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技术进步的动力学[机制]了解什么呢?长久以来,经济学家已经公认,由均衡概念而定的经济学理论的传统工具是不适宜对技术变革进行分析的。可是我们不清楚,什么可以作为可选工具来分析技术变革。增长经济学中使用了一个概念,这就是恒稳态。恒稳态指的是一种增长形式,增长本身是恒定的、可预测的,因而可以被视为均衡概念的动态等价物。把恒稳态看做一个演进过程似乎是很自然的。诸如“技术漂移”和“部分地经由反复试验而促成的无情的渐进式变化” (Jones,1981,p.63)等术语就会被想象为演进式进步。可是,与把术语真正用在一种操作性的框架内相比,人们往往更多地是炒作这些术语。词汇“演进”有两种不同的涵义:一个涵义是作为“渐进”或“持续”的同义词,另一个涵义是作为一个特定的由突变和选择所支配的动态模型。这两个定义是不同的,而且可能是相互矛盾的。现代演进式变化理论明确地考虑到了那些导致不可预知的新恒稳态的无序分叉和剧变(Laszlo,1987)。
多位历史学家(Jipolla,1972,p.46;Hindle,1981,p.128;Basal—la,1988)和一位经济学家(de Bresson,1987)提议把具有第二个涵义的演进作为技术变革的模型。在下文中,我将考察这种类比的可能性。这种类比有助于理解技术进步的动态状况。特别是,它可以用来解答这样的问题:技术进步是否以小步幅渐增的方式发生还是以大步幅跃进的方式发生。今天似乎比以往更倾向于使用这种类比,这是因为在进化论生物学家当中,渐进论者和突变论者之间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盛行不衰,其程度不亚于经济史学家之间的争论。
当然, “把进化理论中的概念应用于经济学”的想法并不新鲜,尽管进化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位于现代经济理论的主流之外。鲍尔丁(Boulding,1981)在这个方向上作了尝试,但是他在经济学和生物学之间的类比有点含糊不清。在其开创性的工作中,尼尔森和温特(Nelson and Wintei.,1982)使用进化模型来设法改写公司理论。他们没有使用传统经济学家的利润最大化概念和均衡概念,相反,他们假定公司遵循某种标准的程序或惯例。因此,在尼尔森和温特的类比模型中,物种对应于公司。竞争仍然位于进程的核心,只是其方式经由达尔文的选择机制来演进:那些具有更适应的程序的公司将以不那么成功的公司为代价而兴旺繁荣、成长壮大。一般而言,对于技术进步作为一个演进过程本身,这种特性的应用并没有为之留下什么空间,即,公司是这样一些个体:在这些个体上进行选择,而不是这些个体进行选择。布雷森(Bresson,1987)提出,生物进化和技术变革之间存在一个直截了当的比较关系,他提出的有些观点与下文相同,可是,或许由于他对长期的历史变化不怎么感兴趣,德·布雷森最后做出了以下结论: “对技术变革的经济学不采用演进式框架是有充分理由的……小心谨慎的研究将指引我们放弃与生物学的类比法。” (同上,p.759)
在进化同文化或科学进步之间进行类比是否有益?这是许多著作的主题。从其他学科借用类比法在经济学中具有古老的传统。经典牛顿物理学的启示是均衡理论和比较静态学的基础。然而,类比肯定是不完整的,也没有为研究者提供一套犀利的分析工具。一个领域中的所有要素在另一个领域中并非都有严丝合缝的等价物,例如,重力在经济学上的对应物在哪里呢?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 Smilh,1972,pp.36—43)和鲁斯(Ruse,1986,pp.32—35)探讨了这样一些类比法的优缺点。假设A得到充分理解而B正在研究,A和B之间的类比暗示了某些研究B的方法,鲁斯称之为“启发式类比”。他们区分了“启发式类比”和某些有待检验的假定,却没有暗示由于它们适用于A因而必然适用于B。这类对比的更极端的形式是主张“正当式类比”,即,由于某些命题对于A为真,所以据此断言B。生物进化和技术变革的相似性足以促使人们对正当式类比发生兴趣,并暗示了思考技术经济史的新方法。然而,二者具有足够的差异,因而不能从达尔文理论中得到任何直接的推论,以及推到诸如工业革命的议题。因此,这些差异并不能使类比的使用无效。
