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梁启超的经济面向
21146000000026

第26章 社会主义与土地国有论(2)

梁提出一项对立性的论点:这是一个国际资本相互竞争的时代,国际资本会因为逐利而迁移[“故拥资本者常以懋迁于租(地租)庸(工资)两薄之地”(86:17)],西洋诸国资金较中国雄厚、科技较发达,“我中国若无大资本家出现,则将有他国之大资本家入而代之;而彼大资本家既占势力,以后则凡无资本者或有资本而不大,只能宛转廋死于其脚下,而永无复苏生之日”(86:18)。他主张“我国民于斯时也苟能结合资本,假泰西文明利器(机器),利用我固有之薄租薄庸以求赢(利润),则国富可以骤进十年,以往天下莫御矣”(86:18)。他认为这样才能“从各方面以抵挡外竞之潮流,庶或有济。虽作始数年间,稍牺牲他部分人之利益,然为国家计,所不辞也”(86:19)。

简言之,他主张采国家主义路线,行保护政策以抵挡外资侵入;同时奖励本国资本家,运用西洋的新式生产设备,以求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在追求扩展时,难免出现所得不均的状况(资本家与工商业变富,农业部门的资金则被挤压),这是必然会出现但也是应该容忍的初期牺牲。他继而批评《民报》的见解:“呓倡此与国家全体利害相反之社会革命论,以排斥资本家为务。寖假而国民信从其教,日煽惑劳动者以要求减少时间,要求增加庸率,不则同盟罢工以挟之。资本家蒙此损失,不复能与他国之同业竞,而因以倒毙,……坐听外国资本势力骎骎然淹没我全国之市场,欲抵抗已失其时,……全国人民乃不得不帖服于异族鞭棰之下,以糊其口。”(86:19-20)

对现代读者而言,若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国际分工的角度来看,梁的主张比孙更能符合此潮流,他认为要这么做才能迎头赶上。

若行社会主义,视分配平均为首要,则最多也只能达到“均贫”而已,不如先求富之后再求均。至于中国当时能否累积出足够的资本,且能在国际上竞争,仍是一项假设性的大问题。

第三项论中国“不能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理由很简单:“虽然欧美现在之程度,更历百年后犹未必能行之,而现在之中国更无论也。”(86:21)梁在1906年写此句时,俄国的“十月革命”尚未发生。史实证明半世纪不到,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社会主义就在苏联、东欧、中国、非洲、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实现了;之后再40多年,又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此则非梁所能预见。

梁在1906年时的论点很清楚:中国若要行社会主义,当时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曾经有过成功的例子可仿效?同样的问题,也可以用在《民报》所主张的土地国有论上。简言之,梁一方面认为中国无实行这两项经济政策的条件,先进诸国在当时也无一成例可仿效。然而半个世纪之后,中国实现了社会主义和土地国有化这两件事,此事在第6.5节内会再讨论。

6.2.3《民报》的反击

《民报》第12期(1907年3月6日)的《告非难民生主义者》,是胡汉民和汪精卫合写(署名“民意”)的长文(12:45-155,共111页),内含20条批驳。写作的手法是先引上述梁文的某些段落,然后逐点驳斥。前15条分在3节内(依梁的“不必行”、“不可行”、“不能行”顺序),后5条在驳斥梁对孙的批评。整体而言,这是一篇强有力的作品,在《民报》内少见这种论述经济问题的佳作。缺点是冗长杂芜,论点不够集中,小辫子式的纠缠过多,大问题所用的篇幅反而不够;此外,常有人身攻击的文字,例如批评梁的“经济观念之谬误”8大项(12:51-52),以及说梁是文抄公(12:54、88)。另一项特色是在文末(12:147-155)表列梁文的12项矛与盾,此表虽然醒目,但其中约有半数不易看出有何明显的矛盾。若此文能删缩一半,精彩与分量当不逊于梁文。

