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喜爱新鲜空气的人:旅行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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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旅行读物(10)

在他的时代,他是一个传奇人物,并使他受到很多女士的青睐,因此而使他应邀到了桑德灵厄姆,在那里,他与爱德华七世共度圣诞节,大喝美酒(还得到很多人热眼相看,当时住在那里的女士有凯帕尔夫人和亚历山大女王)。他跟西班牙女王打桥牌,还有阿尔瓦公爵和公爵夫人莫德。他甚至走得更远,跟莫德女王拍手捏指。“现在,你不会爱上莫德女王吧!”他妻子从挪威写信来说。南森一家很少一起旅行。他们共有五个孩子,但婚姻并不幸福,艾娃·南森早死在南森的心里引发了内疚性的悲伤,就跟疯病发作一样。重新结婚也没有使他的心灵稍得安慰。

他被调任,成为一名大使,直接跟列宁打过交道,而列宁也是这么对自己的亲信交待的:“对南森要特别礼貌,对威尔孙、劳埃德·乔治和克莱门索要特别傲慢。”南森从来都不缺乏一个英雄的气质。但是,随着他的名声越来越大,他也越来越分心,也越来越悲伤。从他的发明创造能力,从他的能量,从他的勇敢无畏来看,他在我眼里是极地探险家中最伟大的一位。

因为南森有众多的成就,他一直被人描述为“各国人的复兴理想,”而且这话并没有特别过分的地方。很明显,南森成功过,就跟有那么多的人也都成功过一样,这正是因为他的性格当中有自己的缺陷,不仅仅他有不耐心的时候,也不仅仅是指他的领袖气质要受到怀疑,而且还因为他有自己的担心,因为担心是防止最好的探险者成为愚勇者的必要品质。南森认为自己是一个浮士德一样的人,他的传记作家也描述他是一个“疲于奔命的人,一个饱受折磨的人,尽管有过无数次的成功,但他仍然奇怪地感觉自己一事无成。”

借用南森的船,那条不沉没和不会裂缝的法兰姆,对于阿曼德孙来说是一项巨大的益处。斯哥特的特拉诺瓦号经常漏水,跟法兰姆号简直无法相比,的确,法兰姆后来航行到了最北的地方,也到了最南的地方。法兰姆是很关键,因为阿曼德孙需要一条能在海里航行,也经过探险考验过的威力大的船——他的使命是秘密的,他比斯哥特离家的时间晚得多,而且他几乎没有多少赞助人。但是,在差不多所有的例子当中,阿曼德孙都做出了机敏的判断,而斯哥特也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一些根据不足的判断,这也是汉特福特的书看来价值极高的原因,因为这本书讲的是神话的制造过程,讲的是英雄主义和自我欺骗,那就是民族主义的基本成分。

《地球上的最后一个地方》刚刚出版的时候是轰动一时的书。过了二十年之后再读,我仍然能够感觉到它引人入胜的和极有指导意义的故事,里面有鲜明的形象塑造,有大量有用的细节。等你看完的时候,就会对人性产生更深刻的理解,因为这本书不仅仅是讲南极的。这是对领袖能力的一项研究,里面比较了两位领导人,比较了两种文化,还有极地探险活动本身的性质,这是创造性冲动的对等物,要求有精神上的顽强,有想像力、勇气和信仰的飞跃。

《普莱里厄斯》

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学史上,都曾有过大量幻想怀孕的事情。许多作家写出了第一本,从各个方面看都是值得人尊敬的,虽然谈及第二本的时候总会有嘀嘀咕咕的声音,或者有人压低声音说话,但这样的事情却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幻想怀孕。在纽黑文,难道不是有一位著名的学者在威胁着要发表他的杰作吗?他的口气十分坚决,就如同产房的一位孕妇。但这是常见的情景。我觉得,大多数人都记得1982年《蓝色公路》出版以后,再没有什么声音了,他们相信——谁又能抱怨他们呢?——威廉·利斯特·希特穆恩的杰作不可能有一个姐妹篇了。

但是,这样的事情也让我感到甚是奇怪,因为一定会有很多出版人对着电话大喊大叫,催促这个人重复这个公式。“为什么不编一个俄国或巴西的蓝色公路?或者谈一谈意大利偏僻地区的公路也行啊,比利?”你还可以差不多听到他们在说这样的话。“听我说,他们在澳大利亚已经有很多很多蓝色公路了。”仅仅因为写了一本游记,谈到了你沿着一些偏僻的公路旅行了一阵子,难道就凭这个简单的行为就可以宣称自己已经了解了地球上所有地方的公路吗?人们大概都会这么想。同理,时常觉得有人说,这世界上的铁路,以及沿路的一些美景和惨境,都属于我自己的了,假如有人再来写这些事情,那就应该被枪毙掉,就如同对待偷猎者一样。

