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仙古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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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胡不归

灰暗,没有一丝阳光。灰沉沉的天空,显得死气沉沉,充满压抑的气氛。

天都不起眼的角落,有几间破烂勉强安居的房子。天都是帝皇居住的城市,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繁华和落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几间随时都可能倒塌的房子,和许许多多的胡乱搭着的帐篷,这里成为最落魄,无法活下去的人们,勉强安居的地方。

破旧,如同倒塌的废墟,一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它的名字叫贫民窟。

生活在这里的人,衣衫都很破旧,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了,全身散发出浓浓的臭味,从他们毫无生机的双眼看出,早已经失去了希望,过着能活一天就一天的生活,不知道明天在哪里,更不知道自己会再某一场瘟疫,或者突来的一场暴风雪中,饥寒交迫的死去。

有一个少年,头发乱糟糟,身上穿的衣衫很破旧,裸露在体外的皮肤,都被厚厚的泥土所掩盖。粗看上去,他和生活在这里的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他的眼睛,只要看过一次,就不会遗忘,黑色的眼珠如黑夜一样深邃,散发出与众不同的光和热。

少年的名字叫胡不归,他到贫民窟的时间不足一个月,生活在这里的人,早已经麻木,更本不在乎他的到来意味着什么。

一声马的嘶鸣声,打破了贫民窟难得的安宁。

十几个骑马,披甲的士兵,排成一字长蛇的队伍,进入了近乎与世隔绝的贫民窟,那个被世人遗忘的遗弃之地。

战甲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有一个黑色燕子一样的标记,在战甲胸口最显眼的角落,明确的告诉了他们的身份,皇家禁卫军。直接受到帝皇的指挥,每一次出动,必是天上,降下了雷霆,让众生恐慌。

一个浓眉怒眼,不怒自威的壮汉,从整齐的队伍里,走了出来。

“所有的人听着。”壮汉的声音如同雷霆在咆哮,整个贫民窟的人,听能清楚的听到他的吼叫。

壮汉鄙夷的看着,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群,心中充满了不屑,但是皇命不可违,继续喊话。

“你们这些贱民,就是烂命一条,我家养的狗也比你们金贵。”壮汉语气充满了不屑。“今天,给你们一次机会,只要你们能够捉住一个人,你们下半辈子,荣华富贵将享受不尽,那可是十辈子吃不完的财富。”

跪伏在地上的人群,死气沉沉的双眼,亮起一道微弱的光芒,那是贪婪的目光。

“吾皇有令,天都四家族之首,胡家,通敌叛国,其罪当诛。按其罪,判,满门抄斩。现有胡家少主,胡不归还在潜逃,只要知道他明确的消息,赏黄金百两。如能抓捕归案,无论生死,赏黄金万两。钦此。”壮汉很庄重,严肃的读完了圣旨。

壮汉读完圣旨之后,重新归入队伍,连瞧也不屑在上瞧一眼,地上趴伏的卑贱的贫民,在壮汉的眼里,他们连狗都不如,如果不是吾皇亲自下令,到天都的各个角落,散发胡不归的通缉令,他根本不会来这遗弃之地。

随着壮汉的离开,跪伏在地上的人群,有好几个在没有力气站起来,整个人倒在了地上,大口呼吸着空气,被皇家禁卫军的气势威慑,到现在还心惊胆跳。可是他们看了看手里那张通缉令,这里的生活的人,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通缉令上的胡不归,惟妙惟肖,就真的好像一个人活跃在纸上,只要捉住他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一个个手拿通缉令,对着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和通缉令上的样子进行对照,很快聚集在这的人都离开了。

在一个偏僻的角落,这里的视角刚好能够看到皇家禁卫军进入贫民窟,再到离开的所有场景。胡不归在他们进入贫民窟,双眼就一直死死的盯着他们,那是狼的眼睛,就如同盯上了猎物,充满了凶狠和毒辣。

有好几波人群,手拿通缉令,走过胡不归藏身的地方,只是望了一眼,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不做停留,就离开到其他的地方去寻找。

胡不归双手抱着脚,整个身体隐藏在一个小小的角落,这个灰暗的角落,没有一丝阳光,不仔细看,根本不能发现有人的存在。他双手的指甲已经深深的陷入了皮肤里,可是胡不归没有感觉到痛,只有不断涌出的鲜血,说明他指甲陷入的伤口很深。