我在这里采用的方法是,技术是物种的类比物,技术中的变化具有进化特征。在这里,技术所使用的是该词的狭义的含义,即,如何以某种具体方法生产一种物品或者提供一项服务的知识。如何生产一种商品的想法或者概念化可以被看做基因型,而企业在生产商品时所使用的实际技术可以被看做是一个物种成员的显型。每一个有机体的显型部分地是由其基因型所决定的,但是环境也在其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相似地,这种思想限制了一项技术可以采取的形式,不过对环境的适应和调整有助于决定技术的确切形式。发明是新技术的出现,因而技术等价于物种的形成——一个新物种的出现。这种类比是不完备的,而且由此所作的论证可能造成误解。尽管如此,我们可以从这种类比上学到些东西。
我的基本前提是,技术在本质上是属于认识论的。它不是那种不知何故“存在”于人脑之外的东西。技术如同科学、文化和艺术那样,是我们了解的东西,我们应该正确地把技术变革视为我们知识当中的一组变化。近些年,一个进化方法论的新学派获得了相当大的影响力。他们认为,知识和文化受到某些机制的推进,这些机制同那些引起物种变化的作用过程相似。那么,进化理论如何应用于知识系统呢?基本思路很简单。该学派主张,新思想就像突变那样,是盲目地出现的(Campbelll1960]1987)。某些文化、科学或者技术上的思想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们以某种方式契合社会的需要,其方式同某些突变被自然选择挑中得以永存是极为相似的。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中,选择过程之所以起作用,是因为被采用的既是最佳显型也是那些繁殖得最快的显型。
在技术进步的语境中,为永存而被保留意味着,在特定的生产要素价格下,一项技术能够以最低的成本生产一件符合品质要求的产品。通过这个选择过程,最优秀的思想幸存下来,在某些情况下则完全排挤掉了较次的思想。在这里,竞争游戏发生在技术本身这一层面,而不是企业层面。赢得这场游戏意味着一项技术或者一种文化特性是进化论生物学家所称的“适应性”。在生产领域之外,难以对适应性思想赋予大量的操作性内容。论述文化变革的著作必须同固有的不明确作斗争,设法鉴别文化特性是否具有“适应性”。考虑一下着装问题。在沙漠里穿一件白色衣服或者在北极穿一件皮大衣,其适应性价值显而易见。妇女穿着一件“煽情”的服装也是适应性的,因为它刺激了性活动(虽然“煽情”本身的确切定义在文化上是有条件的)。不过,在其他情况下,着装的性质取决于文化背景:正统犹太教徒之所以戴帽子,其原因要回溯到古代。根据他们的帽子可以轻易地识别犹太人,这种便利在犹太人受到歧视的地方显然是一种负面的适应性特性。可是传统仍然保存下来了。在其他许多情况下,某个变化适应性与否仍是一个未知数。不过,在考察技术变革时,当被研究的“物种”是技术本身的时候,这样的问题相对简单一些。一项新技术的优点可以由少数变量描述,其中大多数变量可以由经济学家关于社会节约这一概念加以概括。所谓社会节约,就是分别使用新旧技术生产相同的产品在所消耗的社会总成本(包括企业外部的成本,例如污染)中的差额部分。诸如生产成本更低、耐用性更高和生产过程更安全之类的特性就是恰当地定义了的适应性特性的例子。其他因素也可能很重要。某些技术之所以保存下来,是因为它们在严格的经济演算之外的标准方面具有吸引力,例如其审美特征。尽管如此,在信息相对较少的情况下,例如生产要素价格以及社会对噪声、清洁的空气、原始森林等等问题的评价,可以根据技术的适应性对技术进行排位。
