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动物故事枕边书Ⅰ:打开孩子眼界的128个动物进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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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消失的王者(6)

对于生活在沙漠中的动物来说,生存就是永不停息的斗争。白天,天气热得使人无法忍受,大风将空气中仅存的一点点水分都带走了;夜晚,寒冷则又代替了炎热。动物们要想适应这样变化多端的自然环境,就必须进化出一系列的特征:它们身体的颜色很浅,以便能反射太阳的光热;耳朵大大的,并且密布血管,有助于降低血液的温度。它们还要习惯在晚间活动,以防止脱水。但是,即使适应性再强的动物,在一定的时间内也必须喝足水。

阿拉伯大羚羊就是一种适应性超强的动物,在非洲南部的大沙漠中,没有任何动物的适应性能与大羚羊相比,它能从所吃的植物中汲取水分。大羚羊主要在晚间进食,这是因为白天植物的茎、叶等从空气中吸收的水分较少,而在夜晚,气温下降以后,它们所吸收的水分相对的要增加很多。同时,大羚羊的身体也具有储存水分的能力,因而它们能够坚持很长时间不喝水。

大多数动物同人一样,体温一旦超过38℃,就会流汗;当体温超过42℃时,就会死亡,但大羚羊则在体温达到45℃时,仍能存活。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大羚羊的脑下有大量的血管和毛细血管网,当体温超过42℃时,它们就开始喷气。流经嘴唇、舌头、喉咙的血液降了温,经毛细血管网进入大脑血管,因此敏感的脑组织就不会受到高温的侵害了。

在一天最炎热的那几个小时中,阿拉伯大羚羊会来到寸草不生的沙漠地带。虽然这里没有树木、草丛,也没有阴凉,但是在这些平地上,白沙能够反射太阳的光线和热量。相比较,这里的温度则是最低的。

大羚羊身体的颜色对它们的抗热也有帮助。当它们趴下的时候,就将自己身体上颜色深的部位掩盖住了。这样,在沙地上,大羚羊和地面的白沙就融为一体了,因而能防御敌害的袭击。大羚羊还有一项过人的本领呢!那就是:它们能够用自己的身体挡住风沙的进攻,在阳光下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虽然阿拉伯大羚羊对热带沙漠的适应能力超强,但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杀,大羚羊的数量在逐年减少。1972年,阿拉伯地区的最后一只野生大羚羊也被捕杀掉了。因此,阿拉伯大羚羊这一物种被公认已经灭绝。1980年,阿拉伯国家从美国引进了10只羚羊,先是进行人工饲养,然后放归野外。现在,在阿拉伯地区,大羚羊的数量又开始上升了,但可惜的是,这已不是原始的阿拉伯大羚羊了!

漂泊的中国精灵——麋鹿

中国历史小说《封神榜》中所描写的姜太公的坐骑是“四不像”,你知道这个“四不像”是什么东西吗?它就是麋鹿。

麋鹿是一种长相很奇怪的动物:它的面似马非马,蹄似牛非牛,尾似驴非驴,角似鹿非鹿,故俗称“四不像”。它曾是一个繁盛的物种,也是中国的特产动物。它雌性头上无角,雄性角的形状特殊,没有眉杈,角干在角基上方分为前后两枝,前枝向上延伸,然后再分为前后两枝,每小枝上再长出一些小杈,后枝平直向后伸展,末端有时也长出一些小杈;头大,嘴部狭长,鼻端裸露部分宽大,眼小,眶下腺显著。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多肉,有很发达的悬蹄,行走时带有响亮的磕碰声;尾特别长,有绒毛,呈灰黑色,腹面为黄白色,末端为黑褐色。夏季体毛为赤锈色,颈背上有一条黑色的纵纹,腹部和臀部为棕白色;9月以后体毛被较长而厚的灰色冬毛所取代。

麋鹿喜欢在温暖湿润的沼泽地带生活,嫩草和各种水生植物是它们喜爱的食物。雄麋鹿浑身是宝。麋鹿茸是上好的中药材。

大约从200万年前开始,中国辽宁以南的东部广大地区,是它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但随着森林的破坏,麋鹿生存的地盘逐步缩小。

1865年深秋的一天,一个叫让·皮埃尔·阿曼德·大卫的法国动物学家(也是一位神父)在北京南郊考察,看见了这种奇兽,满怀好奇,便在寒冷的夜晚用20两纹银买通了看守猎苑的卫兵,获得两张麋鹿皮和头骨。

他把这些标本送到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鉴定,发现它是没有做过科学记录的世界珍兽。兴奋不已的大卫立即把这些标本展出,引起世界震惊。从此麋鹿的英文名字叫做“大卫神父鹿”。

此后的十多年间,中国的麋鹿被英、法、德、比等国外交官和传教士或明索,或暗购,先后运出去很多头,分布养在欧洲各国动物园里供人观赏。由于1894年永定河发大水,冲垮了皇家猎苑的围栏,使许多麋鹿逃散。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使世上仅存的野生麋鹿群在中国的土地上消失。

