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战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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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尾声(14)

因此,如果我们的考察对象处在这样一种情形:他和外部世界的联系最为清晰,他从完成行为到接受评判的时间不长,行为的原因又最容易理解,那么,我们会觉得他的行为中必然的成分最多而自由的成分最少。如果我们的考察对象对外部条件的依赖性最小,如果行为就发生在离现在最近的时刻,并且难以理解它的原因,那么,我们会觉得这样的行为必然的成分最少而自由的成分最多。

但是,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我们都不会改变自己的观点,即无论我们把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梳理得多么清晰,或者,无论我们觉得这种联系多么难于理解,无论我们如何延长或缩短行为从发生到评判的时间距离,无论我们觉得行为发生的原因容易理解或多么地不可思议——我们从来就不可能想象会有完全的自由,也不可能想象会有完全的必然。

第一,不管我们想象一个人如何不受外部世界的影响,我们永远也无法得出空间上的自由概念。人的任何行为都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周围的世界和他自身。我举起手来,又把它放下。我的这一行为看似自由;但是,我问自己:能朝所有的方向都举起手来吗?我看到,自己是尽可能避开周围事物和我的身体结构所造成的障碍,朝着这样一个相对自由的方向举起手的。我从各个可能的方向中选出这么一个来,就是因为这个方向障碍最小,容易举起手。如果要使我的行为自由,就必须使我的行为不至于碰到什么障碍。如果我们想象一个人完全自由,他就必须在空间之外,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了。

第二,不管我们如何使行为评判的时间向行为发生的时间靠近,我们永远也无法得出时间上的自由概念。因为,如果考察一秒钟之前发生的行为,我还是应该承认,它并不是自由的,原因在于它已经束缚于它所发生的那一时刻。我能举起自己的手吗?我举起来;但是我问自己:我能在已经过去的那个时刻不举起手吗?为了确信这一点,我在下一个时刻就没有举起手来。但我没有举起手,并不是在我问自己是否自由的第一个时刻。时间过去了,我无法留住它,而我那个时刻举起的手,已经不是现在这个时刻举起的手,我做那个动作时周围的空气,也不再是现在做这个动作时周围的空气。发生第一个动作的那个时刻已经一去不复返,在那个时刻,我只能做一个动作,并且无论我做什么样的动作,那个动作都只能是唯一的一个。我在接下来这个时刻没有举起手,并不能证明我不能将它举起。因为在这个时刻,我也只能做一个不举手的动作,所以它不可能是另外的动作。要把它想象为自由的,就必须想象现在的它就在过去与未来的边缘,也就是在时间之外,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了。

第三,不管我们如何增加理解原因的难度,我们永远也无法得出完全意义上的自由概念,就是说无法认为一个行为可以完全脱离原因而发生。不管我们对自己或别人的任何行为中意志表现的原因多么难于理解,人类智慧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假设和探究某种原因,因为没有原因,任何现象都是不可思议的。我举起手,以为这就是一个独立在任何原因之外的行为,但事实上,我想做一个没有原因的行为,这一点本身就是我举手的原因。

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一个完全不受任何事物影响的人,只考察他现在这个时刻的行为,假定他的这种行为不因任何原因引起,假定行为的必然等于零,我们还是无法得出完全意义上的自由概念,因为如果一个人完全不受外部世界影响,身处时间之外,而且与任何原因毫无关联,那么这个人就只是一个生物体,而不是一个人了。

同样,我们也无法想象,一个人的行为完全没有自由意志,纯粹受制于必然法则。

第一,不管我们如何增加关于人所处的空间条件的知识,这种知识永远也不可能是完善的,因为这些条件的数目无穷无尽,就像空间一样无边无际。因此,既然无法确定影响于人的所有条件,那就不会有完全的必然,也就是存在着一定成分的自由。

第二,不管我们如何延长所考察的行为从发生到评判的时间距离,这段距离是有限的,整个时间却是无限的,因此,从这方面看,永远也不可能存在完全的必然。

第三,不管我们如何容易理解任何一个行为的系列原因,但永远也无法知道所有的原因,因为这条原因链是无限的,因此,我们还是看不到完全的必然。

但是,除此之外,我们甚至可以假定行为的自由等于零,比如一个垂死的人、一个母体中的胎儿、一个白痴,承认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形下根本没有自由可言,但这样一来,我们就连所考察的人的概念都损害了;因为只要没有了自由的意志,也就没有人本身了。因此,说一个人的行为完全受制于必然法则而没有任何的自由意志,就像说一个人的行为完全自由一样,都是不成立的。

