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音乐:悠扬古乐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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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明代宫廷音乐的体制特征

在明代,宫廷音乐管理体制在沿袭前代基础上又有了时代性的新变化,宫廷音乐机构分为神乐观、教坊司和钟鼓司,分别编演和管理宫廷祭祀雅乐、宫内外日常用乐和内廷演剧。

神乐观是明代专门负责祭祀音乐的道观,神乐观的成立,应该说是明代帝王笃信道教,明代开国帝王朱元璋对正一道祈神降福、驱邪除妖的斋醮活动很是欣赏,他认为正一道能够益人伦、厚风俗,起到神化明王朝的作用。

明代帝王积极倡导道教,使得道教音乐趋于规范化。明代每年都要举行一系列天地神祗及宗庙社稷的大型祭祀活动,在这时提供乐舞与赞礼,是明代设置神乐观的初衷。

还有,明代帝王笃信道教,利用道教宫观担负宫廷音乐管理之职,将宫廷音乐与宗教音乐紧密结合,在祭祀雅乐中表现出浓厚的道教化倾向。

明代教坊司始建于明太祖时期,其组织体较前代更为冗复严密,其中协同官、俳长、协同俳长、办事色长、抄案执灯色长等均为前代教坊所没有。明代教坊司所用乐工人数非常多,据史书《明史》记载:

宣德十年,英宗即位,论礼部曰:教坊乐工数多,其择堪用者量留,余悉发为民。凡释教坊乐工三千八百余人。以宣宗励精为治,而不免声色之奉如此。英宗初政,仁浃华夷矣。

可见,宣宗时期教坊司乐工人数约为3800多人,而到了英宗时期,乐工人数有所减少,据《明史》记载:

恭遇大祀天地山川,导驾迎引及正旦冬至圣节,合用乐工两千余人,今本司止存乐户八百,余乞行南京并顺天府、陕西等布政使,于乐户内选娴习乐艺者送京备用。

由此可见,英宗时期教坊司的乐人定额是在2000人左右,这一规模与神乐观大体相当。还有,教坊司另一项重要职能是管理民间勾栏音乐及在籍乐户。教坊司乐工需要承担朝廷一应朝会宴飨用乐,也承担部分祭祀用乐。

在明代,从京师到地方,各级音乐机构与所隶乐籍,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上下流通系统。明代以教坊司为核心,自上而下,大至仪文乐舞,小至日用起居,对乐籍管理相当严密,管理职能较为完备规整。

明代钟鼓司设于1395年,为中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是独立的宦官机构,完全服务于内廷。钟鼓司,设置掌印一员,佥书、司房、学艺官无定员,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从整体而言,钟鼓司仅为内廷音乐的承应机构,几乎不担负任何管理职能,其规模也较前两者要小很多。

由于明代教坊司的地位较低,所以又另设了钟鼓司和神乐观,这样在音乐文化事业领域引入了共同管理模式,打破宫廷教坊音乐独家地位,建立中央与地方、宫廷与民间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音乐管理新格局。

因此,明代宫廷音乐机构设置及运行方面的创新举措,也对这一时期音乐文化发展起到了一定导向作用。

然而,明代商品经济更为成熟发达,社会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市民文化更为繁盛,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宫廷音乐机构管理职能的深刻转变。

明代神乐观利用道士来管理宫廷祭祀雅乐,其内在深层原因一是由于音乐文化的俗体化、大众化趋向。

明代道教独有的祭祀科仪音乐,可以使大明王朝祀典得以维系。更为重要的是,明代利用宗教人士进行音乐管理可以精简机构,节省人力资源,还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