当初的胡不归可是天都四少之首,每天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可是在一月前的一个夜晚,他的依赖,他的依靠,唯一的靠山,家族在一夜之间彻底消失了。胡家所有的人,都诡异的死去,脸上带着笑容,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可是当胡不归准备复仇,查明真相的时候,第二天,胡家就被帝皇,一纸诏书,说胡家通敌叛国,其罪当诛。也是在那一天,他过上了东躲西藏的日子。

胡不归想到了皇家禁卫军壮汉的承诺,紧绷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一辈子,用不完的财富,那只是当权者的谎言。只要有一个人透露自己的消息,不要一天,整个贫民窟就会成为修罗场,人命在他们眼里,就如蝼蚁一样卑贱。”阴暗的角落,发出一丝微弱的声音。

“如果真有人告密,他看到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亲眼看着亲朋好友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想要复仇,却没有一点对抗的力量。余生将在悲愤,绝望中死去,或者彻底遗忘,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说道这里,胡不归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为了不让更多人,为自己而死。所以自己必须活下去。”声音坚定有力,有股不容违抗的威严。

黑夜慢慢的来临,皎月露出了羞羞的笑容。

贫民窟的人们,许多的人从一开始以为可以改变命运的兴奋,在到一下午的寻找,却没有一点通缉令上人的消息,别说抓到人了,就算是长的相似的人,也没有遇到一个。早就放弃了这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地上有随处可见的通缉令,通缉令上的胡不归真的很神似。

只有少数的几个,以为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真在漫无目的的寻找。

黑夜能够成为最好的伪装,胡不归离开了藏身之地。

他走出阴暗的角落,看到简陋的帐篷里,那些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人们。

“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胡不归沉默的看着他们。

“如果我一辈子躲藏在贫民窟,就能够这样苟延残喘的活下去,可是这样没有自尊的活下去,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他开始漫无目的走动,一个月的营养**,他和通缉令上的样子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在贫民窟的人都营养**,面黄肌瘦,都只剩一张皮,紧贴着骷髅,都长的差不多了,彼此很难看出有什么区别。

胡不归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被认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张通缉令,看着通缉令上自己的样子,自嘲的笑道。“如今不要说别人了,连我都快认不出自己是谁了。”

黑夜只有一个孤影,在漫无目的的走动,无意识的走动,胡不归来到了贫民窟,唯一几间破烂房子的范围。

胡不归只是看了看,就准备离开,此刻,却有一个身影靠近。

“你也是来参加登天路的吧,已经开始好久了,在不进来就没你的份了。”

说话的人,也是贫民窟的一员,从他身上破烂的衣衫,乱糟糟的头发和挥之不去的体味,就能清晰的辨别出来。

“登天路,那是什么?”胡不归打量这少年,年纪大概二十左右,面黄肌瘦,严重的营养**,只有双眼和哪些人不同,他眼里有希望。

“你能在夜间出来走动,说明你和哪些躺在地上,等死的人不同。但是你既然不是来登天路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少年防备的看着胡不归。

没有得到满意的回答,胡不归已经失去了耐心。

“这是你逼我动手的。”

他如同化成了黑夜的影子,少年再也没有看到胡不归,就好他彻底和黑夜融为了一体。

当少年再一次感觉到他的存在的时候,自己好像失去了重心,在空中飞翔。但是喉咙的沉闷感告诉自己,自己的生死掌控在他的手中,自己竟然被他一只手提了起来,自己就算在瘦弱,也有近百斤的重量。

“我说,我叫冬狼。可不可以先放我下来说话。”冬狼用尽所有力气,声音嘶哑的喊叫着。

他五指一张,冬狼整个身体就软到在地面上,贪婪的呼吸着空气。

“登天路的由来,来自一个美丽的传说。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存在着一条天路。天路的尽头是传说中的仙域,那里没有纷争,人人都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对于我们这样的贫民来说,哪里就是世外桃源。”冬狼把自己知道的,主动全部交代了出来,还害怕的看着他,唯恐胡不归不满意。

“天路,不归路。”胡不归想起了一个传闻,是有这样一条古路,但是没有一个活着从那里回来,从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