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青春到此终结
2117000000012

第12章 青春只是一首太温柔的歌 (1)

二零零六年的夏末,我来到西安,在一所阴阳比例严重失调的电影学院过上了懒散无聊的大学生活。

我很怕告诉同学我的籍贯,一提到内蒙古,他们总要想起“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我不得不解释,其实我跟大家一样,生在城市中,长在红旗下。我吃饭不是用手抓,想喝奶也得去超市买。作为匈奴的后裔,我甚至不会骑马。有时候看着他们同情的目光,我也忍不住自怨自哀起来,我怎么就来了这么个鸟想拉屎都找不到树的地方。

不过这地方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有个很牛逼的名字——终南山。山下的小镇叫太乙宫镇,镇上的太乙宫,是汉唐时期达官贵族避暑歌吟的雅境。王维曾在这里吟过诗,老子也在这里讲过道,汉武帝求神拜佛妄想长生不老也是在这里。可惜历史只能用来遐想感叹,物是人非事事休,如今道士不见,商贩横行,只让人欲语泪先流。

我们每天只有两节逃不掉的课,剩下的时间免不了烦恼丛生。为了丰富课余生活,也为了锻炼身体。我找了一个男朋友,当然不是本校的。我们学校的男生数量少质量差,拍电影的话只能演僵尸,所以他们都很识相的去学导演或编剧。

我男友的名字也很牛逼,姓倪名采,搞艺术的,蓄一头长发,却不打理。有时候我们聊天聊得口干舌燥无话可说了,我就玩他的头发。很神奇,他头发里什么都有,像个百宝箱,耳环,大头贴,烟头应有尽有。有一天我还在里面找到了我丢失半个多月的手链。

这么一个蹉跎的人,我自然不敢带到学校让小姐妹们品头论足。质量再好性能再强的男人,也能让那帮娘们儿说得一无是处体无完肤。事实上,倪采也不大爱出门溜达。他从来不看书,却凶猛的写着小说,顺便还在国内好几家文化周刊上开了专栏。样刊的稿费全都寄到我们学校我收。他经常写到我,在他的笔下我活得一点儿也不迷茫,不是拯救世界的侠女,就是刁蛮任性的公主,嘻嘻哈哈风风火火。无论在哪篇小说里,我统一叫夏沫,不知道是他在洗衣服的时候看到肥皂泡沫想起来的,还是喝啤酒时看到的啤酒沫。

唯一的一次,我们学校开运动会封了校门。我出不去,他很郁闷,就翻墙来进学校找我。结果刚一落地,就被刚上完厕所边系皮带边往外走的校长撞见。倪采身形消瘦,那天穿着黑衣,长发纠结,从天而降,姿态潇洒。让喝了点小酒的校长误以为学生在拍电影。校长走过去,很关切的说:歇歇吧同学,大热天的一个人窜上跳下多没劲,那边不是在开运动会么,你没报名?倪采哼哼哈哈点头称是,校长也就走了,没走几步又停下来回头抛了一句:你那头发真该洗了。倪采不愧是写小说的,头脑灵活,马上接了一句:角色需要,角色需要。

这件事说明,倪采尽管足不出户,社交能力却一点也不差。跟当年未出茅庐便知三分天下的亮兄有一拼。其实,倪采在成为我男友之前,是个怀揣梦想整日东游西荡的人。认识我之前,他和几个朋友开车去西藏,走的是有死亡之线之称的川藏线,结果真的翻了车,死伤大半,唯独他皮毛安好。然后他就来了西安,投奔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叫老渣的人。那时他落魄且清高,有时候一天只吃一袋方便面,饿了就喝公厕的自来水。困了就睡公园的长椅,天冷的话就抱着城市里四通八达的暖气管道,有风的话就躲进超大的垃圾筒里。当然这些是他后来才告诉我的,要是早知道这里,以我悲天悯人踩死一只蚂蚁都要自责半天,然后怕它孤单再踩死几只和它做伴的性格。一定会买一大箱子方便面送给他。

后来他还是在西安呆不下去了,老渣那个人消极冷漠极不靠谱,整天抱着今朝有酒朝罪不怕明天冷风吹的态度生活。而倪采抱着那么大的理想,当然不甘心过一天算一天,可以一天吃泡面,可以两天不吃饭,但如果剩下的时间都浪费在无聊且没有必要的事情上,他会抓狂。于是他去了北京,在北京的生活他没有告诉我。虽然他打扮一下也颇有姿色,但我相信他不会去傍富婆。总之他再来西安的时候已经是圈子内的名人,随便找一家书报亭买一本当月的或过期的文学杂志都能看到他的作品。他找到我,说他打算在西安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他的长篇小说,于是我就在学校附近给他租了间房子。从我们学校到市区要两个小时的车程,中间还要转车,所以来我这里之后,他很少再见圈内的朋友,换了手机卡,通讯录里只记了我一个人电话。他说这样电话一响,他就知道是谁了。

