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日记惊魂之不死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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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借尸还魂(五)

PART 5.

又一次回到了那个我不愿回去的家。凌乱的摆设依旧凌乱,空气中依旧散发着阵阵霉臭。

我没有开灯。不知为什么很多时候我害怕光亮。

窗外老街上的那盏昏暗的路灯所发出的柔弱的光芒,淡淡地映射在贴在玻璃上的那些早已泛黄的报纸上面,让我可以在不开灯的情况下也能辨别屋内家具的轮廓。

我缓缓地走到电脑桌旁,插上电源,打开了沉睡的计算机。伴随着“嘀”的一声,黑色的屏幕慢慢亮了起来,苍白色的荧光把我的影子直直地拖到了墙上。

打开了IE浏览器,熟练地敲下http://www.sohu.com的网址,迫不及待地进入了“女人怕鬼”的社区,很快那篇帖子又落入了我的眼帘。

它依旧排列在所有帖子前面,浏览和回复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三位数。才短短几天时间里,它的人气几乎翻了一倍。

我飞快地点开了那张帖子,在数十张回帖后面我看到了这篇奇特的文章的后续。

“上次谈到了有关死后意识的物质载体,不过我却突然有点急事不得不停下。刚才我稍稍看了一下网友们的回复,几乎是骂声一片。

有批评是好事,有批评和不同的声音存在,说明至少大家是仔细读了我这篇文章了。不过很遗憾,从各位回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读了我这篇文章的朋友实质上根本就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我可以理解。如今对灵异时间感兴趣的大多数人,他们所在意的,所喜欢的,仅仅是这类事件的表象,例如UFO的目击,某学院的幽灵事件,甚至是一些胡编乱造的怪谈和用低劣的PHOTO SHOP技术伪造的所谓灵异图片也让他们爱不释手。而对于真正的,具有理论意义的,揭示着那些灵异事件真相的言辞,他们却无法去理解和领悟。

也许是我的语言表述太过逻辑化和理论化,让大多数朋友无法理解,不过我不准备去改变这种表述方式。因为这不是怪谈,也不是小说,而是一篇论文。”

“这个狂妄的小子。”我点起了一支烟,“如果他去做促销一定不错,仅从这个续文的开头就可以看出他深谙如何去营销自己的方法,虽然这种方式会引来更多人的咒骂,但是不管怎样,这篇文章的读者却因此增加了。”想到这,我深深吸了一口烟,继续迫不及待地去读这片文章。它的确让我越来越感兴趣。

“如何将死去人们的意识保存下来,究竟除去存活状态下的大脑以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作为意识的物质载体呢?在阐述这个观点之前,我想有必要先谈一谈一些民间的传说。

清代著名作家蒲松龄老先生在其所著的《聊斋志异》中,记载着不少有关活人与死人,阴间与阳界的故事。数百年来,文学评论家们一直将《聊斋志异》视为中国古典文学之上的五大奇书之一而响誉海内外。

《聊斋志异》从表面上来看仅仅是一些神鬼故事的民间怪谈,却反映出了人类社会的种种矛盾。以神鬼妖作为人性善恶的写照,揭示和批判人性丑恶的一面。这便是此书的文学价值和社会意义。

但是,遗憾的是,在这数百年间却没有人发现其间所隐藏的另一种价值。

我们总是习惯于用一种即定的,传统的认识和看待事物的方式来思考问题,缺乏大胆的假设想象力,缺乏挑战世俗观念的勇气。正如同《聊斋志异》一直以来仅仅只被人们从文学领域而认识,却忽视了其间所隐藏的众多玄机。

写者无意,读者有心。或许蒲松龄老先生在撰写这些故事的时候也没有留意过,而对于此书中记载的这些故事,我们早就给其下了“虚构”这样的一种说法,但我现在却要来否定它。

“虚构”是事实,但虚构究竟是什么意思,我认为应该有两种解释。一,凭空捏造,把本不存在的事物通过艺术加工创造出来。二,根据已经存在的事物加以郑和后而重新创造成一个新生的事物。

从正确的角度来说,人类的一切“虚构”行为都应该是后者这种解释。我们无法理解和认识我们所未接触过的东西,从远古的图腾到如今的神鬼的塑造,都是根据我们所熟知的动物、人种到其他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东西,拼凑出来的。中国的龙的形象就是最好的例证。而神妖总是以人的形象、动物的形象出现在文字、图形中。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聊斋志异》中所记载的那些离奇荒诞的故事,也绝非完全的胡编乱造,其创作的原始素材必然的能在现实中找到。

下面我将以《聊斋志异》中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来应证我的这个观点。

纵观整部《聊斋志异》,其中出现的最多的便是狐狸精的故事。如《婴宁》、《小翠》等,故事中的狐妖可幻化人形,锄强扶弱,知恩图报,但是最后总是被打回原形,变回狐狸。

故事本身是虚构的,理想化的,是对当时社会制度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写照,但是我们却似乎没有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像《聊斋志异》这部几乎搜罗了全部鬼怪形态的书里,却有如此之多的篇幅是描写狐妖?

