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跟李嘉诚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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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投资谋略之利益共享,实现共赢(1)

李嘉诚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搞投资首先要具备“有钱大家赚”的意识,不能吃独食。任何时候都要顾及他人的利益,是李嘉诚又一投资风范。一般来讲,凡是跟李嘉诚合作过的人,大都会赚得盆满钵满。如果对方赔了,李嘉诚即使面对大好形势也不会再赚,“要赚大家一起赚,要赔大家一起赔”是他的投资信念。李嘉诚不仅对合作伙伴如此,对下属更是这样,当事业有发展的时候,他懂得让下属分享利益。也许有人会疑惑,在商言商,皆为利来,你把钱给别人了,自己不就少了吗?其实不然,这里存在着一条商场“悖论”,也就是你把利益分享给别人,你的利润不会减少,只会增加。看似悖论,其实道理很简单,对方获得了利益,当有了好机会时自然先想到你,而职工也会更加卖力地为你工作,赚的钱自然越来越多。

1.分些利益出去,把对手变成伙伴

你要相信世界上每一个人都精明,要令人家信服并喜欢和你交往,那才最重要。

——李嘉诚投资箴言

搞投资始终要有一种长远的眼光,不仅要分析事情会有什么样的发展趋势,还要研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去应对。当你做到这一点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留下了余地,因为你已经懂得了分利益给别人。

我们都知道商场如战场,生意上的事情更是沉浮多变。聪明的投资家每做一次决定的时候,一定会对整件事情有着通盘的考虑。为了降低风险和避免可能会出现的失败,总是会给自己留下足够的撤退空间。

在长江实业走向成熟和壮大的过程中,多年来一直都有着大手笔投资和收购的行为。因为有着过人的智慧、冷静的态度和雄厚的实力,李嘉诚被人们戏称为拍卖场上的“擎天一指”。但是,就算对于李嘉诚来说,也不可能在每一次投资和竞争中都能做到稳稳当当、无惊无险。这对于其他任何人而言,也同样是不可能的事情。只不过因为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又时常能以冷静的态度去判断形势,而且也懂得利益均沾的投资原则。

1987年11月27日,位于九龙湾的一块政府公地拍卖,因为地理位置良好,拥有极高的开发价值,房地产界的多数大亨都参加了这块地皮的拍卖,当天李嘉诚也出现在拍卖场上。

那块公地占地面积为24.3万平方英尺,底价为2亿港币——每口竞价为500万港币。从一开始,拍卖的场面就异常火爆,火药味也特别的浓。一开始李嘉诚就和一位竞标者连叫两口,底价连跳两次。就在这个时候,拍卖场上响起了一个李嘉诚非常熟悉的声音:“2.15亿”!李嘉诚回过头一看,原来是胡应湘。

胡应湘在商场上被称为“飞仔”,毕业于美国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土木工程系。因为当初李嘉诚进入房地产界的时候还请教过他,所以后来两人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当李嘉诚回头对胡应湘微微一笑表示招呼的时候,胡应湘也报以笑容,不过这时候地价已经被各路英雄抬到了2.6亿。李嘉诚不慌不忙地举起手叫到“3亿”,将地价连跳八口,正在大家一片哗然的时候,胡应湘沉着应战,又将价格连抬十一档,喊出了3.55亿港币的高价!这时拍买会掀起了高潮,一时间郑裕彤等房地产界大哥级的人物也加入竞价。

这时人们都在兴奋之中,很少有人注意到李嘉诚的得力助手周年茂悄悄地走到胡应湘的助手何炳章身边,对他一阵耳语。结果,胡应湘居然从此就退出竞投不再应价。在人们都感到意外的时候,叫价已经加到4亿港币,是底价的两倍了,拍卖场敏感的临界线就要到来。拍卖场突然安静下来,竞投各方默默在心里打着自己的算盘。这时候,李嘉诚再次举起他的“擎天一指”,报出4.95亿港币的天价,令在场的所有人瞩目。

想必这个价格也不会有谁再跟着喊下去了,拍卖师一锤定音,李嘉诚终于将这块公地收入怀中。不过,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在拍卖会后李嘉诚立刻宣布:“这块地是我和胡应湘先生联合所得,将用以发展大型国际商业展览馆。”原来,这就是为什么看起来来势汹汹的胡应湘会突然退出竟投的原因。

后来,有房地产分析专家评论说:据估计,李嘉诚在拍卖前就将此块公地的最高竞投价定为5亿港币,这个价格同时也应该是其他所有人心里的最高价。虽然看似出价很高,而且他决定和胡应湘共享利益,但是李嘉诚在这中间还是能够获得丰厚的利润。

