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畜牧和渔猎
****西周时期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夏代的农业生产工具还比较简陋,多数是石器、木器、骨器。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发现石镰、石刀、石斧、石铲、蚌镰、蚌刀、蚌铲等工具,其中有些应当是夏代的农具。《韩非子·五蠹》篇说“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可见耒、臿这两种木质工具在夏代是被广泛使用的。《论语·泰伯》篇说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大概夏代已经有了农田灌溉系统。
从《孟子·滕文公上》篇的“夏后氏五十而贡”的说法看,夏代似乎已经有了对于田亩的计量和贡纳农产品的制度。相传禹臣仪狄作酒,谓“仪狄作酒醪”(《世本·作篇》),后来少康又曾制作出秫酒,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时谷物产量有了一些增加。再从夏代历法发展的情况看,当时的农业也应当达到了一定水平。夏代的历法合乎天时和自然物象的变化,所以古人有“夏数得天”
(《左传》昭公十七年)的说法,孔子主张“行夏之时”(《论语·卫灵公》),对于夏代历法很感兴趣,谓“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礼记·礼运》)。历法与农业的关系极为密切,夏代历法的发展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当时农业的进步。
孔子所讲的“夏时”,据研究就是《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一篇。从中可以看到夏代农事活动的一些情况。如谓夏历正月间,“农纬厥耒”,“初岁祭耒”,即指其时要捆束好耒,省视耒的好坏,并且祭祀耒神。正月间“囿有见韭”,可见夏代已经在园囿中种植韭菜。二月间,要到田地里面整理种植黍、稷的田地。三月间要“祈麦实”,拜祭麦神。四月间农事虽然较闲,但是农夫要到田地里面“取荼”,挖取野菜备食。五月间“乃瓜”,可以食用种植之瓜;这个月里还要“启灌蓝蓼”,将所种植的蓝蓼分移而使之稀疏,以便生长;关于这个月的农时,《夏小正》谓“心中,种黍、菽、糜时也”,指出大火星已经运行到南方正中,正是种植黍、菽、糜等农作物的时候。六月间可以“煮桃”为食。七月间“灌荼”,可以把芦苇的穗收下聚集在一起备用。八月间“剥瓜”、“剥枣”,收获瓜、枣。九月间“荣鞠树麦”,盖指种麦之事。十月间“豺祭兽”,以豺而祭兽神,准备狩猎。十一月即可进行“冬猎”。十二月“纳卵蒜”,盖指腌制蒜菜备食。《夏小正》所提到的农事,极不系统,但是从中还是多少可以看出一些夏代农事的影子。例如,年初要捆扎耒,便与夏代农作使用耒的情况相合。再如许多活动为采集野菜等野生之物,说明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还不高,尚须采集以作补充。在农事中,祭祀比较频繁,反映了当时的农事活动还比较迷信。《夏小正》所记或有后世之事而掺入者,可是其中的有些内容应当说还是比较早的,可以视为夏代农作的情况。
商朝已经有了较多的青铜铸造的农具,尽管数量还不太多,但已包括了铲、锛、臿、镢等许多品种。甲骨文“藉”字作人执耒而耕之形,“力”字作单齿木耒之形,“男”字作以耒耕田之形,这些都说明耒是商代主要的农业生产工具。卜辞材料表明,商代农田的开辟与田猎很有关系,商王的一些重要农业区,如京、敦、画等,往往由田猎区发展而形成。甲骨文有商王令人垦田的记载,“芟”、“裒”等甲骨文字都与垦田有关。商代种植的谷物主要有禾、黍、麦、稻,在甲骨卜辞中都有记载。卜辞中的“肖田”、“尊田”、“蓐田”都与中耕除草和给禾苗培土有关。甲骨文“采”字作用手摘取禾穗之形,还有一个作收割谷物秸秆状的字,被释为“刈”。粮食贮藏处所称为“廪”,殷王经常派人巡视贮存粮食的仓廪,卜辞称为“省廪”。从卜辞记载的农作情况看,商代农业已经脱离了低级粗放阶段,形成了由多种生产环节组成的系统生产过程。商王对于农作十分重视而且也很熟悉,不少生产环节都要由商王亲自过问或莅临。相传成汤时曾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齐民要术》引《氾胜之书》。盘庚迁殷时曾经以农作为例向人们阐述道理。他说“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这些都说明了商王对于农业的重视。历年所出土的商代酒器数量很大,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的谷物产量有了很多增长。
