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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调查报告四——青少年法治意识问卷调查分析——以宜昌市中学生为例(3)

三、调查的基本结论及相关建议

从对调查的结果分析得知,在被调查的宜昌市中学生里,只有半数左右的中学生明白法律的作用并积极运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另外的同学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理念上或认识上的欠缺。

分析表明学生们存在的问题有:对法律知识兴趣不大,法律素养还不完善,生活经验不足,不能很明确的区分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对自己的法律主体地位也不是很明晰,对法律的作用力不信任,对于侵权事件是能不麻烦就简便的原则,对维权的态度也不支持。

对于上述情况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有三:

第一个途径是扩大法制宣传。首先,从学校做起。学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因此有关部门从学校入手,传播率更高,更容易普及。其次,是家庭教育。在这一点上应该借助媒体的力量。俗话说,老师是学生的第二任父母,责任很重大。那么第一任父母的责任更大。对于知识,老师应该尽全责,对于是非对错,家长更应该挺身而出。不能以工作忙为借口而忽视了对孩子生活经验的传授,对于哪些是对的,应该勇敢去做的,哪些是错的,违法的,不仅自己不能做,朋友也不应该做的,家长都应该说清楚,这样才能真正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李天一案给人们的反思就是家庭教育太重要了。

第二个途径是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是谁要注重呢?学校,家长,以及学生自己。首先,学生在中学阶段正是处于性格塑造期,又要兼顾学习,所以可能会忽略一些生活经验的学习。但是学校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这样才能保证学生走出学校之后还能安全回来。其次,家长也不能一味要求孩子专业成绩的提高,而忽视了多元知识的共同增长。法治虽然不是考试科目,但是它关系到孩子在处于弱势时能否保护自己。再优秀的孩子如果不会正确维权,那么自己创造的价值将被强盗掠夺。对于学生自己来说,所有的教训事实摆在面前而自己漠不关心,那么法治意识是不会自己增长的。电视上的法制节目,生活中的正义非法之争,学习中的法律宣传,都是给自己普法的机会。少年强则国强,这里要求的是少年必须要自强才能实现国家富强的目标。

第三个途径是学生要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用所学知识以及自己的是非观为自己答疑解惑。身边的事要用心观察,表象之后往往有隐藏的真相。不能轻易相信专家权威的言论,任何事只有在自己实际调查相关情况之才能得出自己的看法。有时候,看似不正常的言论往往具有真实性,比如众人探讨河中石兽的位置。有的时候看似正确的观察往往又是错误的,比如石钟山为什么会发出声音。事情总是难辨真假,扑朔迷离,这时候,拥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排除外界干扰,找到自己认可的答案是十分重要的。

还有一些细小方面,比如法制宣传如果跳出死板说教的旧模式,采取学生参与,学生互动的形式,可能更容易达到预期目的。法治节目不再千篇一律,节目组采取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让大家放弃想换台的冲动。法律知识普及如果更贴近生活、更实用,是更容易被大家记住并运用于生活,从而取得成效的。

中学生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如何储存自己的光和热并加以合理运用是需要正确的外在指导的。法律是重要的“潜规则”,它的约束力看似很小,却一直是如影随形、大象无形的。一旦发现了再去补救不如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