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西部开发中的『三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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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西部农村的贫困与反贫困(4)

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西部贫困地区干部管理水平和贫困农户的素质。据统计,自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西部12个省区市,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开展对干部的培训和对贫困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活动,每年参加人数都超过1000万人次。大规模的持续培训对提高西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素质和生产力水平,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定点扶贫。根据扶贫开发的要求,******扶贫办组织开展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定点联系帮助一片贫困地区的工作。目前,有138个中央单位和部门定点帮扶325个国定贫困县。其中,有74个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帮扶了西部11个省区市的171个国定贫困县,占到西部贫困县数的47%。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带动下,各省区市以及贫困地、县也积极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包村联户扶贫工作。这项活动促进了西部贫困地区的反贫困工作。

部署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1996年7月,在中央的直接安排和部署下,组织东部13个发达省市与西部10个贫困省区开展东西扶贫协作,由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福建和深圳、青岛、大连、宁波13个东部沿海发达省市对口帮扶内蒙古、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四川、新疆、青海、宁夏和贵州10个西部省区的工作全面展开。5年来,扶贫协作取得了很大成就。据统计,1996年至2000年东部发达省市累计为西部贫困省区无偿捐赠资金和物资达21亿多元,其中东部省市政府拨款11亿多元。东部地区到西部联合兴办企业510个,新修公路4361公里,帮助解决了101万人、108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直接或间接带动西部贫困地区解决了47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积极引进外资,扩大对外合作,加快扶贫开发进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与国际社会在扶贫开发领域里的交流和合作有了明显进展。据不完全统计,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粮食计划署、国际农发基金、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荷兰、日本、英国等外国政府,福特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在西部地区开展的扶贫项目覆盖了200多个贫困县,提供资金支持7亿多美元。特别是与世界银行合作,由中央政府直接组织开展的西南、秦巴和西部三期扶贫项目,利用世行贷款6.1亿美元,覆盖了包括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8个省、自治区的88个国定贫困县,受益贫困人口770万人。

尽管西部贫困地区得到了国家及东部沿海省市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西部农村贫困地区的贫困状态并未得到彻底的改观,西部反贫困仍然面临着艰难的任务,这些因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现行的农村贫困标准很低,由此确定的贫困人口的生存能力较弱。目前的农村贫困标准是人均年收入625元,仅相当于世界银行制定的人均每天1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的70%。因此,该标准实际上是满足贫困人口最低生存需要的温饱标准。西部有些贫困地区虽然超过了该标准,但生存能力仍然很弱。

(2)西部地区脱贫难度大。东部地区贫困县的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都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为1:0.8:0.62(以东部为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例为1:0.91:0.75。此外,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恩格尔系数相差9个百分点,年末储藏存款和手持现金相差3倍。

西部大开发为西部地区的反贫困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如何在历史机遇面前取得反贫困的最大效果,关键在于西部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的发展环境,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反贫困战略。江****同志指出:“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最根本是靠发展。解决贫困地区的问题,最根本的也要靠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贯彻了******同志关于发展是硬道理的重要思想,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和生态条件,提高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生产的发展,促进群众生活的改善,并逐步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我们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不仅要看国外发展成功的经验,也要看国外发展不成功的教训。坚持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增加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是开发式扶贫的真谛所在。”

西部地区农村反贫困的基本战略有以下几方面。

(一)实施“基本需求开发战略”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如期完成,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指出2001年至2010年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根据这个奋斗目标,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一是尽快解决3000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二是帮助已初步解决温饱问题但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年至2010年)的总体要求,西部贫困地区在今后一个时期反贫困的重点或核心是要通过开发性扶贫,实施基本需求开发战略。所谓“基本需求开发战略”,是指通过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村贫困阶层的收入等手段,来提高他们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力更生的程度,逐步达到消除贫困的目的。

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向绝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存条件的满足,包括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向他们提供粮食、衣物等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人畜饮水、卫生设施、健康服务及基本住房等以迅速缓解贫困。(2)向绝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产条件的满足,包括以政府扶持、社会援助、贫困人口参与等方式向贫困人口提供最基本的农业生产条件,帮助其修建基本农田、基础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基础电力、通讯设施,以大幅度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条件,为其解决温饱问题奠定基础。由于基本需求开发战略强调贫困阶层直接参与开发过程,使之走上自尊、自信、自强和自立之路,并不断增强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使扶贫开发从被动开发变为主动开发,因此,它是扶贫开发的根本之路。

基本需求开发战略是一项被发展中国家广泛采取的用以消除贫困的基本战略,印度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印度是一个农业大国,从独立之日起就接过了沉重的贫困包袱。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改革的失败和日益严重的粮食危机,促使印度选择满足“基本需求”的开发战略。

