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快乐心灵的名家散文(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
21151400000085

第85章 我所丢失的

◎文/李汉荣

拿破仑丢了就丢了吧,我不会忘了他。

我丢失的月光

我记得那个十八岁的夜晚。我送刚上完晚自习的女同学回家。当时天很黑,我们步行要经过几座野坟,涉过两条小河,还要穿过一片人烟稀少的旷野。我很感激这位女同学对我的信任。她长得漂亮,又很聪明,我朦胧中爱慕着她。我本来也怕走夜路,但得了她的信任,一下子有了英雄的胆量,不仅不怕,而且暗暗希望出一点不大不小的险情,我会奋力保护她,甚至为她受伤,也是我的幸福。险情没出,月亮却出来了。旷野被月光浇铸成半透明的梦乡,这山隐约如突然驶回来的古船,河水粼粼着世上能想象到的最好的丝绸,麦苗和野草佩戴着露珠的首饰,俯下身去,就能发现植物的快乐,那种单纯和透明的快乐,肯定是动物和人所不能体会的。

但是我也有植物不能体会的快乐。我走在月光里,走在露珠的叮当声里,走在无数星星们凝视着的时间里,我的身边走着—位纯洁的姑娘。天空无限,旷野辽阔,天与地之间,是月光铺成的长廊,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月光就这样铺下去。我们到达的尽头会是什么呢?肯定是一个好地方,肯定是有着更多月光的地方。在那里,依旧走着我,我的身边,依旧走着这纯洁的姑娘。

在一望无际的月光里,走着两个单纯的身影。我的身边,是一位美丽的姑娘。

那个夜晚,我心里没有半点非分的冲动和想法。我甚至没有想过她的身体,似乎也没有看见她的身体,我觉得,和我一起行走的,是一片温暖而胆小的月光。

月亮用天上的光雕塑我们。我当时想,也许就为了让我们更美丽更清澈,月光才长途跋涉来到地上。它用亘古的皎洁仔细地渗透,长久地覆盖,反复地浇铸,就是为了让大地上的身影配得上天上的光亮,就是为了让生命的存在成为一件美好的事情。

那个夜晚我多么幸福啊。我的身前身后头顶脚下全是月光,我的身体里灵魂里全是月光。

那难忘的十八岁的夜晚,十八岁的月光。

不瞒你说,从那以后,我的夜晚渐渐混乱,我的月光也渐渐稀薄,在月光下看人看物,很少有那种透明的感动,我已经变得复杂(据说是成熟)的眼睛,再也看不见单纯的形象里呈现的无限意味。假如在今夜的月光里走过一位女性,我首先看见的是她的身体,也会想起她的灵魂,但不是用眼看到的,而是用文化的方法和语言去解释出来的。当然我不会轻易有什么非分的冲动和想法,但是,那种透明的、从灵魂里荡漾而来的美好感觉却是很少了。

即使我活到八十岁或者一百零八岁,我都觉得那十八岁的月光,是一生里最好的月光,是最应该珍藏的月光。

我丢失的牙齿

多年前,我参加一场业余篮球赛。输赢我早已忘记了,只记得我失去了一枚牙齿。

一个快球传来,砰一声,砸在嘴上,吐出半口血,血里裹着断了的牙齿。

怎能忍心随便抛弃它。垃圾堆、污水沟、荒郊墓地,绝不是我的牙齿的去处。

替我咀嚼过多少难以咀嚼的食物。那些坚硬的日子,那些被过多的盐碱浸泡的日子,那些必须忍受的孤独苦难的日子,牙齿,我亲爱的牙齿,你坚持在我的生命里,替我分担着,替我忍受着。

一旦有了鲜美的食物,首先让舌头分享。

有着铁的锋利,却很少像铁那样精于去伤害。偶尔伤了舌头,你首先疼痛得自己把自己紧咬起来。

多数时候你羞于露面,像栖居深山的隐士。而当喜悦从内部启发了你,人们终于看见微笑的牙齿,比脸似乎更有表情。

护送大量的食物进入身体的江河湖海,只摄取小小的一点营养补给自己。

甚至老虎、豹子、狼的牙齿,都有着比较高贵的品质。这是骨头的品质。没有一根骨头仅仅是为自己的,它支撑一个比它自身更大的宫殿。

牙齿正是这样一种更为精致的骨头。

因此我的牙齿并不特别值得表扬。

因此,我想向所有生命的牙齿表示敬意,是它支撑了一座座庙宇,坍塌之前,一直是它苦苦坚持。

而且牙齿从不背叛。没有一粒牙齿,从一个牙床投降到另一个牙床。哪怕另一个牙床多么富贵多么显赫。牙齿,甘愿随一个生命去受苦去死。

所以,每当我在野地上古墓里看见一枚枚动物的或人的牙齿,我禁不住有些心惊齿寒:它们,多年前也曾经认真坚持过忍受过,也曾经认真咀嚼过那些好过或不好过的日子呀。

我能随便抛弃了我这不幸提前遇难的牙齿么?