对中国“不必行”社会主义的说法,梁的见解是因为欧洲有阶级问题,有革命的传统,有不公平的税制。《民报》的批驳是:梁只举欧洲之例来说明中国的状况不同,是“其谓中国不必行社会革命之惟一依据也”,“而于美洲则无一字道及”(12:53)。如果美洲(应指北美)行社会主义成功而梁一字不提,那是梁的大弱点;然而北美非但不行社会主义路线,走的还是梁所倾向的资本、竞争、保护等路线。《民报》的第一项反击无功。

第二个论点是依埃利的书中所言,“美国社会进步之后,其分配之不均尤甚剧也”(12:55)。美国在19世纪中叶后逐渐发展工商业,有铁路、钢铁、石油等大王,所得不均化是有目共睹的事,而梁也说过,若中国采工商业资本化路线,必然会牺牲某些人的分配公平性。这一点是清楚明白的事,不知《民报》的反驳如何能“有足以正梁氏之谬失”?同一问题的另一项批评是对的:梁认为中国无贵族制度、采诸子继承制、赋税极轻,所以财富分配问题不会比欧洲严重,将来也不会是个大问题。《民报》举例反驳:美国亦无此三个问题,但所得分配仍会恶化(托拉斯式的产业集团是原因之一),可见梁的论点不充分(12:57-58)。

针对财富分配的问题,梁另有一项认知上的错误:他以为公司股份化之后,一般市民可以投资持股,大公司的利益就可以由社会分享,“亦即我国将来经济社会均善之朕兆也”(12:60)。这是他在19世末初见股份公司制时过度乐观的看法。相对地,《民报》(12:61)

对此问题的见解相当成熟。占10股以下的小股东人数再多也无用:

一因股票可以随时转售他人;二因小股东不易结合,不易产生足够的影响力;三是大股东可以收买股份来垄断公司决策。要言之,在尚未见到股份公司制度有助于分配平均化之前,已有实例见其自肥之弊。

以今日经验证之,梁的见解较粗浅。

接下来是中国“不可行”社会主义的问题,要点是批评梁的主张:奖励本国资本家、排斥外资的国家主义式保护政策。《民报》的论点值得考虑:何必拒外资?能共荣共享岂不更佳?“则外国资本其能输借于中国,……我宁欢迎之不暇。……梁氏勿疑经济的国际竞争为一如武力的战争,……其能商于我国而获赢,大抵其能有利于我,而非朘我以自肥也。”(12:69-70)作者举日本煤油矿与美国斯坦达(Standard)公司合作互利为证,来批评梁的闭关保护政策:若万一无法扶植本国强有力的资本家成功,则中国在国际竞争上必无胜理。《民报》以梁的语气反讽:“故梁氏排抵外资之政策,求之各国无其类例。”(12:74)

接着批评梁的保护主义。《民报》(12:73-74)的论点是漂亮有力的自由贸易论:有行保护主义也有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各持学说相攻难,至今无定论”(这是实话)。《民报》对此事并无创说,只是提醒说:在保护政策之下,企业易有依赖心,怠于改良进步;行自由经济政策则可鼓励国人“从事于其贸易上最适宜之生产”。这个问题几乎在世界各国都辩论过,这是个永无结论的争辩,因为利弊得失会随着经济环境而变迁,固守着某条路线皆非上策。至于清末的中国应采保护主义或自由政策,这也是一个难有定论的争辩,因为这两条路线都有强力的拥护者,双方所持之论也都有事实依据,所以对这个问题无法判断双方何是何非。

虽然梁反对社会主义,但他也赞成“以累进率行所得税及遗产税……制定工场条例、制定各种产业组合法者”(12:74)。《民报》说梁“于其论分配问题时崇拜社会主义,而于论生产问题时则反对之,此其所以为大矛盾也”(12:77)。《民报》的理论分析较梁的见解深入:“分配含有二义,其一为关于个人财产贫富之问题,其二则为庸银(工资)与租(地租)息(利息)赢(利润)之问题。”这是根据埃利著作的说法,即所得可分两种:一是个人财富,二是生产要素之所得(劳力得工资、资本得利息、经营得利润)分配,也可以说是劳动阶级和资本阶级之间的分配。他们批评梁“惟知从事于生产,而不计社会个人贫富之家”(12:78),结果会再度陷入西欧诸国的阶级矛盾。这是有力的批评。

