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风雨前行——雷震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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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震惊海内外的雷震案 (2)

”立法委员费希平也发表对“雷震被捕事件”的书面质询,全文刊发在台湾《公论报》上,费希平说:“政府虽然再三声明雷案与政治问题无关,可是天下人皆不相信……”9月6日,《公论报》又发表民社党副秘书长杨毓滋的文章,认为“政府于此时逮捕《自由中国》半月刊发行人雷震,系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其理由是:“国民党发表‘白皮书’的小册子(系陶希圣、曹圣芬、沈锜于四日晚上,记者招待会所发),指控雷震罪证的文章,大部分系在三年前发表的。这些文章,当时为什么不依据出版法惩办呢?又为什么在此时,即新党正式成立的前夕,加以逮捕?这不是政治问题是什么?”中文《世界日报》之编者兼发行人李大明则透过香港《星岛日报》致电蒋介石,称“阁下之部属所作不当之逮捕雷震,其愚昧已达于新的高潮。针对雷氏之虚捏的指控,此间视为无非一个借口,以除去他作为反对党之领袖,并毁灭他之《自由中国》杂志。此种赤裸裸的压制出版自由,……阁下未予迅即干预,并使雷震回复自由,将无疑是历史上记载为阁下事业重大错误之一。”

雷夫人的呼吁

作为资深监察委员,在雷震被捕后,宋英女士开始了积极的营救活动。

宋英不愿看到雷震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于9月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递交了一份要求由司法机关来提审雷震的状纸,并称之所以这样做,“是对国法充满了信心”;台北地方法院随即予以驳回,宋英不服。9月8日,又转向台湾最高法院提出抗告状。这一天下午五时,宋英在台北和平路二段十八巷一号《自由中国》社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通报雷先生被捕后的具体情况。在会上,雷夫人出示了雷震在看守所里给她的第一封信,披露雷震在被捕后曾绝食三天以抗议对自己的政治构陷,宋英表示“这太可怕了”。

宋英还说,七日上午曾与胡适通了三分钟的越洋电话,胡博士连说“知道了,知道了”,并嘱其要保重身体,“胡先生叫我不要激动,但听他的声音,似乎也激动。”9月10日,宋英再次举行记者会(这一次仅台湾本地媒体,作者注),指出:“雷震被捕之初,警备总部发言人王超凡说,雷震涉嫌叛乱罪的主要内容,系《自由中国》杂志的言论越轨,但隔了一二天,突然又宣布雷震涉嫌匪谍案,使人弄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又说,“尽管警备总部说雷震涉嫌匪谍案,我相信有公道心和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相信的。” 9月13日,宋英在《自由中国》社内又一次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以《营救我的丈夫雷震》为题发表书面讲话:

近十几年来治安当局所谓的“匪谍”究竟是什么,他们并没有明白宣示出来。不过从他们给予一般人的印象而论,所谓“匪谍”,构成的条件是很宽泛模糊的。有时一个人只要与那边沾上一点点关系,或者哪怕是许许多多年前的旧账,也要翻过来算,扣上一顶“匪谍”帽子。……我们要订立什么是“匪谍”的标准,并不怕严格,愈严格愈能防匪的作用,但怕失之太宽泛模糊。太宽泛模糊就难免牵扯太多,人人自危,造成恐怖,以致窒息社会的生机。……现在关于雷案,海内外议论纷纷,认为是一件显然的“政治诬陷”。在秘密刑讯之下迅速构成的所谓“供认”和“自白书”实不足以昭信。……如果有人造谣,说孔子做小偷,这是不会有人相信的。关于雷震是否“掩护匪谍,知情不报”的问题,完全可作如是观。今日在台湾做“掩护匪谍”的勾当,其利害如何,连小孩子都看得清楚,何况以雷震的经验和阅历?他三十多年的经历足以解答这类问题,用不着我来多说了。……每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对于一件足以震撼国家社会的大事,应该本着良心和理性,发挥应有的正义感,让事件早日得以澄清,并且对于后一代留下一点示范的作用。这是我以万分沉痛的心情,恳切向政府社会文化学术界所作的呼吁。

宋英在接受《公论报》记者专访时说,9月4日雷震被捕后,自己“吃午饭时,面对着几碟青菜,还有那空着的位子,欲哭无泪。雷震是个忠诚爱国的人,对朋友很热心坦白,做人处事绝不敷衍苟且,做错了事也勇于认过。我与他在民国十五年相识,彼此甚为相契,后来我到日本(1929年宋英赴日本留学,主修政治与经济,后因九一八事件而提前返国。作者注),他也随之而来,民国二十年我们在北平结婚,结褵卅载,从未为任何问题争论过,只是时常劝他应当适应环境,别心里想什么就说出来,写出来,国家是大家的,凭一个人的力量也救不了。他听了我的这番话后,每每笑一笑说:如是大家都怕事,都抱着明哲保身的观念,国家怎能强盛?他的个性很刚强,我知道一时是劝不醒他的这个以‘救国救世为己任’的梦!”《公论报》的记者在这篇专访中,以一种极其舒缓而含蓄的笔墨描述了宋英女士当时在与当局抗争之中的另一番心境,读来让人为之动容:

雷夫人站在窗前,望着庭院小径,绿草蓬松,花枝疏漫,回首低说:“我很喜欢种花植草,得一份与世无争宁静生活,荣华富贵我毫不需要,然而这一点小小的意愿得不到。”她望着留有雷先生片片履痕的石径,默默轻吟:庭前迟行踪,一夜生绿苔,苔深扫不尽,落叶秋风早。壁间一对红寿联,也为女主人的愁容感染得暗淡无光,那苍劲的字迹描绘了一位孤臣孽子的心影:“天性是钟以安国家为悦,众心所共祝公寿考无量”……“目前我只有循着法律的途径,希望这个案件能交由司法审判。如果他能以无罪开释,我将坚决地劝他再也不要参加政治了,彼此都已近鸡皮鹤发之年,何不终老林泉,幽闲余生。山间的明月清风,岂不比世上的是非宠辱更值得追寻?”