除了《聊斋志异》中出现了众多狐狸精的故事外,还有《封神榜》中的苏妲己,其次是《天书奇谭》、《西游记》等脍炙人口的作品中也出现过狐妖,不论是何种神魔小说,狐狸精总会占有一席之地,这究竟为何?仅仅是简单的鬼神文化的传继?还是因为中国人对狐狸有着特殊的偏安?答案理所当然是否定的。

其实有关狐狸精的谜底早已揭晓,只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而已。

文革时期四川某高校曾传出闹狐狸精的事件。狐精总在深夜出没男女寝室偷取食物,而在男生眼中总以美艳女子的形象出现,在女生眼中则以帅气的男子形象出现,搞得人心惶惶。最后人们设下陷阱将其捕获,发现其原来竟然是一只狐狸,瞬时之间有关狐狸精的故事炸开了锅。

经过调查,一位动物雪茄揭开了狐狸精的迷底。在被捕获的那只“成精”的狐狸身上,发现了一种被称之为“迷魂草”的植物纤维,这种植物能够让人产生幻觉。同时在这只狐狸身上发现了腿伤,而在伤口上还发现了另一种具有疗伤作用的草药。

狐狸天生具有一种本能,在其受伤后会自行去寻找一中草药来疗伤,而这种药草所生长的周围,常会伴生着迷魂草,狐狸在替自己疗伤时,多半会无意间沾上它。迷魂草对狐狸没有什么作用,却能令人产生幻觉。

由此可见,为何在古代的神怪典籍中狐狸精屡见不鲜,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古人对狐狸的这种本能以及迷魂草的特性不了解,在产生幻觉后认为是遇到了狐妖。最后经过想象和艺术加工,以口述和笔录的形式流传了下来。

既然有关狐妖的传说最终得到了解释,那么有关转世轮回的传说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不妨大胆地做一个假设,或许曾经发生过死人复活的事件,当然我这里所说的复活与民间传说与宗教上所说的复活不是一个概念。由于当时的人们对自然科学的很多领域还不了解,无法解释这些不可思议的现象,因此便付之与神秘色彩。

例如有关尸变,现在我们都很清楚,尸体的部分会动是生物电的作用,那么复活呢?隐藏在死人复活这一现象背后的真相是什么呢?

有关复活在民间传说中常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魂魄被摄,后经有道之士施法将其魂魄引回提内,由此死而复生;或是由于阳寿未尽而魂魄被阴间小鬼误捉,后经查明生死簿又将其魂魄放归,由此复活。

对于这种传说,极有可能是对一些假死状态所作的解释。而现代医学通过对部分生命垂危,濒临死亡最后又奇迹般活过来的人们的调查中了解到,几乎所有人在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那一刻,都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梦境,如见到已故的亲人和朋友等等。这也许正是我们创造出死后世界的最基本的现实素材。

另一种复活形态,也即是我在提到它之前所花费了大量篇幅来论证的中心。

《聊斋志异》中有这样两则故事描绘了这种复活形态,如《小谢》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因书二符付生,曰:‘归授两鬼,任其福命。如闻门外有哭女者,吞符急出,先到者可活’……后月余,果闻有哭女者,二女争奔而去。小谢忙急,望吞其符。见有丧舆过,秋容直而去,方共惊疑;俄闻棺中有声,息肩发验,女已顿苏。……生就视之,面庞虽异,而光验不及秋容,喜惬过望,殷叙平生……”

这好似一段描写女鬼秋容借郝氏之女的肉身而复活的一个情节。同样在《长清僧》一文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僧不自知死,魂飘去河南界。河南有故绅子,率十余骑按鹰猎兔。马逸,坠毙。僧魂适值,翕然而合,遂渐苏……”

两则故事皆记录了借尸还魂的事件,同时也战士了这样一个道理,即灵魂为生命的主宰,但必须借助肉体来表现生命的形式。人死后意识与肉体相分离,在某种条件下能进入并自由地控制一具躯体,那便意味着它又重新获得了生命。人死后借助某种我们未知的物质载体所保留在自然界中的意识就是我们所说的幽灵。

也许你会问,人死后意识若真以这种形式存在下来的话,为什么我们几乎从来没有人见到过借尸还魂的这种奇景?这恰好是一个多年来将人们引入误区的一个关键。

首先,到底意识是什么?人们总喜欢把意识看作是凌驾于物质基础之上东西,将其看成是一种精神力量,形成于对物质世界的认知,又具备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但是从纯自然的角度来说,意识其本质就是一种物质。

我们获取到外部信息,以电能的方式通过神经元传递到大脑并保存下来,成为意识形态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记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动物生命本体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记忆。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患失忆症的病人,他完全丧失了他20岁之前的记忆,那么对于他来说从出生开始一直到他患病之时的前20年其实是没有意义的,虽然这20年的生命客观地存在过,但对于他的意识来说则是空白的。

但是,这种失去的记忆并不是不能寻找回来,在众多的医学临床记录中,我们不难找到那些记忆失而复得的个案,这说明了什么?是的,当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竟离那个有关灵魂到底存在与否的结论不远了。

不过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不得不又一次在此停笔,希望大家能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