幸有少量存于欧洲,最后仅剩18头,被养在英国乌邦寺,经过一个世纪的养护,种群才得以恢复。1985年回归到北京南海子,中国麋鹿从1985年首批回归38头,被放养于北京南海子的千亩鹿苑后,逐渐繁衍壮大。至2001年初,已经达到1300只,麋鹿失而复得、重引入的成功是向国际社会展示的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就,它既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活的教材,也是向公众表达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之可能性与必要性的重要范例。

仰天悲啸的北极熊

北极熊是北极地区最大的食肉动物,因此也就是北极当然的主宰。如同企鹅是南极的象征一样,北极的代表就是北极熊了。

北极熊全身披着厚厚的白毛,甚至耳朵和脚掌亦是如此,仅鼻头一点黑。而且其毛的结构极其复杂,里面中空,起着极好的保温隔热作用。因此,北极熊在浮冰上可以轻松自如地行走,完全不必担心北极的严寒。北极熊的体形呈流线型,善游泳,熊掌宽大犹如双桨,因此在北冰洋那冰冷的海水里,它可以用两条前腿奋力前划,后腿并在一起,掌握着前进的方向,起着舵的作用,一口气可以畅游四五十公里。北极熊爪如铁钩,熊牙锋利无比,它的前掌一扑,便可以将人的头颅打得粉碎,身首异处。北极熊奔跑起来,风驰电掣,但并不能持续太久,只进行短距离冲刺。所以如果你在北极遭到了北极熊的攻击,你可以跟它商量进行长跑比赛,这样北极熊必败无疑。

每当春天和初夏,成群结队的海豹便躺在冰上晒太阳时。北极熊会仔细地观察猎物,然后巧妙地利用地理形势,一步步地向海豹靠近。当行至有效捕程内,北极熊则犹如离弦之箭,猛冲过去。尽管海豹时刻小心谨慎,但等发现为时已晚,巨大的熊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下来,顿时脑浆涂地。

在冬天,北极熊又会以惊人的耐力连续几小时在冰盖的呼吸孔旁等候海豹,全神贯注,一动不动,犹如雪堆般,并会用掌将鼻子遮住,以免自己的气味和呼吸声将海豹吓跑。当千呼万唤的海豹稍一露头,“恭候”多时的北极熊便会以极快的速度,朝着海豹的头部猛击一掌,可怜的海豹尚未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脑花四溅,一命呜呼。

对于那些躺在浮冰上的海豹,北极熊也有一套对付的方法。它会发挥自己游泳的专长,悄无声息地从水中秘密接近海豹,有时它还会推动一块浮冰作掩护。捕到海豹后,便会美餐一顿,然后扬长而去。北极熊的聪明之处还在于,在游泳途中若遇到海豹,它会无动于衷,犹如视而不见。因它深知,在水中,它绝不是海豹的对手,与其拼死拼活地决斗一场,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不如放海豹一马,也不消耗自己的体力。

北极熊出现的历史并不长,它们和棕熊的亲缘关系非常近,可能是在大约20万-50万年前从棕熊分化出来的。因为它们的祖先像绝大多数的熊一样是生活在北半球的,所以北极熊进化出来后就在北极生存了下来。

北极地区的土著人,对北极熊十分尊重和崇拜,但他们仍然捕杀北极熊。据说,在古代,爱斯基摩人有这样一个风俗习惯:人死之后,或者病残者,均会被送到北极熊经常出没的荒野。在那里,他们正襟危坐,等待着北极熊来吃。因为他们懂得,只有北极熊生存下去,他们的子孙后代才会有北极熊可捕获,才可得到足够的食物,从而能得以生存下去。在北极地区的土著人捕到北极熊后,都要举行隆重的仪式。比如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为了庆贺捕到北极熊,常跳起“熊舞”;最特别的是,西伯利亚的爱斯基摩人在肢解北极熊时,先取出心脏,然后切成碎块,抛向身后,以超度北极熊的亡灵,因此北极熊的数量越来越少。

惟一能够飞翔的兽类——关岛大蝙蝠

1944年的太平洋战争,美国陆军在强大的海军和空军的掩护下登上塞班岛和关岛,继而彻底占领马里亚纳群岛,从而切断日本本土与南太平洋诸岛的海上交通线,并为收复菲律宾以及对日本本土实施远程轰炸创造条件。

太平洋战争后,关岛成为美国重要的军事基地,名气飙升。使关岛闻名遐迩的还有它的优越的自然风光以及一种岛上的奇特动物——关岛大蝙蝠。

蝙蝠类是惟一真正能够飞翔的兽类,而关岛大蝙蝠是空中飞行的哺乳类动物中最大的一种,就像一只家鸡那么大。它们虽然没有鸟类那样的羽毛和翅膀,飞行本领也比鸟类差得多,但其前肢十分发达,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特别长,并由它们支撑起一层薄而多毛的,从指骨末端至肱骨、体侧、后肢及尾巴之间的柔软而坚韧的皮膜,形成蝙蝠独特的飞行器官——翼手。

