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武威通志-古浪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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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生产关系与经济体制变革

一、封建土地

明嘉靖(1522~1566)时古浪有屯地62229亩;清顺治二年(1645),有耕地393695亩;据民国22年(1933)6月统计,全县有398879亩耕地,占地百亩以上的有1635户,21600人,有地20269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0.82%,人均有耕地9.38亩;占地50亩至99亩的2469户,有地19437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8.73%,户均占地78.73亩计,人均有土地11.38亩;公有地180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45%。

二、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1年10月1日至1952年3月20日,顺利完成了全县4个区25个乡98个行政村的土改工作。共划定地主1109户,计10806人;半地主式富农140户,计305人;富农446户,计5192人;小土地出租者335户,计1863人。得到土地等胜利果实的贫农、雇农和缺地少地的中农共15501户,占当时农村总户数的88.28%。

1953年全县共建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08个。1955年底,将108个老社合并和扩建为99个,入社农户6288户;1956年7月底,全县共建成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62个,入社农户19566户,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土地入社后由合作社集体经营,一律取消土地报酬,由公社统一使用,社员无权出租和转让。第一个人民公社,于1958年8月23日成立,不到20天时间,全县建成10个人民公社,下设110个生产大队,146个生产队,农户全部入社,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土地实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三、农村土地承包

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于1979年,曾经历了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发展过程。承包形式:“三定一奖”作业组(定土地、产量、报酬,超产奖减产罚)。

“大包干”作业组,包产到户责任制,定额管理与小段包工责任制,专业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责任制。1981年底,全县已普遍实行了这种包干到户责任制。1998年成功完成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费由原来的“三提五统”收费改为农业税,2003年及2004年两次进行减税,2005年,彻底免除了农业税和特产税,并按期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企业改制

企业改革始于1979年5月,主要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实行流动资产全额信贷等国家管理企业的方式改革。1985年开始,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企业相继有了生产计划、产品购销、资金使用、价格制定、横向联合、工资奖金、劳动人事等方面的自主权。1986年,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1988年,开展第一轮承包经营,县汽车站、印刷厂、农造厂、面粉厂、食品厂、饲料厂、针织厂、砖瓦厂、纸袋厂、综合厂、地毯厂、缝纫二部等12户国营、集体工业企业进行承包经营。1990年继续新一轮承包。1995年,县上从组织、体改、经委、商业、粮食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开展“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印刷厂、糖酒副食公司由国有企业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砖瓦厂、塑料厂由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古浪水泥厂兼并县农造厂,购买式兼并二轻集体企业县纸袋厂塑编生产线。1996年水泥厂又托管了黑松驿水泥厂,古浪县氰氨公司托管了古浪县电石厂。商业企业进行多次撤分组合,派生出许多新企业。

1997年初,武威地委、行署出台《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整体负担养老、整体买断产权、整体安置职工、一步改制”的改革思路,全县国有城镇集体工交商流企业均按照这个思路进行改革。规模大的如水泥厂、化工厂、医药公司、百货大楼等企业改制为有线责任公司,规模小的一些企业如榨油厂、地毯厂、汽车运输公司、食品厂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大部分商流企业任实行租赁承包经营。

2001年2月,古浪县委根据武威地委、行署有关文件精神,做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的实施意见》,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入驻企业改革工作组,进行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以国退民进为目标,以出售为主要形式,以出让、划转、破产为补充,实现了国有企业的改制。其中整体出售的有制药厂、直滩煤矿、二轻供销公司、糖酒副食公司、汇发有限责任公司、金鑫公司、面粉有限责任公司、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分块出售的有古浪宾馆、化工厂、饮食服务公司、煤炭公司、物资公司、靖海公司、综合贸易有限公司;划转的有古浪水泥公司、古浪医药公司、砖瓦厂;出让的有氰氨公司、地毯厂;抵贷返租的有榨油厂;破产的有印刷公司、食品厂、亚麻厂、工业品公司。共置换职工身份2393人,发放安置费1141.2万元,退还职工集资529.5万元,清发拖欠工资433.1万元,清交各项保险费4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