那么,要把一个人的行为想象为只服从于必然的规律而没有丝毫的自由,就应该假定,我们知道无限多的空间条件、无限长的时间距离和无限多的原因存在。

而要想象一个人完全自由,不受任何必然规律的支配,我们就应该假定这个人处在时间和空间之外,而且不受任何因素的制约。

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自由的必然这种情况可能是存在的,那么,我们就会从那个必然本身得出必然规律的定义,即得出一个没有内容的形式。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必然的自由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那么,我们就会得出一种超越时空和原因的无条件的自由,这种自由强调无条件无限制,那就什么也不是了,或者说得出一个没有形式的内容。

一般来说,我们就会得出形成人类全部世界观的两大基础——生活本质的不可知和决定这种本质的规律。

理性说:一,空间及其所有可见的形式——物质——是无限的,不可能想象为另外的样子;二,时间是一刻不停的无限运动,也不可能想象为另外的样子;三,因果联系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端。

意识说:一,我一个人,我就是存在的一切,因此我涵盖了空间;二,我用现在静止的一瞬计量飞驰的时间,只有这一瞬我意识到自己活着,因此我可以超越时间;三,我也超越原因,因为我觉得我生命中的每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就是自己。

理性表达必然的法则,意识表达自由的实质。

无任何限制的自由是人的意识中的生活实质。无任何内容的必然是人的理性及其三种形式。

自由是被考察者,必然是考察者。自由是内容,必然是形式。

只要把认识的两种源泉彼此分开,就像把形式和内容相互隔离一样,就能得出一组独立的、相互排斥的、无从理解的关于自由与必然的概念。

只有把认识的两种源泉彼此融合,才能得出关于关于人类生活的清晰的概念。

没有形式与内容这么一组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概念,就不可能认识人类的任何生活。

我们所知道的全部的人类生活,只不过是自由与必然的某种关系,也就是意识与理性法则的某种关系。

我们所知道的全部的外部自然界,只不过是自然力量与必然规律的某种关系,或者是生命的实质与理性法则的某种关系。

自然界的生命力存在于我们之外,不为我们认识,我们就称之为引力、惯性、电力、畜力等等;但我们能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力,那就是自由。

但是,正像不可理解的引力本身一样,却能被每一个人感觉,我们只要对支配它的必然规律(从知道物体都有重量这些最基本的知识到牛顿定律)知道多少,就对它也能知道多少;正像不可理解的自由力量本身一样,却能被每一个人感觉,我们只要对支配它的必然规律(从知道人都会死亡这一常识到最复杂的经济规律或历史规律)知道多少,就对它也能知道多少。

一切知识只不过是把生活的实质总结成理性的法则。

人类的自由不同于任何其它的力量就在于它能够为人类自身所意识;但对于理性而言,它与其它的力量并无二致。引力、电力或化学亲和力彼此之间的区别只在于理性给它们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同样,人类的自由意志的力量与自然界其它力量的区别也只在于理性规范的定义。脱离了必然的自由,即脱离了决定它的理性法则,那它就与引力、热力,或者植物的生命力毫无区别——对于理性而言,它只是瞬间的模糊的生命的感觉。

就像那些无法确定的推动天体运行的力量的实质,无法确定的热力、电力,化学亲和力或者生命力的实质,构成了天文学、物理学、化学、植物学、动物学等等的内容,自由力量的实质构成了历史的内容。但是,就像每种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未知的生活实质的表现一样,历史的实质本身可能只是形而上学的东西——就像人类自由力量在时间、空间上并且与任何原因毫无关联的表现构成历史的研究对象,自由本身也只就能是形而上学的了。

在实证科学中,我们把已知的东西叫做必然规律,把未知的东西叫做生命力。生命力只不过是对我们所知道的生命实质以外的未知部分的一种表达。

历史也是如此:我们把已知的东西叫做必然规律,把未知的东西叫做自由。自由只不过是对我们所知道的人类生活规律以外的未知部分的一种表达。

十一

历史研究人的自由意志在一定时间内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表现及其对原因的独立程度,也就是以理性法则来确定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多大程度上被理性法则确定,历史就多大程度上成为一门科学。

如果历史承认人的自由是影响历史事件的一种不服从规律的强大力量,那么就像天文学承认自由力量推动了天体的运行。

承认这一点,就破坏了规律存在的可能,也就否定了任何只是存在的可能。哪怕只要有一个天体自由运行,开普勒和牛顿的定律就不复存在,任何关于天体运行的认识也就不复存在。同样,只要有一个自由的行为,那么,任何的历史规律,任何关于历史事件的认识都将不复存在了。

对历史来说,人类的意志是线性存在的,一端隐没在未知世界中,而在它的另一端,现代人的自由意识中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中运动着。

