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凝这一场感冒,足足过了半个多月才算痊愈。
周妈妈对她说,“少爷说了,如果你再患感冒,就把你丢到垃圾桶里,谁也不许理你。饿死也好,脏死也好……”
许凝将下巴一昂,“哼!我才不信!”
心里却是有些发虚,也许是上次她表现得太任性了?他真的生气了?要不然怎么会去香港去了那么久?
但是那天……那天她是真的太生气了。
她十八岁的生日啊。
他之前明明答应过她,要陪她一起过生日的。
十年了……每一次生日,都是他陪着她度过的。
她根本没想过他会失言。
从她到他身边,但凡他答应过她的,没有一次会不算数,正因为如此,她才在最后,将全部的信任都给了他。
这世界上,没有比他对她更好的人了。
许凝下楼去,福叔看到她,笑了笑,凑上来低声道,“小凝,少爷已经回来了,我刚才跟他通过电话,他刚到办公室。我正要去办公室……”
许凝大喜过望,立刻攀住福叔的手臂,叫起来,“我也去我也去!哎呀,福叔你真好!”
动作迅速地溜上车去,把福叔惹得好一阵笑。
大约是即将要见到沈承泽,许凝显得十分兴奋,坐在椅子上动来动去。
福叔自后视镜里看着她,不禁失笑。
时间真快,一转眼,当初那个瘦弱的小女孩,变成了活泼可人的少女。
没有人知道沈承泽将她带回家的初衷是什么。当初陪着沈承泽去孤儿院,猜测他可能只是一时好奇心作祟……陡然听他说,要把她接回家里来,所有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地全投了反对票。
但沈承泽需要的不是意见,而是服从。
那时候的沈承泽,严格说起来,不过一弱冠少年,但不知为何,气场强大,所有非议皆被他忽略,由他亲自将许凝抱上车。
哪有人真心喜欢这来历不明的小女孩,当着沈承泽的面,还会客气以待,背着许凝,连个好脸色都没有的。
但渐渐的,悠长的岁月终于还是令陌生的他们衍生出感情,纵然略嫌复杂,却也真诚。
更何况,性子淡薄的沈承泽,对许凝,是真心的好。这真让人纳闷极了,又让人惊异。私底下多少人在议论这个幸运的孤儿,她何其有幸,遇到沈承泽,改变了一生。
“小凝,安全带!”福叔提醒道。
“哦!”许凝吐吐舌头,笑起来,“福叔,咱们绕过葛东路去,好吗?小泽哥最爱吃街头范记的手撕包,咱给他买两个去!”
正值下午时分,范记里的面包总是这时候出炉,许凝将纸袋子提在手上,甚至能感觉到面包散发出来的微温。
沈氏总部位于中东路,去年刚大肆装修过,花费不菲,因此被新闻媒体狠狠报道了一番,当然连带着沈承泽,也被深挖了一阵。
对于媒体而言,沈承泽是个神奇的存在。十二年前,沈氏被卷入凶杀事件,生意与人气皆跌到低谷,所执的几块地及其众多物业,不得不贱价出售,唯一得以幸存的,仅有沈氏大厦。
而沈氏,只剩下一个乳臭未干的沈承泽。
沈氏大厦地理位置奇佳,沈氏落难,笑掉诸多同行大牙,做梦都在想一口将沈氏完全吞掉。
但少年沈承泽,竟然挺了过来。
且到如今,重将沈氏发扬光大,令业内无法将其小觑。
沈承泽的这十二年,是个谜。
他似乎在一夜之间崛起,行事又低调,完全叫人抓不到把柄。
许凝极少到沈氏大厦来,因为沈承泽嫌这地方充满铜臭,不是她应该呆的地方。
福叔去停车,许凝被前台拦下。
许凝被沈承泽保护得很好,外界只知他有一个极为宠爱的妹妹,却很少有人见过她的真面目。
前台的态度并不好,斜睨她的目光,显然把她当作了追寻沈承泽而来的脑残粉。
“不好意思……”
话未说完,门打开,沈承泽与一年轻女子出现在门边。
看到许凝,沈承泽吃了一惊。
“你来这儿干什么?”沈承泽皱皱眉,不悦地看着她。
许凝满心的欢喜顿时化作一片虚无,她的目光扫过他身边站着的女子。
很年轻,应该比她大不起多少。但显然十分擅长打扮,看上去十分赏心悦目。头发剪得奇短,几乎贴在面皮上,更为她增添几分时尚感与娇俏感。女子看到她,显然也有几分惊奇,目光闪烁地打量着她。
“我给你送面包来……”许凝咬咬唇,突然间百般委屈。
沈承泽他……好像什么地方不一样了……难道他还在生她的气?她那天……不是故意的,真的只是一时冲动,她再不会那么做了……
沈承泽看一眼她手中的纸袋子,劈手抢过,淡淡地道,“赶紧回家去。”
许凝的大眼睛里顿时便盈起了泪,“不要!”她任性地道。
沈承泽蹙紧了眉头,看向正匆匆走来的福叔,十分不快地道,“谁让她来的?马上送她回去!”
