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末世之明月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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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只剩下白骨了

一个人靠在靠窗的墙上,每逢佳节倍思亲,洛林沉默地隐于一片幽深之中,看着再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举杯酣畅的陆宸,外间内“黑印”众人嬉笑怒骂、纵情声色来冲销这除夕的空虚寂寞,一个一个张牙舞爪的影子像极了群魔乱舞。

而他现在是一个魔鬼头子。

“你考虑清楚,一旦……联盟派过来的科研员一定是林卿兮。”

从洛林的这个角度只能看到陆宸完美的右半侧面,如点漆般的眼眸神采奕奕,鼻梁挺而尖,唇色水润,染上瑰红色的酒液后在灯光下映出惑人的亮,然而陆宸微微偏转侧脸,就让人看到了另一半的残缺,那白色的缎带就像是无言的嘲讽,更何况左侧唇角还勾起一个尖刻的弧度,像是在讥讽洛林的废话啰嗦。

在这个万家灯火的夜里,洛林忽然想起了一些往事,他其实一直到都知道,陆宸对林卿兮的感情不是喜欢,也不是爱——那种依靠青春激情点燃的东西,很快就会灰飞烟灭,烟消云散,无以支撑他度过一千多个暗无天日的日日夜夜中的扭曲。

陆宸对林卿兮是一种偏执,这是洛林很早以前就看出来的。

说起来,陆宸能够认识林卿兮,洛林功不可没,虽然他的初衷并非如此。

林卿兮自幼聪慧过人,她的智慧不似楚璇展露在政治,而是很好的继承林家的基因,在理工科技方面甩开平辈几条街。加之清绝婉约的气质,如晨间朝露,同天潢贵胄、美艳绝伦的楚璇形成美的两种极端,楚璇是怒放的西府海棠,她就是照水芙蕖,临江垂柳。

这样才色双绝的美人追求者有如过江之鲫,也让洛林寝室“万年脱线”的宗桓,在审美方面终于着调了一次,依靠着近水楼台的优势,宗桓如约见到了梦中情人,三人并肩坐在自习教室,羡煞旁人。

淡定的接受者各方的羡慕嫉妒恨,当时的他年少轻狂,仍旧意犹未尽,不一会儿,站起身,“阿璇请我吃夜宵,我先走一步。”气死人不偿命。

不知道多少只笔被折断,默默的摇着小手帕诅咒着洛林。接连同校园两大梦中情人邀约,洛林趾高气昂,志得意满的让人想抽死这个小坏样。

林卿兮见惯了这种场面,不一会儿也开始收拾东西,“我们一起走吧!”盘算着一路上怎么委婉的拒绝对方。

谁知也开启学霸模式的宗桓头也不抬,“你先走吧!我还想看会儿书。”

愣住的林卿兮这才记起来洛林对宗桓的评价——脱线,名副其实!

“对了,”林卿兮以为终于想起来这次的目的,哪里知道宗桓此刻纯情的目光是脑残的先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我让人送你回去吧!”

然后,林卿兮第一次见到了陆宸。

事后,从林卿兮那里听到整个事情经过的洛林,看着一脸郁闷的宗桓有些委屈的说,“她好像不太喜欢我,是不是我做错了。”

“不,”洛林沉痛的总结,“是我做错了!”

这辈子你活该没有女朋友,你就打一辈子光棍和五指姑娘过一生吧!

辗转反侧的宗桓痛定思痛,觉得自己有必要和林卿兮道个歉,可惜洛林对他避而远之,唯独陆宸闲来无事,表示愿意陪同宗桓前往,宗桓很不幸地引狼入室。

一来二去,林卿兮居然和陆宸“眉来眼去”,很快“勾搭成奸”。

凌峰很是不屑一顾,“眼光很差。”

这倒不是说陆宸品性低下,当然这小子也却是不厚道,否则怎么会和洛林明枪暗箭这么多年屹立不倒。

凌峰和林卿兮虽然不对眼,但是能够这么直言不讳,那时的凌峰刀子嘴豆腐心,不希望林卿兮所托非人。实在是陆宸的背景太复杂。

陆宸的家庭背景有些复杂,一言以蔽之,在父母离奇双亡后,身为长房长孙的陆宸就开始同亲戚之间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就算陆宸愿意放弃家族的权利,也不代表着其他人愿意放过他,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