这个运动的领域在我们眼前越是广阔,运动的规律就越是明显。历史的任务就在于抓住这些规律并予以说明。

历史科学从目前对自己研究对象已有的认识出发,沿着现在所走的从人的自由意志中寻找现象发生的原因这一道路,想把规律说明白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管怎样限制一个人的自由,只要我们承认它是一种不受规律制约的力量,规律本身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只有对这种自由进行无限的限制,即把它看成无穷小,我们才会相信所谓的原因根本就无从理解,只有那时候,历史才会以寻求规律为己任,而不再坚持对原因的探寻。

寻求这些规律的努力早就开始了,在历史本身应该掌握的这些新的思维方法形成的同时,旧史学却把造成现象的原因一分再分,走向自我毁灭。

人类的全部科学都在走着这样一条道路。最精密的科学数学有了无穷小的发现后,就放弃了分析的努力,而转向对未知的无穷小进行综合。数学放弃了原因的概念开始寻求法则,即寻求一切未知的无穷小的元素的共同特征。

其它的科学虽然形式上有所区别,但思维的路径是一致的。当牛顿宣称万有引力定律的时候,他并没有说太阳或者地球也有吸引的特性;他说,任何物体,从最大的到最小的,都具有相互吸引的性质,即抛开物体运动的原因不谈,说明从无限大到无限小一切物体的共性。各类自然科学都是如此:抛开原因寻求规律。历史也是如此。如果历史的研究对象是各个民族和人类的运动,而不是人们生活若干片段的记载,那么,它也应该抛开原因的概念,转而寻求所有平等的相辅相成的无穷小的自由元素的普遍法则。

十二

从哥白尼体系被发现和证实那一天起,光承认是地球而不是太阳旋转这一点,就足以推翻古人的全部宇宙观。驳斥这一体系,就可以维持旧有的天体运行观念,可要是不进行反驳,托勒密学说的研究似乎就难以为继了。但事实上哥白尼日心说创立之后,托勒密的地心说研究还是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从第一个人提出和证明,数学法则支配了人口的出生率和犯罪率,一定的地理环境和政治、经济条件决定了这种或那种管理模式的选择,人口密度与土地的一定关系造成了民族的运动或迁徙——从这时候起,历史来以建立的基础实质上就被破坏了。

推翻这些新的法则,就可以维持旧有的历史观念,可要是不推翻这些新的法则,似乎就难以继续研究作为人们自由意志产物的历史。因为,如果某种管理模式的建立,或者某一民族的运动迁徙,是有赖于某种地理的、民族的、经济的条件,那么,那些被我们认定为管理模式的建立者和民族迁徙运动的发动者,那些人的自由意志,就不能归为历史事件的原因。

与此同时,以往的历史同与它的原理完全对立的统计学、地理学、政治经济学、比较语言学和地质学的规律还在继续被人研究。

新旧两种观点在自然哲学中进行着长期不懈的顽强斗争。神学捍卫旧观点,指责新观点破坏神的启示。但是当真理获胜的时候,神学在新的基础上同样牢牢站稳了脚跟。

现在新旧两种历史观也在进行着长期不懈的顽强斗争。神学一样捍卫旧观点,指责新观点破坏神的启示。

在这两种情形下,斗争从两方面激起热情压制真理,一方面为几个世纪以来建起的大厦将要倾倒感到恐惧和惋惜,一方面则充满破坏的热情。

那些反对新兴自然哲学的人们认为,如果他们承认这些真理,那么就会破坏对神、创世纪、约书亚的奇迹1所怀有的信仰。捍卫哥白尼学说和牛顿定律的人,比如伏尔泰,觉得天文学的规律摧毁了宗教,就以万有引力定律作为反宗教的武器。

1据《圣经﹒旧约》中的《约书亚记》记载,他率领以色列人过约旦河时使河水断流;他使他们周围的耶利哥城突然塌陷;他把太阳和月亮止住,使敌人无法在夜色中躲藏起来。

现在人们同样觉得:只要承认某种必然的规律,就会破坏灵魂的观念、善恶的认识以及建立在这些概念之上的所有国家机构和教会组织。

现在那些主动捍卫必然规律的人,就像当年的伏尔泰一样,以必然规律作为反宗教的武器;但是,就跟天文学中的哥白尼学说一样,历史的必然性法则不仅没有摧毁国家机构和教会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却反而强化了这个基础。

现在的历史问题就跟当年的天文学问题一样,所有观点的不同在于对作为衡量可见现象标准的绝对单位承认与否。在天文学中,这是地球的静止,而在历史中,这是个人的独立,即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