弟喊:“我饿了!”父亲转过身去,从竹筐里取出一小块金黄的玉米面饼,掰开放进弟弟咧开的小嘴,笑眯眯地看着……站在一边的我这时被饥饿的手牵着,狠狠地咽了咽几口水。(在70年代的农村家庭,能吃饱饭是一件多么奢侈和幸福的盛事呀。吃,已不单单是果腹的需求,更重要的变成了精神的至高享受,有时甚至演变为一种神圣的仪式。)拽着父亲的大手,我把压得低低的“我也饿!”三个字从齿间一个一个地挤出来。父亲闻声转过身来,沉下声:“只剩下3块饼了,留着给你锄地的妈和二哥。你,吃饭时再吃!”

顿时,泪水和不平如潮水般把我席卷起来,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委屈里沉浮……不知怎么被冲到村头的那棵老榆树下,一直哭到暮色四合,星斗满天,才拖着矮矮的影子踅回家中,如一只怯怯的小老鼠,远远地躲开光亮,也远远躲开了父亲。

如果说儿时的不平让我酸楚,那么少年时的漠视则深深地烙伤了我。就读中学的我,凭着几分自以为是的聪明和因漠视而倍生的偏执与用心,成绩好得叫我黯淡潮湿的心情获得了些许的安慰和弥补。母亲经常念叨着小弟:“小山,好好向你姐姐学学,念书上长点出息!”而这时的父亲总是津津有味地“吧嗒吧嗒”地不停地抽着他的旱烟,一言不发,只有明灭的烟火在他的眸中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