李嘉诚之所以以利益共享的条件来请胡应湘停止竞价,还是因为他在竞投的时候做了长远的打算。李嘉诚事先给自己订了5亿港币的底线,而且他也很有把握地估计,没有意外情况发生的话,这个价格差不多就是最后的成交价。但是,李嘉诚没有想到在拍卖场上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如果胡应湘一直和他叫板,最后的价格肯定会超过自己的底线。如果是这样,即使这块地最终还是落在自己手中,也没有什么利润可取了,对于任何一个竞标者来说,越来越高的价格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分出一点好处给胡应湘,以防止他和自己继续在较量中抬高地价,这一招给李嘉诚留下了很大的回旋余地。这不仅能帮助李嘉诚在预期的价格之内竞标成功,将发展空间巨大的公地揽入怀中,他在与胡应湘分享利益的同时又在拍卖场上化敌为友,为自己将来的发展多留下一条后路。所以,有时候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占优势的事情,对自己将来的发展却会有着极大的帮助。懂得分一些利益给别人,确实是一个投资人必须重视的问题。

2.主动打出以利人为先的牌

有钱大家赚,利润大家分享,这样才有人愿意合作。假如拿10%的股份是公正的,拿11%也可以,但是如果只拿9%的股份,就会财源滚滚来。

——李嘉诚投资箴言

俗话说:“利人才能利己”。一个聪明的投资人,总是在不断地调整经营策略,不能总把自己的利益摆在别人的利益之上,要学会利人法则。在公司私有化的过程中,尤其要懂得这一法则。

私有化是指改变原有上市公司的公众性质,使之成为私有公司。按证券条例,公司上市必须拨出25%以上的股份挂牌向公众发售,即使是家族性的上市公司,本质上也是公众公司。

公司上市,收购公司以及供股集资,都是“进取”。将公司私有化,取消其挂牌的上市地位,即“淡出”。“淡出”也是收购,即大股东向小股东收购该公司股票,使其成为大股东的全资公司。取消挂牌后的私有公司,不再具有以小搏大、以少控多的优势。但私有化的公司,将恢复不受众股东和证监会制约监督的优势。

随着长实系集团的逐渐庞大,它自身已经具备了浩大的集资能力。因此,李嘉诚先后决定把国际城市、青洲英泥、嘉宏国际私有化。

上市骑牛,退市借熊——熊市淡风劲吹,股价低迷,自然大大有利于向小股东进行全面收购的大股东。道理谁都懂,但要真正掐准时机,并非那么简单。

1984年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草签后,香港投资气候转晴,股市开始上扬。1985年10月,李嘉诚宣布将国际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价1.1港元,较市价高出一成,亦较该公司上市时发售价高出0.1港元。小股东大喜过望,纷纷接受收购。

如果李嘉诚赶在两年前或两年后的股市熊市,便可抢到“低价”收购的好价钱,对自己大大有利,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对此,李嘉诚解释道:“我们不是没想过,但趁淡市以太低的价钱收购,对小股东来说不公平。”

李嘉诚在股市中的形象一向极佳,原因是他时刻不忘照顾小股东的利益。由于得到股民拥戴,李嘉诚在股市中时常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纵横股海,如鱼得水。

李嘉诚第二次私有化,是收购青洲英泥。1988年10月,长江实业宣布将青洲英泥私有化。长实控有其44.6%股权,以20港元一股的价格进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比市价17.7港元溢价13%,共涉资金11.23亿港元。到12月30日收购截止期,长实已购得九成半股权,从而可以强制收购,完成私有化。全资控有后的青洲英泥,自然成为该系全资附属上市公司,现在申请摘牌,就变成长实旗下的私有公司了。

私有化之后,李嘉诚不再使长实系所有公司的经营和实绩都暴露在公众面前,同时也避免了业务重叠,使机构更为精简。在许多商业活动中,李嘉诚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李嘉诚的第三次私有化,收购的是嘉宏,其过程一波三折,远不如收购国际城市和青洲英泥那么顺利。

嘉宏是长实系四大上市公司之一,于1987年将港灯集团非电力业务分拆另组嘉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而上市。上市时,和黄控嘉宏53.8%股权,嘉宏控港灯23%股权,嘉宏综合资产净值为44.57亿港元。到1992年6月底即将完成全面收购时,市值为155.09亿港元。

