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婚恋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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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中国“丁克率” “无胎化”加剧民族慢性自杀(3)

从家庭的个体角度来看,如果一个家庭自愿选择不生孩子,自然是属于家庭的“内政”,是家庭的“家权”。但是,如果把丁克家庭提升到“对祖国发展有贡献”的战略高度,把“无胎化”作为风尚来培养,并且用“应该享受高保”来奖励,成为一项国策,性质就变了。因为,从整个社会的延续、持续的角度来看,繁衍后代,恰恰是家庭的神圣职责,是一个家庭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在这个意义上,对中国有贡献的家庭,恰恰不是丁克家庭,而是“非丁克”家庭。在把孩子抚养成人的过程中,家庭的投入是主要的,国家的投入只占很少一部分;而且,国家对孩子的投资并不是无偿的,因为孩子长大并参加工作后,国家是通过税收连本带利收回这笔钱的。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父母抚养孩子是亏本生意,而对于国家来说则是赢利的。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丁克家庭由于没有子女,因此节约了自然资源。”而事实上,在丁克年老退休之后,是需要下一代来赡养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的研究,美国GDP的8%来自能源,4%来自除了能源以外的其他自然资源,这两者加起来占GDP的12%。但这12%除了包括自然资源的直接成本以外,还包括了劳动力和资本在内。也就是说,直接的自然资源占GDP的份额不到12%。相比之下,劳动力的贡献占GDP的50%~75%。因此,丁克家庭对下一代造成的负担,远远大于多子女家庭对自然资源造成的压力。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从几千年前一直到现在,随着世界人口总量的增加,人均财富也随之增加。这证明在正常情况下,人的价值是正数而不是负数。减少了人口,也就等于减少了社会财富。如果绝大部分夫妇都想“对祖国发展有贡献”而响应“无胎化”专家的号召去当丁克,那么几十年后,这个国家绝大部分人都是老人了,没有多少人能工作了,这应该享受的“高保”又如何兑现呢?

人们不禁要问,实现无胎化,奖励断子绝孙,首先从哪里开始呢?从领导干部开始吗?那就首先通过“无胎化”消灭了中国的干部队伍;从共产党员开始吗?那就首先通过无胎化消灭了中国共产党;从专家学者开始吗?那就首先通过“无胎化”消灭了中国的专家学者。“无胎化”如果风靡中国,只能是亡党、亡国、亡专家、亡人类。“无胎化”,实际上是“无国化”、“无党化”、“无人化”!

“母亲”——比“妇女”伟大

日本前首相森喜朗认为,不生孩子的妇女,不配享受养老金。森喜朗建议取消“妇女节”,设立“母亲节”。

森喜朗的观点和建议,有一个重大的前提,那就是“母亲”和“妇女”

不是一个概念。“妇女”是一个和“男人”相互对应的概念,表示的是一种天生的性别差别和性别归属。“母亲”则不是一般的妇女,而是生育了孩子、养育了后代的妇女,是承担了生育孩子种种辛苦和克服了养育后代重重困难的妇女,是为延续种族、兴旺民族、创造未来而作出贡献、立有功劳的妇女。所以,妇女是一种性别,应该得到平等和尊重;而母亲,则是一种高尚,一种境界,一种奉献,应该得到敬仰。“母亲”比“妇女”伟大,“母亲”比“妇女”神圣,母亲应该享受高保,母亲应该受到褒奖。母亲,是所有女人中最可爱的女人、最可贵的女人、最可敬的女人。

女性的人生,有两个标志性的特征:一是建立家庭“为人妻”;二是繁衍后代“做人母”。结婚成家做妻子,生育后代做母亲,是最有女性特色的成功。我们的社会,应该营造的是“母亲比妇女伟大”的文化氛围,而不是鼓吹“不生孩子的妇女最光荣”,不能形成“有孩子的母亲是棵草,不生孩子的妇女是个宝”的舆论环境。

“非丁克家庭”有功——应该被奖励

提出“丁克家庭对祖国发展有贡献,应该享受高保”的理由是:“孩子一生下来,对于国家的教育、医疗、就业等一系列压力随之而来。生得越多,国家的投入就越多。”因此,相对而言,“丁克家庭”对社会的贡献大,到60岁后享受高保是“有充分理由的”。

