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这个让人纠结无比的日子还是来了。
被王琳剥夺了“伴娘”这一工作的林晓蔓倒是非常清闲。不过,清闲的居然不是她一个,作为准新娘的王琳,居然也“无事可干”,都已经晚上9点了,她还好死不活地趟在林晓蔓家的沙发上,手里拿着爆米花,一边看着电视里播出的韩剧,一边“监督”她收拾行李。
“我说,你家赵勇军不怕你跑了吗?这么晚了都不来接你!”林晓蔓把最后一件衣服塞进背包,看着那悠闲得有些过分的美女,心里真是极度无语了。
“他和那帮狐朋狗友去单身夜最后疯狂去了,哪还管的着我呢!”王琳白了林晓蔓一眼,打今天下午从她一进门,这个女人就不停地想赶自己走,难道真的结婚了,就没有“价值”了吗?
“哦,你们两倒是半斤八两,你怎么不去和他唱对台啊!他最后疯狂,你也可以滴!”林晓蔓笑了笑,给她的被子里又倒进些热水。
“你当我不想啊,可是肚子里这个揣着,让我们怎么疯狂,所以只有到你这里安慰我受伤的心灵了!”王琳也笑笑,其实她哪是没有事啊,只是自己不想去管罢了。明天自己结婚,那个该死的秦罡也在隔壁结婚,就怕林晓蔓一个人在家“暗自伤怀”,这才巴巴地跑来,陪一陪呗,毕竟这样尴尬的局面,有一半是自己的问题造成的。王琳的心中所想,林晓蔓哪能不知道啊,只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大家太了解,很多东西,不用说,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知道了。
林晓蔓看了看眼前这一大堆的东西,脑子有点崩溃,难道真的要带这么多东西么?自己根本就背不动这么多啊!
“我说晓蔓,你发啥呆呢!?”王琳看着一旁站着发呆叹气的林晓蔓,心里怕她想明天结婚的事情,忙坐起身来,问道。
“我说,真要带这么多东西么?扛死我啊!”林晓蔓一屁股坐到王琳旁边,双手抱头,一副崩溃造型。
“我哪知道,不过我去参加过一次他们的活动,貌似说进山以后,有马可以托的,不用自己背。不过,你不是号称自己是‘驴子’吗?照理说,比我更懂,这点东西,洒洒水了!”王琳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徒步是要带这么多,只是以前都是大家商量着带的,不像这次,全部带全套的。如果有马帮,那我就放心了!”林晓蔓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慢慢地摊到沙发背上,伸开双臂,终于事情忙完了!
“瞧你那样子,是不是一次都没有参加过之前的通气会?”王琳很奇怪,林晓蔓做事情是相当认真的。如果要旅行,那事先会把所有的资料收集齐全,做足功课。而刚刚她连有马帮都不知道,难道她对这个事情一点都没有上心呢!?
“不是忙嘛,这一趟,一出去就是三个月,你觉得他们会让我就这样出去,我连赶三期稿子,连回来之后那期都出了,你说我有时间去参加他们的通气会不?”林晓蔓没好气地说。“谁叫你搞突然袭击,早些告诉我,我也不会如此抓瞎了!”
“嘿,你这人,居然怪到我头上了,我掏了钱,还要挨这样的冤枉,宝宝啊,你看看你的干妈,简直太不人道了,你老妈伤心死了!”王琳一边说着,一边拍着自己的肚子,对着肚子说。
“别骗我,现在我干儿子还听不到,告状,门都没有!”林晓蔓白了她一眼,这是找不到理由了哦。
“哈哈,我们娘两有心灵感应还不成吗!?”王琳直接无视,现在孕妇最大,谁都惹不起。这说着,放在茶几上的电话响了起来,一看,是赵勇军打来的。王琳忙接了起来,那小子居然已经到林晓蔓的楼下了。
“晓蔓,我先走了,勇君到楼下了。明天你不用赶早过来,我们10点才到酒店,你那个时候过来就可以了。”王琳不忘再仔细叮嘱一下,其实,她怕她早过来了,到时候,遇到那个鸟人,就不好了。
“行,知道了,你快走吧,都这么晚了,好好休息,明天做最美丽的新娘子!”林晓蔓扶她站了起来,拿过她的包,直接送到楼下。果然,赵勇军早已经等在那里。
“你没喝酒吧?”看着一脸陶醉的赵勇军,林晓蔓有些不放心,毕竟是去参加告别单身派对,怕是没少喝。
“没喝,要来接老婆大人,怎么可能喝酒!只几个朋友喝了会茶,聊了会天而已!”赵勇军笑着打开车门,把王琳扶着坐好,接过林晓蔓手里的包放到后座,然后再坐到驾驶室,对着林晓蔓说:“你明天也准时到哈!”
