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清代官德丛谈
20794900000002

第2章 为政以爱民为本

本文发表于《光明日报》,20080921。

——清代政治文明杂谈之一封建政治充斥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尖锐矛盾与对抗。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这种“政治权力”早已独立于社会之外,“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为社会的主人”(《反杜林论》)。所以,它不可能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套用一句我国先哲的话,“官视民为草芥,民视官为寇雠”,则是封建官民关系的常态。

但问题还有另外一面。作为传统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统治者常常宣扬“重民”思想,提倡关注民生,关心民瘼,强调“为政以爱民为本”。这种观念在清代得到广泛的传播。康熙皇帝在上谕中就多次提到:“朕事事以百姓为念”,要求各级官吏要“念切民依”,“必使家给人足,安生乐业,方可称太平之治”;“但操守廉洁,念念从爱百姓起见,便为良吏”(《康熙政要》,卷1、卷9)。

这种看似矛盾的历史现象,其实也并不难理解。一方面,任何一个略有头脑的统治者,大抵都能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知道“天下之治乱系乎民”。另一方面,“民本”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着巨大的影响,从《尚书》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到清初王夫之的“君以民为基”、“无民而君不立”等等,这些思想一脉相承,在封建时代一直同“尊君”观念并行而不绝。这不能不在政治文明中得到强烈的反映。

在清代名目繁多的“官箴”类著作中,宣扬“国家根本在百姓”、“为官一方,必为民出力”的内容,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其中,包含着相当丰富的思想内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曰“爱民”。有的书中把“爱民”提到治国理政的根本出发点的高度,所谓“朝廷设官,原以为民。官必爱民,乃为尽职”(徐栋、丁日昌:《牧令书辑要》)。只有从爱民出发,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常怀一点爱民之心,时时刻刻皆此念充满于中,自然事事为百姓算计,有一民不被其泽,便如己溺己饥,安得无不忍人之政?”(《朱舜水集·问答三》)有了爱民之心,便能实心任事,勤于政务,不因一己的利弊得失而顾盼彷徨。金庸斋《居官必览》称:“充我恳恻爱民之心,盎然天地之初意,氤氤氲氲,盈满于胸中,发而施之于政事。凡世俗之毁誉利害,休戚得失,一毫勿使芥蒂于心,以杂我正念。”(乔立君主编:《官箴》,396页,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相反,如果为官者缺乏爱民之心,只知谋一己之私,则不但会祸害百姓,残民以逞,而且会动摇政治统治的基础。同书尖锐地指出:“乃居官牧民者,逞志作威,严刑聚敛,贱民如粪土,疾民如仇雠。非但我之一身,罪孽山积,独不为国家根本之计乎?”(乔立君主编:《官箴》,462页)二曰“利民”。不但要“存爱民之心”,更重要的是要“行爱民之政”,也就是要在自己的政治实践中,为民谋利,造福百姓。“利民”的要义是一切政治举措,要时刻注意为百姓兴利除弊:“膺民社者,不必广求施济,但询其利害所在,害民之事,能宽一分,****受一分之赐;利民之事,早兴一日,****多一日之安。”(觉罗乌尔通阿:《居官日省录》,卷2)前引《居官必览》中有这样一段话:“一为民牧,一方生灵,皆系于我,庶几夙夜焦劳,靡解厥职。民之所乐,我则遂之;民之所苦,我则除之。纵不能智虑毕周,跻斯民于衽席,然我为官一日,自当尽一日之责。”(同上书,397页)有的提出“官必好恶同民”的主张,“凡百姓所利,官亦曰利”;“百姓所苦,官亦曰苦”(袁守定:《图民录》,卷4)。也有的说,“事关民生”,应该“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蒋士铨:《官戒诗》)。官员们以百姓之苦乐为苦乐,以百姓之是非为是非,虽然由于政治立场的不同和利益冲突的客观存在,真正实行决非易事,但能够提出这样的命题,并且作为政治道德与行政良知的追求目标,显然有着十分重要的思想意义。

三曰“亲民”。在封建政治下,官民之间尊卑悬绝,等级森严。官吏们常常“倚势作威,俨以官府自尊,驱民如羊,纵隶如虎”;而百姓们“见里长则面色青黄,望公门则心胆战惊”。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上下之情不通”。《图民录》强调:“凡上下之情,通则治,不通则不治。”“如官有所行,不能达所行之意于民;民有所诉,不能面达所诉之情于官,此上下不通也,不治也。”(卷3)因为只有官员们“平易近民”,“而后民得以尽其情,上得民情,而后可言治理也”(卷1)。在这里,居官者能否去上下之隔阂,忘一己之威仪,真正做一个亲民之官,是能否实现政通人和的关键。汪祖辉《学治臆说》认为:“治以亲民为要”,“亲民之道,全在体恤民隐,惜民之力,节民之财,遇之以诚,示之以信。不觉官之可畏,而觉官之可感,斯有官民一体之象矣。民有求于官,官无不应;官有劳于民,民无不承”(卷上)。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放下架子,走出衙门,轻车简从,体察民情。《居官必览》批评了官场流行的“迎送欲远,称号欲尊,拜跪欲恭,供具欲丽,酒食欲丰,驺从欲都,伺候欲谨”,以至“行部所至,万人负累,千家愁苦”的恶习,勾勒了下面这样一种“亲民之官”的生动形象:“时屏驺从,巡历乡村,与山农野叟,欢然讲论,察访舆情。不烦人迎接,不累人一啜一杯,务期民志常通,欲恶与共。”(乔立君编:《官箴》,342、354页)四曰“畏民”。这里所说的“畏民”,不是指畏惧百姓,更不是说有关民生之事,一味畏葸不前,而是指对老百姓要时刻存有敬畏之心。晚清思想家王韬曾说:“勿以民为弱,民盖至弱而不可犯也;勿以民为贱,民盖至贱而不可虐者也;勿以民为愚,民盖至愚而不可欺也。”(《弢园文录外编·重民》)只有对百姓心存敬畏,居官者才“不敢肆于民上,为所欲为”,也才能真正达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境地。(方大湜:《平平言》)《图民录》对这个问题说得更透彻一些:“居官临民,以敬为本。”“敬则百姓受无穷之福,不敬则百姓受无穷之祸。凡贪婪暴虐,毒腐百姓,何一不从不敬生来?”(卷1)强调“畏民”,其出发点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他们深深懂得,“民悦则久安长治”。有的书把“官不畏民”叫做“乱阶”,意思是说,一旦官员失去了对百姓的敬畏,就必然无所顾忌,胆大妄为,贪得无厌,民不聊生。那样,社会的动荡也就到来了。

上面所说的“爱民”、“利民”、“亲民”、“畏民”,都是在封建意识形态的范围之内的观念,都是在封建统治秩序条件下的认知。他们的最高信条,不过是“为民作主”,做到“愚者觉之,弱者扶之,屈者申之,危者援之,缺者完之,隐然为一方保障,使一方之人,皆有所恃以无恐”(袁守定:《图民录》,卷1)。也就是替百姓当好主人,这与我们今天所要求的“民主”当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无视甚至抹杀其珍贵历史遗产的思想价值,这些思想内容,即使在今天也仍然没有失去现实的历史借鉴意义。正如******同志所说:“封建制度是坏的,但统治阶级中也不是一无好人,尽管他们对人民的同情是有局限性的,但是那时的人民对这些人还是歌颂的。”(《******选集》,下卷,1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