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古代哲学(第九卷)(方立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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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中国古代真理观(1)

引言

中国古代真理观和知行观密切相关,更准确地说,是属于知行观的一个方面,是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自庄子以来讲“真知”,墨家、荀子等讲“智”,“真知”、“智”就是真确知识的意思,相当于现在通常所讲的真理。不过,真理是指真实的道理,是就知识的内容而言的,而“真知”则是就知识本身讲的,实际上两者的意义是有区别的。

自老子、庄子以来,中国古代哲学家也常讲“真”,“真”的涵义,一般地说,不是指逻辑上的真,也不是经验科学上的真,而大体上是相当于道德范畴的“诚”,是一个重要的道德观念。中国古代哲学家常讲是非,是非有两种意义:一是善恶,是即善,非即恶,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用法;二是真假对错,是为真、对,非为假、错,中国古代只有少数哲学家是在比较严格意义上以真假对错来论是非的。

中国古代真理观的内容相当广泛、丰富,涉及或包括了真理的形成、真理与谬误、客观真理与主观真理、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以及检验真理的方法和标准等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家对上述各种问题都有所阐述,而其中对于真理的标准问题论述尤多。第一节先秦时代真理观

一、墨子的“三表”说

战国初期,思想界学派林立,百家争鸣。这样,确定衡量言论的是非真假的标准,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哲学问题。墨子十分重视辩论,他认为一个贤者不仅应当“厚于德行”,还应当“辩乎言谈”,也就是要能掌握辨别是非真假的标准。墨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真理标准问题,这就是著名的“三表”(“三法”)说。

《墨子·非命上》说: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发”,原作“废”。王念孙说:“废”读为“发”,“废”、“发”通用。)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表”,标准。“中”,符合。第一表是“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墨子还发挥说:“凡言凡动,合于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为之;凡言凡动,合于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者舍之。”(《墨子·贵义》)应当效法古代圣王的言行,避免重复古代暴王的言行。这是以历史上的间接经验为依据。第二表是“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这是以广大群众感官的直接经验为标准。这里不是指个人的直接经验,而是多数人的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相比较,直接经验更为重要:“吾以为古之善者则述之,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墨子·耕柱》)主张多在直接经验上下工夫。墨子还针对当时人神化古代天子的视听能力,指出:“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助之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墨子·尚同中》)实际上是借助于众人的经验,并不是有什么神奇。可见在墨子看来,这是比第一个标准更为重要的标准。第三表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要考察实际的应用效果,看它是否符合国家人民的利益。这是一个颇具特色的标准。墨子所讲的利,不是指个人的狭隘私利,而是所谓对国家百姓人民有利或不利,是指言论的社会政治效果。这里包含了以行动来检验言论的思想因素。“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墨子·兼爱下》)认为一个好的言论主张而在实践中不能运用取得效果,是不可能的。

《墨子·非命中》对“三表”说的提法有些不同: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人之事。于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政(“政”,据毕沅说校增。),此言之三法也。这里多了“天鬼之志”和“先王之书”。讲“天鬼之志”是宗教思想,不过“天鬼之志”的内容是“兼相爱,交相利”,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劳动者的要求、愿望。“先王之书”,即记载先王言行的书,以此为标准,既有以言论为标准的唯心主义思想因素,也有通过先王言行的记载所反映出来的间接经验为标准的含义,这是唯物主义思想因素。

墨子“三表”说是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的真理观,它在中国哲学史上的理论贡献是:首先,第一次以唯物主义经验论反对唯心主义先验论,并否定传统的以“天命”为真理尺度的观念;其次,强调以前人、众人的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排斥了个人的主观成见,这种重视百姓人民的直接经验和现实利益的观点,体现了唯物主义思想。但是“三表”说也有严重的理论局限:第一,“三表”说以经验为立论根据,偏重感性认识,忽视理性思维,这种对感性经验的天真的信赖,使墨子陷入片面性,盲目相信“古者圣王之事”和“百姓耳目之实”,不对事物的现象和本质作科学的分析,以至众人说有鬼,也就肯定鬼的存在,陷入了谬误。这也是把感性经验看作人们对外界的直观反映,而不是作为实践活动的结果,反映出直观性认识的缺陷。第二,不懂得知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把历史知识当作僵化的教条;看不到人民群众的直接经验是因时因地而不同的,陷入了形而上学。第三,不懂得在剥削阶级统治的阶级社会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并非一致,不存在利害统一的标准。墨子的理论,作为历史上狭隘经验论的典型,为人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思维教训。

二、庄子的“不谴是非”说

庄子在先秦百家争鸣的年代中,和以感性经验或以理性思维来判断是非的独断论不同,提出了“不谴是非”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真理观。