而宋英女士的“我的抗议与呼吁——法院拒绝提审我的丈夫雷震后”,却字字沉痛,句句悲愤,写出了一位“以尽妻责”的坚强女性内心的泣血悸动:

台湾地方法院接受我的状纸,在二十四小时内,没有提审雷先生,却把我的声请驳回了。我不服地院裁定,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过了七天,给我的答复又是驳回。这不是出于一般人意料之外的结果。但是我关怀宪政法治的前途,更关怀丈夫的安全……丈夫的自由失去了,本身的信念破碎了。我此时的心情,朋友们当可了解,是无法形容的凌乱,雷先生既然命中注定了要受军事审判,我面对现实,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企求能在军事法庭里获得公平。我恐惧,我深怕这样的企求仍旧是痴心妄想。……宪法规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时,本人或他人声请法院于二十四小时内提审,法院不得拒绝,而法院却拒绝了我的声请。宪法规定,人民,除现役军人外,不受军事审判,而法院却听任军事机关侦审雷先生。

宪法条文既没有受到司法机关的维护,军事审判法纵有“军事法庭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的规定,谁能保证其非等于具文?……宣传逮捕雷先生与反对党运动没有关系,已难自圆其说,若谓《自由中国》半月刊没有关系,更是不合常理。指控他的叛乱罪嫌不过基于几篇文章,而这些文章无一篇不是登在《自由中国》半月刊的,官方的表示将雷案与《自由中国》半月刊及反对党运动分开了,我宁愿相信官方的宣传,因为这样才能使我假想我的丈夫的案情不至于过于严重。可是,离开了小小的《自由中国》杂志社,再离开了万众企望的反对党,我的丈夫只是一个匹夫罢了。对付一个匹夫,竟集中党政军的力量,大事渲染,一致攻击,这又不能不使我惶恐无似了。……我要再呼吁:军事审判也应独立。只要军法官不受干涉,全凭证据,认定事实,那我相信我的丈夫雷震先生是不会有罪的。

宋英为“雷震案”四处奔波而竭尽全力,并深信“公道自在人心”,从而赢得了当时台湾岛民众的敬重。2001年1月4日,宋英在美国加州去世,享年九十九岁。根据其“遗嘱”,安葬于南港雷震生前自购的“自由墓园”,与先生“生同寝,死同穴”。马之骕闻讯后,撰文以志纪念,标题为《〈自由中国〉社的老板娘走了》。宋英生前对“雷震案”一直耿耿于怀,2000年仍上书台湾当局,希望对“雷震案”展开重新调查。2002年9月4日,“雷震案”终获平反,宋英却先一步逝世,台湾媒体特略述其生平事迹,以为追思:

宋英女士于1902年生于安徽舒城,家中排行最幼,13岁进培媛女子教会学校就读,始读书识字。宋英女士进校求学时,虽年长同学多岁,但目不识丁,惟其生性好强,发奋苦读,不仅成绩突飞猛进,更于三年后考取安徽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预科,时为1917年。自本科第三年起,宋英女士学科成绩皆名列第一,1923年毕业时,并获颁“品学兼优,智勤冠群”嘉勉。

1924年春,宋英女士赴上海,考取南方大学,隔年转入中国公学,因要求解除指腹婚约,其父母以断绝经济迫其就范,宋英女士不从,爰中途辍学,至南京谋职,自力更生。

1926年春,宋英女士经友人介绍结识雷震先生,同年秋,因于税务局任职稍有积蓄,宋英女士申请复学,并于1928年毕业。1929年,宋英女士进东京帝大研究所主修政治与经济,至九一八事变,乃束装返国。

宋英女士与雷震先生于1932年结婚,时雷震先生已任考试院秘书一职。婚后,雷震先生担任政府要职,宋英女士除长期总理家务,并于1947年参选第一届监察委员而获当选。

雷震先生来台后,有感于政权专制,乃创办自由中国杂志,并积极筹设新党(中国民主党)事宜。1960年,雷震先生因组党触怒执政当局而遭罗织罪名逮捕,入狱十年,宋英女士一肩挑起重担,孤军奋斗,备尝艰辛,但始终未曾屈服。宋英女士于2000年曾上书当局对雷震狱中四百万字回忆录去向予以调查,其对雷震先生生前所遭冤屈念念不忘,闻者莫不动容。识者皆称宋英女士意志坚强而谦恭温和;在旧时代有对抗庸俗礼教之勇气,在新时代又有恪守传统之美德及宽宏大量之风范。缅怀懿德,特为文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