关岛大蝙蝠的外表有些恐怖,像是长了翅膀的大眼狐狸。在关岛,它主要是吃水香蕉等水果,也吃昆虫。由于蝙蝠其貌不扬,身带各种不明菌群,几乎在世界各地都被认为是一种不吉祥的动物,因而蝙蝠在英文中的意思是“轻佻的老鼠”,表示了对它的不屑。但这种情况在关岛是个例外。

关岛地处西太平洋马里亚纳群岛的最南端,气候全年和暖,平均温度为摄氏27度,很适合大蝙蝠的繁殖。但20世纪以来,关岛大蝙蝠遭遇到前所未有的重创。1968年,最后一只关岛大蝙蝠被食客吞下。

最喜欢吃大蝙蝠的,是关岛岛内的土著莎摩罗族人,但食用数量很有限。自美国军队进驻关岛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岛上三分之一的土地变为了军事基地,热带雨林被大肆砍伐,环境遭到空前的破坏,大蝙蝠栖息的树木暴露在台风中,生存和繁衍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关岛现代商贸的繁荣,很多香蕉园主为使果物不受侵害,大规模射杀大蝙蝠,使大蝙蝠的数量越来越少;再有,由于关岛大蝙蝠个大肉肥,外来者视之为岛上特别的美味佳肴,成了观光客必尝的食物。据称1968年关岛大蝙蝠灭绝前,每年岛内有数万只大蝙蝠被杀害。1968年后,岛上其余种大蝙蝠另有7种也已灭绝,剩下的也濒临灭绝。

机灵的金丝猴

世界上鼎鼎有名的金丝猴,是中国特有的珍稀动物,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它身披金灰色或金黄色的柔软长毛,仿佛穿一件金黄色的“披风”,故获得了金丝猴的美名。金丝猴还有一个很典型的特征是脸庞呈蓝色,面型纯朴和蔼,所以又称为“蓝面猴”;此外还长着一对朝天翘的鼻孔,所以又得了个“仰鼻猴”的美名。这个朝天长的鼻子给它增添了几分憨厚稚气的神情,使得它更惹人喜爱。金丝猴还长着一根很长的尾巴,便于它在陡峭山崖的林间跳跃时起平衡作用。

金丝猴是一种主要在树上过群栖生活的猴子,偶尔也到地面活动。冬天虽然山上积雪很深,但它们身上长着的浓密体毛足以御寒。猴群由几十只或几百只组成,群内老幼雌雄都有,过着有秩序的社群生活。猴群由身体强壮的雄猴担任首领,称为“首领猴”或“中心猴”,首领猴对群体的活动起支配和指挥作用。猴群在活动、觅食时,首领猴在树顶层进行警戒。当出现敌害或异常情况时,首领猴发出惊叫声,猴群听到告警信息后,立即停止喧闹,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它们有的紧靠着大树干,有的利用细枝、树叶遮掩自己的身体。一旦敌害逼近时,首领猴立即率领猴群,分成小群,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撤离。等到事态平静后,林间十分寂静,首领猴发出一声长鸣,其他群猴发出回答信号,逐渐汇合,然后再按照原来的攀援路线继续前进。猴群在行进途中,总是年轻力壮的雄猴领头和压阵,让那些老猴和带幼猴的母猴安全地呆在中间。

金丝猴是一种聪明、机灵、敏捷的猴子,它们能爬树,善跳跃,常常先摇动一根树枝,然后借助树枝的反弹力,一跃就是十几米。有时候它们以“荡秋千”的方式攀援飞跃,行速极快。

金丝猴“夫妇”对儿女更是百般疼受,整天将幼仔抱在怀里,即使小猴儿想下地玩一会儿,母猴也要揪着它那长而细的尾巴不让远离。一有动静,就随即将小猴拉回紧紧搂住。雄猴则挺身向前,摆出一副“家长”神气和誓与来犯者相拼的架势。而小猴儿倒似平有点不在意,它一边摇着小脑瓜,一边唧唧吱吱叫个不停,以此表示对“父母”对自己过分娇宠的不满情绪。

当刮风下雨天冷时,猴“父妇”就相互搂抱着坐在一起,将小猴儿夹在中间取暖、喂奶。天气暖和了,全家又在森林里奔跑、取食、嬉戏,互相拨弄着金丝般的长毛捉“虱子”。小猴儿那“蛙式跳跃”,直立行走,骑在大猴背上跑来跑去的滑稽动作,真是既可笑又可爱。

金丝猴是深受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喜爱的珍稀动物,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它们以及它们生存环境的保护,使这一珍稀动物能在地球上世世代代繁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