许凝又惊又怒,叫道,“沈承泽!”
沈承泽的面孔沉了下来,低喝道,“谁许你这么放肆的?越大越没规矩!”他提高了声音,“福叔!”
福叔赶紧对许凝低声道,“走吧……小凝……”伸手便半拖着许凝走。
“那女人是谁?”许凝怔怔地,也不挣扎,问道。
福叔低声答道,“冯念琦小姐……她父亲上个月刚调到咱们N市任副市长。”
许凝哦了一声,半晌轻声道,“是吗?”
倏地转过身,疾步走到沈承泽身边,不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抢过他手里的纸袋子,一脚踩下垃圾筒的踏板,径直将纸袋子扔到了垃圾筒里。
随着她的脚尖抬起,垃圾筒的盖子砰地合上,许凝似乎很是痛快地拍了拍手,潇洒踏入电梯,没有再看沈承泽一眼。
福叔冲沈承泽略躬下身子,电梯门缓缓合上。冯念琦不禁轻笑一声,“她就是你妹妹?”
沈承泽无奈一笑,“不好意思,被我惯坏了……”
冯念琦笑盈盈地,“疼爱妹妹的好哥哥呀……”她向他投以嘉许的眼神。
沈承泽却有些心不在蔫……那丫头,不知道又会怎么地大发脾气呢……
电梯一停下,许凝便冲了出去。
急得福叔大叫,“小凝!小凝!”
沈承泽把许凝带回家的第一天,便要求所有人称呼她为:小姐。一个称呼奠定了她在这个家里的地位。
许凝稍长大,便要求福叔与周妈妈私底下只能叫她为小凝,“听着好亲切啊……”她撒着娇,十分向往地说道。
其实心里十分鄙夷小姐这个老土的称谓,若被同学听到,还不知道怎么笑话她!
一开始福叔与周妈妈哪肯,但许凝有的是办法,若是叫小姐,无论说什么,一律充耳不闻,福叔与周妈妈只得改口。
许凝一瞥眼间,看到马路旁的树下停靠着一辆自行车,竟然没上锁。想也不想,伸手扯过骑上,飞也似地窜入车水马龙当中。
福叔眼见一辆轿车被突然冲出马路的许凝逼得一脚踩停刹车,一颗心几乎跳出胸腔来。
轿车的车窗滑下,开车的中年男子怒目圆睁,大声喝骂,“找死啊!”
许凝已经不见踪影。
福叔盯一眼轿车车牌,摸出手机打电话。
许凝十二岁才开始学骑自行车。虽然一直以来,每每在小区里看到骑着自行车疯玩的孩子都倍感欣羡,但无论如何不肯学。
原因是怕痛。因为会摔倒,摔倒的话就会很痛。
最后由沈承泽亲自将她抱上自行车,告诉她,能自己骑上一圈才可以离开,才能有饭吃。
许凝大发脾气,自行车拿起又甩开。
沈承泽不动声色,抱着双臂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她。
她最后含着泪踏上脚踏,尝试着扶稳单车羊头。
那一天她摔得鼻青脸肿,又饿又渴,福叔与周妈妈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碍于沈承泽,谁也不敢上前相扶。
许凝终于歪歪扭扭地骑满一整圈。
沈承泽站在终点等她,伸出手,将一身狼藉的她抱在怀里,温和地说,“不要因为怕摔倒,怕疼,就拒绝去尝试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