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梁启超的经济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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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币制改革(1)

梁氏对币制改革问题下过相当的工夫,与这些题材相关的文章,在他的经济论述中占了相当的分量。就行政经验来说,1914年2月熊希龄内阁任命他为币制局总裁,有意借重他在这方面的深入见解。

可惜积痾过深、政局多变,同年12月梁辞此职,币制局亦被裁撤。

1917年7月段祺瑞内阁任梁为财政总长,在业务方面也牵涉到金融改革,但他四个月不到就辞职了。本章从三项主题,来析论梁在货币改革方面的论述与作为。梁一向主张中国应采虚金本位: 第2.1节评论他对此事的诸项见解与主张; 第2.2节分析他对各种币制改革的评议; 第2.3节讨论梁两次入阁时在货币政策上的作为,以及他晚年对币制改革的回顾; 第2.4节综述本章的主要见解并作出结论。

析述清末民初币制改革的著作相当多,但以梁氏的币改言论与建议,以及他在两次阁员期间的政策与作为,当作论述主题者似尚未见。论述清末民初币制改革所牵涉的问题非常庞杂,有国际金融问题(国际银价长贬、起伏),有国内政治问题(辛亥革命、军阀割据),有社会问题(城乡等不同部门和士农工商各业对币改的反应不一),有行政上的困扰(各省对中央决策的服从度不一)。在篇幅的限制下,本章只能处理国内货币和国际金融的面向。其他的相关著作略说如下,当可与本章的内容相对照,或补充本章所未处理到的面向。

王业键(1981)有一本精简但相当全面性的著作,该书对中国的银铜复本位、多元本位的问题,有趋势性与结构变化性的解说,是很值得参考的综论。有两套文献集内容相当丰富,主题涵盖面也很广阔:《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 第一辑清政府统治时期(1840-1911)》(以下简称《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这是到晚清为止的资料;另一本是《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 第一辑(1912-1927)》(以下简称《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这是从辛亥革命到北伐时期的资料。这两套文献集对理解梁的币改建议与政策作为,以及各方的正反面意见,都很有帮助。李宇平(1987)对比1902-1914年,各派人士对币制改革的各种言论,这项研究有助于理解,在清末民初对币制改革的纷杂论述当中,梁的见解是属于哪类。此外,有几本近代中国货币史的综述性著作,也很可以参考:张家骧(1925)、魏建猷(1955)、彭信威(1958)、卓遵宏(1986)。

2.1虚金本位

2.1.1银价长贬

从19世纪70年代起,以英国为首的列强逐渐改采金本位制,蔚为世界性的风潮。黄金既成为国际间的金属货币,需求和价格自然高涨。白银本来和黄金都是金银复本位制的主角,19世纪70年代起改行金本位之后,白银失去国际货币的功能,需求和价格大跌。中国境内流通的货币,基本上是以铜银为主要币材,对外贸易与债务的清偿,过去都用白银;现在国际银价大跌,等于是中国货币的汇率大贬,这对一个外债、赔款、入超额都庞大的国家,是一项重大的打击。

梁对金贵银贱的问题写过两篇短文,一篇是《论金银涨落》(1897,1:89),这是他最早期论经济问题的文章之一,是他在戊戌变法前一年所著《变法通议》内的一节。还有一篇是《银价之将来》(1910,25上:177-179),这是一篇长文《将来百论》内的一节。

《论金银涨落》是梁赴日之前的作品,当时他尚未接触现代的经济学著作,全文尚无概念性的语言,也无明确的主轴和主张。引发这篇短文的议题,是有位通政使司参议杨宜治建议:现今银价大贬,中国可以用白银铸成英国先令样式,在国际流通中使用。梁反驳说:这需视此币铸成之后,外国是否肯一律通用而定。他举当时法、比、意、瑞四国的协定,说四国所铸的金银钱“彼此国库皆准抵用,而收付银钱则以一百佛郎为限”(1:83)。就算中国能铸银币,且能流通于欧洲诸国,但有此额度之限,所以中国所铸之先令,在购兵械或还外债时,最多只能当巨款之尾数,于事无补。况且列强已行金本位,视白银为辅币,中国若铸银先令,成效必然有限。