(一)“不谴是非”

庄子认为,认识是没有客观标准的,感觉和理性都是不可信赖的,他说:且吾尝试问乎女: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庄子·齐物论》)“女”,通汝,你。“猨”,同猿。“刍豢”,指禽兽。“荐”,茂盛的草。“蝍蛆”,蜈蚣。“带”,蛇。“鸱”,猫头鹰。“鸦”,乌鸦。“猵狙”,猕猴的一种。“毛嫱”,古代美女,一说越王的美姬。“丽姬”,晋献公夫人。这是说,人、泥鳅和猿猴三者安居不同,谁才算懂得真正舒适的处所呢?人爱吃禽兽的肉,鹿喜欢吃草,蜈蚣喜欢吃蛇脑,乌鸦又爱吃老鼠,谁才算懂得真正可口的味道呢?毛嫱、丽姬,人都以为美,但是,鱼见了就下沉,鸟见了就高飞,麋鹿见了就奔逃,谁才算懂得真正漂亮的容貌呢?庄子认为处、色、味是否“正”是以不同认识主体的感觉而决定的,由于感觉的差异性、相对性,因此,是没有客观标准的。庄子用不同类的事物进行类比,以说明人和其他动物的感觉究竟何者正确是无法确定的,这是一种诡辩。不止于此,庄子还认为理性思维也是这样没有客观标准的:“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同上)善和恶、是和非的界限,交错杂乱,是无法辩明的。人们发生意见、看法的分歧,也是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他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庄子·齐物论》)“若”,你。“不若胜”,即不胜你。“而”,指你。“黮暗”,不明。“谁使”,即使谁。“正”,评判。意思是说,你我双方发生辩论,辩论双方是无法评判谁是谁非的。请第三者来评判,或者与你观点相同,或者与我观点相同,或者与你我观点都不同,或者与你我观点都相同,不论那一种情况,第三者都不能对你我的是非作出评判。对于是非,人与人之间都是不能辨明的。“天下非有公是也,而各是其所是。”(《庄子·徐无鬼》)“天下是非,果未可定也。”(《庄子·至乐》)天下没有大家公认的公理,都是以自己的是非为是非,是非是不确定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庄子·齐物论》)。庄子就这样用典型的相对主义的诡辩手法,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标准。

庄子不仅认为辨别是非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没有必要、没有意义的。他在《齐物论》中讲了一个寓言故事,说养猴老翁对猴子说:早上分发三升橡子,晚上分发四升橡子,好吗?猴子听了都不高兴。老翁改口说:早上给四升,晚上给三升,怎样?猴子听了都十分满意。实际上,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分发橡子的总数并没有变,而猴子的主观喜怒心理却不同了。庄子由此得出结论:“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一”,一管之见。“同”,是非相通。人们劳累神明,互相争鸣,辨别是非,其实有什么是非的区别呢?有什么辨别的必要呢?所以,他又说:“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庄子·齐物论》)“和”,调和。“休”,无为任之。“天钧”,自然均衡。圣人调和是非,任其自然而趋于均衡。“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谴”,责,求。不求是非,以与世俗相处。这是取消认识、取消是非的错误倾向。

(二)“成心”与“真知”

庄子怀疑知识的可靠性,认为一般人并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而人们却各执是非。在庄子看来,人们的是非是怎样形成的呢?他说: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庄子·齐物论》)“成心”,主观成见。这是说,未形成主观成见而有是非,就如今日去越国而昨天就到了一样,是不可能的。庄子认为是非生于“成心”,即一切是非差别都生于主观成见。庄子还发挥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同上)“隐”,蔽。“言”,此指反映道的语言。“成”,“成心”的成。“小成”,指小有认识,便自以为是,固执己见。“荣华”,指只求华言美词,而不求合乎实际。这是说,道被什么所蒙蔽而产生真伪?言论被什么所蒙蔽而产生是非?道在什么地方不存在?言论在哪些方面不行?道为“小成”所蒙蔽,反映道的言论为“荣华”所蒙蔽。庄子把是非的产生归结于“成心”,把道的被蒙蔽归结于“小成”、“荣华”,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是非的区别是客观的,是非是由于社会的、历史的、认识的原因,而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形成的。但是庄子反对主观片面,反对小有收获就自以为正确,反对花言巧语,夸大其词,是有积极意义的。

庄子怀疑知识,怀疑客观真理,但是又主张有“真知”,他说:“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庄子·大宗师》),能有真人的修养,而后才有真知。真知指真实确切的知识,不是一般人所能具有,而是达到精神绝对自由境界的真人,通过“坐忘”工夫而得到的。真知是所谓与道同体的知识,是带有神秘直觉性质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