再重复一遍,我将在本章的示例中提议,物种的类比物既不是企业,也不是社会,更不是人,而是技术本身。首先考虑一下一项静态技术是如何同物种不变的一个假想世界作类比的。在不发生进步的情况下,技术信息是以不变的形式代代相传的。 “技术DNA”的代际传递通常是通过师徒相传或父子相传而发生的,即,拥有技术信息的前辈训练晚辈。虽然这种信息可能伴随着某种随机噪声,但消除这些干扰的机制通常占得上风,凡是明显表现出不同特征的样本将不适应环境而灭绝。现存生物之间为资源而竞争类比于市场中的竞争,而自然选择保证了稳定性。这样的稳态时期在生物界和在技术史中都是常规而不是例外。
技术变革通过新思想的涌现而发生。它们的发生可能完全是随机的或者“盲目的” (即,没有被积极的参与者本人所预料到)或者系统性的(带有很大的随机成分)。新思想就像突变那样,代表了对显性特征的背离,而且要参照环境对这些思想的落实情况进行各种各样的检验。它们也像突变那样,大多数新思想要么胎死腹中,要么不久之后夭折。在少数幸存下来的思想中,有许多其实只是再现,即,思想传递到其他样本中。如果新技术是适应的,那么它要么将产生新的转变,要么只是让其载体繁殖得更快,从而最后能够逐渐地取代旧技术。这种类比并不是牵强附会的。人们普遍理解到,演进就像技术进步一样,它意味着知识的稳步增长(Bartley,1987,D.23)。
这种类比帮助我们把发明同发明的传播和推广区分开来。在物种发生变化的时期,我们随时都会观察到旧种群和变化了的种群。如果后者更适合生存(例如,对抗生素具有免疫力的细菌),它将最终把不那么适应的种群排挤掉。自然选择很可能在不发生突变的情况下通过遗传频率的变化来进行,完全由更具适应性的物种支配孟德尔(cregor.Johann Mendel,1822一l 884,奥地利遗传学家——译注)遗传的进程。在某种稳定状态下,单一高级物种支配着环境,可是这种稳定状态可能未曾观察到。到新物种取代旧物种的时候,可能又会发生新的突变,创造一个更为成功的形态。如果没有发生新的突变,进化就中止了,因而“选择就像消耗了自身燃料的火焰……除非周期性地发生变异,否则进化几乎刚一迈步就停下了脚步” (Lewontin,1982,p.151)。技术变革遵循相似的动态机制。在任意给定的时刻,我们都会观察到一个最优(最新式的)技术,也会观察到一个一般性的技术,后者反映了尚存的更陈旧的实践。在特定情况下,对于一项一蹴而就的革新,竞争过程最终将淘汰过时的技术,并产生一致的生产方式。但是如果新技术持续不断地“诞生”,那么任何单一的最优技术都将不会主导其行业。
这种进化模型并没有确保适者生存。进化论生物学家很久以前就抛弃了斯宾塞(Hel-hert Spencel,1820一1903,英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译注)的一个观念:适者生存要么不正确,要么是同义反复。地理上的隔绝能够创造一个局部的生态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更原始的物种形态同效率更高的物种并肩共存。当隔绝被打破时,平衡被颠覆了,效率更低的物种有可能逐渐灭绝。相似地,如果效率更低的生产者以某种方式控制了一种特殊资源,他们对该资源具有财产权,使得这些生产者能够生存和重复生产而无需同其他生产者进行正面竞争,那么不同的技术就能够共存。而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对资源的竞争就变得更加激烈。落伍者和原始的手工生产都不能在渐次展开的世界里生存下来。
在达尔文进化和技术变革之间进行类比不应该做过头,因为在本质上,技术变革主要不是达尔文式的。技术是经由学习而不是通过基因而获得的知识。因此,如同在习惯上所定义的那样,技术是一种文化(avalli—Sforza and Feldman,1981,p.10)。科学、艺术和技术等文化的传播包含了把获得性(即后天学到的)特性传递到下一代(Boyd and Richer son,1985)。当然,在生物进化中,获得性特性的传递属于拉马克(Lamarck,法国博物学家,1744—1829)i别专,且没有发生过。最重要的是,技术知识的代际传递发生了,其途经是有意识地对学徒、后代和学生进行训练和传授。不过,这种训练并没有独立于父辈在其寿命期内所学到的东西。而且,技术能够通过技术知识的横向传递而变化:与相同物种的动物不同的是,企业和工人彼此模仿和学习。