第三点驳中国“不能行”社会主义之说。梁的基本意思是:中国在当时具有哪些条件,来实行西洋先进诸国尚无法达成的社会主义理想?《民报》对此问题的回答不切要点,只抓住梁的语病,说他们要做的并不是梁所认为的“圆满之社会革命”:“吾人所主张为非圆满之社会革命也。”(12:90)这是无力的论点:中国要实行的是“多不圆满”的社会主义?若很不美满,那又何必?若只是有一些不圆满,也要确切说明程度才能服众。《民报》舍此要点,转而强调土地国有之优越性,批评梁对土地国有的误解,之后再转向土地国有的理论性说明,似乎土地国有是民生主义的唯一要务。其实《民报》可以就社会福利、保障就业、卫生医疗、基础教育等具体生活项目来答辩,反而较能引人关切。此节除了辩解土地国有的优越性外,并未回答何以中国不能行社会主义的质疑。

最后一点是《民报》要给民生主义拟一个英文名称,以示它与社会主义之区别:“民生主义一名词当为Demosology而不为Socialism。”(12:126)此字可拆成Demo(民主)和sology两词,sology又可拆为so-(代表有一点“socialism”)和-ology(代表“学”)而非“主义”。这是把西洋的社会主义改变名称,以纳入中国情境的一种作法,被梁讥为“四不像”。最后的附录是在答辩梁对孙文演说的批评,内容要点在前面已多提过,只是换另一套词辞,佐以不同史实。这个附录少见新意,不如删去来得简洁有力。

6.3土地国有论

在第6.2节的社会主义经济路线问题,基本上是原则性的争论,具体执行的问题较少。本节的土地国有化论争,虽然也有原则性的问题,但主要的争辩环绕在如何把这项主张在中国落实。社会主义和土地国有是《民报》的两大经济主张,也是孙文路线的鲜明标志,所以梁在《杂答某报》内,把两者视为一体之两面,行文时并未刻意区隔,《民报》在答辩时也是把两者混在一起。梁写《再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时,就把焦点集中在土地国有化的问题上,不再谈社会主义的面向,《民报》在随后的几篇回答,也是集中在土地问题上。

6.3.1梁的批评

梁在《杂答某报》内论说何以中国“不能行”社会(主义)革命时,批评“今排满家(即孙文与《民报》)之言社会革命,以土地国有为唯一之橥,不知土地国有者,社会革命中之一条件,而非其全体也。……如今排满家所倡社会革命者之言,谓欧美所以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未能解决土地问题。一若但解决土地问题,则社会问题即全部解决者然,是由未识社会主义之为何物也”(《新民丛报》,86:21)。

梁的论点是:欧美经济社会分配不均的主因,是在资本问题而不在土地问题。这是有道理的说法:试想马克思为何写《资本论》而不写《土地论》?梁的推理是:孙文说地价与地租之所以暴涨,是都会发达的结果。但都会何以发达?根源还是在“资本膨胀之结果而已。彼欧洲当工业革命以前,……土地之利用不广,虽拥之犹石田也。及资本之所殖益,则土地之价值随益腾,地主所占势力于生产界者,食资本之赐也。……又况彼资本家常能以贱价买收未发达之土地,而自以资本之力发达之,以两收其利,是又以资本之力支配土地也。……要之,欲解决社会问题,当以解决资本问题为第一义,以解决土地问题为第二义,且土地问题虽谓资本问题之附属可也”(《新民丛报》,86:22)。

这是合理的论点:今日东京、纽约、伦敦、巴黎地价之高,固然是都会发达之结果,但若这几国的经济不走资本主义路线,岂有今日之状?反之,在行社会主义的国家,都会即使发达,地价涨幅仍有限,因无资本之煽动力也。同一文章的附录(86:24-52)是梁批评孙文的演说,他重复了上述资本为主、土地为属的说法,并举上海、香港之例为证,说明“使资本家永不出现,则地价其永不增加矣”(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