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导源于唯心史观的某些社会政治学说、观点起过抨击、批判旧制度的进步作用。在评价历史上唯心主义的社会作用时,我们必须清晰地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历史观和自然观的不同情况。当时,自然观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历史观则基本上是唯心史观。哲学思想发生社会作用尤其是政治作用,最直接的是历史观,即唯心史观。唯心史观把人类的历史看作某种先天的原理、原则的实现,或是杰出人物的意志的产物,也就是把精神、意志、动机等看作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把少数具有所谓“批判的头脑”的个人看作历史的创造者。这种思想在历史长河中无疑被没落的剥削阶级用作愚弄人民的思想工具。但是不仅一些唯物主义者用历史唯心主义来为进步的政治主张作论证,而且有些唯心主义者依据唯心史观也提出过进步的政治主张。所以,不仅过去有的唯心史观中由于包含了历史进化的辩证思想以及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而起了进步的作用,而且唯心史观本身有时也起过进步的作用。在这方面,欧洲公元18世纪法国的空想共产主义思想就是一个生动的实例。如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和马布利认为私有观念决定私有制,因此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主要是靠“理性”的力量,即要依靠“天才”人物的启发教育,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私有制的危害性和公有制的正义性,这是典型的唯心史观。但是历史表明,这种思想在法国大革命中起过进步作用,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第四,某些唯心主义观点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反对最反动的思想和制度的进步作用。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欧洲中世纪的神秘主义思潮,主张不需要经过教会的中介,人们就可以直接和神交往。这种观点在理论上仍然是唯心主义的、错误的,但是它是对最反动的教会的抗议,带有反封建的性质,因而具有进步作用。这种作用是有条件的:当时神学垄断整个意识形态领域,神秘主义思潮对于冲破神学牢笼起了松动的积极作用。离开这种条件,主张人和神可以直接来往,仍然是神学禁锢,是根本说不上进步作用的。
总之,唯心主义在以往历史上通常是起反动的社会作用,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又确实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形成这种复杂的现象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是以往的历史条件决定的。人类历史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在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以前,各种革命阶级、进步力量,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都或多或少地要采用唯心主义作为斗争的武器,因而也就使唯心主义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了进步的社会作用。二是由于哲学思想的特点及其与政治、经济相互关系的特点所决定的。作为意识形态之一的哲学,是高悬空中的部门,但它归根结底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受政治的最大的影响,同时哲学又反作用于政治和经济。正因为如此,不同阶级可以利用同一哲学思想、命题而赋予不同的内容,同一哲学思想、命题经过不同人的解说、发挥、推论也可以导致出不同的政治结论,所以同一哲学思想、命题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政治家和哲学家的手里,社会实际作用是不一样的。这是唯心主义哲学思想既主要地起反动的作用,又有时起一定的进步作用的重要原因。
对唯心主义在社会史上的作用,作出具体的历史评价,并不是为唯心主义评功摆好,不是要人们相信和奉行唯心主义。这样做的意义和目的在于:一是纠正长期来极左思潮带来的在思想史、哲学史研究中的庸俗化、简单化倾向,恢复在这些领域的真正的科学研究,还历史以本来的面目,从而做到真正客观地、准确地总结哲学斗争的经验教训,揭示哲学思想发展的固有规律。二是为了更好地反对和战胜当代的各种唯心主义。肯定历史上唯心主义在一定条件下的进步作用,并不是要求肯定当代的各种唯心主义,更不是要求肯定实际工作中的一切主观主义、唯心主义。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横行的岁月里,都深深地感受到唯心主义思潮所带来的困难、挫折、浩劫和灾难。彻底批判唯心主义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的极其重要的方面,而科学地评价历史上的唯心主义,正有助于真正地批判和克服现实的唯心主义。这是历史的辩证法、历史的逻辑。
[原载《人民日报》,19800717]第一章评唯心主义在认识史上的作用
关于正确评价历史上的哲学唯心主义,是一个具有巨大理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的问题。目前在讨论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历史上的哲学唯心主义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和进步作用,一种则认为历史上的哲学唯心主义在一定条件下有积极意义和进步作用。本文拟就哲学唯心主义在认识史上的作用(关于唯心主义的作用,还应从社会史的角度进行评价。我在1980年7月17日《人民日报》上已发表《评唯心主义在社会史上的作用》一文,这里不再论述。),讲点看法,以就教于哲学史界的同志们。
为了正确评价唯心主义,我们认为必须首先区分几个常用的相关概念:唯心主义、唯心主义体系和唯心主义者。这些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内涵和外延既是相互交叉又是不甚相同的。所谓唯心主义,是指一种主张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即颠倒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的反科学的错误的世界观。与唯心主义这个概念相当的是唯心主义观点、唯心主义思想、唯心主义理论、唯心主义路线几个概念,可以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关于唯心主义体系,是指论述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体系,它是属于唯心主义哲学范畴的,但是由于唯心主义体系中往往不只是纯粹的唯心主义内容,而且由于论证需要资料、论据、方法、逻辑而包含了丰富的内容,甚至是和唯心主义相矛盾的内容,所以,唯心主义体系和唯心主义是有一定区别的。至于唯心主义者,是指坚持唯心主义哲学观点的人或哲学家,但是有的唯心主义者的思想不一定是彻底的唯心主义的,这样,我们对唯心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的关系,以及唯心主义者在历史上的作用,就不能简单地等同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关系,等同为唯心主义在历史上的作用。
在区分上述概念之后,我们从区别的角度,再来具体地考察唯心主义体系、唯心主义者和唯心主义在认识史上的意义和作用,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历史上有的唯心主义体系中,往往包含了值得肯定的合理因素,其中主要的是主观能动性思想、辩证法思想和唯物主义成分。