我们从甲骨卜辞材料中,可以看到当时农业生产的许多过程,可以看到当时农作的一些特点。卜辞中所反映的农事主要有以下几项:垦田。殷代农田的开辟和田猎很有关系。商王的一些重要农业区,如京、敦、画等,往往是由田猎区发展形成的。殷代田猎,不仅仅是为了获取野兽,而且“主要是为开辟土地、垦殖农田准备条件”。焚田之后的平坦猎场可以辟为农田。甲骨文有“”(《合集》10571)字,为双手持工具铲除草木形,当即芟字。甲骨文“”表示垦田的字,诸家释为裒、圣、贵、壅等,意指垦田(下以垦代替),如:
(1)癸亥贞,王令多尹垦田于西受禾。
乙丑贞,王令垦田于京。(《合集》33209)
(2)癸巳卜宾贞,令众人□入羌方垦田。(《合集》6)(3)戊子卜宾贞,令犬延族垦田于□。(《合集》9479)(1)为第四朝卜辞,余为第一期卜辞。商王朝垦田的主要力量是族众。“多尹”是负责一定职事的地位很高的官员,(1)辞表明“多尹”受王命而主持垦田事,可见商王对垦田是很重视的。
耕地。甲骨文“籍”字作人持耒翻土之形。“籍”是当时耕地的主要方式,它的时间约在早春。经过翻耕的土地,在播种前还要进行筑垄和整理疆界,这在卜辞里称为“封”。如:
(1)贞,令我籍受(有)年。(《合集》9507)
(2)丙辰卜争贞,乎籍于唯受(有)年。(《合集》9504)
(3)丁酉卜贞,我受封籍在年。三月。
丁酉卜贞,我弗其受封籍在年。(《合集》900)
(3)例的排列比较特殊,实际上是问“我在封籍受年”。卜辞还有“作大封”(《合集》9472)的记载,即作大垄之意。为商王朝耕种田地的族众接受命令共同耕作,卜辞里称为“协田”,如“王大令众人曰:协田,其受年”(《合集》1)即其例。众人“协田”,当和“众作籍”(《合集》8)联系一起考虑,可以说集体籍田即“协田”。
播种。殷代种植的谷物主要有禾、黍、麦、稻等。如:
(1)戊寅卜宾贞,王往以众黍于囧。(《合集》10)
(2)己丑卜贞,稻于,二月。(《合集》9551)
(3)辛丑卜贞,妇妌乎黍丘商受……(《合集》9530)
上引卜辞皆问于某地种植之事。
田间管理。《周颂·良耜》:“其镈斯赵,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这里讲的是周代中耕除草的情况。殷代与此相似。如:
(1)丙申卜争贞,令逆肖田受年。(《合集》9575)
(2)辛未卜争贞,曰众人……尊田。(《合集》9)
(3)辛未贞,今日蓐田。(《合集》28087)
上引(1)辞的肖,从张政烺先生所释,“读作赵”,为除草之义。①(2)辞的“尊田”,疑指给禾苗培土。(3)辞的蓐读若薅。“蓐田”与“肖田”盖同。
刈获。甲骨文中的刈、获字,像用手摘取禾穗之形,即采字。
还有字,裘锡圭先生释为刈,彭邦炯同志说它指收获已经采摘过穗头的谷物秸秆③。如:
(1)庚辰卜宾贞,王采南囧黍。(《合集》9547)
(2)贞,王往立(莅)刈黍于□。(《合集》9558)
“南囧”之地的谷物为殷王祭神专用,所以王要莅临刈获。
贮藏。在商代遗址中发现不少窖穴,有些是用来贮藏粮食的。
窖底和四周多用草拌泥涂抹,以便于长期贮存。这种穴藏粮食的处所,卜辞称为廪。甲骨文中的这个字为上有棚屋的窖穴之形。《合集》21525片说“其作廪三月”,盖指殷正三月间修筑仓廪。殷王经常派人巡视贮存粮食的仓廪,卜辞称为“省廪”(《屯南》539)。商王朝的几位著名官员,如禽、并、吴、迟等,都曾奉命省廪。
总之,从以上的过程看,殷代农作已不是低级粗放的,而是由多种生产环节组成的系统生产过程。殷王对农作十分重视而且熟悉,不少生产环节都要由王亲自过问或莅临参与。盘庚迁殷时曾以农作为例向人们阐述道理,说:“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又说:“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尚书·盘庚》)《齐民要术》引《氾胜之书》谓:“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韩非子·内储说上》谓:“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凡此皆可说明殷王对农业的重视。殷代贵族酗酒成风,历年所出土的殷代酒器有很大数量。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殷代谷物应当有了较高的产量。