1991年2月4日,控股母公司和黄宣布将嘉宏私有化建议,以每股4.1港元价格将嘉宏收归私有,共涉资金118亿港元,被舆论称为香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计划。

收购价比市价溢价7.2%,和黄当时拥有嘉宏65.28%股权,实际动用资金41亿便可完成收购。李嘉诚解释,收购的主要原因是嘉宏盈利能力有限及业务与长实、和黄重叠,并声称不会提高收购价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价格收购,他会考虑出售。

证券界认为,市场投入40多亿资金,将会对1989年后香港股市的萧条带来刺激,有助于股市的复苏。

当时,嘉宏资产估值在每股5至6港元的水平,而和黄开价4.1港元,即折让一成多收购,显然是肥了大股东,损了小股东。

因此,小股东纷纷质疑,并表示反对,嘉宏私有化建议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不足1/4的支持而胎死腹中。

证券界认为:“流产的原因,是收购价偏低,收购方对嘉宏的评估与实际业绩的差异。和黄出价太低,远不及1987年上市供股价4.3元的水平。李嘉诚素来关注小股东的利益,而和黄的收购建议对小股东照顾不够,有失长实系的一贯作风。”

据传,嘉宏主席马世民表示不提高收购价,也是私有化失败的原因之一。另外,小股东反对私有化,除认为和黄条件“苛刻”外,看好嘉宏的前景,舍不得“忍痛割爱”,又是私有化失败的一大原因。

这对嘉宏来说,无疑是鼓舞及鞭策。李嘉诚还会将嘉宏私有化吗?按规定,私有化失败,一年之内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议——嘉宏何去何从,将于一年后见分晓。

“大限”满后,1992年5月27日,和黄重提嘉宏私有化。收购价每股5.5港元,较停牌前收盘价高出32%,涉及资金58.38亿港元。李嘉诚当日表示,私有化目的在于简化机构,对和黄是否供股集资来筹措收购资金,李嘉诚不做表态。在7月10日的嘉宏股东会议上,私有化建议以96.7%赞成票获得通过。

这次私有化,和黄以每股5.5港元的价格收购小股东36.6股权,实际动用资金50.84亿港元。这次的收购价,比上一次的出价4.1港元提高了36.62%,但比资产净值每股6.4—6.5港元的水平仍有折让。而收购之所以成功,是大股东既保全了自身利益,又顾及了小股东的利益。

这次私有化,既有失败的教训,又有成功的经验。总而言之,照顾小股东的利益,就容易成功,反之,就容易失败,也是说,利人方能利己。

3.自己赚钱也要让别人赚

如果一单生意只有自己赚,而对方一点不赚,这样的生意绝对不能干。

——李嘉诚投资箴言

投资最忌讳以眼前的利益为利益,而不知道从长远的地方争取到利益。用李嘉诚的话说,登高远望才能看到长远利益。一个有大作为的投资人,眼光确实是他的利器。

一些人目光只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只求自己独吞利益。恰好是赚得一时之小利,而失去了长远之大利。李嘉诚正相反,他舍弃了小利,而赢得了大利。小利不舍,大利不来,这是定则。

李嘉诚说过:“如果一单生意只有自己赚,而对方一点不赚,这样的生意绝对不能干。”意思是说,做生意应该利益均沾,这样才能保持久远的合作关系。相反,光顾一己之利益,而无视对方的权益,只能是一锤子买卖,自己将生意做断做绝。

李嘉诚控有香港最大的综合性财团,多年荣膺香港首富乃至世界华人首富。但他同时又是个道德至上者,他说的每句话,无不符合道德规范。他既是这样说,亦是这样去追求,谨慎小心,唯恐有什么闪失。

在西风氤氲的十里洋场香港,李嘉诚能将大发达与守道德较好地结成一体,实为难得。对这么一个“完人”,谁不愿意与他做生意呢?由此可见,既守道德,又生财有术者,实在是商家之上乘。

北角的长江大厦是李嘉诚拥有的第一幢工业大厦,是他地产大业的基石,又是他赢得“塑胶花大王”盛誉的老根据地。

20世纪70年代后期,香江才女林燕妮为她的广告公司租场地,跑到长江大厦看楼,发现李嘉诚仍在生产塑胶花。此时,塑胶花早过了黄金时代,根本无钱可赚。长江地产业当时的盈利已十分可观,就算塑胶花有微薄小利,对长江实业来说,增之不见多,减之不见少。因此林燕妮甚感惊奇,说李嘉诚“不外是顾念着老员工,给他们一点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