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梁启超的经济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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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管子的国家经济观(6)

8.9.3新政成绩

熙宁二年二月制置三司条例司,熙宁五年荆公写了《上五事札子》,自评执政三年来的政绩:“陛下即位五年,更张改造者数千百事,……就其多而求其法最大其效最晚其议论最多者,五事也:一曰和戎。二曰青苗。三曰免役。四曰保甲。五曰市易。……惟免役也,保甲也,市易也,此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若三法者,可谓师古矣。……故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市易之法成,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页136-137)

这段新法初行的自我评价,显示几项信息。(1)荆公对刚推行三年的青苗法(熙宁二年九月实行)成效最满意;(2)对刚开始实行的免役法(熙宁二年十二月公布“条目”,翌年冬在开封府试行,熙宁四年十月全国推行)和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实行)还不放心;(3)若要免役法和市易法成功,前提是“得其人”和“缓而谋”;(4)若用人不当且“速求成效于年岁之间,则吾法隳矣”。言下之意,是希望神宗不要“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苏轼语),否则若欲速不达,勿怪立法不善。

后世常以荆公和王莽相比,梁则力辩两者之别:“又如王莽,固亦托于《周官》,以变更百度,然其所行者,无一为法先王之意,而亦自始无乐利其民之心。……夫荆公创法立制,无一不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其不可与新莽同年而语。……使荆公之法而果为病民,****当呻吟枕藉救死不赡之时,势必将铤而走险。……乃宋自真、仁以来,虽号称太平,而潢池窃发,犹累岁不绝。……夫其前此固已募强悍之民,纳之于兵矣,而国内之不能保其安宁秩序也。犹且若此,独至熙宁、元丰二十年间,举一切而更革之,而又以行保甲之故,不禁民挟弓弩。苟政府之设施,而果大拂民情也,则一夫攘臂,万众响应,其于酿成大乱易易也,乃不特不闻有此而已。即萑苻之盗,亦减于旧,而举国熙熙融融,若相忘帝力于何有。”(页138)此项辩解的前半段甚佳,但末句所说“举国熙熙融融,若相忘帝力于何有”,则不符实情:试想新旧法党人在此二十年间的无情争执,以及反对新法者所举的民间窘状,就可知梁此言不确。

梁认为反对新法的原因与心态很简单,“私党”与“意气用事而已”。“吾读泰西史而叹公党之有造于国家,如彼其伟也;吾读国史至宋、明两朝,而叹私党之贻毒于国家,如此其烈也。彼私党者,其流品不必为小人也,……其目的不必以永禄位也,……其所争者不必为政治问题也,……其党徒不必为有意的结合也;……有一吠影者倡之于前,既有百吠声者和之于后,一言以蔽之,曰意气用事而已。意气胜而国家之利害可以置诸不问,宋以是亡,而流毒至易代而未已,察此性质则当时新法所以被阻挠被破坏之故从可识矣!”(页140)这是没有说服力的说法,元祐党人及其支持者必然否认,甚至反讥梁的说法才是真的意气用事。所谓的意气用事,古今中外都是用来批评对手的说法,用以对照己方的作为是属于和平理性。不知梁何以未明此小理?

8.9.4意义有限的平反

整体而言,梁对荆公的财经作为,并没有在具体问题上作深入分析,也没有提出财经政策上的新洞见。相对地,由于梁的主要诉求是替荆公洗冤辩诬,所以立场鲜明偏颇,在格局上还是没跳脱出“党争”式的论述。从财经分析的角度来看,梁在《王荆公》里的贡献有限,不论在深度上或广度上,都远比不上他在翌年(1909)写的《管子传》里,对整套国家财经政策(如轻重术)的良好理解与视野宽广的评述。

为什么梁在1908年36岁时会投入那么大的精力,去写一本22章共两百多页的《王荆公》呢?除了在其首节初段所引述的原因外,我认为还有一项内心的原因。《年谱长编》说梁在1908年时,“是岁海外事业皆濒危机中”,最基本的原因是他的保皇运动在海外推行不顺,与孙中山的革命派在路线上与人事上都有激烈冲突。双方在《新民丛报》与《民报》就社会主义问题、土地国有化问题,以及中国日后应采取的经济路线,都有严重的争执,所用的语言近乎是不共戴天式的对立。梁甚至以“不必行”、“不能行”、“不可行”来激评《民报》的主张,双方言辞之惨烈,近乎党争式的手法。(参见本书第6章)在1906-1907年与孙派人士激烈“党争”之后,梁基本上可说是势单力薄地停战了,《新民丛报》在1907年7月正式停刊(《年谱长编》页224-229详述此事经过)。我们因而可以理解,在这种郁闷心情之下所写的《王荆公》,难免会把自己的“党争”境遇,移情到王安石与司马光、新法与旧党的架构上倾泻,而最能具体呈现这种政争的题材,自然就是青苗法、市易法、募役法这几项财经新政。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我们就应该从政治的观点来读《王荆公》,而不必以财经分析的深度来苛责他。

