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产与盐运
制盐业是秦汉时期受到特殊重视的生产部门。
“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管子·海王》)又《管子·地数》:“十口之家十人咶盐,百口之家百人咶盐。”“咶”,《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作“舐”。盐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是维持社会正常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秦汉帝国的规模,使得盐的消费与供应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参见王子今:《汉代人饮食生活中的“盐菜”“酱”“豉”消费》,载《盐业史研究》,1996(1)。汉武帝时代,最高执政集团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盐业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意义,有识见的政治家强烈主张盐业官营,“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汉书·食货志下》)。
《禹贡》说九州贡品贡道:“海岱惟青州”,“海滨广斥”,“厥贡盐”,“浮于汶,达于济”。显然东海盐业早已对于中原经济形成影响。齐桓公时,管子曾主持推行所谓“官山海”、“正盐”的政策(《管于·海王》),有的学者认为,“所言盐政,不仅由国家专卖而已,实则生产亦归国家经营”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193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2月。。其产、运、销统由国家管理。
汉初经济恢复时期,滨海地区曾以其盐业发展而首先实现富足。“煮海水为盐,国用富饶”(《史记·吴王濞列传》)。“而富商大贾或财役贫,转毂百数”,“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史记·平准书》),倚恃其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的总和而形成经济优势。汉武帝时代实行严格的禁榷制度,盐业生产和运销一律收归官营。“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对“欲擅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的“浮食奇民”予以打击,敢私煮盐者,“左趾,没入其器物”(《史记·平准书》)。当时于产盐区各置盐业管理机构“盐官”。《汉书·地理志》载各地盐官35处,即:
河东郡:安邑;
太原郡:晋阳;
南郡:巫;
巨鹿郡:堂阳;
勃海郡:章武;
千乘郡;
北海郡:都昌,寿光;
东莱郡:曲城,东牟,昌阳,当利;
琅邪郡:海曲,计斤,长广;
会稽郡:海盐;
蜀郡:临邛;
犍为郡:南安;
益州郡:连然;
巴郡:朐忍;
陇西郡;
安定郡:三水;
北地郡:弋居;
上郡:独乐,龟兹;
西河郡:富昌;
朔方郡:沃壄;
五原郡:成宜;
雁门郡:楼烦;
渔阳郡:泉州;
辽西郡:海阳;
辽东郡:平郭;
南海郡:番禺;
苍梧郡:高要。
所录盐官其实未能完全,严耕望曾考补2处:
西河郡:盐官;
雁门郡:沃阳。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史”,“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1961年12月。
杨远又考补6处:
越嶲郡:定莋;
巴郡:临江;
朔方郡:朔方,广牧;
东平国:无盐;
广陵国。
又写道:“疑琅邪郡赣榆、临淮郡盐渎两地,也当产盐,尤疑东海郡也当产盐,姑存疑。”杨远:《西汉盐、铁、工官的地理分布》,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9卷上册,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