这种论调,忽视了或者有意回避了一个公认的经济学常识,那就是,一个人其人力资本积累的大部分是在家庭内部进行和完成的,主要是依靠家庭的力量完成的,特别是在生命周期的初级阶段更是如此。一个人首先是“家庭人”,其次才是“国家人”。即使是在社会福利高度发展的西方国家,虽然具有免费到高中的义务教育,虽然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家庭分担的高校教育成本通常只占13%~15%,但是从总体来看,在一个人的生命成本中,家庭的投入也是大头。并不是多孩子家庭赚了国家的便宜,而是国家赚了多孩子家庭的便宜。这也是发达国家许多家庭不愿意养孩子特别是不愿意多养孩子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家庭所分担的教育成本占高中全部投入的70.1%,占大学的66%。在中国的财富分配中,属于工资的部分,只占GDP的12%,农民的收入不到GDP的10%,工资总额不到GDP的22%。可以说,中国人养孩子的费用主要靠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在成人之后,78%的贡献却要给社会,而拿回来的只有22%。也就是说,在中国培养孩子的全部成本中,家庭付出的占90%以上,却只拿回22%的产出,形成了一种高付出、低回报的人口生产和财富分配模式。所以,真正为社会而牺牲、真正为国家做贡献的,是那些生育孩子的家庭,而不是那些不生育孩子的“丁克家庭”。

丁克家庭增长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一个时髦的倾向,就是把家庭只作为一个享受单位,而不是一个责任单位。“丁克家庭”吃喝玩乐舒服享受了,连孩子都懒得生,到老了还要盯上别人家孩子创造的财富,对这样的家庭怎么能够给予高保、实施奖励呢?他们是没有尽到责任的家庭,而不是对国家有大贡献的家庭。对社会有贡献、对中国发展有功劳的,恰恰不是丁克家庭,而是“非丁克家庭”。应该奖励的是“非丁克家庭”,而不是“丁克家庭”。

有心养宠物,无心养孩子——尽快开征“丁克税”

不生育孩子要交税,这是一些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韩国政府已经决定向生育两个孩子以上的家庭提供补贴,并且拟向不生育的夫妇和婚龄内的单身男女征税。对于不愿意生孩子的妇女,不仅没有特殊照顾,而且要加税。

日本、俄罗斯、欧洲、美国等国家,都在这方面有举措。

中国征收“丁克税”,不仅有必要,而且也有条件。中国丁克人群的特点是,年轻人多、女性多、收入高的人多、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多。根据《生育行为与生育政策》一书提供的数据,中国丁克人群平均月收入高出非丁克人群近一倍。一些丁克家庭有心养宠物,无心养孩子。征收丁克税,把他们养宠物的钱,拿出一部分来帮助社会养育孩子,既是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心,同时也是鼓励他们结婚成家生育,减少丁克家庭。

不重视婚恋和生育的国家与民族是没有未来的。“不婚不育”的单身化和丁克化泛滥,不仅使家庭和家族“断子绝孙”,而且使国家和民族“后继无人”,在实质上,不仅是失职,简直就是犯罪。治理不婚不育,要像治理超生超育那样。计划生育要两手抓,既要抓“超生”的,又要抓“不婚、不生”的。

五、解决‘‘高孩价”,保障每个家庭养得起一个孩子

一位外国专家讲过这样的话:“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而一个民族的未来,则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儿童的态度和方法中预想。”中国“婚恋危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现在“养小”养不起,未来“养老”养不起。

“养得起一个孩子”,在中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现在城市的高房价、高物价、高工作压力、高医疗费用、高孩子养育成本,与人们的“低收入”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让人们生不起孩子、不敢生孩子。要抑制“丁克家庭”在中国的发展,就要解决“高孩价”问题,保证一个家庭能够养得起一个孩子,解决民生问题,必须解决民众敢于“生育”、能够养育一个孩子的问题。

生育、养育、教育——“养得起一个孩子”的含义“养得起一个孩子”,有三个层次的具体含义。

一是在“生育”的意义上,每个中国家庭在主观意愿上都愿意“生育”

一个孩子。据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公司2010年发布的“中国城市和农村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丁克意识在武汉高达9.9%,在北京为8.8%。中国的年轻人已经进入了“既不愿生孩子又不敢生孩子”的时代。

二是在“养育”的意义上,每个家庭在经济上都有能力“养育”一个孩子。

2004年上海社科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0~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达25万元左右,如估算到上学等支出,则高达48万元!有经济实力的白领们生一个孩子就感到成了“孩奴”,那些“非白领阶层”养育孩子的困难,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在“教育”的意义上,每个孩子都能够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不至于因为家庭困难而出现“上不起学”的情况。根据《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一书的数据:中国人口的文化素质比较低,2007年全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8.2年,而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均在13年以上,韩国在12年以上。2008年,中国大学毛入学率仅仅是23.3%,发达国家却是在50%以上。中国研究生学历者仅占总人口的0.12%,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并不从事实际的科研创造。中国教育不公平问题突出,公共教育投入过低。根据《国际统计年鉴》数据,发达国家的教育投入占国民总收入的5%以上,发展中国家在4%以上,2007年中国包括国家财政和民间投入才占3.9%。在高等教育适龄青年中,目前被排斥在高等教育门外的有75%左右,40%还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

拒生“穷三代”——一些家庭“被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