因为住得近,我经常去找他玩。他也不介意我打断他的思路。通常我一去,他就泡上两杯茶,从床头柜里摸出一盒象棋,铺到床上,杀得昏天暗地,我下棋的时候一脸凶相,他说也就这时候我看起来像个匈奴的后裔,他喜欢叫我小蛮女,叫着叫着我就和他同居了,每天去找他的时候带一些水果,走的时候帮他把垃圾拎到楼下。

他很少送礼物给我,如果情书不算的话。在这个物欲横流,爱情如快餐的年代,认真写下的情书要比玫瑰啦玩具啦更让人感动,起码更让我感动。

后来我寝室那些娘们儿还是知道了倪采的存在,我禁不住他们的软磨硬泡,就把我和倪采的事儿全说了。有什么呢,就算才子风流,浪子多情,而倪采二者兼备,我们的感情也不见得就不会长久。在我看来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老想以后多累啊。我们寝室有一娘们儿,男友是一军人,按说够正派了,可是那男的老怀疑我们寝室那娘们儿在学校会做对不起他的事儿,每次聊天都是相互质疑的口气,今天分手了明天又和好了,搞得人看着都累。

周末的时候,我们常去爬山,虽然这山已经没有什么景色了,但奇石怪岩还是有的。就像长得不漂亮却又一幅好身材的姑娘一样,虽然不能养眼,却可以锻炼身体。历尽艰险,站在山巅,闭上双眼,清风拂身而过,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受倪采的影响,我也开始写小说,因为我只有写博客的基础,所以一开始写的文字很让人吐血。例如:爱上你的烟疤或者左手的无名指了,或者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再或者就是我被岁月那双汗毛老长的手抚摸之后满脸褶皱。

写完之后,我就给倪采,让他推荐到他熟悉的杂志。可是这个贱人老是以我写得太矫情为理由,将我呕心沥血披星戴月鼓捣出来的文字悉数毙掉。大义灭亲这件事在外人看来自然是侠士之举,可是被灭的亲人没有不恨得咬牙切齿的。这次我心一横,瞒着他直接投寄到了杂志社。一想到那小子拿起刊有我文章的杂志目瞪口呆的傻样儿,我就乐不可支的想在床上打个滚儿。

即使所有的誓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所有的爱情都像是逢场作戏。所有的追求都得向钱低头。所有的人都不值得相信。我仍会安静的坐在电脑前等你上线,一如从前。——题记

桂山水常常幻想自己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最好也不要有爷爷奶奶七姑八姨。那样他就可以无牵无挂的漂来漂去。不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思念谁谁谁,不用为自己做出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羞愧。

桂山水喜欢游山玩水大约是受爷爷的遗传。据说小桂的爷爷年轻时候也是个浪子,整日东游西荡,拈花惹草,不务正业。小桂的名字就是爷爷取的,爷爷常常教导他说:不能太早结婚,要多出去走走。

可惜爷爷很早便去见唐伯虎了。留下小桂一个人做那闲云野鹤的梦。小桂的爸爸是个满口铜臭的商人。他一心想让自己的儿子挣大钱,开宝马,住别墅,最好再娶个金发碧眼的女人。

小桂是被棍棒喂大的,爸爸狰狞的面孔无法改变小桂的喜好。爸爸的棍棒让小桂练就了一身肌肉,为以后漂泊江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除了游山玩水,小桂还喜欢泡网吧。游荡了一天的他不愿意找个旅馆洗个热水澡美美的睡上一觉。他要到网上会一会那些喜欢他的“驴友”。确定一下次日的行程。中国大陆的每一个城市都有小桂的朋友,所以小桂每次出门只带够车费就可以了,食宿自有人安排。网络上对小桂诱惑最大的是一个叫忘忧的姑娘。忘忧喜欢听小桂胡说八道,喜欢小桂那颗落寞的心。他们认识的时候忘忧正在遥远的地方读高三,两人约定高考后见面。可是高考后,忘忧却消失了。小桂盯着忘忧那灰蒙蒙的QQ头像发了几天呆,最后决定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