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汪雪雪很紧张。
从我们上楼开始,然后转迷宫,到现在她一直就没放开过我的手。
第一次做贼,我也很紧张,我们俩的手心都出汗了,黏黏的,很不舒服!
书房的门是密码锁。现在的有钱人家都是用这种电子锁,连钥匙都省了,时尚又方便。
汪雪雪先扭了一下门把手,其实这是一个人开门前习惯性会做的动作。
但是,门“喀”的一声,开了,没有密码,或者说,密码之前已经被解开!
我们相视一眼,眼睛里都是诧异。
我们进了房间,准确的说,我是被她强拉着进去的。
生平第一次当贼的感觉可不好,站在这个偌大的,空无一人的书房里,却感觉自己像被无数双眼睛盯着一样,心里无端端的发寒。
做贼心虚,应该就是我这个样子了。我看了一眼汪雪雪,她也比我好不了多少。
我们才多大?
都只有十八岁而已,心理承受能力是有限的!
汪雪雪放开我,蹑手蹑脚的,走向正中的书桌。
我站在原地,望风,这种滋味可不好受。
人在极度紧张的情绪左右下,思维和动作都会变得比较迟钝,汪雪雪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有些急了。
虽然书房的门很厚重,关上后的隔音效果应该不错,但是汪雪雪这般毛躁,如果有心凝听一定能发现不对劲的。
这个时候,我都有些佩服那些从事小偷事业的人。至少,别人在工作的时候够冷静,够镇定,心理素质那叫一个好!
但显然,我们都没有做小偷的潜质。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外边是一个阳台,夜深露重,风鼓起窗帘吹进房内,冷飕飕的。
我扎手扎脚的朝那一点灯光走过去,低声催促:“你找什么快点,被发现就惨了!”
总觉得在这片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窥视着我们!这种感觉让我心底发毛,只想快点离开,而对于汪雪雪偷东西的目的和动机,我现在没有兴趣!
“那个盒子,金色的,巴掌大,正方形,上了锁!”
这描述干净利落,简洁明了!她让我帮忙。
我在心底叹了口气,如今想置身事外也不行了,我打开手机,接着微弱的光开始扫视桌面,汪雪雪一个抽屉一个抽屉的翻找,呼吸沉重,带着一无所获的急躁。
黑暗中,有一个红色的光点在闪动,我摸索过去,不知道碰到什么,眼前一亮……
这个时候,汪雪雪突然叫了一声。
“找到了!”
声音不大,但是难掩激动和兴奋!她两眼放光,真像个贼!
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刺激,一时让我怔住了。
汪雪雪抬起头,小声的责问:“哎呀安安,你把电脑打开了!关上我们快走!”
原来,我碰到的是桌上的鼠标,然后让原本处待机状态的屏幕复活了……
虚惊一场!
不能关屏幕,会引起主人的怀疑,我索性握住鼠标开始设置:右键属性屏幕保护程序电源系统待机。
默认的设置是,三十分钟。
不行!太久了!我一心急,选择了“一分钟之后”。我们离开后,系统就会自动进入待机状态,我只想着快点把现场恢复好!一般人用电脑都很少去注意待机时间,我想,三十分钟应该不是主人刻意的设置。
指尖点下“确认”键前的一秒,屏幕有动静。
一个白色信封一样的东西随着一串好听的音符似从天而降般落在电脑桌面上。
好像,是email!好特别的email!
信的封口上盖了一个很特别的印鉴,是一朵金色的玫瑰花!虽然是虚拟的花蕾,但是视觉仿真度极高,如果是实物的话类似于一枚勋章!
我是学设计的,对这种美型的东西会比较敏感一点。
多看了两眼,汪雪雪急声催促:“安安,快点!”
我迅速按下确认键。
走到门口的时候,唯一的光亮消失,房间重新陷入一片黑暗。
逃出生天啊!还好,外面一切正常!
汪雪雪把盒子拿在手中,开始摆弄壁画,差点忘了我们还得从秘密通道出去呢!
不一会儿,门开了。她先进去,然后把一只手伸向我。
“安安,快来!”
汪雪雪总是爱在我面前扮演大姐姐的形象,喜欢保护我,但其实她只大我两个月。
汪雪雪的性格十分外向,心地也和外表一样纯良。这样可爱的人总是很招人喜欢的,朋友也会很多;而我,自小就不太会和人交往,只是靠着甜美无辜的外表和刻意表现出来的善意,和旁人保持着友好的关系。
淡泊的友情,我认为是天生的性格使然。
很多事情是不能强求的,也找不出原因的。
比如,你不能强迫别人喜欢你,也不能强迫自己喜欢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被喜欢或者为什么自己不喜欢那个人!
所以,我只是遵循自己一贯的生活态度活着而已。
因为我喜欢汪雪雪,而汪雪雪也喜欢我,所以,这是十分难得的缘分。
但是,作为相互喜欢的两个人,她了解我,显然没有我了解她那么深。
这是每个人表达喜欢的方式不同吧!
例如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去了解她的方方面面,她的习惯,她的喜好,她的禁忌。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