土地制度的变化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时期占主要地位的是以族为单位的土地公有制,农业生产往往采取集体劳作的方式进行。王所直接拥有的土地要征发各族的族众来耕作。殷墟考古发掘中曾经在一个坑内集中出土1000多把石刀,另有坑内出土440把石镰和78件蚌器。农具的集中保管适应了当时集体劳作的生产方式。
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虽然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北山》)之说,但实际上却是和分封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当时的土地划分为井田。《孟子·滕文公上》篇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井田以公田和私田的划分为主要特征,各级贵族主要剥削民众的劳役地租。《诗经·大田》说:“有萋萋,兴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写出了正在耕种公田的农民的心理状态。
周族向以擅长农业生产著称,相传其始祖弃在尧舜时代曾为农官后稷,遂以为名。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了西周王朝时期,周的农业生产从垦辟土地到收获贮藏都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周代称初开垦的田地为菑田。《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意谓父亲开垦了田地,其子却不肯播种,怎么会有收获?《尚书·梓材》:“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陈修,为厥疆畎。”意谓治理田地,既然辛勤地开垦出来,就要继续整理,作出疆界和水沟。《说文》:“菑,不耕田也。”菑指初垦辟而尚不可播种之田。菑田经过整治到第二年已经可以种植,便称为“新田”。这两种田里常常有许多野菜,所以《诗经·采芑》说“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开垦历时三年之田称为畬田,《说文》谓“畬,三岁治田也”,是正确的说法。《诗经·臣工》是和籍礼有关的诗篇,其中云“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从诗句看来,成王对新田、畬田的收成相当关心。《尔雅·释地》:
“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畬。”这正反映了周代田地开垦的情况。
周代农田一般都作出疆界和沟洫,即《尚书·梓材》所说的“为厥疆畎”。田地里的沟洫和土垄称为畎亩。《国语·周语下》“或在畎亩”,韦注:“下曰畎,高曰亩。亩,垄也。”伪古文《尚书·归禾》序:“唐叔得禾,异亩同颖。”伪孔传:“亩,垄。”《诗经》里多次提到的“南亩”即土垄南向的田地。土垄旁侧的水沟称为畎,《吕氏春秋·任地》有“上田弃亩,下田弃甽(畎)”之说,高旱之田将庄稼种在畎内而不计垄亩,低涝之田将庄稼种在亩上而不计畎沟。如果要在垄亩下种必须“亩欲广以平,甽(畎)欲小以深”,若垄亩“高而危则泽奇,陂则埒,见风则,高培则拔”(《吕氏春秋·辩土》)。周代开垦土地、整理疆界、筑挖亩畎都须用耒耜挖土,这种方式称为耦耕。《诗经》说“亦服尔耕,十千维耦”(《噫嘻》)、“千耦其耘,徂隰徂畛”(《载芟》),周王朝所组织的耦耕规模是很大的。关于耦耕的具体方法,颇多异说。《周礼·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近年,有的研究者仿制了古代石耜,进行实验,并在西周王畿故地调查耦耕遗风,证明《考工记》所说是正确的。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在周代也颇有发展。《礼记·月令》谓季夏之月“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夏季雨水多,杂草易长,所以要不断耨耘,即《诗经·载芟》所云“厌厌其苗,绵绵其麃”,亦即《良耜》所云“其镈斯赵,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可见周代已经懂得变杂草为肥料。周代农作已有一些治理虫害的方法。