这项驳斥是此文的破题,也是此文的概要点。梁论过此点之后,泛论各国的金银币政策、世界金银价的潮流、中国可采之对策等等,但梁对这些问题并无明确的主张或提议。若单读梁的这篇《论金银涨落》,会让人觉得这位杨通政未免过于无知。张家骧(1925, 第3篇页6)和《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页653-654),都录载通政使司参议杨宜治在八月初一(1897)所写的这篇奏文。现在重读此文,觉得杨的建议虽然忽略了基本条件,但在政策步骤上的推论还算合理,反而是梁的文章只批评到杨的部分建议,而且也过度驳斥了杨的主张,分述如下:

第一,杨的主旨是在“奏请仿造金银钱:镑价愈涨,则中国征收所入,使费所出,无不加倍吃亏,借款一项,吃亏尤巨而久。中国国家商民交困,其患俱在有形,独此镑价递昂,耗物力于无形之中”。第二,他的政策建议是首先要统一国内币制:“欲挽积弊、弭大亏,非率宇内之权量,整齐而划一之。定准圜法,以与各邦平均往来不可。” 第三,他说明英镑是当时国际性的领导货币,以及中国吃“镑亏”的情形:“各国金钱轻重稍别,而悉以英金镑为准。……同治年间,每镑合中国规银三两三钱三分;光绪十三年春,每镑合规银四两一钱六分五厘;今则一镑合规银八两有奇。燃眉之急,莫切于此。”最后,他的具体建议,也是梁最误解他的地方是:“拟请谕旨,准予变通。先按先令分两成色式样铸造银钱,务令京师直省一律通行。……并请一面饬下各直省将军督抚速采金矿,聘匠开挖,将来再仿英镑式样,铸造金钱。……银钱既铸,金钱续成,由是可仿英式制造钞票。金银钱存储国库、直省库,视存钱之多寡为准,则钞票辗转流通,无用之金钱将同土壤矣。”

这项铸币提议的要点是:(1)铸造全国统一成色的银币,令京师直省一律通行;此银币的特色是“按先令分两成色式样铸造”,这一点造成理解上的困扰。第一,这句话不够具体,未说明按何种分两成色样式; 第二,英镑是金本位货币,与黄金价格同步起伏,若依杨的提议在1897年铸银币与先令等价,但日后银价若再贬落,金银比价会产生变动,这就失去了要与英镑保持同步价值的初意。(2)先铸好银币之后,速采金矿以造英镑式的中国金币。也就是说:上述仿先令铸造的银币只是过渡性的,最终目的是要铸成金币,进入金本位体制,成为“黄金俱乐部”的一员。(3)再下一步是发行可兑换纸币,和英国一样,民间持纸币可以随时向国家兑换金银。杨说到了这个阶段,“则钞票辗转流通,无用之金钱将同土壤矣。一转移间,不加赋,不事捐输,不求人加税,立即挽回利权三倍。富国救贫之策,无捷于此”。那是过度推论,不必计较。

杨的提议避开了一项主要的困难:中国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金银存底,可用来铸造供全国通用的标准银币,至于铸金币和发行可兑换纸钞就更不必提了。梁的批评应该放在这一点,而他却把论点集中在铸银币的阶段,强调这种银币在国际清算上会碰到的困难。杨的提议在视野上较广,是要一步步地从银铜混杂货币体制,转入统一的银币制,再转入金币制,最后成为英式的可兑换纸钞制。梁写此文时才25岁,尚未赴日,对现代的货币问题认知有限,不必苛责。

《银价之将来》(1910)是两页不到的短文,有三项要点:(1)综述自康熙二十七年(1688)至宣统二年(1910)之间,国际银价大幅变动的概况。(2)银价长期下跌的两大因素:国际上采金本位制,以及银产量日增而用途却日窄。(3)在此情势下,“我国苟不速行虚金本位制,则全球之银块将悉以我为尾闾;银等于瓦砾,而米薪则等于珠桂矣!可不惧欤?”(25上:179)梁的这两篇短文(1897,1910)传达了两项信息:(1)国际银价大跌,对中国已衰败的经济犹如火上添油;(2)中国既无实力改采金本位,梁认为根本的解决方式,是采用其他发展中国家已实施的虚金本位制。