换句话说,如果读者认为梁对王安石财经政策的见解,是表层化的肤浅批评,并挟带过多政治上的明显立场,这是对的,因为这正是梁在1908年时的心情写照。与孙派之间的“党争”感受,对梁而言并非首次。回想在戊戌政变期间,他和康有为、光绪皇帝之间的结盟关系,正犹如宋神宗、王安石、吕惠卿等人的新法结盟。梁所面对的慈禧太后与守旧派人士,在北宋的版本岂不就是神宗所面对的太皇太后曹氏(仁宗的皇后,元丰二年十月崩),和以司马光为首的元祐党人吗?

虽然梁在“自序”内说他“自余初知学,即服膺王荆公,欲为作传也有年”,但为何要在1908年“事业皆濒危机中”中写《王荆公》呢?或许另有一项刺激性的因素。根据东一夫(1980:17-18)的解说,日本的忧国史学者吉田宇之助,在明治三十六年(1903)出版《王安石》(序文6页、正文304页),可说是近代第一部论王安石的专著。吉田写此书的时机,正是日本国内政党斗争的激烈时期,对俄罗斯的政策摇摆不定[翌年(1904)即发生日俄战争]。这个局势和北宋王安石的处境类似,所以吉田在那个时间写《王安石》,对日本的政局而言确是有其可借镜之处。吉田在书中称扬王安石是“政治家中的大政治家”,这和大正、昭和时期汉学家的观点并不相同。

更引起梁注意的,可能是吉田在序言里引述爱国史学者德富苏峰的诗:“毕世心事在经纶,余技辞章亦绝伦;时俗奚知济世略,枉将安石做文人。”德富是当时日本文坛的名人,笔锋甚带情感,有人说梁在《新民丛报》的笔法与内容,甚多学自(或抄袭自)德富(参见本书第12章注[110])。吉田的书出版后,梁应该知道,尤其他一向注意德富的文章,所以有可能知道吉田所引述的这句诗。吉田对王安石的推崇,以及日本在1904年日俄战争上的胜利,想必更刺激了梁对这本书的关切。

所以梁在失意的1908年,才会“发愤取《临川全集》再四究索”,并参照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快笔写出他心中构思已久的《王荆公》。和吉田的《王安石》一样,梁的这本书也是中国近代最早的一本王安石传。我没有吉田的书可用来对照双方的观点与内容,但我对梁的《王荆公》有三个观感。(1)取材上大都是抄录《临川全集》和《王荆公年谱考略》,而且有不少段落是长篇幅地全文转抄。(2)依题材的内容,佐以清末的词语解说,甚至时常以不贴切的“银行”、“金融体系”、“社会主义”,来比附解说北宋新法的内容。(3)政治立场倾向过度鲜明:对王安石与新法,几乎是无批判地称扬与辩解,而对司马光等元祐党人,则持激烈的批判态度。

用这种笔法所写的传记,说服力必然不够,几乎可以说是以情绪性的宣泄为主轴,而无分析的深度可言;就算王安石复生,也未必感激这种廉价的平反。

若把视野放宽拉高,与王安石相关的纠葛议题,会让人联想到记载西汉财政经济问题大争辩的名著《盐铁论》。那本书内所涉及的诸项问题,在本质上直到晚清、民初都未曾间断过,几乎可以夸张地说:《盐铁论》内所涉及的专卖、平准、均输、边防、贪污、贫富、奢俭等诸问题,在汉民族的经济史上是结构性和贯穿性的问题。西汉的桑弘羊、北宋的王安石、明代的张居正,岂不都面临类似的处境?

从政治的角度来看,盐铁会议的目的是要打倒以桑弘羊为首的政治势力,切入点是在批判桑派人士的财经路线(以盐铁问题为核心),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了相当大的恶果。桑派人马后来会被杀除,其实在这项会议筹备时他们就应先有心理准备。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这场激烈的争辩,在双方肉搏式的对抗之后,所得到的具体结论却很小:只废除了“郡国榷沽、关内铁官”。当初会议的主题是要废除盐铁国营专卖,但最后所得到的结论,却只是“贤良、文学不明县官事,猥以盐铁为不便”[《盐铁论》(41取下)]。也就是说,只废除了小额的酒税和关内铁官。盐铁会议主要的意义,反而是政治效果远大于经济效果。王安石的财经新法,从这个角度来看,岂不是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