《诗经·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稺。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毛传:“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所谓“秉畀炎火”指用火诱杀蝗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朱熹《诗集传》卷十三)。西周后期诗篇谓“降此蟊贼,稼穑卒痒”(《诗经·桑柔》)、“蟊贼蟊疾,靡有夷届”(《诗经·瞻卬》),可见当时的虫灾是严重的。《周礼·秋官》有“翦氏”、“蝈氏”、“壶涿氏”等,皆以灭虫为事,田间虫害的防治应当也归其职掌。
农业是周王朝立国的基础,丰收年的收获相当可观。《诗经》谓“获之挃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百室盈止,妇子宁止”(《良耜》),“载获济济,有实其积,万亿及秭”(《载芟》),“曾孙之稼,如茨如梁。曾孙之瘐,如坻如京。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甫田》),所述内容应属可信。周代农作物种类为数不少,《诗经》中的周代农事诗,如《七月》、《大田》、《噫嘻》等,都有“百谷”之称,以后的《论语·微子》、《孟子·告子》、《逸周书·职方》等又有“五谷”之说,指最重要的品类。周代谷物种类主要有:
黍。《说文》:“黍,禾属而黏者也。”《诗经·生民》“种之黄茂”,孔疏:“以黄色而茂盛者,谓黍、稷之谷也。”黍粒较谷粒略大而黄,因此又称大黄米。《诗经》讲谷物种类恒以黍为首,其地位应当是很重要的。《论语·微子》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黍为待客细粮。
稷和禾。周人称始祖为后稷,以社稷为国家的象征,都说明“稷”在周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清代学问家或谓稷为高粱,齐思和先生举十证说明其非。稷为禾之一种,因它们同是谷子,所以《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审时》等举五谷、六谷之名时,稷和禾皆不并列。禾所包括的范围广泛,除指一种谷类外,还泛指所有秀穗而有秆的作物,《诗经·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即是泛称。麦。周人常将麦和禾、麻、菽等并列,它是主要食粮之一。《诗经·臣工》:“于皇来牟,将受厥明。”《思文》:“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朱注:“来,小麦。牟,大麦。”周代已有大、小麦的区分。先秦时代的麦只被用来做饭,并不磨面食用。
麻。《诗经·七月》“九月叔苴……食我农夫”,毛传“叔,拾也。苴,麻子也”,可见麻子为古人粮食之一种。麻是古代庶民布衣的主要原料,麻秆可以为薪烛。周人称“禾麻菽麦”(《诗经·七月》),可见对麻是相当重视的。
菽。豆类作物在周代称为菽。《诗经·生民》“蓺之荏菽”,毛传“荏菽,戎菽也”,郑笺“荏菽,大豆也”。大概周代的菽已有了不同种类的细分。
稻。周代除了南方种稻外,北方也大量种植。《诗经·鸨羽》为《唐风》之一,其中说:“不能蓺稻粱,父母何食?”《诗经·七月》为《豳风》之一,其中有“十月获稻”之句。《诗经·白华》:
“滮池北流,浸彼稻田。”滮池在今西安市西北。《诗经·宫》为“鲁颂”之一,其中云“有稻有秬”。《战国策·东周策》:“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凡此都说明今黄河中下游地区在周代是普遍植稻的。稻又称稌,“丰年多黍多稌”(《诗经·丰年》)即多黍多稻。
穈、芑和粱。这三者都是粟米的嘉种。《诗经·生民》“维穈维芑”,毛传:“穈,赤苗也。芑,白苗也。”《尔雅》郭璞注称之为赤粱粟、白粱粟,说是“皆好谷”。周代常将稻、粱并称,而且说“食必粱肉”(《国语·齐语》),“粱则无矣,粗则有之”(《左传》哀公十三年)。粱为精米,与穈、芑相类。
秠、秬。周代有一种用以祭祀或赏赐的芳香美酒,称为秬鬯。
《尚书·洛诰》“予以秬鬯二卣,曰明禋。”《诗经·江汉》:“厘尔圭瓒,秬鬯一卣。”毛传:“秬,黑黍也。”秠和秬类似。《诗经·生民》:“恒之秬秠,是获是亩。”毛传:“秠一稃二米也。”一个谷壳中有两个米粒,为黑黍中的名贵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