以下先补充说明虚金本位制的意义,何以在中国会有改采此制之议,以及各方对此制的不同反应。有了这些背景,才更能体会梁对此制的诸项论点与作为。中国自鸦片战争后,所累积的外债、赔款和入超额,到了20世纪初已相当庞大。以赔款为例,当初签约时以银两为单位,但金本位制通行之后,因为国际银价大跌,列强实际收到的款项,若用黄金来衡量,确实缩水不少,所以就要求中国偿补这段因银价贬值所带来的损失。

当时的国际领导货币是英镑,在国际上与黄金有同步起伏的关系,中国因为银价贬落而额外支付的汇兑差额,因而称为“镑亏”。

白银续贬,镑亏的压力就愈大。而中国的外汇存底有限,又不产金,没有实力加入“黄金俱乐部”,因此有国内外人士提议中国采虚金本位(gold-exchange standard):对内仍行银铜币制,但对外的贸易与债务则行金本位。好处是得以免除“镑亏”,中国政府只需准备较少量的黄金,用来应付贸易与外债等国际支付即可;对国内的货币体制不必和金本位国家一样,需有黄金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仍可保留原有的银铜币制。这种虚金本位制又称为金汇兑本位制,只在和外国有汇兑关系时才用黄金结算,这对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等)而言,是一种巧妙的设计。在殖民地母国的支持下,虚金制在这些经济体内运作得不错,所以中国有意仿行。

2.1.2倡议改制

晚清民初提议更改币制的方案很多,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些议案的背景与概要,在近代货币史的著作内已都提及,在此不拟重复。这些提案中,有些是建议先铸银币之后,逐步改铸金币(如前述杨宜治的主张),也有人主张暂时并用银本位制及金汇兑本位制(如驻英公使汪大燮在1907年的提议),曹汝霖在1918年也提议过使用金券,但这些都不是梁心目中真正的虚金本位制,而只是金本位制的中国特殊版本。梁所主张的虚金制特点,是对外以黄金结算,对内仍行原有的(银铜混杂)货币体制。符合这项定义的提议,在1931年世界性的金本位废止之前,在中国一共有过四次,都是国际人士向中国政府正式建议的。

这四次提议都失败的原因各自不同,正反双方的意见也相当杂乱,但有三项因素是共通的:(1)国际银价起伏不定,大跌时积极建议采虚金制的声浪很大,但银价回升时却又觉得利不见得大于弊。(2)货币改革成本过高:中国的币制混乱,中央政府的权力鞭长莫及,各地习于旧制不愿改革。同时,中国政府财政困难,币制改革所费甚多,非困窘的财政能力所及;殖民地因有母国在经济与行政上的支持,所以障碍较小。(3)国际金本位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4-1918)受到严重的考验,之后屡有停止之议,中国也因而对采虚金本位的长期效益感到迟疑。

第一次是英人赫德在1903年4月提出, 第二次是美国政府派康乃尔大学教授精琪在1903年10月提出(梁所评论的对象就是此次),第三次是荷兰人卫斯林在1912年提出, 第四次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甘末尔(Edwin Kemmerer)在1929年11月提出的。这四项提议中的后两项,在时间上因为与梁的见解无关,所以在此不论。“赫德案”在时间上与“精琪案”相近,还牵涉英美两国竞争中国币制改革主导权的问题,所以必须相提并论。梁在立场上支持精琪案,但张之洞却强烈反对,因而梁对张有激烈的批评。这些辩驳会在下面两小节内析论,以下简述赫德案与精琪案的基本方向与政治意涵。

1903年2月至1904年9月间,总税务司赫德向外务部建议“改虚金本位制,定立银钱准价”。他的办法是先厘定新币的价值:“凡新币八两,常等英金一镑”(1镑有20先令,每先令有12便士),也就是要把中国币1两的价值,规定等于30便士。这样的单位换算在国际汇兑上较简明,因为中国各省银两所含的纯银量不一,在国际贸易与清算的作业上难有简明的依据。另一项优点是:这等于是向国际宣称中国的币值今后钉住英镑,汇率是1两等于30便士,只要英镑起伏,中国币值就跟着波动。赫德的提议内,还有不少技术细节以及行政上的配套措施,这些在《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页1097-1110)所录载的文献内可以查到,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