林卿兮的父母都不太赞成这件事情,即使陆宸足够优秀,也很爱林卿兮,但是没有家人祝福的婚姻很容易走到尽头。

况且他们或许连开始的机会都没有。

林卿兮生在富庶优越的家庭,父亲学识渊博,母亲知书达理,有像兄长一般回护他的弟弟林卿鸢,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洛林,志同道合的朋友。沐浴在阳光下。

而陆宸什么都没有。

常年生活在地底下的鼹鼠,渴望阳光却有恐惧,陆宸先是执着于她的光明,然后是她的生活,最后是她的整个人。

就像叶衍觉得践踏洛林就如同践踏联盟一样,陆宸觉得拥有林卿兮就会拥有他不曾拥有的夙愿。然后一往情深,终于越陷越深。

就像第一次他遇到林卿兮,就觉得这个明明穿着暗色长裙的女子,身上却闪烁着耀眼的光,强烈的足以让他飞蛾扑火。

年少时的经历让陆宸非常容易患得患失,林卿兮的性子很淡,同她交情不深的人一致认为她为人太过清高,无趣之极,不如楚璇平易近人,就连洛林有时候也觉得她时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冷冷清清,对着冰冷的公式,生硬的机器。

更何况原本就缺乏安全感的陆宸。

所以平日里看上去好像深不可测的陆宸,在林卿兮面前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力。花样百出,层出不穷。简直就是无所不用其极。

院系联谊聚餐,自助餐的形式,扮演体贴男友的陆宸为她端了一碗炒饭,好巧不巧,

洛林刚在亲哥哥手上吃瘪,心情恶劣,随意扫了眼炒饭中的胡萝卜,唯恐天下不乱,“卿兮她不喜欢吃萝卜。”

口气之亲昵,口味之熟稔,让周遭不少人都以为会上演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码。

“我挺喜欢吃的。”

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刻意避开了胡萝卜。

洛林挑眉,让林卿兮很是心虚,只是这样在外人看来更像是眉来眼去。

陆宸是什么人?当场阵风吃醋,发作什么的不符合他的品味,他有的是手段让林卿兮后悔,直到一个月以后,林卿兮特意堵着洛林的路,洛林看着林卿兮红彤彤的眼睛,“我都快变成兔子了。吃了一个月的胡萝卜炒饭。”

那幽怨的目光真的很像兔子。洛林心中升起一毫克的罪恶感。

“为了补偿我给你换换胃口,我请你吃萝卜丝饼。”

诸如此类的任性,不过在外人眼里,至少林卿鸢小朋友被陆宸轻易收买了。

那真的是一段纯真而美好的岁月,他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就是一只蓬勃旺盛的植物,而现在早已从内里枯死。

“好,我答应和你合作。”

新年的钟声敲响,门外传来敲门声,从响度到频率都像是一个小孩子,门外立刻都成年人呵斥的声响,洛林却随口说了声进来,一个虎头虎脑的五六岁小娃娃就迈着小腿报了进来。

陆宸一向是不喜欢小孩子的,小娃娃也是敏感的生物,绕开了陆宸,直接奔向洛林,“红包。”

洛林不以为忤,临时从桌上抽出一张红纸,折了一个小动物的图案在里面塞了几块能量币,“平安顺遂,健康和美。”

小家伙笑得像一只包子,“等我长大了,一定帮首首你杀好多好多的坏人。”以他的词汇量,首领这种说法还是太强人所难了。

我希望等你长大了以后一切都结束了。

洛林笑而不语,小孩子抛开后,他走到酒桌前拿起一只酒杯一饮而尽。

那只手整个都是白骨。

其实陆宸早就知道洛林会答应的,因为他现在除了这张脸之外,其他就只剩下白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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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学校熄灯了,没有预兆地就熄灯了,熄灯了,万恶的,我还要瞒着我的小伙伴偷偷地码字,中午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