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史上最强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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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大脚女郎 (1)

“如是这样,怎样才能评个输赢。”

“我算过这西街有个大脚姑娘,似乎因为愿裹小脚而嫁不出去,不如我们就以她为赌局吧。”

后来说来说去终是定下了,这到底是如何来判决。

不过我倒是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点胜算。

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俗称裹小脚,是把女子的脚用布条扎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的一种封建陋俗。这种经过紧密缠裹导致筋骨畸形的小脚竟被古人美化为“三寸金莲”而受到广泛赞美,乃至男子为这颤倒,女子为之痴迷。难以想象,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何志华先生家中,人们能看到了一双双做工精美,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P、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那双缠成的小脚,暂时离开了它的外包装——裹脚布和绣花鞋。仅仅一瞬间的果露让我的目光触摸了一下。它怪异的形象和可憎的荫影,立即使我们的心猛然抽搐。它是一双妖魔似的脚,一个长在小腿上的梦靥,一种无法面对的现实。它的奇丑形象,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女性这个优美的词汇联系起来。旧时代的女孩从五六岁开始塑造它、装饰它,并在10余岁时拥有了它,就没有一分一秒离开过女人的身体。因为,它已经成为女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又是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器官。它承担着男人强加在好肉体上的审美和欲望,又以丑陋和痛苦的真容表达着这种审美和欲望。它是世界上最惨痛的表达和最真实的谎言,打着美的幌子在经营魔鬼面具,是人体地狱的铁证。

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这样的“脚”是怎样缠成的呢?为了让脚形瘦削狭窄,使脚心凹陷深入,使脚背弯弓隆起,使脚缩短减小。一般都由女孩的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于是,在母亲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她毛骨悚然地捏着自己变形的脚,看着苍蝇一群一群向她扑来。她的眼眶红肿得透不进一点亮光,她的内心已是一片漆黑。她奶奶又拄着拐杖,走到墙下,从老墙的缝隙里,捉来几十只黑色的虫子,把它们活生生地裹缠在她血肉模糊的小脚里。开始时,她感到小虫子在里边乱钻乱咬。后来,小虫子全死了,化成一种刺激性很强的东西,与瓷片、血肉混合在一起,发出刺鼻的恶臭。过了几天,她母亲为她解开缠足布,惊喜地说:化脓了,只是脓血不大。她奶奶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母亲又把她的脚缠裹起来,安慰她说:快了,快了,脓血流干后就不疼了。从此,她母亲每天用白棉纸为她抹一次脓血。每次,她都是捂住鼻子,她害怕那种让人晕眩的气味。当然,她也不看一眼,她知道,那已不是自己原来的脚了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缠足开始的年龄,各地不同,天津大概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据介绍,当时的女子,从还是孩子时开始就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据骨科专家介绍,“小脚”就是用外力强力使足固定在一个形状的行为。缠足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而且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

看到几张当时缠脚的妇女拆开裹脚布后拍的照片。照片上缠成后的小脚,脚底中间形成一个深深内凹的凹陷,脚背上面隆起,自足踝到足尖形成一个后高前低的陡坡,而且脚底缝口愈深、脚背愈隆。脚底凹陷的结果又使得脚型短小。脚下趾之中,只有大足趾孤零零地一个向前伸展,其余四趾都已被折压得贴伏在脚底之下,一字并排,好像贝壳一样地排列,其中小趾陷入脚底心的凹陷中。就是这样畸形模样,却在当时被誉为“美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缠足和南唐后主李煜有关。李煜是国君,又是风流才子,所以历史上关于他和几位女人的故事很多。这里面关系最密切的,就要数他的三位夫人:周后,小周后及窅娘了。

周后和小周后是两姐妹,先后嫁入南唐宫廷。她们的父亲司徒周宗是南唐三朝元老,两个女儿均有国色天香,人们把他们比为东吴江南的“二乔”。姐姐周后,名娥皇。妹妹,名女英。

娥皇较李煜年长一岁,十九岁时受聘为太子妃,几年后李煜成为江南国主。娥皇为李煜生有一子,仲宣,但几岁时因故夭折。本来身体就不好的娥皇,因爱子猝死,病疾加重,不久就匆匆离开人世。女英作为国后妹妹,进宫探亲闲居时与李煜一见钟情。娥皇死后,女英就当上了国后,从金陵到后来李煜被囚汴京,她都一直跟随和照顾李煜。

相比娥皇、女英两姐妹,窅娘出身贫寒。她本为采莲女,十六岁被选入宫。进南唐宫,李煜便单独召见,看她跳采莲舞,见其双目深凹而顾盼有情,便为取名“窅娘”。窅娘善跳金莲舞,据说她跳舞时好像莲花淩波,俯仰摇曳之态优美动人,最有意思的是她用白帛裹足,把两只脚都缠的很小,跳舞时就在一朵莲花形状的舞台上,因此很受李煜的宠爱。所以后来宋朝以及后面几朝的妇人均以裹足为美。

缠足能够延习千年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婚姻,婚姻的好坏取决于脚的大小,实际上女人一生的意义都在这双脚上。“五四”前后,被人戏称为“性学博士”的张竞生也分析到:因为三寸金莲难于行走,走动时着力处全在臀部,运动久了,两条大腿就发达,大腿发达了,生殖系统也随这而发达。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西方妇女对束缚不很理解,但她们也曾经有过束缚自己身体的时候。有一次清代学者辜鸿铭在公园喝茶,一个英国记者问他,中国妇女缠足,以一百磅的体重集中在一双小脚上,是否违背人体的生理?辜鸿铭答道,英国人在十七到十八世纪,女性有缠腰之风,把腰身裹得像蜂腰一样,这对生理是否会发生畸型。外国记者无言,于是走了。

三寸金莲是缠足给缠出来的。据一般说法,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妃子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就有了缠小脚的现象。

妇女缠足的风气在清代康熙年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清朝统治者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康熙皇帝曾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问罪。但此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也未起到效果。

对三寸金莲的崇拜也体现在不少文学作品中,比如《聊斋》的很多篇章中都描摹了女性的小脚之状,以三寸金莲为美的。甚至,清代还有一个自诩为“香莲博士”的文人方绚,写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

怎么样的一双金莲才是令人称羡的?流传最广的金莲七字诀为“瘦、小、尖、弯、香、软、正”。《******》一书的作者——清人李笠翁则有香莲三贵“肥、秀、软”标准;方绚在《香莲品藻》中列出金莲三十六格“平正圆直,曲窄纤锐,稳称轻薄,安闲妍媚,韵艳弱瘦,腴润隽整,柔劲文武,爽雅超逸,洁静朴巧”。民国初年陶报癖《采莲新语》用“小瘦弯软称短窄薄锐平直”来品评,另有燕贤《小足谈》认为“瘦小香软尖,轻巧正贴弯,刚折削平温,稳玉敛匀干”。

虽然男性对三寸金莲的喜好的标准不一样,但古代女性缠小脚,打造三寸金莲的习俗据说是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的,这一点有共性,据史料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估计与现代流行的“人体宴”有得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