《普莱里威斯》出版了,事情很快就明摆出来,在过去的差不多十年里,希特·布恩就在干这件事情,也就是研究和写作这本印得满满的,共达624页的书。从表面上看,这本书是并没有超出吉尔伯特·怀特的《塞尔邦自然史及古代遗物》范围的一本游记,其形式和意图反倒是很接近《塞尔邦自然史及古代遗物》。这本书的副题是“深度地图,”并没有太大作用,既与主题不符,也含着一层格言成分(我假定他的意思是指写作一个异乡的风景时,必须要经历的侵入式的过程)。但是,《蓝色公路》无可怀疑地证明,希特布恩本人就是一句格言,否则他就什么都不是了。《普莱厄斯》是在偏离中心的圈子里的旅行,这个古怪的意思是指偏离中心,但是,尽管如此,这个词用在这里还是不太适当,因为这本书的风景,也就是堪萨斯的切斯县,就在我们这个国家的地理中心上。“我在康科德走过很多地方,”梭罗说,而在这本书里,希特布恩在切斯县的744平方英里范围内差不多走遍了每一寸地方,遇到了各地的人,记下了大部分的招牌,而且不同意人们乱写乱涂的一句话:“在堪萨斯生活是一个矛盾。”

这是一本极好的书,受人欢迎的书,如果有哪一本书是完全没有预料到的,那这本书就把这样明确的特点都占全了。它与《蓝色公路》不同,就如同任何一本书都跟《蓝色公路》不同一样,但这本书显然是同一个作家所写的,作者友好到了彻底的地步,非常耐心,非常有自觉意识,很有书生气(他知道“forb”和“chert”这两个字而你就不知道),他多少算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一个不起眼的讲求旧法的人,有些神秘,他在遍生高杆草的草原上就跟在最为朴素的地方一样感觉自如。他还有一个博物学家的气度,但是,他又缺乏讨厌人类的特征,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称为一个博物学家——热爱自然的人通常都是不喜欢人类的人。切斯县全部人口加起来才只有三千人,而在希特布恩看来,他们当中一个坏蛋也没有。应该为他记上大功的是,他大量报道了堪萨斯的一些习惯说法:他去那个县已经有五十多次了,但我看到的一切也不过是架在脸上的一支胳膊,还有那个一钱不值的人,说些更凶险的事情:那人朝那个黑鬼的后脑勺开了一枪,结果进行自我辩护的时候还胜诉了,他让陪审团相信,那个黑鬼经常是反着戴帽子的。

“从一种纯粹形而上的角度来看,我是一只萝卜,”堪萨斯的一位牧师曾写到,后来,等你瞧知他的名字,也就是威廉·奎尔以后,你才能够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因为他的名字就是我们的政治蔬菜里面的一个远亲的后代。在活着的英雄和一些俗人当中,希特布恩发现,有一个牛仔叫“斯利姆”·平克森,他是“他的性格就跟他每天放牧的那些动物一样,透露出一股牛的气息。”拉里·瓦格纳因为小儿麻痹症而成了跛子,他能说会道,在保护全草草原的活动当中发挥了很大作用。琳达·塞思顿的咖啡店破产了,“我们想让农夫们学会吃紫花苜蓿叶,但总没有成功过。他们知道是储藏的饲料,一见就明白了。也许我们应该加点肉汁把储藏的饲料拌给他们吃。”依德尔·依巴拉记得自己打过的每一根桩,也记得自己铺下的每一根枕木。罗依德·索叶也许救过戴高乐的命,使他侥幸逃过了巴黎的狙击兵的谋刺行为。还有一个没有名字,但也值得记住的人,是在斯特龙市咖啡屋里,他描述自己在堪萨斯市与自己的历史老师相遇:“他连小无花果树与棉白杨也分不清楚,根本不知道制作马车车轴的时候应该砍哪种树。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牛。他不知道如何煮玉米粥,从来没有剥过松鼠皮,也没有挤过牛奶,但是,他却在这里对大学生们讲西部如何如何,一年拿五万美元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