1962年,印度在发展中国家率先提出了在限定时期内使人们享有一个最低生活水平的满足其最低需求的政策。这是基本需求开发战略的最初表述,也是印度政府把发展农业的重点由改革生产关系转移到发展生产力、试图用变革农业技术手段来解决人民吃饭问题的开始。印度政府在推行基本需求战略时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推行“绿色革命”为主要内容。1965年,印度制订了推行“绿色革命”(当时称之为“农业发展新战略”)的具体政策,旨在引进、培育和推广高产农作物品种,运用一系列综合性农业技术措施来摆脱困境、解决粮食问题和农村贫困问题,从而形成了基本需求开发战略的最初形式。“绿色革命”提高了印度粮食作物的产量,缓和了长期以来粮食紧张状况,粮食总产量由1966年至1967年的7423万吨增加到1983年至1984年的1.53亿吨,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年平均增长2.84%,实现了农业增长由主要靠扩大种植面积向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转变。但“绿色革命”主要是在耕作条件和气候较好的地区进行,这使地区间的不平衡进一步拉大。同时,“绿色革命”采用新品种和新技术都需要较多的资金,这使得富有的地主获益较多,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因此,在70年代中期,印度政府实行了《缓解农村贫困计划》,进入基本需求战略的第二阶段。在第五个五年计划中,印度政府提出了稳定增长、消灭贫困、满足最低需求的战略口号,通过由国家和各邦政府拨款拨粮,在农闲季节进行农村基本建设,用粮食代替现金以工资的形式付给农民,在创造农村永久性财产的同时,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温饱问题的“以工代赈”计划和建立培训中心,对18岁至35岁失业青年进行一定的技能培训,使他们得以自主谋生的“青年培训计划”,以及通过家庭手工业、农村工业及农村日常服务性行业取得收入,把生活水平提高到贫困线以上的“农村综合开发”计划,强调“人民参与”,使贫困人口在物质与精神两方面逐步摆脱贫困。满足人类基本需求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果,使印度从缺粮转变为粮食剩余,并略有出口,这不仅减少了70年代某些年份22%的儿童死于饥饿的现象,而且贫困发生率从70年代的51%下降到80年代的37%。

在西部贫困地区实施基本需求开发战略,一方面能够直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又可以吸引更多的建设投资,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收入。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基本需求开发战略的最基本的目标,是要实现“五个一工程”建设目标,即通过国家扶持、社会援助和贫困人口自力更生,使每一个贫困户人均有半亩至一亩高产稳产粮田;每一个贫困户户均有一亩经济作物或一个水果园;每一个贫困户每年出售一头商品畜;每一个贫困户均有一个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使之能够发展多种经营、务工或从事第三产业;每一个牧区贫困户有一个围栏草场。这些将为西部农村的真正脱贫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

首先,集中力量重点解决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问题。与此同时,对贫困地区的扶贫要避免扶贫资金的分散和济富不济贫现象,要集中力量扶持贫困村、贫困户,从而真正达到扶贫的目的。

其次,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这种投入包括政策、资金和技术等多方面的投入。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增加对贫困地区物质的投入。国家已经设立了一些扶贫专项基金,用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如国家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牧区扶贫贴息贷款、县办企业专项贷款以及专门用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和投向甘肃河西、定西地区,宁夏西海固地区(通称“三西地区”)的专项资金等。这些措施应坚决予以落实。在增加物质投入时,应继续对贫困地区实行优惠政策,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力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在缩小地区差距、消除贫困问题上,在起步阶段与其说是依靠市场的力量,不如说是依靠政府的援助和推动。中央政府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来说,转移支付资金应严格控制在两个领域:一是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人力资源开发、卫生保健、公共服务等方面。另一方面是对落后地区实施一系列优惠的经济政策,如投资补贴、低息贷款等。我国目前采取的“以工代赈”和专项贴息贷款,实际上也是国际通行的支援不发达地区政策的本土化、具体化。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表明,没有中央财政的支持和援助,地方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就难以向基础性设施、农田水利、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顺利转移。

再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改革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对扶贫资金在重点集中使用、有针对性扶持的同时,实行项目化管理,使资金产生实效。

目前扶贫资金采取“三个一点”(国家、地方、企业各拿出一部分资金)的“拼盘”政策有待改革。这种政策往往造成愈是贫困地区,愈是难以获得资金,扶贫资金流向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出现“济富不济贫”的现象。因此,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应该改变目前扶贫贷款对象以附属于地方政府经济实体为主的局面,大力开展对专业户以资产为担保的贷款业务。这种债权与债务关系简单,实际上仅仅涉及农业银行与专业户的关系。建议至少以本地区30%的扶贫贷款向专业户发放(不包括与地方政府项目连成一体的农户小额贷款)。

最后,必须进一步贯彻分级负责的原则,更充分地发挥省区市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作用,适当加强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建设,提高综合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