“好,路上小心!”林晓蔓目送着远去的车灯,心里感慨万千。看来,赵勇军对王琳是真心呵护的,能够找到这样对待自己的老公,王琳应该是幸福的吧。想到明天自己要面对的事情,林晓蔓的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回到家里,放了一缸热水,滴了几滴玫瑰精油和茶树精油在水中,这才脱了衣服,把自己埋入水中,心便随着那水雾渐渐地散开了。
一直都在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不去问,可当真的自己空了下来,那种失落,那种揪心的痛便一波一波的袭击而来,躲也躲不开。深深地,把头埋进水里,等待着胸腔里的空气一点点地被抽空,眼角酸涩,只分不清,到底是那水进入了眼睛,还是泪进入了水里。
记得第一次见到秦罡,是在7月的一个早上。大一刚过,林晓蔓因为写作能力突出,成为了学生会的文艺干事,那天,是她第一次去学生会办公室里开会。作为超级美女的王琳,早在半年前,就成为了学生会的文娱委员,想来,自己这个干事的职务,多半还是她推举得来的。两个人早早就来到了这个以前的化学实验室改成的办公室里。
因为放快放暑假了,校园里没有什么人,很多路途比较远的学生,此刻怕是在回家的火车上了。因为要参加市里9与的一个文化汇演,所以学生会的所有人都要求来参加。
那天,去得很早,办公室里只有一个胖胖的同学和王琳与林晓蔓三人。林晓蔓无力地趴在桌子上,看着那些在透过玻璃窗的光柱中舞动的灰尘,距离开会通知的时间还有几分钟,可是这里却冷清成这样,这让一向嗜睡的林晓蔓心里颇不满。就在这个时候,教室的玻璃门不知道被谁哐当一声大力的推开了,头戴棒球帽,身穿运动T恤的秦罡就这样推门进来,他就那样站在大门处那一束阳光里,明媚
的阳光让林晓蔓无法看清楚他的长相,但是,却看到他脸上因为跑得太急,而闪烁着的汗滴。是的,就是那一滴汗水,仿佛电视里的特写,就这样撞进了林晓蔓的眼里,滴进了她的心里。
之后,林晓蔓每每回忆起那第一眼印象,总是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第一眼,居然连他的长相就没有看清楚,这是被那一滴金色的汗滴征服了。这种感觉一直深深的藏进她的心里,谁也没有告诉,只自己偶尔拿出来,细细回味。有时候觉得自己有些变态,居然是因为一滴汗而喜欢上一个人,但每次秦罡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的时候,她总是说,爱上了他第一眼给自己的阳光气息。
相处久了,林晓蔓才知道,其实秦罡不算是一个阳光男孩,他喜欢安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在读书馆、树林中、草地上、池塘边……反正一切安静地的地方,安静的看书,以至于交往之后,林晓蔓一度告别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转而阅读大量的文学名著,为自己之后的记者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文字基础。
秦罡大自己一届,毕业后,便来到CD,寻了一份房地产公司企划的职位。虽然工资比不上那些售楼的小姐,但是他的策划颇得老总是赏识,前途一片大好。而林晓蔓也在毕业后,也毫不犹豫地来到这里。只是,当她拖着行李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的表情,似乎没有林晓蔓想象的那般兴奋和雀跃。开始还不以为意,想着,他本就是清冷的性子。
随后进入媒体工作,每天的生活忙碌而充实。一个城东,一个城西,两个人一周几乎见不到一面,因为在一个城市,似乎电话也没有在学校的时候频繁,一切都在慢慢的改变着。后来,他渐渐地,出现在她面前的次数少了,每次,都是她过去找他。很多时候,他都在出差的状态,本想着两人在一个城市,就能够在一起,但是……
就在一年多之前,正在外面采访的林晓蔓收到了一条他的短信“我们公司派我出国学习,我走了。你好好的!”,自那以后,他便失去了消息,他仿佛人间蒸发一般。刚开始的时候,林晓蔓一度怕他出了什么事,发疯似的找他,最后从他家父母那里得知,他往家里打了电话,报了平安之后,林晓蔓这才放下心来,只是,他从此没有与自己联系,一直到那日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
仔细的想着自己与他一起度过的日子,虽然平平淡淡,但亦少不了温馨的回忆。林晓蔓知道,她是很爱他的,虽然不是日日如王琳般将那爱情挂在嘴边,天天吼着轰轰烈烈,但是两人默契的微笑,深情的对视,点点滴滴的关心,无不让她感受到,他是爱她的,只是两人都不善于表达而已。林晓蔓总是在与王琳的夜聊中,极力说明着这样平淡的爱,才能够细水长流,天长地久。每次都换来她的嗤
之以鼻,因为在她的观念里,爱情就应该爱得死去活来,那才算爱过。没想到,到了现在,她的轰轰烈烈消失无踪,只被那赵勇军的锲而不舍所感动,没有了热情似火,但却多了那份浓浓的依赖,回归平淡。而自己的平静安详,却变成了一个悲剧,真正的——男友要结婚,新娘不是我!
看着墙上挂着的那件紫色的长裙,林晓蔓的眼睛再次模糊了,紫色,她最爱的颜色,没有人知道,她爱那颜色,是因为秦罡撞入他眼睛的那一刻,穿的,便是一件淡紫色的T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