我一人扛了镢头,去了山里,我把牙齿深埋在一片柏树林里。

我希望它在百年千年之后,在我早已不在的日子里,仍在土地深处咀嚼时间,以它微不足道的颗粒,参与地质演化,或许因为它,岩层的历史有了微妙的细节。

如果有后人不小心挖出了它,我希望他对它给予一点尊重和缅想:它替一个生命承受过,它咀嚼过许多坚硬的食物,它并不贪婪,除了必须的咀嚼,它不曾伤害过什么;或许无意中伤害了碰破了什么,但时间已经加倍报复了它,那么,原谅它吧。

如果恰好是一位牙科专家发现了它,他或许会通过对比和考证,知道他们的牙齿,是退化了还是进化了。

最终,它将在岩层深处,回想它的从前,从前……

我丢失的《拿破仑传》

早年常做英雄梦,尤其二十多岁的时候。那时最爱读伟人、英雄的传记;有了收录机之后,反复播放的,经常是贝多芬的《英雄》、《命运》,有时手里捧读一本英雄传记,背景音乐就放那激昂、宏大的古典交响。真可谓:目所遇者英雄,耳所闻者英雄,心所思者英雄。

我被英雄的梦想挟裹了。

那时也一知半解地读历史,竟有了自己的历史观:你瞧,历史不就是英雄人物、大奸大忠的名单录和功劳簿吗?

恰好尼采正热,他的超人哲学与英雄的梦想一拍即合,他那天才的激情和雄辩更使你坚信,若不做超人和英雄,人生就白活了。尼采不是借查拉图斯特拉之口在山顶上这样说了吗:超人的出现使人由大地的皮肤病变成大地的意义。人怎能甘愿做大地的皮肤病呢,必须成为英雄超人,成为大地的意义。

我得承认,尼采哲学有一种狂热的青春激情,有一种于峰顶俯瞰深渊的极端和深刻,也有一种颠覆传统价值和伦理基础的狂风般的力量。但是他的哲学也加强了世界的虚无感,超人梦固然激发了生的意志,但超人的自然背景和价值背景被抽空了,以意志和审美的冲动凌驾万有之上,超人所登上的存在的峰顶,能看见什么呢?或许依然是虚无。尼采最终疯了,一种不能拯救自己的哲学,又怎能拯救别人?

这些只是后来的认识。当时的尼采,搅得我魂不守舍,喜怒无常,甚至不屑于衣食住行这些基本的日常生活,觉得英雄就应滚干一番大事,或者在精神领域里纵横古今,凌虚高蹈,创立学说,启示众生。

就在我上不着天下不挨地,飘浮于英雄的天空和生存的大地之间,却不能着陆于一个基本的、常态的人生基点并为此十分痛苦、焦虑和茫然的时候,孔夫子走近了我。从前也曾聆听过他的话语,但这一次认真靠近孔子并走进孔子,我发现孔子是这般朴素和亲切,在对人的平常生存和情感的体认中,呈现出一种深刻和睿智和宽厚的慈爱。这是土地的哲学河流的美学雨水的伦理学。孔子并不鼓吹英雄梦想,不煽动人去征服去发疯,他让人尊敬生命,尊敬自然,尊敬生活,尊敬诗意和美德,尊敬能够安妥我们身体和心灵的美好事物。

孔子是老师,是宽厚的兄长,是精神和道德的父亲。这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一直在寻找精神上的父亲。人,终其一生都是一个孩子,在苍茫的宇宙里,在永恒的时间长河里,人始终都在漂泊和迷惑之中,人,怎么能不倾听一种更宽广的智慧的声音,就能安妥自己的灵魂?这时候我是如此心悦诚服地爱上了孔子:他朴素而高贵,宽广而仁慈,他的哲学不虚妄不迷狂,像草木对大地的认同,星星对夜晚的认同,珍珠对大海的认同,他的哲学是认同的哲学,认同自然的常态生活的常态人的常态,认同美德和产生美德的人性基础。我爱孔夫子,今生或来世,他都是我永恒的精神的父亲,即使我超越我飞翔,但都走不出孔子的精神磁场,走不出他对人性的基本理念:做一个好人、一个健全的人,比什么都重要。

这也就不奇怪了,为什么我搬了几次家,丢了许多书,那本《论语注释》和有关孔子的书一本也没丢。

前不久又搬家,又丢了十余本书,其中我收藏多年的《拿破仑传》不见了,伟大的英雄竟不能看管好自己,英雄并不能阻止自己的丢失。丢了就丢了吧,让世界少一些英雄,多一些好人、善良人吧。英雄是喜欢折腾、热衷征服、醉心霸业的。英雄出世,鸡犬不宁。没有几十万摊血是染不红英雄的帽子的,没有几十万根骨头,能撑得起一个大英雄的宫殿?没有英雄,世界顶多平庸一些罢了,但平庸的世界比灾难的世界,谁更接近常态?与一个诚恳善良的好人相处,我感到安全而愉快,与一个张牙舞爪自我膨胀的“英雄”或自封的“英雄”相处我感到别扭和压抑。当然,真正的英雄来到我的身边是什么情况我还没有体会过。但我以为,孔夫子不也是精神世界的真正英雄吗?但他是平易的、朴素的、宽厚的、仁慈的。我心目中的英雄,只是那种努力完善着自己的精神世界和道德情操的好人,一个永远走在心灵长途上的人,就如我视为精神之父的孔子。他从万有里不停地汲取真理的元素,却不伤害世界的一根草木;他从存在的大空虚里寻找精神的疆土,并把虔敬的心置放其间,于暗夜里搜寻更多星月的精华。他为天地万物服役,为真理和美德工作,他不声张,不狂妄,他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他以谦卑的心,温和的语调,说出点什么,但不是训斥和教导,他在与更深奥更永恒的存在商量和交谈。

拿破仑丢了就丢了吧,我不会忘了他。但是,滑铁卢的青草,比英雄的头发的生命力,肯定更长久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