关于主观能动性思想。马克思在研究旧唯物主义哲学时,曾经深刻地揭示费尔巴哈在正确地反对犹太教的利己主义的“实践”时,又错误地将认识过程中的主观的自觉能动性也反对掉了,以至“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能动的方面”,如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就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论述了“能动性”、“目的性”、“实践”等问题,接近了实践高于理论的观点。虽然唯心主义者对于主观能动性“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1卷,16页。),但唯心主义者重视主观能动作用,则有利于认识史的发展,而且在社会史上也起过进步作用,这都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
但是,主观能动性是否仅仅为唯心主义所发展,而任何一个旧唯物主义者都一概忽视呢?应该承认我国古代有一些唯物主义者的确忽视主观能动性,如王充就主张命定论。但也有重视主观能动性的,如荀况强调“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刘禹锡主张“天人交相胜”,颜元重视习行、践履,等等,都是例证。同时,唯心主义者也有主张听天由命的,如韩愈,老聃主张消极无为,也不讲主观能动性。至于唯心主义哲学家董仲舒宣扬“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相对于在他以前的荀况的思想来说是一个严重的倒退。荀况力求把人从“天”的神权束缚下解放出来,董仲舒却又重新把人的活动归属于天神的主宰,这反映了地主阶级在上升时期由夺取政权到固守政权这一历史转变契机上进取性的衰退。
关于辩证法因素。一讲到唯心主义体系中的辩证法因素,人们首先会提到黑格尔。黑格尔以唯心主义的方式提出质量转化规律、对立的互相渗透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史上有着巨大的历史功绩,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对此也有过精辟的论断,称之为“聪明的唯心主义”。当前哲学史界对于这些论断的理解和由此引申出的看法是有分歧的。有些同志认为,作为哲学体系来说,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唯心主义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就其积极作用来说也是不能分开的,不应把黑格尔哲学的积极作用仅仅归结为其辩证法,“聪明的唯心主义”是一种具有积极认识意义的唯心主义形态。这些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列宁在评价黑格尔哲学体系时有一句名言:“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见《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38卷,3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我们认为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突出“聪明”,一是强调“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这两点表明列宁在这里排斥了对唯心主义的肯定。恩格斯也说:“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永远结束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4卷,212页。)显然这也是肯定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可见认为黑格尔哲学体系整个地有着积极的作用、把“聪明的唯心主义”作为具有积极认识意义的一种唯心主义形态,是不恰当的。
关于唯物主义成分。纵观历史上的唯心主义体系,并不是都彻头彻尾地宣扬唯心主义观点的;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后来的唯心主义体系还愈来愈加进唯物主义的内容。例如,黑格尔的《逻辑学》虽然也讲绝对观念,但是几乎不讲神,没有专门把唯心主义包括在内。列宁对此评论说:“在黑格尔这部最唯心的著作中,唯心主义最少,唯物主义最多。‘矛盾’,然而是事实!”(《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见《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38卷,253页。)恩格斯对于造成黑格尔哲学体系矛盾现象的原因作过分析,他说:“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在唯物主义那里,这已经是一目了然的了,而唯心主义体系也愈来愈加进了唯物主义的内容,力图用泛神论的观点来调和精神和物质的对立;因此,归根结底,黑格尔的体系只是一种就方法和内容来说唯心主义地倒置过来的唯物主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版,第4卷,222页。)有的同志把唯心主义体系中包含唯物主义成分的情况,概括为“唯物”的唯心主义,作为具有积极认识意义的一种唯心主义形态,我们认为也是不恰当的。因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毕竟是对立的思想路线,把对立的两者作为一种统一的哲学形态,势必混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原则界限。
上述唯心主义体系中包含的合理因素,无疑地在认识史上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在哲学史界是比较一致的看法。
(二)历史上唯心主义者之间虽然在哲学性质上是一致的,但有时也存在着斗争,他们之间的相互批判,尤其是对唯心主义基础的批判,由于常常有利于唯物主义而在认识史上具有积极的意义。
列宁指出:“当一个唯心主义者批判另一个唯心主义者的唯心主义基础时,常常是有利于唯物主义的。见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等人的批判,黑格尔对康德等人的批判。”(《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见《列宁全集》,中文1版,第38卷,313页。)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对柏拉图的唯心主义理念论进行了批判。柏拉图认为有两个世界:一个是由“理念”组成的世界,一个是由个别的、具体的事物组成的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理念世界的阴影、摹写,是理念世界派生出来的。亚里士多德指出,理念论的错误在于割裂一般概念与个别事物的关系,把一般概念变成了可以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再如,康德哲学是一个矛盾的体系。康德为了给信仰保留地盘,竭力贬低知识,从而割裂了本质和现象、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黑格尔在《小逻辑》等著作中,批判了康德的这种割裂,宣扬唯心主义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强调现象和本质的统一性,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表现于现象之中,从而给康德的不可知论以决定性的批判。列宁认为上述两种批判都是对唯心主义的基础的批判,是从根基上动摇了唯心主义,因而是有利于唯物主义的。显然,列宁在这里是根据哲学党性原则,强调的是有的唯心主义者对别的唯心主义者的唯心主义思想基础的批判。所以,我们认为那种概括出“批判的唯心主义”,作为唯心主义的一种形态而予以认识史上的积极肯定,似乎也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